东阳古城遗址古墓群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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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古城遗址古墓群解析
安乐出土了大批关于东阳的汉代木椟——安乐汉代木牍初探
杨以平
2004年11月,安乐镇常庄村纪庄组在挖蓄水塘时,发现古墓一座。
我们闻讯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现场,古墓已遭破坏,经抢救性清理,出土文物119件,其中铜器8件,铁器7件,漆器47件,木器15件,木牍34枚。
此墓随葬遗物较为丰富,34枚木牍价值最高。
木牍出自于头厢,保存较好,多数字迹清晰。
为整理方便,我们将木牍按原始排列顺序编了34个号。
内容上按照简牍学分类法划分,都属文书类。
除1号牍为政府文书,余下都是私人文书。
私人文书又分为信件、木刺、药方、礼单等。
一、政府文书:
编号为1号的木牍,为政府文书,亦称公文。
1号牍A面为户口簿,B面为算簿。
A面:
“户口簿”三字横式墨书隶体,字迹较大,正文竖式8行122个字,字迹较小。
右下方有一“卿”字。
(图一)
户 口 簿
图一)
.户凡九千一百六十九少前 ① 口四窾九百七十少前 ② .东郷户千七百八十三口七千七百九十五 ③ 都郷户二千三百九十八口万八百一十九 ④ 杨池郷户千四百五十一口六千三百廿八 ⑤ 鞠(?
)郷户八百八十口四千五 ⑥ 垣雍北郷户千三百七十五口六千三百五十四 ⑦ 垣雍狥郷户千二百八十二口五千六百六十九 ⑧ B面:
“算簿”二字横式墨书隶体,字迹较大,正文竖式9行115个字,左中靠边有一“卿”字。
(图二)
算 簿
图二)
集八月事筭(同“算”)二万九复筭二千丗(念戏,四十)五 ① 都郷八月事筭五千丗五 ② 东郷八月事筭三千六百八十九 ③ 垣雍北郷八月事筭三千二百八十五④ 垣雍东郷八月事筭二千九百卅一 ⑤ 鞠郷八月事筭千八百九十 ⑥ 杨池郷八月事筭三千一百六十九 ⑦ .右八月 ⑧ .集九月事筭窾九千九百八十八复筭二千六十五 ⑨
二、私人文书
图三)
1、私人信件共23件,记录着墓主人与他人往来状况,也记录了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
第10号牍就记录了“甲子发兵”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
10号牍两面有文,正面为6行120个字。
(图三) 贲且伏地再拜请 ① 孺子孟马足下贲且赖厚德到东郡幸毋恙贲且行守丞 ② 上订以十二月壬戌到雒阳以甲子发兵广陵长史卿俱囗以贲且家 ③ 室事受(?
)辱左右贲且诸家死有缁罪毋可者各自谨而已家母 ④ 可鼓者且完而已贲且西故自亟爲所以请谢者即 ⑤ 事复(?
)大急幸遗贲且记孺子孟归(归)亡桃事腀以远谨 ⑥
(图四)
B面:
4行58个字。
(图四) 为故书不能尽意幸少留意志耴至来留东阳毋使耴 ① 大事寒时幸进酒食道察诸贲且过孟故郡毋缓(?
)急 ② 以交亡劾毋它事伏地再拜 ③ 孺子孟马足下 ④ 2、木刺3枚,木刺亦称拜贴,相当于今天之名片,西汉时期甚为流行,编号为14号的木牍是木刺中最为清晰的一枚。
(图五)
(图五)
□□伏地再拜 ① □进书 ② □马足下 ③ (第一栏) □□孟 ① 谢汉 ② 进 ③ 东阳 ④ 谢孟 ⑤ (第二栏) 另外还有药方、礼单、帐本、遗册等。
安乐汉代木牍内涵丰富,覆盖了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拙文作一初探。
关于户口簿的属性
户口簿是政府的一个重要户口管理档案。
它既是一级政府的年终人口报表,也是计算税赋徭役的依据。
天长出土的户口簿从内容上看,是一个县级的户口统计报表,县政府向郡政府上报的户口材料,它统计了一个县6个乡每个乡户与口的数字,也有6个乡的户与口的总计,即全县户与口的总量。
户口统计非常准确,6个乡户数相加为9169户,人口为40970口。
在户与口的总数后有“少前”,是指与上年相比,本年度少于上年度,虽未注明少前具体数字,但也说明该县人口在流失或死亡。
在西汉时期一个县有4万多人口,也算是一个大县。
那么这是个什么县呢?
