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器行业工厂检测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样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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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器行业工厂检测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样板
1.0目的:
对所有检测设备及工具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恰当的校准,修补设备随时间所产生的误差,以确保其准确性、良好的应用状态和测试能力,以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列于《校准设备总表》上的检测设备及工具之校准与维护。
3.0参考文件:
3.1《质量手册》
3.2《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3.3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3.4有关的检测设备使用说明书
4.0定义:
4.1参考文件《检测设备控制程序》4.0定义内容。
4.2校准对像外:
为检测设备/工具提供轐助项目,不影响产品质量一致性的外围设备。
5.0职责:
5.1品保部计量工程师负责对公司所有检测设备的内部校准及需外部校准检测设备的送检工作。
5.2品保部负责人负责所有检测设备校准工作的监控和《校准报告》的审批。
6.0程序:
6.1校准的环境条件:
6.1.1温度:
20C5C
6.1.2相对湿度:
(30~95)%RH
6.2校准的结果:
6.2.1所有检测设备校准结果得到的示值误差在相对应检测设备允许的示值误差范围内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如不合格,则品保部负责人应在《校准报告》中列出处理意见。
6.2.2标识:
校准工作完成后在相应的检测设备贴上相应的标签。
6.2.2.1《校准标签》-贴在经校准合格的检测设备上。
6.2.2.2《限制使用标签》-贴在经校准不合格但可以在限定范围内使用的检测设备上。
6.2.2.3《暂停使用标签》-贴在经校准不合格需等待进一步处理方案的检测设备上。
6.3卡尺校准规程:
6.3.1所用的校准设备:
6.3.1.1用编号为WG-01-001的量块作为标准,校准卡尺的外卡脚。
6.3.1.2用编号为WG-01-001的量块及编号为WG-09-001的千分尺作为标准,校准卡尺的内卡脚。
6.3.2受检点:
6.3.2.1外卡脚受检点:
41.2mm、81.5mm、121.8mm;
6.3.2.2内卡脚受检点:
10mm。
6.3.3卡尺允许的示值误差:
0.02mm.0.05mm(卡尺刻度值为0.05mm时)。
6.3.4校准步骤及内容:
6.3.4.1外观校准:
卡尺的表面不应有锈迹、镀层脱落及其他影响准确度的缺陷,尺身及表盘刻度应清晰、无目力可见的断线。
6.3.4.2零点调整。
6.3.4.3外卡脚校准:
(1)除去量块上的油;
(2)按6.3.2.1指定受检点校准;
(3)用外卡脚在每一个受检量块上各测3点,读数与量块实际尺寸之差即是外卡脚的示值误差。
最大值为最终确定之误差值记入《校准报告》;
6.3.4.4内卡脚校准:
(1)除去量块上的油;
(2)用卡尺外卡卡住一块10mm量块,紧固螺钉后,量块应能在测量面间滑动而不脱落。
然后用千分尺去量两内脚卡所打开的距离,千分尺所测得的读数与受检尺寸数值之差为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3.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4百分表校准规程:
6.4.1所用的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01-001的量块作为标准。
6.4.2受检点:
5.12mm、10mm;
6.4.3允许的示值误差:
0.01mm;
6.4.4校准步骤:
6.4.4.1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的校准:
百分表的表门应透明光洁,表盘刻度应清晰平直,无目力可见的断线和粗细不均,要有分度值。
6.4.4.2调零:
调整升降架,使百分表测头与工作台平面接触,旋转刻度盘,使指针与0位刻度对齐。
6.4.4.3校准:
(1)除去量块上的油;
(2)将量块置于测头与工作台之间读出百分表的读数,该读数与量块实际数值之差就是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4.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5千分尺校准规程:
6.5.1所用的校准设备:
WG-01-001的量块作为标准。
6.5.2千分尺的受检点:
5.12mm、10.24mm、15.36mm、21.5mm(对于0~25mm千分尺)
30.12mm、35.24mm、40.36mm、46.5mm(对于25~50mm千分尺)
