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现代文阅读复习练习试题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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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现代文阅读复习练习试题9篇
中考现代文复习阅读练习试题
把最好的给你
孙道荣
一家单位食堂有两个打饭窗口,两位阿姨各负责一个,打饭卖菜。
每天到了开饭时间,两个窗口前,就会自觉地排起两条长队。
两个窗口的菜完全一样,两个阿姨打菜的进度也差不多。
刚开始的时候,到食堂就餐的人,往往是看哪边的队伍排得稍短些,就站在哪个队尾。
有些心急的人,还会细心地点一点两边的人头,以选择站在哪个队伍中,仅仅是为了前面少一两个人。
可是,慢慢地,情形却悄悄地起了变化,左边窗口前排的队,总是要比右边的那个队,长出很多,很多人好象都犯了傻,宁愿选择左边的长队,也不去右边短的那条队。
有时候,明明右边已经没人排队了,可以马上打饭买菜,大家好象忽然又并不急于就餐了,而是选择站在左边的队伍中,宁愿饿着肚子排队等待。
打菜的两个阿姨,都是食堂聘用的农民工,年龄差不多,态度都很和善,饭菜的分量也几乎没什么区别,都是一份菜一勺子,不多不少正好填满饭盆的菜格子。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会选择左边的窗口呢?
原因在于一个很微小的细节。
右边窗口的阿姨,打菜的时候,一勺子下去,简单、干脆、利落,火候把握得很好,每次的分量,基本上不多不少,不偏不倚,偶尔分量多出了一点,她也不会扒拉回去。
而左边的阿姨,则是将那一勺子菜一分为二,先打半勺子,再打半勺子。
区别就在于后半勺,很多人就是冲着它来的。
比如食堂里最拿手的一道菜红烧肉,男同事一般喜欢肥肉多一点,而女同事往往更喜欢瘦肉。
左边的阿姨打菜前会先看看客人,再给你打那后半勺子,喜欢肥肉的,就给你拣几块肥腻的;喜欢瘦肉的,就给你挑几块连肉带骨头的。
再比如食堂里经常做的一道菜西红柿炒鸡蛋,有人偏好鸡蛋,有人喜好西红柿,没关系,左边阿姨那后半勺,会根据你的偏好打给你。
同样一份菜,于是便有了细微的区别,正是这点小小的不同,使每个人盆中的那道菜,有了完全迥异的滋味,这份滋味,不仅在于盆中那份菜有多少差别,而是那份心。
左边阿姨自己说的好,我就是想把最好的给你们。
有人担心,这样打菜,会不会因为大家的偏好,而令有的菜剩下来?
事实上从来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有那前半勺子垫底,另一方面是大家的胃口,本来就是不尽相同的。
把最好的给你,这是一位食堂阿姨的打菜经验,也是她的做人之道。
还有一个异曲同工的事例。
小区附近,聚集了一些挑担子卖水果的流动小商贩,沿着小区外的道路一字摆开。
听口音,这些小商贩,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所卖的水果,也经常是一样的,估计都是从一个市场批发来的。
桔子黄时卖桔子,苹果熟了卖苹果,枇杷上市的时候卖枇杷。
我常来此买水果,方便,新鲜,价格公道。
而且,我基本上只在那个头上扎着花布头巾的大婶那儿买。
买水果的人大都有个习惯,喜欢挑挑拣拣,可惜,我不大会挑选,特别是对一些刚上市的,或者不常吃的水果。
因此,每次上她那儿买水果,都是她帮我挑。
拿起一只水果,前后看看,放进塑料袋,或重新放回水果担子里,然后,再拿起另一只。
每一只都是她细心地挑选过的,神情专注,倒好象她不是卖水果的,而是来买的顾客。
我虽然不大会挑选,但我看出来了,她挑给我的,都是她的水果担子里最好的,从来没有在她挑给我的水果里,发现坏的,烂的,质次的。
她的生意,比其他几个小商贩,明显好出了很多。
不独对我,对每一个来她这儿买水果的,她都会极细心地帮他们挑选,挑的也都是担子中又大又好的,而且绝不会像有的小贩子,乘人不备顺手塞进一两只品相不好的。
她总是将自己水果担子中最好的水果,挑选给顾客。
有一次,我忍不住好奇问她,你把好的都挑给我了,剩下来的不是难卖了吗?