该墓葬出土地南为广陵国(今江苏省扬州市)属地,北紧靠东阳古城遗址(今江苏盱眙县东阳乡),查《汉书.地理志》,临淮郡条目下有东阳县(临淮郡在今安徽省凤阳县境内)。
出土木牍多处出现东阳二字。
第14、24号为木刺,书有“进东阳谢孟”。
第10、15号为书信,书有“留东阳”、“东阳丞莞横”。
由此可见,墓葬属地为东阳县,户口簿是东阳县的户口统计年报,是向临淮郡上报之材料,而本户口簿的属性则是户口年报底册档案。
关于算簿所传承的信息
算簿是西汉时期服徭役(出公差)人数多少的依据,根据户口簿上的人口数减去7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及公务人员,剩下之人皆必须服徭役。
安乐出土的算簿就是东阳县一年所须征发徭役的人数统计。
根据各乡上报人数进行合计,“集八月事算二万九复算二千五”,20009人加上2045人,合计总数为22054人。
22054人是东阳县下一年服徭役的总人数,其中2045人因缴纳了一定量的钱财或其它原因免除一年的徭役。
8月是全年年终统计上报月,“八月案比制度源自秦。
农田、人口统计皆在八月进行,西汉承袭之。
”①9月为上级政府核查月,“集九月事算窾千九百八十八,复算二千六十五。
”从总数看,9月核查出服徭役人数22053人,减去复算(免除)人数2065人,实际出徭役人数为19988人。
8月统计数为222054人,9月核查数为22053人,两个数仅相差一人,可见统计的准确性。
关于书体与书法艺术问题
我们一直认为,隶书是汉代奴隶创造的一种书体,只是在奴隶之间流行。
安乐汉简为我们纠正了这种谬误。
隶书在西汉时期已经是一种成熟的书体,它不但有正书,还有行书、艺术书体,连用法也有讲究。
工整的隶体用于政府行文,如户口簿、算簿等,蚕头燕尾的特点十分明显,书体扁方而规整。
行书的隶体用于私人信件,这部分书体生龙活虎,充满个性,反映了个人书写特点。
有些笔画写得很夸张。
如10号牍“且”字下横笔、“足”字竖弯钩、“史”字一撇等等。
艺术夸张的书体一般用于拜帜、木刺,如14号牍,“足下”的“足”一撇很长,超过两格。
“下”字横笔超两格,竖笔则拉得很长。
所以说,隶书在汉代是一种大家都在使用的成熟的书体,政府部门、士大夫、奴隶都在用。
关于书信格式和常用语
汉代私人来往信件因受书写载体的局限,一般都很短,用语简炼,书写格式顶天立地,不留天头地尾,写信人名字放在第一行,收信人名字放在第二行,如10号牍,写信人贲且在第一行,收信人孺子孟在第二行,中间内容不分段。
据说这样可防止别人在空白处添字加内容。
私人信件使用谦语最多,以示对收信人的尊敬。
最常见的谦语如10号牍“伏地再拜请”、“马足下”,问候语“幸近酒食”等,谦语还有“叩头言”、“叩头白”、“伏地白”、“伏地再拜”等。
问候语有“毋恙”、“善毋恙”、“起居平安”、“愿某足衣强食”等。
关于墓葬年代问题
此墓虽然出土有木牍和器物铭文,但没有明显的纪年文字,缺少比较明确的断代资料,而其墓葬结构和随葬遗物都有相应的年代特征。
土坑木椁墓是西汉时期江淮地区较为流行的墓葬形式,陶器鼎、盒、壶、罐的组合随葬是西汉早中期常见的陶礼器,漆银扣梳篦奁与本地区三角圩1号墓出土的同类漆器相同②。
出土的星云纹铜镜则是西汉中期标准器。
因此,我们推断此墓年代为西汉中期。
这批木牍还有许多课题须进一步研究,如“甲子发兵”的详情是怎样的?
药方治什么病?