55.12mm、60.24mm、65.36mm、71.5mm(对于50~75mm千分尺)
80.12mm、85.24mm、90.36mm、96.5mm(对于75~100mm千分尺)
105.12mm、110.24mm、115.36mm、121.5mm(对于100~125mm千分尺)
130.12mm、135.24mm、140.36mm、146.5mm(对于125~150mm千分尺)
155.12mm、160.24mm、165.36mm、171.5mm(对于150~175mm千分尺)
180.12mm、185.24mm、190.36mm、196.5mm(对于175~200mm千分尺)
6.5.3允许的示值误差:
0.01mm
6.5.4校准:
6.5.4.1外观及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校准:
(1)千分尺不应有锈蚀、带磁等缺陷,刻度应清晰、均匀,标有分度值、测量范围;
(2)微分筒转动和测微螺杆的移动应平稳无卡住现象。
6.5.4.2千分尺调零:
闭合两测头,查看固定套筒纵刻度与微分筒上的0刻度是否重合。
如未重合则用调零工具调整到重合。
6.5.4.3校准:
(1)除去量块上的油;
(2)在每一个受检量块上各测3点(量块的两端部及中间),测量的读数与量块实际尺寸之差即是示值误差,最大值为最终确定之误差值记入《校准报告》;
6.5.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1次。
6.6温控器校准规程:
6.6.1所用的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03-001的温度计作为校准工具,校准温控器。
6.6.2受测温度值:
150C、200C(热熔机)。
6.6.3热熔机允许的温度误差为:
10C。
6.6.4校准步骤:
6.6.4.1外观校准:
温控器的温度控制表数字显示应清晰,指示灯工作正常。
6.6.4.2温度值的设定:
调节旋钮,使温控器温控表显示出要求的受测温度值。
6.6.4.3校准:
(1)将温度计的热电偶放置在温控器的热电偶输出端;
(2)此时温度计显示值与温控器温控表显示值之差为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6.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7电子磅校准规程:
6.7.1所用的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02-001的砝码作为标准,校准电子磅。
6.7.2电子磅受测重量:
10g、500g、1000g、2000g。
6.7.3允许的示值误差:
2g。
6.7.4校准:
6.7.4.1外观:
数字显示清晰,电源开关工作正常。
6.7.4.2调水平:
调整电子磅支脚至水平。
6.7.4.3校准:
将选定的砝码依次放在电子磅上。
得出的读数与砝码值之差,即为电子磅的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7.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8力度计校准规程:
6.8.1所用的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02-001的砝码作为标准件,校准力度计。
6.8.2受测力度:
50gf、100gf、200gf、500gf、1000gf。
6.8.3允许的示值误差:
数显式力度计的示值误差为5gf;
表盘式力度计示值误差最小刻度值。
6.8.4校准步骤:
6.8.4.1力度计外观校准:
(1)表盘力度计的刻度盘刻度应清晰、均匀、指针应能压住刻度最短刻度的三分之一以上。
(2)数显力度计显示应清晰。
6.8.4.2校准:
(1)将力度计固定在可垂直升降的测力架上准备校准。
(2)力度计归零。
(3)将选定的砝码,用细线捆住(细线重量相对与本公司允许的示值误差可忽略不计),然后将砝码挂在吊钩上,缓缓松手,以免砝码摆动;轻轻敲击力度计外壳,待指针稳定后读数(表盘式),力度计读数与砝码重量数之差即是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须进行拉、推(直接将砝码加在力度计的平面测头上)两方向校准。
6.8.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9自制绝缘电阻测试仪校准规程:
6.9.1所用的校准设备:
6.9.1.1用编号为WG-05-001数字多用表校准输出电压。
6.9.1.2用标准电阻块校准阻值。
6.9.2受检值:
6.9.2.1电压:
250V(500V檔),320V(1000V檔)【自制】
500V(500V檔),1000V(1000V檔)【外购】
6.9.2.2电阻:
10M、50M、100M、250M。
6.9.3允许的示值误差:
6.9.3.1电压:
-10~+60V(DC500檔);-10~+80V(DC1000檔)。
6.9.3.2电阻值:
10%被测阻值。
6.9.4校准步骤:
6.9.4.1外观刻度应清晰,各按键标识应清晰,表层应光亮,指针摆动应灵活。
6.9.4.2电压校准:
用WG-05-001的数字多用表测量绝缘电阻测试仪的输出端,从数字多用表上读取电压值,得出的电压值与受检电压值之差即是示值误差,示值误差不超过允许的误差范围为合格,并记入《校准报告》。
6.9.4.3电阻值校准:
