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许则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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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许则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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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许则许
可許則許
序
今年已經是勝利後的第二年了,這和陳海量老師著述這本「可許則許」的時代似乎是不同了。
可是事實上,因著政治、經濟、軍事的混亂,我們所受到的生活不安定,較之大戰時期實在沒有多大的改善,或者可說更為惡劣。
我們還沒有脫離苦難的時代呢!
一般不明因果的人,受著環境激劇的波動、生活高度的壓迫,他們徬徨、他們憤悶、他們哀怨,表現出種種不平的情緒。
強者鋌而走險,巧取豪奪;弱者找不到出路,乃自尋短見,以為可一死了之。
而不知道現在的紛亂現狀,都是我們過去貪瞋癡業力所造成。
我們要得到安定的社會、平靜的生活,還須從根本上著手;依著佛法修戒定慧,痛自懺悔、改過修善,重新建立起太平的世界來。
所以在現在更須使大眾明白因果的道理。
可許則許,雖是這麼小小一冊,其解釋禍福休咎因果關係的詳盡圓融,早經膾炙人口,確乎是近年來佛學書籍中的名著。
在短短三年中已經重版五次,就是事實上鐵一般的明證。
原著是典雅的文言文,一般教育程度較淺的讀者,不易嚐到法味,這是很可惋惜的。
為普遍使大眾受到法益,於是不顧文字的簡陋,把原文演繹成通俗的語體文。
本文譯成之後,曾蒙陳海量老師印可,並經潤色修正,使得和原著大意不致有很大的出入。
希望弘法大士賜與流通,使人人明信因果、同修淨業,才不負陳老師一片婆心啊!
門人不息民國三十六年五月三十日
可許則許
陳海量居士
緣起
旡我老居士感到兵連禍接,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他老人家悲天愍人的心,不禁油然而生。
於是每晚召集家裡的人,在佛菩薩前禮拜祈禱;我也參預其間。
他的祈禱詞是:
「弟子某某,赤誠地代上海人民,懺悔無始以來所造惡業。
至誠恭敬,禮拜稱念,大悲觀世音菩薩!
求菩薩威神,護持我們,使我們業障消除,減輕劫難。
望菩薩慈悲攝受我們,倘若可以允許我們的,就請允許我們的請求罷!
」
起初我讀了他的祈禱詞,心裡很是疑惑,於是我問老居士:
「祈求菩薩為我們消災免難,應當希望所求的,一定能完成我們的願望才是。
為什麼你的祈禱詞的結尾說:
『倘若可以允許我們的,就請允許我們的請求罷』?
這種祈禱法,恐怕被人家聽到了,要懷疑祈禱沒有效用罷!
」
旡我老居士對於我的疑問,解釋得很是圓滿。
他說:
「凡事不可強求。
世間上的事和出世間的事,真理是一樣的。
『倘若可以允許我們的,就請允許我們的請求罷』這句話,是我師父劉上師告訴我的。
這裡面實在包含著無窮深妙的意義,你可去仔細研究、研究!
」
後來我靜靜思惟,過了幾日,果然覺得這句話意義深長圓妙。
以後我們向佛菩薩祈禱,除求生極樂世界的發願文以外,其他如消災延壽、免難癒疾、求子求財、找尋職業等等,都應該用:
「倘若可以允許我們的,就請允許我們的請求罷」這句話,做祈禱的結語。
這樣的祈禱詞才可稱做圓滿。
這裡面有「許」、「不必許」,和「可許可不必許」三種意義。
現在把它簡要地說明如後:
三義略釋
【一、許義】 仰求佛菩薩為我們設想、為我們審察!
假使我們所求的事情,於我們究竟有益無害的;就請佛菩薩允許我們、護持我們,使事情實現,滿我們的願望。
【二、不必許義】 倘使我們所求的事情,現在雖然可以滿足我們的願望,可是日後有不可設想的禍患預伏著,而我們凡夫所預料不到;這是要求佛菩薩慈力保護,不必允許我們的請求,以免後來的禍患。
【三、可許可不必許義】 善業惡業的報應是通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身前身後的因果關係是非常複雜的,我們沒有慧眼怎能知道呢?
