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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拆点并校
论农村拆点并校
2001年中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
”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
”《决定》公布以后,各县就开始逐年推行合并农村小学的措施。
2002年和2003年,国务院和财政部分别下达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中小学调整工作。
许多县教育部门撤并小学及教学点,尤其在一些山区,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撤了近1/2至2/3的教学点及完小,这对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村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撤点并校,特指中国为了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对农村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对临近的学校进行资源合并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2001年起,中国为了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促进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农村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摒弃“村村办学”的方式,对临近的学校进行资源合并。
但由于部分地区在操作中的不当,也有地区出现学生生活条件下降,甚至辍学的现象。
因此,该政策的实施和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受到舆论的争议。
孤儿背井离乡独自求学,父母含辛茹苦将儿女送到城中读书,城镇学校校长惊惧农村学生如潮涌来等等,随着一系列“尴尬”的暴露,推行了8年的“撤点并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走进公众视野。
“两免一补”的政策推行后,农村中、小学的学生上学应该不用交钱,至少费用应该大减才是。
但是实际上很多农村家庭的教育费用反而增加——对农村有重大影响的这项政策就是“撤点并校”。
当村里的学校被撤掉以后,学生就要集中到中心校上学。
村到中心校有公路和班车的,学生就要付钱坐车,许多村离中心校远,不通公车,要走三、四个小时到中心校去上学。
19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农村学校布局基本以“村村有小学,乡乡有初中”为原则。
许多县教育部门规定学校要在村庄2.5公里之内,以便学生就近上学。
但在80年代中期,中国进行了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各级地方政府以农村初、高中为重点,逐年撤并了许多初高中及小学。
1990年在贵州,当地教育单位以调整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撤除了三分之一的学校。
许多的县将所有乡(在山区,一个乡约5000至15000人)的高中撤了,全县只剩下一个高中,集中在县城;同时将数个初中合并成一个中心初中。
离学校远的村,孩子要走3、4小时,近的也要走2个小时,因此大部分的初中生都要住校。
集中办初中的措施,到2000年基本完成。
中国农村的小学有两种,即“教学点”和“完小”。
“教学点”一般四年级以下,多设在人口较少偏远贫困的的村寨。
完小到五年级(部分北方小学)或到六年级,多设在人口较多的村寨。
“撤点并校”是把教学点撤了,将几个学校并成一个中心校。
2001年中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
”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
”
《决定》公布以后,各县就开始逐年推行合并农村小学的措施。
所谓撤点并校,“点”指“教学点”“校”是指完小。
许多地方的教育部门,在响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时,重点在“撤点并校”,而往往忽略了“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
2002年和2003年,国务院和财政部分别下达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中小学调整工作。
许多县教育部门撤并小学及教学点,尤其在一些山区,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撤了近1/2至2/3的教学点及完小,这对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村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1998到2007九年间,全国学校数目减少了47.50%。
而人口减少了24.30%。
教育部门对“撤点并校”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人口减少。
但由上表可看出,学校减少力度比人口减少的力度大了一倍。
在这撤并过程中,影响最大,撤并力度最大的是贫困山区的小学,为孩子、父母造成了重大的不便。
撤点并校在贫困山区集中在撤除偏远小学,并将集中办学看成是现代化教育的表现。
2005年中国教育信息报对位于黄土高原的山西吕梁地区“撤点并校”是这样报道的:
“2005年为“教育重点年”,……短短两年时间。
其中农村小学由2003年的205所调整为现在的94所,农村初中由15所调整为7所,共计撤并农村中小学119所,复式班和单人校全部取消,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由分散办学向规模办学,常规教育向现代化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这是建国以来该区教育史上投入资金最多……。