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分别测量10M、50M、100M、200M电阻。
测出的电阻值与实际阻值之差即是阻值的示值误差,示值误差不超过允许范围时为合格。
并记入《校准报告》。
6.9.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10台磅的校准规程:
6.10.1所用的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02-001以及自制的WG-02-002、003砝码作为校正标准,校正台磅。
6.10.2受测重量:
2000克、WG-02-002、003外部校准时的换算值(有效周期内)。
6.10.3允许的示值误差:
±50克/2安士±0.1安士/2克(对于台磅的最小刻度值为0.1安士和2克时)。
6.10.4校准:
将选定的砝码依次放在台磅的称盘上。
得出的读数与砝码值之差,即为台磅的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10.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11灯机的校准规程:
6.11.1所用的校准设备:
用合格的开关与不合格的开关作为标准,校准灯机。
6.11.2校准步骤:
6.11.2.1外观校准:
灯机的导电端子应清洁、无尘、无生锈。
6.11.2.2校准:
(1)分别用合格开关及不合格的开关校准灯机,灯机可以正确检测到开关电气性能合格与否的判为合格,反则为不合格。
(2)将校准结果记录于《测试灯机校正记录表》中,由工程部主管审批后方可生效。
6.11.3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12地磅的校准规程:
6.12.1所用校准设备:
用经外校准合格编号为WG-02-002~007的自制砝码校准地磅。
6.12.2受测值:
校准时具体受测值以砝码外校合格时的换算值为受测值或再经组合得出受测值。
(见有效周期内的自制砝码校准报告)。
6.12.3允许的示值误差:
±50克/2安士200克/±0.5磅(对于磅称最小刻度值为0.5磅和200克时)。
6.12.4校正:
首先把地磅归零,然后将自制砝码和组合成受测值的自制砝码依次放在地磅上称重,得出的读数与受测值之差即为台磅的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12.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13自制微电阻测试仪校准规程:
6.13.1所用的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35-001的微电阻块作为标准,校准微电阻测试仪。
6.13.2受测值:
25mΩ、50mΩ、100mΩ。
6.13.3允许的示值误差:
±5mΩ。
6.13.4校准步骤:
6.13.4.1外观校准:
数字显示应能目视清晰,指示灯工作正常。
6.13.4.2电阻值校准:
用微电阻块对微电阻测试仪输入相应的受测值,微电阻测试仪显示的电阻值与微电阻块输入的受测值之差为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13.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14长度校准:
(1)将刀口直角尺放在玻璃工作台上,使刀口边平行于物镜透射光,并将20mm量块的测量面水平放置在玻璃工作台上并靠近刀口边;
(2)调焦,并调整玻璃工作台,使理块的一个测量面与圆影屏上的水平线或垂直线相重合,并记录此时千分尺的读数,转动微分筒,使量块的另一个测量面与圆影屏上的水平线或
垂直线相重合,从千分尺上读得测量尺寸值,须正、反向测量。
此值与量块实际尺寸之差即是投影仪纵向或横向的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15角度校准规程:
校准时将圆影屏处于零位,再将刀口直角尺放置在工作平台上并调焦,调整直角尺使圆影屏上十字线的水平线与刀口边影像相重合,然后依次转动圆影屏90、180、270,纵、横向移动工作台,使十字线的该条水平线依次交替地与直角尺短边和刀口边影像。
6.15.1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16高度尺校准规程:
6.16.1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01-001的量块作为标准校准高度尺,辅助设备为大理石平台。
6.16.2高度尺受检点:
10mm、20mm、100mm。
6.16.3高度尺允许的示值误差:
0.05mm。
6.16.4校准步骤:
6.16.4.1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的校准:
表层应透亮光洁、表盘刻度清晰、指针无弯曲。
6.16.4.2高度尺调零:
使高度尺测头与大理石平台接触并调零。
6.16.4.3校准:
将量块置于大理石平台与高度尺测头之间分别在量块的中间及两端共
测3点并读数,读数与量块尺寸之差的最大值为示值误差。
并记入《校准报告》;
6.16.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17温湿度表校准规程:
6.17.1校准设备:
用编号为WG-04-001的温湿度仪。