從前惡業做得多的人,不但今生要受苦報,就是來生也不容易了結。
現在因為我們歸依三寶,懺悔過去罪業,修行種種善事,就能得佛力的慈悲保佑,使嚴重的果報變得輕微一些。
像淨土聖賢錄,吳毛遭難的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假使我們的業報中,應該先受到水災、火災、盜賊、病苦,以及謀事無成、家口不安等等厄難;我們只希望苦難受得輕一些-所謂重報輕受,使得我們消除從前的業障;然後因著這不如意的因緣,才能引起更大的福利收穫,以達到現在所求的願望。
這是我們所不能預知的,只有求佛菩薩保護我們、曲賜許可我們!
這一層意義,比較第一種「許」義,更進一層。
可不必許的意義:
若是我們的前因,本來可以達到我們所願求的,可是所求的事情,倘若伏有後患;這樣雖然我們祈求您,也請您可憐我們的愚癡,非但不必允許我們的請求,並且要求您,就是在我們夙業分上,本來可以得到的,也要使我們所謀求的不能成就。
這較第二「不必許」義,也深一層。
往往有許多事情,暫時雖然得到快樂,而未來已隱伏著大禍。
這何異小孩子用舌尖舐刀頭的蜜,而不知有割舌的危險呢?
這是須要父母給與監護的。
佛菩薩就是眾生的父母,楞嚴經裡說: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他們怎能忍視他們的孩子,去貪食五欲刀頭的蜜呢?
所以想祈求世事快樂的人們,必須仰求佛菩薩,為他們保護支持。
我們不可以因暫時的得失而生怨望,以增加自己的罪業;碰著不如意的事情,應當生歡喜心,因為已經消除我們一層業障了。
達觀人的見解,是深遠而廣大的,我們應該自勉啊!
事實引證
以上我已經把「許」、「不必許」和「可許可不必許」三種意義約略說過了。
現在我來引證幾件事實作為證明。
因果關係非常複雜,我們凡夫俗子怎能知道?
人事的發生,有的似乎是凶險的,而實在倒是幸福的;有的似乎是可喜可慶的,而實在是可悲可吊的;有的似乎是可悲可吊的,而實在是可喜可慶的。
禍福是互相倚伏著的,得失沒有一定的啊!
我現在將史冊的記載,和耳聞目見的事實,寫述幾則,來說明禍福休咎的微妙。
我們明白了因果以後,自然就能達
觀了。
【遭劫未必是禍】 淨土聖賢錄載:
吳毛是青陽吳姓的僕人,平時持齋念佛,同時修行種種善事。
當左良玉的兵,渡江的時候,吳氏合家都避去了,只留他一人在家看守。
兵來了,他被擊中七槍死了。
等到主人回家,吳毛又甦醒過來,對主人說道:
「我因為宿世的惡業,應當受七次的豬身;因為今生齋戒念佛,得以七槍散冤。
現在佛來接引,往生西方去了!
」說完話,就合掌而逝。
這事是在清順治元年。
【喪子未必是凶】
(一)華嚴五祖紀:
唐朝杜順和尚,有一次到外面去化緣的時候,有一個齋主抱著他的兒子,求和尚給他消災延壽。
和尚定睛對著孩子看了許久,說:
「這孩子本是你的冤家,現在應該給他懺悔。
」吃完了齋以後,和尚叫齋主把小孩抱到河邊。
到了那裡,他就把小孩子拋入水中。
這時齋主夫婦不禁捶胸頓足、嚎哭起來。
和尚說道:
「請不要鬧!
你們的兒子還在那裡呢!
」說著,就用手一指,果然,他們就看見他們的兒子,化作六尺丈夫身,立在水
波之上,怒目地斥責齋主說:
「你前生拿了我的金帛,還殺了我推入水中。
若不是菩薩同我解怨,我是決不饒赦你的!
」於是夫婦倆默默然信服和尚的神力了。
(二)梁敬叔筆記:
姚伯昂先生說:
「傳說人世間的夫婦兒女,有還賬的、有討賬的。
我於是想起,從前我的一個妹子,當她五歲的時候,出天花很是危急,呻吟床褥,非常哀苦,一連幾日夜,叫號不止。
我的母親說:
『這樣地受痛苦,為什麼不早些去呢?
』她聽見了,大聲地反抗說:
『你們還欠我八千文錢,尚未還清。
等你們還了我,我就去了!