帐本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
木牍中出现的人名是何人?
什么身份?
木牍中一些未能释读的字到底是何字?
等等。
总之,安乐汉代木牍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对研究汉代户籍管理、税赋、徭役、医药、人土风情、书法艺术等有着重要意义。
注:
木牍释文图例:
(?
) 字后面加问号,表示此字释读存疑 □ 方框,表示此字未释读出来或字迹不清 □ 方框内一斜杠,表示残缺部分有字 □ 方框内有字,表示此字是根据文体推测出来的 ① 一行字后加数字,表示此行字在木牍中的行数
1、李均明《关于八月案比》(《出土文献研究》第6期) 2、安徽省文物研究所、天长文物管理所《安徽天长县三角圩战国西汉墓出土文物》(《文物》1993年第9期)
(作者为天长市博物馆副馆长)
快乐二锅头发表于:
07-08-0108:
46[只看该作者]
第3楼
天长纪庄木牍及其价值
2007-07-01 卜宪群 蔡万进 光明日报 点击:
122
天长纪庄木牍及其价值
天长纪庄木牍及其价值
□卜宪群 蔡万进 发布时间:
2007-06-2910:
00 光明日报
2004年11月,安徽省天长市安乐镇纪庄村村民在挖蓄水塘时发现了一座西汉竖穴土坑墓,天长市文物管理所、天长市博物馆随即对古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出土陶器、铜器、铁器、漆器、木器等文物共119件。
这些器物大都制作精良,造型巧妙,做工精细,图
案精美,反映了当时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状况。
尤其是墓中出土的34片木牍,价值很高,为研究汉代历史文化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文物》2006年第11期刊发了发掘《简报》,对这批文物的基本状况作了较详细的介绍。
纪庄出土木牍“贲且进谢孟书”
《文物》2006年第11期发表的《安徽天长西汉墓发掘简报》(以下简称《简报》),公布了安徽省天长市安乐镇纪庄村19号汉墓出土的34方木牍中的14方木牍的图版与释文。
从随葬木牍文书的内容看,该墓主姓谢名孟,为汉代临淮郡东阳县的官吏。
为区别天长所发现的其他简牍,我们暂称之为“天长纪庄木牍”。
已公布的木牍内容包括户口簿、算簿、书信、名谒、药方、礼单等,与既往发现的汉代其他简牍相比,这批简牍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和学术研究价值。
一、首次发现了汉代县级上计文书
纪庄一号木牍(M19:
40-1A、M19:
40-1B)正背两面分别题有“户口簿”和“算簿”,表明该方木牍具有上计文书的性质。
关于上计文书,《续汉书.百官志五》载:
“属官,每县、邑、道,……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注引胡广曰:
“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
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
”汉代上计是由县上郡、郡上中央的二级上计制构成,大家熟知的这条史料,实际说的是汉代县级上计制度。
20世纪末尹湾简牍中发现的《集簿》,整理者认为可能是东海郡上计的底稿或副本,学术界也普遍认同,因此,我们对汉代郡级上计文书有了更多的认识。
但是汉代县级上计文书如何,实物资料仍然阙如,此次发现弥补了这一空白。
一号木牍正面分别记载了东阳县户与口的总计数字和所属6个乡户与口的分计数字,各乡户口的分计数字相加与县的户口总数完全相同,说明这项统计是严密的。
木牍自题“户口簿”,亦属汉代户口簿实物形式的首次发现。
但与我们理解的记载人口、性别、籍贯、爵位等家庭成员身份资料乃至财产状况的汉代户籍有别。
汉代户口簿仅是记录县乡行政单位户口统计数字的簿籍名称。
根据户口簿记载,东阳县“户凡九千一百六十九,少前;口四万九百七十,少前”,说明此年东阳县的户、口数皆比往年有所减少。
与尹湾一号木牍《集簿》载汉代东海郡“户廿六万六千二百九十。
多前二千六百廿九。
其户万一千六百六十二,获流。
