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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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燕煤政字【2017】43号附件
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程庄煤矿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生产技术部
目录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煤矿(井工)生产技术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能字〔2013〕13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采煤工作面单产和掘进工作面单进水平,提高工效,降低成本消耗。
1.3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
同时,必须遵守《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1.4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5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1.6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签字后实施。
1.7生产技术部要对作业规程文本统一编号、建档登记。
1.8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
存档的作业规程和措施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一般应保存3年以上(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年以上,掘进服务巷道报废后1年以上)。
1.9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1.10采掘工作面施工结束后,采掘队组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总结,送矿生产技术部,连同作业规程和修改补充措施电子版一并存档。
1.1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贯彻学习。
否则,严禁开工。
1.12采、掘队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区长对作业规程执行负监督检查责任。
1.13矿井要把作业规程编制及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
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1.14矿井每年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
1.15矿井要积极推广使用作业规程计算机编制和信息化管理,实现作业规程网络化管理。
2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2.1作业规程编制
2.1.1每一采、掘工作面施工前要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
2.1.2每一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2.1.3作业规程的编制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
2.1.4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必须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2.1.5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工作面等)文件、资料;
(2)由地测防治水中心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包括水文地质)及物探资料;
(3)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等资料;
(4)由通风工区提供的通风资料、瓦斯监控系统图及瓦斯断电控制系统图;
(5)由机电工区提供的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相关资料;
(6)《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等;
(7)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1.6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
(2)经过审批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及综合柱状图;
(3)地测防治水中心提供所掘巷道的地质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水文、瓦斯、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4)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安全制度。
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设备管理维修制度、煤尘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放炮管理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顶板管理制度等;
(6)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7)生产技术部提供的施工地点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
2.1.7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一般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2)地层综合柱状图;
(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巷道开口大样图;
(5)巷道支护断面图、平面图;
(6)临时支护平面图,剖面图;
(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0)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3)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2.1.8下列掘进巷道和工程必须编写作业规程:
(1)开拓大巷、集中轨道巷(皮带巷、回风巷);
(2)采区准备巷;
(3)回采工作面的顺槽、切巷;
(4)设计长度超过200米的其它巷道;
(5)矿井煤仓、主要硐室。
2.1.9符合下列情况的巷道或工程可以编写一本作业规程:
(1)开拓大巷正、副巷间距不超过50m的;
(2)采区上(下)山正、副巷间距不超过50m的;
(3)回采工作面有瓦斯尾巷时,工作面回风顺槽与瓦斯尾巷、切巷;
(4)回采工作面无瓦斯尾巷时,工作面进风顺槽、回风顺槽与切巷;
(5)其它间距不超过50m的两条巷道,并且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基本相同的;
(6)同一条巷道由不同单位施工时,可以用一本规程,但是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贯彻学习。
2.1.10采掘工作面试生产前1个月,由矿通风工区根据工作面计划产量(进尺)和通风瓦斯情况,提出配风量计划和核定产量(进尺)报告,报阳泉有限公司核定批准后,将复印件附到作业规程后。
2.1.11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规定。
2.1.12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后,应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同意后方可上报审批。
2.1.13《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2.1.14作业规程与开采设计中的重复内容、制定专项措施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
2.1.15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2.1.1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制定的专项措施中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
2.1.17掘进工作面正、副巷间贯通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顺槽与切巷、顺槽与专用排瓦斯巷、准备巷与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准备巷与风井主要硐室贯通,必须制定单项贯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贯通不明巷道或采空区等,制定贯通措施报阳泉有限公司批准。
2.2作业规程审批
2.2.1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
2.2.2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报生产技术部部长审阅,然后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会审。
2.2.3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及技术、通风、机电、安监、调度、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监控中心、地测防治水、生产队组等部门相关技术负责人及规程编制者参加。
2.2.4作业规程会审后,要将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表中,并由参加会审人员本人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2.2.5作业规程审批卡原件由矿生产技术部保存,作业规程装订过程中附复印件。
2.2.6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
2.2.7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在5条及以上,或与规程原稿矛盾时,或会审人员认为规程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制,重新审批。