』我的父親就差我去關照她說:
『我們一定把這筆錢做你的棺殮費,再加千文燒些錫箔給你。
這樣你可以快些去了,何必等待著活活受苦呢!
』我對她說了以後,她就在這一夜裡死了。
這樣看來,還賬討賬的傳說,是確有其事的。
」
(三)梁敬叔先生說:
「常州有個甘學究,是以教小學生為生活的。
當他的兒子才只三歲的時候,他的妻子忽然死了。
他只得帶著他的兒子,到他教書的館舍裡去養育。
到四、五歲的時候,就教他識字讀書。
這個孩子倒很聰敏,在十五、六歲的時候,四書五經都讀得爛熟,也可以做教書先生了。
每年父子二人教書的收入,湊合起來有四、五十金,除去生活費用之外,還可以稍稍積蓄一些。
後來甘學究就預備為他的兒子娶個媳婦。
當他們正要行訂婚禮的時候,他的兒子忽然生起大病來,病勢很是危急。
在病中,他狂喊著他父親的名字。
甘學究驚惶失措地答應說:
『我在這裡!
我在這裡!
你有什麼事嗎?
』他的兒子說道:
『你前生和我合夥做生意,欠我二百餘金。
某事除去若干、某事除去若干以後,現在應還我五千三百文。
快快還我!
還了我,我就去了!
』說完了話,就氣絕而死了。
這真是世俗所謂討債的了。
大凡年幼夭折的兒女,多因討債而來的;不過像甘學究的兒子般,分明說出來的,十個之中沒有一、二個罷了!
世間一般做父母的不明因果,反為這種討債的子女悲傷哭泣,不是很可笑嗎?
」
(四)紀曉嵐筆記:
朱元亭有個兒子,生肺病將死的時候,有氣無力地自言自語道:
「現在還欠我十九金。
」這時醫生正在開藥方,預備給他吃一服人參,可是人參還沒有煎好,他就死了。
後來算算那人參的價值,剛巧是十九金。
這是最近的事實。
(五)天台有位袁相欽先生,是我的遠親。
他有一次在夢中,看見酒罈裡現出一個人來,指著他說道:
「三百千!
三百千!
」他就醒了。
這時他的妻剛巧生個兒子。
相欽本來沒有兒子的,所以很鍾愛他。
這個孩子,四歲生病很厲害的時候,在病中,他忽然叫喊著說:
「拿算盤來算賬!
拿算盤來算賬!
」相欽突然想起從前的夢,就責罵他說:
「討債鬼!
你到我家裡四年,我為你花費的,已經不止三百千了!
」他的兒子聽了這話,就死去了。
印光大師曾經說過:
「一個人生兒子,大概有四種原因:
一種是報恩、一種是報怨、一種是還債,還有一種是討債。
報恩是:
因為父母對於兒子過去世有恩惠,為著報恩,就來做他們的兒子。
所以服勞奉養,生事死葬,都稱父母的心意。
世上的孝子賢孫,都是屬於這一類的。
報怨是:
因為父母對於兒子過去世有虧負的地方,為著報怨,就來做他們的兒子。
所以怨恨小的,就忤逆父母;大的,甚至為非作歹,闖下大禍,害及父母。
做父母的,活著的時候,不能得到兒子的奉養;等到死了,還因為兒子的不爭氣,帶著羞恥到九泉去。
這是報怨的一種。
還債是:
因為兒子在過去世欠父母的資財,為著償債,就來做他們的兒子。
倘若債欠得多的,父母就可以終身由他奉養;若是欠得少的,就不免半路死去。
像讀書才得了些功名而喪命的,做生意才得了些財利而身死的。
討債是:
因為父母在過去世欠兒子的資財,為著討債,就來做他們的兒子。
小的債,不過損失些學費聘金;等到債還清了,父母雖想望他成事立業,而他忽然夭亡,再也不留片刻。
若是大的債,那做父母的損失,可就不止此數,必定要廢業蕩產、家破人亡才罷!
」
這種報恩報怨的因果關係,不獨子女是這樣,就是夫妻也是這樣的。
總之,眷屬聚會,無非恩仇報復。
假使能夠互相感化,大家念佛修行,同歸極樂淨土;那麼恩仇眷屬化為菩提眷屬,就完美到極點了。
【病痊未必可喜】 明月筆記:
浙江上虞蒲灣地方,有個鍾秀峰。
當他年紀四十多歲的時候,生個兒子,秀峰很鍾愛他。
那孩子十歲的時候,生病很危險,秀峰夫婦哭泣著到神祠裡去禱告。
在夜裡夢著一個神對他說道:
「你的兒子有許多事情沒有了結,那會就死去啊!