口百卅九万七千三百四十三。
其四万二千七百五十二,获流”的材料相比较,性质十分类似。
也有学者认为纪庄一号木牍中的“少前”系“指位置稍微往前”,而不是“减少”的意思(见何有祖:
《安徽天长西汉墓所见西汉木牍管窥》,载《简帛网》),如果与尹湾《集簿》中“多前”、“如前”等词相参照,何先生的说法可能不准确,还是理解为“减少”更为合理。
至于“前”,应是指上一年度。
当然纪庄木牍户口簿关于人口统计的分项程度不如尹湾简牍细密,也许我们发现的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一号木牍背面自题《算簿》,记载了东阳县八、九两个月“算”和“复算”的总数以及八月6个乡的分算数,八月6个乡的分算数相加与总算数完全一致,九月缺少6个乡的分算数,当是木牍面积有限,另有记载。
据《算簿》载东阳县“集八月事,算二万九,复算二千四十五”,“集九月事,算万九千九百八十八,复算二千六十五”,昔日多认为汉代“八月算人”,但木牍反映算赋是按月征收的,每月算额不同,甚至差别较大。
“算”在汉代不独指算赋,如见于里耶秦简中的《算簿》,就不能确定为算赋簿,但此处《算簿》应系登记算赋之簿无疑。
“复算”则是指县中应优待免除的算赋,这在文献中多有证明。
需要指出的是《算簿》中的数字应是“算”的数目总计,而不是具体算钱。
汉代“计断九月”,一号木牍背面记载的算事也断于九月,也许不是巧合。
根据《百官志》及尹湾《集簿》的实证,汉代上计文书的内容还包括多项,纪庄木牍虽不能满足上计文书的所有条件,但其中重要的户口、钱谷出入二项,木牍中都有反映,我们将其视为东阳县的上计文书或副本、底稿的一部分应该说是有根据的。
汉代县级上计文书的类型亦可能因此而窥见一斑。
另外,过去我们认为汉代上计文书多是“欺瞒”上级,而东阳县上计文书明确记载户、口增长“少前”,亦可部分纠正我们对汉代上计文书准确性的看法。
二、有助于推进汉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研究
纪庄木牍对于汉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域行政地理变迁研究十分有益。
其一,木牍发现证明汉代每个县所属的乡数是很不平均的,以尹湾简为例,西汉晚期的东海郡各县辖乡从14个至1个不等,纪庄木牍记载东阳县所属的乡数为6个,大约是东海郡各县的平均数而高于汉代总平均数(每县3至4乡)。
其二,秦汉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东阳县有户9169(东海郡38个县级单位的平均户数为7005),则东阳县设的应是县长。
而根据《史记.项羽本纪》:
“东阳少年杀其令”,则东阳县在秦代设的是令,至墓主生活的时代才降为长。
其三,汉制“乡户五千,则置有秩”,“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东阳县6个乡中,无一乡达五千户,则没有郡设乡有秩一职,全部为县置啬夫。
其四,汉代的乡多以方位命名,都乡为中心乡,木牍载东阳县所辖诸乡分别名之为“都乡、东乡、垣雍北乡、垣雍东乡、鞠(?
)乡、杨池乡”,乡的命名也与这一原则基本相符合。
除此之外,木牍记载了东阳与东郡、广陵、洛阳之间的公文、人员往来及所发生的事件,对于我们研究这一地区政区演变和政治状况也提供了重要资料。
木牍中记载了东阳丞、长史等职官,为我们研究汉代地方行政制度补充了资料。
三、有利于深化对汉代社会生活史的研究
汉代某人生病,亲友同事乃至皇帝有探视送饮食或送医问药、安慰患者之俗。
《汉书.杜周传》载:
“(杜周)以老病乞骸骨,天子优之,使光禄大夫持节赐延年黄金百斤、酒,加致医药。
”《后汉书.符融列传》载:
“时汉中晋文经、梁国黄子艾,并恃其才智,炫耀上京,卧托养疾,无所通接。
洛中士大夫好事者,承其声名,坐门问疾,犹不得见。
”《汉书.杨王孙传》载:
“愿存精神,省思虑,进医药,厚自持。
”该墓主身为东阳县的重要官吏,患病在家,当然少不了来探望的人。
这些人或劝墓主在“寒气始至”时“强幸酒食”、“寒时幸进酒食”、“少进酒食近衣炭”,或送来药方以及米、鸡、野物等慰问品。
如十一号木牍(M19:
40-13)记载的药方中提到了“桔梗一两”、“乌(《简报》释“鸟”,误)喙三果(颗)”、“甘草三尺”等,均是汉代常用药方。