听了我的话,她憨憨地笑着用方言说,不会啊,俺从市场批发水果的时候,都是挑好的,偶尔有些不好的,俺在家里已经先筛选过了。
可以说,俺担子里的水果,都是好的水果,只不过,俺将最好的水果挑给你了。
我恍然大悟,对啊,她只是把最好的挑给了眼前的顾客,换句话说,无论你什么时候来她这儿买水果,你所买到的,都是她的水果担子里最好的水果。
永远把最好的给你,这是多么朴实,又是多么深奥的处世之道啊。
选自《读者•乡土版》2012年第10期
1.文章重点写了两个人物。
一个是食堂左边打饭阿姨,另一个是扎着花布头巾的卖水果大婶。
阅读文章说说她们是个怎样的人?
(4分)
答:
2.解释加点词在句子中的含义(4分)
①正是这点小小的不同,使每个人盆中的那道菜,有了完全迥异的滋味。
答:
②每一只都是她细心地挑选过的,神情专注,倒好象她不是卖水果的,而是来买的顾客。
答:
3.食堂打饭本来是一件日常小事,作者却采用独特的视角,通过生活中很细微的事情映射人的美德,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分)
答:
4.文章结尾一段在内容上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4分)
答:
5.作者采用独特的视角,在司空见惯的事件中见得出人的美德,悟得出为人处世的道理。
请结合生活实际,说说你的为人处世之道是什么?
答:
参考答案
1.她们是个能为别人着想、同情心的人
2.①原意是指味道,这里指阿姨处处为他人着想带来的情感触动和内心感受。
②写出她为顾客挑选水果的聚精会神的神态,表现她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
3.以小见大,易于引发读者共鸣,耐人寻味。
4结构上:
总结全文,篇末点题;内容上:
照应标题。
5.生活中,我们对待他人要以诚相待,无论是对待老人还是孩子,都要用我们的真诚与他们对话和交往,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
穿黑衬衫的数学老师
我喜欢数学。
虽然大学二年级之后就和它没有什么缘,如今又彻底“从文”,但提起数学,总是会让我从心底里冒出一股子乐歪歪的感觉来。
我对数学的喜欢,就像爱情,似乎是盲目的。
这应该是高中时代埋下的情种。
高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几何女王,任何几何题都难不倒我。
几何为我赢得的高分,拔高了我的名次,增强了我的信心。
不过情种真正地发芽开花,却是因为我高三的数学老师。
记得我的高中总是习惯把高三的教室放在底层。
我刚读高一的那年,最靠近教学楼大厅的那个底层教室,是一个有很多帅哥美女的高三班级,学校学生会的某个美女主席就是那个班级的学姐。
每次经过大厅,总会悄悄朝那个教室瞄一眼,学长学姐们忙碌的身影完全没有让人感受到高三的紧张气氛,反而令还是小孩子的我们有那么一丝向往。
印象中,那个光彩夺目的教室门口,常常站着一个皮肤白净一身黑衣的男子。
他总是潇洒地站在那里,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时不时深吸一口。
听说,那是帅哥美女班的数学老师。
那真是王中之王呀。
听说,他大学一毕业就带高三,犹如英国王子上前线。
听说,他很棒、很棒。
高二的暑假,我们按加试科目分了班。
我被分进了一个由半个物理班和半个政治班组成的班级。
校领导为了补偿我们的不完整,特地安排了各个科目的优秀教师来特别照顾。
我们班的数学老师,就是那个穿黑衬衫的C。
我的高三,除了有点犯困之外,半点灰色都没有。
每天的数学课、数学自习、数学午休,总之,一切可以见到C老师的时间,成了我们“痛,并快乐着”的非常时光。
其实,上C老师的数学课,我会紧张到双手冰冷,甚至发抖。
但是,我喜欢上数学课,非常喜欢。
C老师的数学课节奏非常快,快到大家都是屏着呼吸记笔记,没有一秒钟开小差的机会。
他总是风趣幽默,思路清楚。
记忆中,自己经常前一分钟笑到肚子疼,后一分钟继续发抖记笔记。
我的数学笔记,是两本厚厚的、好看的本子,用专门的黑色圆珠笔写下公式和概念,蓝色记例子,用铅笔画图,用紫色记重点,红色标注,荧光色……那些笔记现在还留着,感觉不仅是数学宝典,更像记录闺中心思的日记本。