」醒來之後,他非常慶慰。
後來兒子果然病好了。
等到這個孩子長成以後,揮霍遊蕩、忤逆父母,無所不為。
鍾家便被他破敗了,秀峰夫婦終於憂餓而死。
這就應驗著神夢所說:
「有許多事情沒有了結」的預示,原來他是來討債的。
【延壽未必可賀】 覺有情半月刊載:
杭州棲霞洞有個智印和尚,能夠預先知道未來的事情。
有一天,寺裡一個短工染疫死了;短工的妻子到山上來,請寺裡的長工相幫埋葬。
智印和尚知道了,阻止他們不要去埋葬,並且對他們說道:
「這個人還有許多苦難沒有經過,決不會就這樣死了的!
」他的妻子回答道:
「氣早已斷了,難道還會活轉來嗎?
」她懷著一肚子的疑團,悻悻然而去了。
等到第二天早晨,這個短工果然又活轉來了。
【得財未必是福】 大莊嚴經論說:
有一次,佛和阿難在舍衛國的曠野中行走,看見有一堆金子埋藏著。
佛對阿難說:
「這是大毒蛇」,阿難對佛說:
「這是惡毒蛇」。
這時田裡有一個農夫在耕種,聽見佛和阿難說有毒蛇就去看看。
他走到那裡一看!
原來是一堆黃金;他就拿回家裡,從此他就立即變成富翁了。
後來被國王知道了,就把他關在監獄裡。
他從前所得的黃金,到這時已經用完了,但是還不能免去刑罰。
他真悔恨極了,不禁叫喊著說:
「惡毒蛇阿難!
大毒蛇世尊!
」
國王聽見了,覺得他說得不倫不類,很是奇怪。
於是傳訊他:
「你怎麼說毒蛇?
惡毒蛇呢?
」這個農夫對國王說道:
「我從前在田裡耕種,本來很可以安閒度日。
有一日,聽見佛和阿難說有毒蛇,我去一看!
原來是黃金;不禁貪欲心起,拿歸家中。
今日想來,這黃金原是毒蛇啊!
」同時他又唱出一首偈:
「諸佛語無二,說為大毒蛇。
惡毒蛇勢力,我今始證知。
於佛世尊所,倍增信敬心;我今臨危難,是故稱佛語。
毒蛇之所螫,止及於一身;財寶毒蛇螫,盡及家眷屬!
我謂得大利,而反獲苦惱!
」
這個故事,使我想起一九四三年十一月裡,上海報上登的一則新聞:
有一個李姓的少婦,有一天得到十餘萬元,喜出望外,她拿了款子僱汽車回家。
在中途被強盜攔劫,把她的所有全數搶去了。
這個少婦竟因此死亡。
世上的人因著財產遭殃的,耳聞目見,真是很多、很多,說也說不盡的。
【家難未必不幸】 呂碧城女士說:
「我家從前住在安徽六安州。
當我十三歲的時候,偶然得到一卷觀音白衣咒,說持誦百日,能消災得福;我就每日焚香虔誦。
等到剛滿百日之期,忽然遭到家難;我家的人都被許多族人禁閉在本宅內,長年不得和外界通消息。
後來母親設法,用密函向外祖母家請求援救;結果得到援助,我們得以到來安縣舅父家裡寄住。
那時我常常想:
為什麼持咒百日,求福而反得禍呢?
其後有股匪白狼來侵擾安徽,六安被蹂躪得變成廢墟。
當時我家舊宅裡,只有孀嫂和她的女兒翠霞,以及她的女婿汪君居住著。
白狼闖到宅中,把汪君殺死了,翠霞也在這時殉難。
我的嫂嫂逃到上海,不久也就病死了。
現在我才明白:
倘若那時我仍舊住在六安,一定同遭到匪難的。
我們避居到舅父家裡,實在是因禍得福哩!