2.2.8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15天审批完毕,开工前10天印制完毕。
3作业规程的管理
3.1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7日内,生产队组必须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2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3.1.3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由施工队组技术员进行贯彻,学习者本人签字,留档备查。
3.1.4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同时要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文,以及国家、省、集团公司与作业规程内容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3.1.5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后,由队技术员负责组织规程考试。
考试内容为作业规程主要部分,试卷要规范,统一印制,评分标准明确,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不得随意操作。
考试试卷由队组保存,内容不得涂改。
3.1.6参加作业规程学习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达到90分以上)后,方可在本工作面作业。
考试成绩要登记在作业规程考试记录表上,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签章无效)确认。
3.1.7生产队组应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的人员,因故缺席,在上岗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单独对其进行贯彻学习,并进行考试签字,否则,不得安排其从事本工作面作业。
3.1.8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由本人签字:
(1)采、掘工作面停产超过一个月的;
(2)采、掘队到别的工作面过渡生产,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回到本工作面生产的;
(3)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
(4)作业规程内容修改的;
(5)采、掘工作面更换生产队组的(同时要进行规程考试)。
3.2作业规程执行
3.2.1作业规程的执行由生产队组队长负责,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组织施工。
3.2.2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现作业规程和措施不符合客观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工程技术人员反映,提出修改要求和意见。
3.2.3矿安全监察部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反作业规程进行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3.2.4矿分管领导、生产技术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修改意见。
3.3作业规程复查
3.3.1作业规程每月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统一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补充,将复查意见附到规程后面或另行建档管理。
3.3.2作业规程复查由矿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生产、地测、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如需要相关部门参加的,由生产技术部通知。
3.3.3作业规程复查要提出复查意见,并由参加复查人员本人签字。
3.3.4作业规程复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矿生产技术部和生产队组各保留一份。
3.3.5作业规程在复查时,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在5条及以上,或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与原作业规程有矛盾的,或审查认为规程不合格的,该作业规程必须重新编写、审批、学习和贯彻。
3.4作业规程补充修改
3.4.1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对作业规程进行补充修改:
(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的;
(2)现场采用的生产工艺与作业规程不符的;
(3)采煤工作面以及进、回风巷加强支护及超前支护方式、支护强度进行变更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绕采的;
(5)采煤工作面变更停采线的;掘进巷道变更参数的;
(6)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
(7)其他需要修改、补充内容的。
3.4.2采煤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遇底板松软、过地质构造、过老空、过煤柱、过空巷、过冒顶区、整巷,以及托伪顶、留底煤开采的;
(2)采煤工作面初采、末采的(包括通风瓦斯管理措施);
(3)采煤工作面进行安装、拆除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或其他因素影响需缩短、延长的;
(5)采煤工作面处理较大面积冒顶的;
(6)采煤工作面承压开采的;
(7)采煤工作面坡度大于15°的;
(8)采煤工作面更换大型设备的;
(9)采煤工作面需爆破作业的;
(10)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
(11)《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中要求的其他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3.4.3掘进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无炭柱、褶曲等;
(2)探放水、探老窑、瓦斯异常等区域;
(3)采区煤仓、回采工作面煤仓、溜煤眼、风桥;
(4)设计长度小于200m的系统巷道;
(5)巷道刷大、维修、回收;
(6)巷道贯通、交岔点;
(7)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
(8)在火区附近、注浆采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
(10)作业规程有关内容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
(11)其他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作业现场。
3.4.4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3)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4)巷道设计和支护形式等变更;
(5)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4.5作业规程印发后发现内容错误,需修改补充时,要另行编制后将原规程替换,也可在作业规程后附勘误表,不得在正文中直接涂改,同时要将勘误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4安全技术措施
4.1管理规定
4.1.1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为措施编制的第一责任者,措施一般由生产队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4.1.2措施编写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及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4.1.3措施应在工程开工5日前(特殊情况下,必须在开工前)编写并审批完毕,在开工前贯彻学习,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
4.1.4措施文字要规范,叙述简明,通俗易懂,内容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1.5措施编制完成后,报生产工区分管技术的副区长审批,然后报生产技术部部长审批,最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
如涉及其他单位的,必须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批。
4.1.6措施要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作为作业规程的附件存档。
措施审批完毕后,要将底稿保存备查。
4.1.7措施编制、审批、学习等参照作业规程管理办法执行。
4.2编制内容
4.2.1概况:
简要叙述工程名称、地点、用途、性质及编制措施的必要性。
4.2.2地质条件:
简述与工程有关的地质状况、地质构造、岩石性质、水、瓦斯等因素。
4.2.3组织措施:
说明施工期间的生产组织措施。
4.2.4施工工艺:
详细叙述施工规格、施工工艺、支护方式、工序安排和工程的具体要求。
要附图说明工程规格、炮眼布置、支护形式等。
4.2.5安全技术措施:
详细说明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的技术措施。
4.2.6其他有关的内容。
5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格式
5.1封面
1.阳泉煤运燕煤公司程庄煤矿:
黑体+小初号+居中
2.××作业规程:
宋体+一号+加粗+居中
3.编号:
宋体+三号+居中
4.签名人员:
宋体+小二号+左对齐+行距20磅
5.批准执行日期:
宋体+三号+居中
5.2审批卡
1.标题:
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表格正文:
宋体+四号+居中(年月日右对齐)
5.3目录
1.标题:
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正文:
宋体+四号(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目录)
5.4正文
1.章标题:
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节标题:
宋体+三号+居中
3.正文:
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
4.页码格式:
“—1—”“—2—”宋体+小四号+居中
5.5说明
5.5.1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按A4纸印制,纵向布置。
页边距上、下、右25mm,左30mm,版面分栏数1,版式横排。
页眉距顶边15mm(页眉内容为:
阳泉煤运燕煤公司程庄煤矿××综采(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带下划线,页角距底边10mm,页眉、页角高10mm。
章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居中;节标题为三号宋体加居中;正文为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
5.5.2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号说明:
YQMYGC-CM-YMCZ-2016-01
YQMYGC—“阳泉煤运规程”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措施为“YQMYCS”;
CM—“采煤”规程或措施专业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掘进为“JJ”;
YMCZ—燕煤公司程庄煤矿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
2016—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年份;
01—年度本矿内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序号,累计编号,不得重复。
5.5.3作业规程装订按封面、审批卡、目录、正文、附图、封底顺序装订;正文中需插图时,要编制页码。
措施按封面、正文、附图、审批卡顺序装订。
除封面、会审意见、目录及图纸外,必须有页码依次排序。
5.5.4作业规程编制过程中,凡涉及人员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签字后可复印),不得签章。
6技术责任
6.1工程技术人员(编者):
6.1.1在所需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作业规程或措施的编制,并及时上报审批;
6.1.2作业规程或措施内容完整符合相关规定(无错别字,图纸规范、清晰无错误),叙述准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6.1.3规程装订整洁;及时向有关单位发放作业规程和措施,并留记录;
6.1.4按规定进行作业规程和措施贯彻、考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评分、登记;
6.1.5对作业规程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及时补充编制措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要求;
6.1.6对采、掘工作面井下作业牌板负技术管理责任。
6.2生产工区技术负责人:
6.2.1对作业规程和措施进行初步审查;
6.2.2协助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作业规程和措施会审;
6.2.3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对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提出意见。
6.3生产技术部部长:
6.3.1提供采区和工作面开采设计;
6.3.2组织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查;
6.3.3协助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作业规程和措施会审;
6.3.4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对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提出意见;
6.3.5组织每月作业规程的复查;
6.3.6对采、掘工作面矿压观测及分析负技术责任。
6.4通风工区技术负责人:
6.4.1对采区及采、掘工作面通风设计负技术责任;
6.4.2按时提供采、掘工作面通风设计,核实风量计算;
6.4.3根据采、掘工作面风量核定产量进尺;
6.4.4根据生产实际制定采掘工作面防灭火、防突专项措施;
6.4.5按时参加作业规程和措施的会审;
6.4.6根据井下实际供风量和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调节采掘工作面风量,满足生产要求;
6.4.7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中通风部分执行情况,对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提出意见。
6.5机电工区技术负责人:
6.5.1对采、掘工作面供电设计负技术责任;
6.5.2按时提供采、掘工作面供电设计,核实供电设计的可靠性;
6.5.3按时参加作业规程和措施的会审;
6.5.4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机电部分执行情况,对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提出意见。
6.6运输工区技术负责人:
6.6.1对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运输专项设计负技术责任;
6.6.2按时提供采、掘工作面相应的运输设计;
6.6.3按时参加作业规程和措施的会审;
6.6.4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中运输部分的执行情况,对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提出意见。
6.7地测防治水中心主任:
6.7.1对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负技术责任;
6.7.2按时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物探资料;
6.7.3按时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按规定及时提供地质剖面图;
6.7.4按时参加作业规程和措施的会审。
6.8安全监察部部长:
6.8.1对作业规程和措施执行情况负技术责任;
6.8.2按时参加作业规程和措施的会审;
6.8.3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提出意见。
6.9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
6.9.1对采、掘工作面及相关工程技术总负责;
6.9.2对作业规程和措施的部学性、严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负有技术管理责任;
6.9.3按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作业规程和措施集体会审;
6.9.4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提出意见。
7罚则
7.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考核责任者1000-3000元。
7.1.1采、掘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或措施开工的;
7.1.2作业规程或措施未进行贯彻学习,擅自开工的;
7.1.3采、掘工作面作业现场与作业规程或措施不符的;
7.1.4采、掘工作面发生伤亡事故,经阳泉有限公司分析认定,与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内容有关系的;
7.1.5因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内容不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
7.1.6上级单位检查,发现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的。
7.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次考核责任者200-500元。
7.2.1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及时,影响生产的;
7.2.2作业规程或措施发放不及时或未及时上报,影响生产的;
7.2.3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内容出现明显错误的;
7.2.4作业规程或措施管理不当,出现明显失误的;
7.2.5作业规程考试出现替考、代签字、成绩或日期与实际不符、考试卷与成绩不符的;
7.2.6作业规程或措施未及时修改补充,影响生产的;
7.2.7生产队组人员未进行作业规程考试,安排上岗的。
8附则
8.1本制度适用于燕煤公司程庄煤矿。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3本制度由燕煤公司程庄煤矿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8.4本制度内容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规定和要求为准。
附件:
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封面
2、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会审意见(领导签字)
3、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封面
4、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会审意见(领导签字)
5、作业规程复查记录
6、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
7、作业规程补充学习考试记录
8、回采安全技术措施封面
9、回采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卡(领导签字)
10、掘进安全技术措施封面
11、掘进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卡(领导签字)
程庄煤矿回采工作面
作业规程
编号:
YQMYGC—HC—YMCZ—2016—01
工作面名称:
××××综采工作面
编制人:
施工负责人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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