这些对于我们研究汉代的医药史、饮食史以及汉代官僚人际交往关系特点等社会习俗都具有重要价值。
秦汉时期人们的私人书信往来已较频繁,文献多有记载,但实物仍然有限。
《简报》公布了8封书信,内容大都与存问墓主疾病有关,已见上文。
但也牵涉到其他一些私人事务和政务,如四号木牍(M19:
40-10A)正面载贲且(“贲”音“肥”。
《汉书.黥布传》云布为淮南王时,有中大夫“贲赫”。
师古曰:
“贲音肥。
”又《汉书.翟方进传》:
“会郎贲丽善为星。
”师古曰:
“贲音肥。
”),“行守丞上订以十二月壬戌到洛阳以甲子发兵广陵长史卿”云云,不仅记载了职官名称,也揭示了某次重大政治事件的发生。
八号木牍(M19:
40-18)云:
“慎出入,事事不可不慎也”,反映了写信者对某事的心态。
九号木牍(M19:
40-20)记载的“毋恙”、“出入平安”,反映了汉代人写信中的问候、平安用语。
十号木牍(M19:
40-14)是谢汉写给墓主的信件,内容不详,但反映了汉代私人信件的格式。
该墓主交往广泛,木牍中相当一部分系私人书信。
从中可以窥见汉代官僚的社会交往形式。
而将这些信件与已经发现的云梦睡虎地黑夫与惊及居延简中的私人书信相比较,对于我们研究汉代社会生活史、不同阶层人物的社会交往形式等无疑具有极高的价值。
四、为江淮地区地方史研究增添了宝贵史料
该墓没有明确的纪年文字遗物出土,《简报》根据随葬器物和墓葬结构将该墓年代定为西汉中期偏早。
何有祖则以纪庄十号木牍﹙M19:
40-10﹚中“甲子发兵广陵”一语正与典籍记载吴王刘濞甲子发兵广陵之事相合,判定墓葬年代在七国之乱前后,准确日期在“景帝三年之后不久”。
我们认为此墓年代不会早于武帝元狩六年。
《汉书.武帝纪》载:
元狩六年夏四月乙巳,立皇子胥为广陵王。
始有广陵国的存在。
纪庄木牍中有“长史”官职称谓,结合上下文义,该长史系应属广陵长史,汉代除边郡外,内地只有王国才设有长史之职,故墓主下葬年代应在广陵国设立之后。
又,纪庄木牍文字中多处出现“东阳”二字,《汉书.地理志》临淮郡﹙武帝元狩六年置﹚条目之下有东阳县。
东阳在汉初似为郡,属吴和江都国(查《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景帝前四年更名江都),《史记.荆燕世家》《索隐》载:
“按:
表云刘贾都吴。
又《汉书》以东阳郡封贾。
”武帝元狩三年江都国除为广陵郡,元狩六年置广陵国。
纪庄木牍反映东阳为县级编制,而满足临淮郡东阳县这个条件的也只能在元狩六年以后。
如果按照何文所说墓葬在景帝三年之后不久,那时的东阳应为郡级编制。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即木牍中的东阳系江都国东阳郡的东阳县,但那时不仅没有广陵国,也没有广陵郡,与木牍内容不合。
而元狩三年距景帝前三年已经过了三十多年,不能说是“不久”。
除了上述价值外,木牍对于我们研究汉代书法艺术也有很高的价值。
墓中出土的漆器、铜器、陶器对于我们研究汉代社会也极有帮助。
总之,纪庄木牍不仅在安徽考古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也是汉代简牍的又一次重要发现。
我们期待这批官私文书及器物早日完整公布。
(作者单位: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快乐二锅头发表于:
07-08-0108:
48[只看该作者]
第4楼
安徽天长西汉墓所见西汉木牍管窥
何有祖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首发) 《文物》2006年11期刊载的《安徽天长西汉墓发掘简报》介绍了一批木牍。
[1]据整理者言,这批木牍出土于头厢,有34片,约2500字;木牍保存相对完整,两面皆爲隶书,其内容涉及户口簿、算簿、书信、木刺、药方、礼单等。
当然,《简报》实际公布木牍14片,涉及户口簿、算簿、书信等,整理者做了较好的工作,笔者谨就感兴趣的部分做些讨论。
(一) 《户口簿》见于图版二三,标题列于牍首,按总户口数、分户口数顺序排列。
原整理者释文未加句读符号,笔者现断句如下:
《户口簿》 .户凡九千一百六十九少前,口四万九百七十少前。
.东乡户千七百八十三,口七千七百九十五;都乡户二千三百九十八,口万八百一十九;杨池乡户千四百五十一,口六千三百廿八;鞠(?