」
【謀事得成未必可慶】 紹興黃大動君,失業以後,因居在家裡的時候,有一次,去求他的先生給他介紹一個職業。
他的先生薦他到某軍司令部,充任秘書。
他到那裡去辦事,還不到一個月,兩軍開戰了,他所屬的軍隊被打敗了。
黃君幸而在槍林彈雨中逃出了性命,可是物件盡都損失了。
他身無分文,沿途借貸,受盡千辛萬苦,總算憔悴而返。
他的先生見他這樣狼狽回來,對他說道:
「這是我害你了!
」
【謀事不成未必可悲】 吳縣王玉如君,住在上海的時候,想謀一個輪船司賬的職位。
因為謀這個位子的人很多,玉如恐怕事情不成,來同我商量;我就勸他念觀世音菩薩。
玉如就聽我的話,早晚持念,可是結果事情還是不成;玉如懷疑菩薩無靈。
我對他說:
「目光要放得遠大些,不應該以一時的得失,就怪菩薩無靈。
菩薩是不會辜負你的!
」過了兩月,這隻船被風浪沈沒在大西洋裡,船裡的人都落水溺死,沒有一個倖免。
不幸的消息傳到上海的時候,玉如跳躍著來向我說道:
「這真是菩薩保佑我呢!
假使我從前所謀的職位成就的話,我也早就葬身魚腹了。
」
以上種種的事實,很明顯地告訴我們,使我們可以灼然無疑於因果的存在了。
可是還有為我們凡情所不易了解的,我再來解釋一下:
一、業報釋疑,二、感應釋疑。
業報釋疑
我們在世間上,所碰著的一切災殃苦患、不如意事,都是從惡業招致得來的;一切福祿壽康吉慶,都是從善業所獲得的。
今世所享受的,是前世所作的果;而今生所造作的,又為來世苦樂的因。
所以作怎樣的善,得怎樣的福;作怎樣的惡,得怎樣的苦。
識田的感招,像數學上乘除一般,是一定不易的。
所以戒殺放生得長壽少病報、廉潔布施得權威富厚報、貞節得夫妻賢淑報、偷盜得貧窮耗財報。
相反的方面也就可類推而知了。
善惡業報都是自作自受。
因果的道理很是精微,雖然極其錯綜複雜,可是乘除消長,是決不會錯亂的。
倘若我們能夠改過遷善、誦經念佛,就能使善業日日增長,惡業日日消除。
要得到幸福、遠離禍患是無須我們祈禱,而自然能夠實現的。
不過我們前世所作的業因,千差萬別,所以善惡果報不能以一世的行動來下判斷。
假使行善而仍舊窮困的,那是因為他前世的惡業比較重;正因為這一生行善,已經減去了殃禍,而增加他的清安了;否則,還不止受這樣的苦難。
可是來生的福澤,也已經種因在這裡頭了。
有的人為非作惡,而現在仍舊得到安樂享受的,那是他前世的福澤深厚。
因為他作惡的緣故,他所應得的福祿,已經被他自己損耗了;否則,富貴尊榮還不只這般地步。
可是來世的禍患沈淪,也已種因於這裡頭了。
況且世事變幻沒有一定,一時的苦樂不足為禍福的定論。
所謂:
「作惡必滅!
作惡不滅,前世有餘德;德盡必滅。
為善必昌!
為善不昌,前世有餘殃;殃盡必昌。
」
因果律是分毫不會錯誤的!
印光大師說:
「作惡而得到幸福的,是過去世善因栽培得深;假使不作惡,那幸福必定更大。
譬如富家子弟,吃喝嫖賭、揮金如土,而不曾立即受到凍餓,那是因為他的遺產富厚;倘使天天這樣浪用,即使他有百萬家財,不到幾年,也就要家破人亡,不可收拾了。
」
「行善而遇到災殃的,是過去世罪業造得深;假使不行善,所遭的殃就更大。
譬如犯重罪的人,在沒有行刑之前,立了一些小功;因為功小的緣故,罪業不能完全赦免,可是總能改重為輕。
倘能日日立功,因為功積得多而且大的緣故,罪就可以獲得完全赦免,重復封侯拜相、世襲爵位、與國同休了。
」
今生的善惡影響今生的禍福,這叫做花報。
今生的善惡決定來生的苦樂,叫做果報,也叫做業命。
今生花報的影響來得輕,今生所受前世已成熟的果報業力比較強;所以只有大善大惡的人,才能轉變今生的業命,因為他們的心力比他們的業力還強。
一般普通的人就不能超出業命的範圍,因為他們的心力敵不過業力的堅強。
世人往往略行小散善,就癡心妄想地要獲得轉移業命的效果,不是很謬妄嗎?