直接受益的农村学生达20000余人。
”
从积极的意义上说,撤点并校,有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教师不愿意去的学校撤掉,集中到县镇办学,提高所有学校的办学质量。
通过撤点并校,解决农村地区学生的义务教育问题,相对于就近办好每个学校,整体提高农村各地学校教育水平来说,是更容易操作的事。
负面的影响也十分突出,一方面,这些适龄儿童只能远离家乡,寄宿求学。
虽然寄宿求学并非不可以,但孩子的家庭教育、人格教育也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如果政府不补贴学生的寄宿费、交通费的话,寄宿同时意味着农村孩子更重的教育负担。
另一方面,更严重的问题是,并校之后,办学条件极为艰苦,人满为患,并没有提高教育质量,寄宿学生远离家乡去求学,获得的依旧是低质量的教育。
学校布局的调整是区域教育发展中经常性的工作,但是,近几年我国农村广泛进行的以“撤点并校”为导向的学校布局调整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
所造成的大量的校舍闲置,引发出诸多新的社会问题。
撤点并校,学校向县、乡集中,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城镇出现学生人数很多的巨型学校和巨型班级,尤其是县城的高中,学生人数达五六千、近万人的中学已不在少数。
如此巨大的学校规模,给学校管理、学校文化营造、校风建设以及教育资源再分配等方面都带来新的问题。
学校过于集中,也给居住分散的农村学生上学带来不便,不仅路途遥远,也存在安全隐患,加重了家长和学生的负担。
寄宿制、一餐走读制或租车接送,家长付出的成本都远远超过了义务教育免学费、书本费带来的实惠,看不出家长和孩子们赢在哪里。
经济负担加重又成为学生失学和辍学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适应集中办学,解决上学路途遥远的问题,发展寄宿制学校是农村撤点并校后采取的普遍做法。
寄宿制学校又会带来新的问题,因为大部分学校都不是按寄宿学校的标准设计的,不能满足学生寄宿的基本要求,如宿舍、就餐、饮水、洗漱、卫生、保安等等。
十多人甚至几十拥挤在大通铺上,而卫生间却远在校园的另一角。
即使这种住宿条件,也还不能使所有学生都寄宿,因而城镇里出现了大量的陪读者。
陪读者大都是学生的爷爷奶奶,他们在学校边上租房做饭、陪孙子上学。
农村变成什么样子了呢?
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爷爷奶奶在县城陪孙子读书。
撤点并校、集中办学迫使农村留守的老人和孩子也进入了城镇,农村则是房屋上锁、田地撂荒,一片凋敝景象。
高中生寄宿不足为奇,初中生寄宿管理难度就很大了,现在很多地方已开始推行小学生寄宿,六七岁的孩子就要远离父母,在学校里独立生活。
即使学校的物质条件、管理水平很好,也不能替代孩子与父母的亲子关系。
孩子从小学到高中度过12年的寄宿生活,对他们的心理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个问题似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长远的考虑。
有专家建议应该给集中办学后的学校配备校车,接送孩子上学。
确有部分学校这样做了,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孩子,车辆安全性、司机资质没有保障。
营运者为降低成本常常严重超载。
也有家长们合租农用车接送孩子,挤满了孩子的敞篷农用车,颠簸在崎岖的山路上,谁又为他们的安全负责呢?
在发达国家我们常能在街上看到黄色的校车,车里座位高低、安全设施等都是专门为孩子设计的,对驾驶校车的司机有更为严格的资质要求。
撤并村校还会带来更为深层的乡村文化断裂和乡土认同的迷失。
在中国传统的乡村文化中,学校是文化传播的中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教师是乡村的知识分子,学校和乡村不可分割,乡村会因为有学校变得更加完整,村民也会因为自己的学校而感到自豪。
学校和村民、和乡村文化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群落。
在撤点并校过程中,关于撤哪个村的学校,把学校并到哪里,邻近几个村常常为此发生冲突甚至械斗,说明村民对学校有深厚的感情。
撤点并校对村民来说也很无奈,学生确实太少了。
昔目引以为豪的学校成为村民的内心之痛。
政策现状
目前,农村的“撤点并校”工作正在改变原先“哪里有炊烟,哪里就有学校”的办学方式。
福建省为例,从2001年开始,对农村中小学进行以“撤点并校”为主的布局调整,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农村教育投资效益。
省里要求通过布局调整,乡镇中心小学逐步达到每个年级2个班以上,山区、人口分散地区完全小学要逐步形成规模,义务教育阶段现有的小学学校数调减10%左右;平原地区的初中要逐步达到校均800-1200人的规模,山区的初中要逐步达到校均800人以上的规模。
虽然在统计数据上,政策的推行展现了效果,但在媒体的调研中,政策带了的诸多问题也浮出水面。
从2001年至今,福建省级以上财政用于“撤点并校”的投入超过1亿元,撤并“麻雀校”及教学点近千个,大力度的撤并和集中办学使当地农村教育出现新亮点。
但布局调整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某小学校长指出,小学生寄宿制目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就医。
孩子小,免疫力、抵抗力较弱,时有孩子半夜三更因病被送到医院,学校及生管老师压力较大。
二是教师编制。
城市小学师生比为1∶19.5,而农村则为1∶23,编制紧张还得从中抽人作生管老师;
三是经费。
寄宿生每人每学期交80元管理费,要开支水、电、设备、炊事员工资等,缺口较大,而学生家长也觉得负担较重,每月路费、伙食费等需40元左右;
四是交通安全。
目前村里都用小四轮接送孩子,有的一车要装20多人,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