)乡户八百八十,口四千五;垣雍北乡户千三百七十五,口六千三百五十四;垣雍东乡户千二百八十二,口五千六百六十九。
《算簿》 .集八月事算二万九,复算二千四十五。
都乡八月事算五千四十五。
东乡八月事算三千六百八十九 垣雍北乡八月事算三千二百八十五。
〔2〕 垣雍东乡八月事算三千二千九百卅一。
鞠(?
)乡八月事算千八百九十 杨池乡八月事算三千一百六十九 .右八月 .集九月事算万九千九百八十八,复算二千六十五。
《户口簿》、《算簿》记载如下表:
我们用口数除以户数便得到了每一户的平均人口数,即每户大约在4~5人,维持一个 至少两代人的核心家庭。
当然可能每户的人口分布幷不平衡,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乡与乡之间的情况是比较接近的。
同时与户口的多寡相对应的是《算簿》中算赋的多寡。
如果从数量上看,两者的对应顺序是一致的。
这大概可以看出此时贵富阶层对户口的兼幷还不是很严重,至少还没出现大规模的兼幷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在户口簿中,各乡以“东乡、都乡、杨池乡、鞠(?
)乡、垣雍北乡、垣雍东乡”爲顺序排列,从上表无法看出数字多少在其间所起的作用,即各乡的顺序幷不由于乡户口数的多寡而不同。
这种情形在算簿中也同样可以看到。
《算簿》各乡的顺序是,“都乡、东乡、垣雍北乡、垣雍东乡、鞠(?
)乡、杨池乡”。
虽然从“都乡”(算5045)到“鞠(?
)乡”(算1890)有一个递减的顺序,但是“杨池乡”(算3169)的出现使这种可能性消失于无形。
所以我们推测,各乡在簿中的顺序很可能反映了当时各乡注册登记的自然顺序。
可见当时地方政府对各乡的管理不依赖于户口的多寡。
而此後的算赋徵收的记录至少从表面上也很自然的采用了这一顺序,当然实际徵收的顺序已经不可得知。
在“少前”一词的理解上,我们还想利用上表说几句。
根据牍文,总户数与总口数後皆有“少前”两字。
“少前”在典籍中可指位置稍微往前。
《後汉书.礼仪志》“车少前,太祝进醴献如礼。
”在牍文中具体应是什么意思呢?
笔者把各乡的户数与口数分别加在一起,发现与木牍所提供的总户数、总口数相等。
如此“少前”应该不会用来表示“减少”一类意思,而是表达稍微多一些的意思,估计与典籍所见的“少强”的意思相近。
《後汉书.律历志》“律,四寸六分小分一少强”,又“又以日度余爲少强,而各加焉。
”我们知道户、口数的变化比较乡数的变化更爲频繁,这里的“少前”大概是与前次户口登记比较而言的。
(二) 接着将讨论“书信牍”的释读问题。
整理者所公布的书信一共8组,涉及木牍11片,其中有3片木牍背面有字。
以下对这8组书信分别断句,并对释读有问题的几件做一些讨论。
1.书信一,见于图版二五,释文作 丙充国谨伏地再拜请:
孟马足下,丧气始至,愿孟马侍前,强幸酒食,道出入。
谨伏地再拜,言充国所厚善槿(勤)吏。
充国愿孟有(?
)厚廌左右,充国伏地幸甚,有囗囗。
充国谨得奉闻,孟能急毋恙,囗伏地再拜 “丧气”,原释为“寒气”。
但所谓的“寒”在牍中实际上写作“丧”。
“丧气”在典籍中可指情绪低落。
《後汉书.荀彧传》“臣衆怯沮以丧气”。
《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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