所以那一班碰著逆境而退失修善心,和希求不能達到目的因而退悔的人們,都是因為他們修省改過的功夫還未能做到。
這種人怎能挽回定業呢?
我們應該自省一下啊!
信奉佛法的人們,倘若求子病癒而子反死了,可不必哀傷退悔。
我們怎能知道,也許這個兒子是為討債來的呢?
他日或許被他弄得破家蕩產,使父母吃老苦呢?
現在仗佛菩薩的慈力,消除宿怨,使他早些離開,正是做父母的大幸事啊!
譬如我得罪了人家,他想來報復;幸而得有勢力的人,從中為我們調解,使對方的怨恨消釋了,不再同我為仇。
這是多麼幸運的事啊!
因為仇恨的心像是黑闇,遇到佛光一照,黑闇隨即消滅。
所以能得佛力垂護的,任何怨仇沒有不能解散的。
世人求子病癒而子反死的,做父母的正應該感謝佛菩薩的大恩,努力奮勉修習佛法,並且勸化眾生共同信佛才是。
倘若反生怨心、悔心、退心,怪佛菩薩無靈,這真是辜負佛恩呢!
至於求其他眷屬如:
父母、夫妻癒病而反死的,都應當作這樣的看法。
因為一家眷屬的聚會,無非報恩和復仇而已。
或許有人要問:
「兒子生病禱求佛菩薩而反死去,說是仗佛力解怨使他即便離去,固然不錯!
然而為什麼不解怨以後使他勿去,而仍舊做我的兒子呢?
這是一點。
還有一點,假使他不是來討債的,那麼終究是我的兒子了;不求佛力救助,他也不至於死的,何必要祈禱呢?
」
我的回答是:
人生所遭遇著的,都是從過去世善惡業力所感招得來的。
心力弱、業力強,就被業力所支配。
只有學習佛法,心力訓練得強的,可以不被業力所束縛;普通一般的人,大多數不能超出業力範圍的。
你的兒子-因為你和他在過去世所種業因的關係-為著討債而來,現在仗佛力消除了宿怨;而你還要他不死,仍舊做你的兒子。
這譬如有人到你家裡來討債或報仇,當時因著一位有道德威望的人從旁調解;這個人意氣平靜下來,就此放棄債權。
你想,那時這個討債的人,仍舊留在你家裡呢?
還是回去呢?
當然的!
他一定就回去了。
現在你的兒子為著討債而來,怨氣平釋以後,他也當然回去了。
理由是一樣的。
關於第二個問題:
「假使他不是為討債來的,不求佛力,他也不至於死。
」這話你只說得半邊。
人們的疾病,表面上雖然是從風寒虛勞、四大不調而起,實在是他們前生的惡業作為主因的。
你兒子的病苦,一方面固然為討債而使你受累;而另一方面,他也有他自己的惡業存在著,使他不得不受病苦而至夭折。
假使他前世的惡因是十分,那麼這病就得受十分的苦果。
譬如拍球,用十分的力氣向下拍,它反跳的高度也有十分。
力的強弱,要看拍的人而有差別;也就如造惡因的時候,心力的猛利程度各有不同。
倘使你兒子有十分的惡因,他一定要自受十分的苦果才能了結;要想減受五分,是不可能的。
假使能歸信佛法僧三寶,至誠恭敬地懺悔,並且做種種善事,就能得佛菩薩的慈悲保護,可使重報減作輕受。
譬如世間法律所規定的一般,殺人的人要處死刑,倘使去自首,罪就可以減輕。
向佛菩薩懺悔的,就和自首一般,病苦怎得不減輕呢?
然而不要誤會!