6.17.2温湿度计受检点:
受检埸所温度和湿度。
6.17.3温湿度计允许的示值误差:
温度为±2℃;湿度为±5%。
6.17.4校准步骤:
6.17.4.1外观校准:
表层应透亮光洁、表盘刻度清晰、指针无弯曲。
6.17.4.2校准:
将外校过的WG-04-010的温湿度仪示值,与受检的温湿度计示值之间的最大值为示值误差.并记入《校准报告》;
6.17.5校准周期: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7.0内部校准仪器《设备》规程:
7.1内部校准仪器《设备》名称一览表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内校引用标准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内校引用标准
1
卡尺
JJG30-2002
7
自制绝缘电阻测试仪
JJG1005-2005
2
百分表
JJG34-1996
8
台磅
JJG99-2006
3
千分尺
JJG34-1996
9
灯机
JJG984-2004
4
温控器
JJG617-1996
10
地磅
JJG99-2006
5
电子磅
JJG99-2006
11
自制微电阻测试仪
JJG984-2004
6
力度计
JJG99-2006
12
高度尺
JJG34-1996
7.2外部校准仪器《设备》名称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校准单位
序号
设备名称
校准单位
序号
设备名称
校准单位
1
量块
详见校准报告
13
数字功率表
详见校准报告
25
弹簧冲系器
详见校准报告
2
数显千分尺
详见校准报告
14
耐电压测试仪
详见校准报告
26
二次元
详见校准报告
3
温湿度计
详见校准报告
15
螺纹塞规
详见校准报告
27
自制砝码
详见校准报告
4
数显温湿度计
详见校准报告
16
螺纹环规
详见校准报告
28
示波器
详见校准报告
5
温度数据收集器
详见校准报告
17
砝码
详见校准报告
29
微电阻
详见校准报告
6
热电偶
详见校准报告
18
维氏硬度计
详见校准报告
30
高电阻
详见校准报告
7
接触电阻仪
详见校准报告
19
洛氏硬度计
详见校准报告
31
功率因数综合
测试仪
详见校准报告
8
绝缘电阻仪
详见校准报告
20
灼热丝试验装置
详见校准报告
32
电子天平
详见校准报告
9
数字钳表
详见校准报告
21
漏电起痕试验
装置
详见校准报告
33
交流高压电压表
详见校准报告
10
数字多用表
详见校准报告
22
高低温交变湿热
试验箱
详见校准报告
34
电子秒表
详见校准报告
11
带表卡尺
详见校准报告
23
数显推拉力计
详见校准报告
35
电热恒温鼓风
干燥箱
详见校准报告
12
钢卷尺
详见校准报告
24
调温焊台
详见校准报告
36
变频电源
详见校准报告
备注:
1.外部校准仪器的准确度要求及有效周期详见相关的《校准报告》。
2.对外部校准回来的检测设备,品保部负责人需对照外部校准报告,按照本公司准确度要求对其进行确认,并在外部校准报告上签字,以示合格。
8.0检测设备编号之规定:
8.1编号型式:
WG--***(除灯机外)
8.1.1灯机编号型式:
8.1.2普通灯机:
WG-20-灯机型号-***
8.1.3特殊灯机:
WG-20-***
8.2设备类别代号一览表
8.2.1设备序号:
设备类别代号
类别代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设备名称
量块
砝码
温度计
温湿度表
数字多用表
微电阻
测试仪
测试耐电压仪
类别代号
08
09
10
11
12
13
14
设备名称
绝缘电阻仪
千分尺
卡尺/钢卷尺
百分表
工具显微镜
力度计
温控器/调温焊台
类别代号
15
16
17
18
19
20
21
设备名称
弹簧冲击器
螺纹塞规
螺纹环规
针规
电子磅/电子天平
灯机
振动机
类别代号
22
23
24
25
26
27
28
设备名称
地磅
台磅
灼热丝试
试验装置
漏电起痕
试验装置
热电偶
温度数据
收集器
数字功率表
类别代号
29
30
31
32
33
34
35
设备名称
数字钳表
高低温交变湿热
试验箱
投影仪
硬度计
潮湿试验机
刀口直角尺
电阻块
类别代号
36
37
38
39
40
41
42
设备名称
老化试验箱
变频变压稳频
稳压电源
高度尺
盐雾试验箱
高低温
试验箱
电压表
示波器
类别代号
43
44
45
46
47
48
设备名称
秒表
插头
电热恒温
干燥箱
温升测试仪
稳压电源
8.2.2***设备序号:
001~999。
9.0校准对像外:
9.1校准对像外设备编号之规定:
9.1.1编号型式:
WG-O--***。
9.1.2-设备类别代号:
类别代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设备名称
放大镜
BB机
普通灯机
插头
电压表
温度计
锡炉
导通行程仪
10.0记录:
10.1《校准设备总表》在更新后须由品保部保存至少一年。
10.2《校准报告》、《测试灯机校准记录表》及外部校准证书须由品保部保存至少两年。
11.0附录:
11.1《校准标签》、《限制使用标签》、《暂停使用标签》、《校准对像外标签》
11.2《测试灯机校正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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