一些学校在周边的“麻雀校”和教学点撤并后,学生数急剧增加,由于配套设施跟不上,根本无法实行寄宿制。
学生每天要走很远的山路上下学,安全没有保障,不但家长有怨言,简陋的办学条件也影响到部分教师安心工作。
此外,一二年级学生由于年龄尚小,生活无法自理,不能上寄宿学校,只能在所在村的教学点就学。
一般这样一个教学点只有学生三五个,按照现行教师编制,一个老师就要负责六七个教学点的教学任务,这几乎不可能做到。
学生现状
学校不断向城镇合并,不仅使小孩上学越来越难,还因城乡经济差距而产生“剪刀差”,这也让许多农村家长在经济上力不从心。
许多家长因无力承担飞涨的上学费用(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费),导致孩子辍学,辍学率上升。
原因一
首先,教育费用骤增,家庭难以支撑。
从财政角度看,撤点并校后成本是降低了,但对农民来说成本却增加了。
主要表现在:
一是并校后许多原来就近上学的学生因寄宿产生了住宿费、伙食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合计每年数千元的开销。
二是学生年龄太小,异地就学家长不放心,不少家长选择了陪读。
这样又增加了租房费等开支。
三是由于寄宿费用太高,一部分学生选择了走读上学,但由于路途较远,又要承担交通费等费用。
上述这些支出对于不少贫困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原因二
其次,就学路途较远,存在安全隐患。
一些地区在布局调整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口分布、学生密度和地理环境等问题,盲目撤减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导致部分农村中小学生上学路途较远,有些学生往返要步行十几里甚至二三十里。
有些地方虽然家校直线距离并不远,但是学生到学校要爬崎岖的山路、趟过深长的塬沟,既费时又危险。
有些地方交通虽然便利,学生能够乘坐交通工具走读上学,但是很多乘用车都是农用车,即使是客车,不少也没有达到安全要求。
安全问题成为家长和学生的一块心病。
原因三
第三,新校问题复杂,教学质量不高。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初衷之一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中小学的办学质量,但一些学校合并后教学质量仍难尽如人意。
一是在调整过程中由于部分地方资金投入不足,不少学校并没有相应地扩建新校舍、新实验室、新宿舍等。
这导致班额过大、教学资源紧缺,不少合并后的学校班额都在50人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七八十人。
过大的班额势必影响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布局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
很多教师都来自被撤并学校。
由于编制限制、不合格教师清退难,优秀师资补充依旧困难。
三是农村教师负担过重也是导致教学质量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
以往人事部门核定学校教师编制都是把生师比作为惟一参考标准,农村学校的生师比是23,较城市学校的19为高。
这种核定方式显然没有考虑农村学校尤其是寄宿学校、小规模学校的特殊性。
这导致农村教师负担过重,很多老师要上4—5门课,周课时在20节以上。
在寄宿学校很多教师还要承担或参与学生生活管理。
原因四
第四,学校条件有限,影响学生学习。
虽然布局调整后学校条件得到改善,但仍难以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一是很多学校生活设施不健全,给学生生活带来困难。
如小学生寄宿面临洗衣服、洗澡、就餐等难题,但很多学校相关设施并不完善,一些学校甚至连热水都无法提供。
二是很多学校缺少专门的运动场、语音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设施,不能满足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需要。
三是一些学校校舍简陋,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较多,治安环境较差,也使学生和家长产生畏惧心理。
舆论争议
2007年,就部分网友反映布局调整导致部分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教育部在回复中要求:
今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学的原则实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调整,要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
这被舆论解读为,国家在叫停“强行撤并”。
教育部承认,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中,有的地方在工作中存在简单化和“一刀切”情况,脱离当地实际,撤销了一些交通不便地区的小学和教学点,造成新的上学难;有的地方盲目追求调整的速度,造成一些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教学质量和师生安全难以保证;有的地方寄宿制学校建设滞后,学生食宿条件较差,生活费用超出当地群众的承受能力,增加了农民负担;有的地方对布局调整后的学校处置不善,造成原有教育资源的浪费和流失等。
这些问题,造成了一些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子女上学的不便,违背了布局调整的初衷,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并校后一些同学上学难和辍学的情况,也引起了基层教育部门的重视。
解决途径
教育部门在调研后强调,必须继续安排好中小学布局调整的专项经费,特别要重视撤点并校后寄宿制小学的建设与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撤点并校