佛菩薩並非制裁人們罪惡的主宰者。
佛說「一切唯心造」,禍福壽夭、恩怨眷屬,一切是我們自心所造,自作主宰的。
因為歸向三寶、至誠懺悔的心,能順合懺悔者本具的佛性,順性而起,就和佛菩薩已經證到本具佛性
的境界相契合;這是此方的感而得到彼方的應,很自然的結果。
眾生心力的光很是微弱,不容易消滅黑暗的業力;現在和佛菩薩光明無量的心光接觸,就能增強我們心力的光,足以消滅我們黑暗的業力。
然而還須看各人歸向佛菩薩的心力強弱程度怎樣,而決定其減輕苦報的分數。
譬如五燭光的電燈泡,必定發五燭光的光明;五十燭光的電燈泡,必定發五十燭光的光明。
因為光度強弱不同,黑暗的減退也就隨之有異。
所謂心光,本來是人人都有的,只因各人被業力所蒙蔽的程度有差別,所以所顯現的就各不相同了。
賀國章先生說:
「有一位黃桐生君,他的眼能夠看見鬼神,並且能夠辨別人的氣色。
據他說,頭上有白光的,這個人必定是佛教徒。
尊貴的人有紫色的光,財富的人有紅色的光,生病和失意落魄的人,他們頭上的光是灰色的。
普通的人則是蔚藍色的。
頭上的光現出黑氣的,這個人定要死亡,否則是個大惡人。
」 心光雖然是常人所不能見到,然而是可以實驗的。
馮寶瑛居士說:
「我們可以拿布施的事做試驗。
假使真心為人而布施,沒有利己念頭的人,他的心中必定有一段特別愉快的景象,這就是光明發越的表徵啊!
」專心念佛,也容易得到愉快的景象。
融空居士說:
「靜寂地念佛稍久一些時候,就能覺得頭部熱蒸蒸地、四肢百骸暖融融地。
這就是心光透露的證驗。
因著發光而生熱,這是物理學的定理。
」華嚴經裡也說:
「大士光明亦如是,有深智者咸照觸;邪信劣解凡愚人,無有能見此光明。
」
當我二十九歲的時候,和我的妻遠信住在赤城山。
這時遠信是二十五歲。
在某一日的早晨,她下山去,行走在田野間的當兒,沿路專心在念佛。
這時太陽剛上山,晨曦遍地,她偶然看看她自己的影子;發現頂上有一圈圓形的光,周圍和肩相齊,其大小約有直徑二尺光景。
它發出燦爛的光輝,有不可形容的美妙,和佛像背上的圓光相似。
她心裡覺得奇怪,還是繼續地一面走一面念佛,並且時時看她的影子;這個圓光依舊煥發著,她知道這是念佛所得的現象。
於是,她試試看,停止念佛而念世間的雜事,同時再看看影子,圓光就沒有了。
因此就可知道,念佛最能發揮我們本有的光明,消除業障的黑暗。
念佛、念雜事都是念,為什麼所表現的有這樣的不同呢?
這譬如人的憂喜,憂的時候愁眉苦臉,喜的時候嬉皮笑臉;憂喜同是心念,而表情就不同了。
佛號的念隨順我們的本性,雜事的念是違反我們的本性;念的主動體固然是同一個心,可是被動的念頭就有分別了。
假使念佛功夫得力,那麼塵勞就是佛事,在酬應一切世事的時候,都不會有什麼妨礙。
所謂「竹密不妨流水過,山高豈礙白雲飛」?
到這個時候,順性、逆性不過是方便之談罷了。
人的疾病,多是業報的關係,在業報沒有完盡的時候,假使要求其早日痊癒,就非求佛力保護不可了。
世上很多中外名醫沒法醫治的危症,因祈禱佛菩薩而獲得痊癒的事實。
如最近邵聯萼君也因念佛得救:
邵君是杭州人,年十九歲,在上海患著重症,到寶隆醫院去療治。
經醫師診斷以後,說他這病是沒有希望了。
在進院後第七日的夜裡,他忽然看見牛頭馬面、夜叉小鬼,搖搖擺擺地向他的床邊直奔而來。
這時室中電燈很是明亮,而他的神志也很清楚。
他知道這是來捉他的,他是將死了,於是鼓足勇氣坐起身來。
後來再一想,既然有鬼神,一定有佛菩薩的。
就想起「南無阿彌陀佛」六個字,隨即大聲地念起來。
當他一念之後,許多的鬼怪突然都給他嚇退到數步之外,不敢走近身來。
邵君覺得這六個字有不可思議的效力,能夠退卻鬼的襲擊,於是誠心誠意地不斷誦念著。
因為小鬼捉他不到,後來閻羅王也親自出馬來了-他是身穿綠袍,頭戴平天冠的;然而他也被佛號擋了駕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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