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实行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小学的安全工作。
同时提出要合理核定农村中小学校编制,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工作,引导教职工从城镇学校和超编学校向农村学校和缺编学校合理流动。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小学检查管理制度,从学校设施建设、生活条件(包括住宿、饮食、卫生等)、文化娱乐、教育质量及安全工作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各地对原来确实不具备撤并条件但已完成撤并工作的学校,要及时采取特殊倾斜政策加以扶持,促其尽快完善,全面做好寄宿制小学的建设;人事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核定农村寄宿制小学的专职生管老师编制,以保证有足够的师资对寄宿制小学进行规范化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协调帮助解决学生往返家校的交通车辆问题,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针对有些地方不切合实际的撤并,有关人士呼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小学要在方便就近入学、不影响普及水平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撤点并校。
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
寄宿制学校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最早提倡兴办寄宿制学校,2004年公布的《2003年—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调“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农村初中、小学建设”。
根据教育部门公布的数字,2004至2007年间,中央财政已为此投入100亿元,建设学校7651所,惠及学生约200万人。
此外,民办学校也以寄宿制为主。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资源布局分散、教职员工水平参差,教学质量难以提升是不争的现实。
数字显示,2004年之前,西部地区有一师一校点约9万个,占全国校点的80%以上;一些高山、高原、高寒及牧区、半农半牧区和荒漠地区,80%左右的初中生、50%左右的小学生需要寄宿。
教育部门推行“寄宿制工程”建设的初衷,正是为了“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寄宿制工程”的实施,对扩大“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规模,保证西部地区学龄儿童正常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无论是支持者抑或质疑者,都会承认这样一个事实:
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有效改善了一批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对扩大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规模,保证中西部学龄儿童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
存在问题
现实也表明,作为一种办学模式,寄宿制学校的有效运行并非仅仅“盖房子”那样简单。
由于配套政策及投入衔接不力,许多农村寄宿制学校常掣肘于人员编制不足、经费匮乏、管理薄弱等现实困难,进而带来的低龄儿童心理健康、学生厌学辍学的问题。
无论对于学校还是家庭,寄宿制都意味着经济成本的增加,这部分成本该如何消化,如何合理分摊,现实中尚需有效探索。
2001年以来,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逐步由“三级办学,(县乡)两级为主”变为“以县为主”,基层教育管理重心上移意味着管理半径的扩大,也意味着管理成本的提高。
对于基层教育部门而言,进行教学网点撤并,推广寄宿制学校,显然符合方便管理的考量。
然而,中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及地理条件相差巨大。
寄宿制学校是否是普适的万能灵药尚存疑问。
事实上,寄宿制学校并不是缓解原有义务教育困境的唯一途径。
对原有教学网点师资加强培训、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校车系统措施,以及合理引入社会力量等均应纳入决策选择视野。
应更加强调“因地制宜”的重要性,鼓励基层教育部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当地条件的义务教育发展模式。
此外,尽快加强现有寄宿制学校的政策配套工作,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师资配备、经费投入体制,保证农村学龄儿童真正因此受益,亦是教育部门刻不容缓的要务。
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
由于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因此,“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哪个学生的住址离哪所中学近就叫“就近入学”;也不是指哪所小学离哪所中学近就是“就近入学”。
凡是小学毕业生被分配到本招生区域内的中学,都叫“就近入学”。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
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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