记得好友Heidi的黑色活页笔记里还写着C老师讲的笑话,笑话旁边,还有个“哈哈”。
数学对于C老师,更像玩具和游戏。
他是主持游戏、操纵规则的大孩子,我们是行走于他巧妙布局的迷宫的小孩子——虽然屡屡碰壁,却乐此不疲。
最后的模拟考前一个礼拜,C老师因为是“身强力壮”的优秀青年教师,所以献血去了。
献血之后,可以休息一个礼拜。
于是,我们的数学课就“自习”了一周。
没有C老师的数学课,对于我来说索然无味,所以一个礼拜,我没有碰数学。
模拟考,我阵亡了,惨不忍睹。
C老师回来以后,我跑去他的办公室里排山倒海地哭了一场。
虽然他一直以为我是对自己的成绩绝望了才会大哭,其实我心里明白,我反而是觉得他会对我从此绝望,只是觉得辜负了他、辜负了喜欢的数学而哭。
那天,同桌还以为我被C老师骂了,我揉揉眼睛回答:
“他身上的烟味好重,我要晕了。
”也是那天,我红肿着眼睛笑着拍了毕业照。
一个雨天,和男友撑伞走在路上,他太高,雨飘到了我的脸上。
忽然想起高中某一个下着大雨的下午,在学校附近,看到了熟悉的黑衬衫,正为女友撑伞,他太高,就弓着背搂着她,整把伞都在她的头上,那黑衬衫,几乎全湿了。
一个红灯,我就站在他们身后,看着那件衬衫,呆了。
恋爱,毕业,工作,C老师和高中那段快乐的记忆渐渐沉入心底。
要不是那天,Heidi发给我一个链接,C老师也许就像许多青春故事那样,被城市里的黑云尘封了。
感谢网络,那个链接竟然有一个“我爱C老师”的帖子。
一个毕业多年的校友,号称自己高中时就迷恋上C老师,至今无法忘怀,甚至亲吻男友时都会浮现C老师的“俊容”。
此帖一出,立即引来无数C老师的粉丝,甚至接二连三出现了“我是学姐”“我也是学姐”的暗恋姑娘们,热火朝天地讨论C老师还是否单身……
老师留给我的青春记忆,不仅是一种喜爱,那随时能够被点燃,从心底冒出的乐歪歪的泡泡;而且是,如何用有光彩的生命,去一下子照亮一种工作,一种职业,甚至照亮其他人的命运。
选自《青年文摘》2009年第16期
1.细读课文说说文中C老师为什么能引起我及其他同学的喜爱?
(4分)
答:
2.体会加点词的表达效果(4分)
①成了我们“痛,并快乐着”的非常时光。
答:
②没有C老师的数学课,对于我来说索然无味,所以一个礼拜,我没有碰数学。
答:
3.举例说明文章主要运用什么描写方法?
(4分)
答:
4.怎样理解文末“如何用有光彩的生命,去一下子照亮一种工作,一种职业,甚至照亮其他人的命运。
”这句话的含义?
(4分)
答:
5.我们与老师朝夕相处,老师的一言一行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在你的生活中,有你喜欢的老师,请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老师,?
(4分)
答:
答:
参考答案
1.第一,业务水平过硬。
第二,教学方法得当。
第三,风趣加上幽默。
第四,穿着具有个性。
2.①坚守对老师的崇拜是一种痛,和老师一起生活学习是一种快乐。
②方面表现C老师上课方法得当,另一方面写出课程的单调乏味。
表现我对老师的喜欢。
3.听说,他大学一毕业就带高三,犹如英国王子上前线。
听说,他很棒、很棒。
一个毕业多年的校友,号称自己高中时就迷恋上C老师,至今无法忘怀,甚至亲吻男友时都会浮现C老师的“俊容”。
此帖一出,立即引来无数C老师的粉丝,甚至接二连三出现了“我是学姐”“我也是学姐”的暗恋姑娘们,热火朝天地讨论C老师还是否单身……
4.一个教师如何用自己的奉献精神去工作,对待自己的事业。
一个老师,能给学生带来很多,诸如一句话,很可能深入了某个学生的内心,每当他失意时都成为一种激励;诸如一个眼神,很可能坚定了某个学生的勇气,让他对自己又重新充满了信心面对生活
5.有广博的知识,有独特的教学方法;爱学生,能真心对待每一个学生;能与每一个学生交流思想,能理解学生;正直大度不记学生的仇;不打骂学生,能讲道理;说话幽默风趣。
父爱是酿造一罐甜美的酒
段奇清
父爱是有滋味的,那就是一种沁人心脾的甜美。
1992年大年三十,四处传来鞭炮声,人们沉浸在一片节日的喜庆气氛中,可他感觉到的却是一种无边的忧愁与苦涩。
他盛了一碗鸡汤来到女儿房间,放在女儿床头的凳子上。
当他看着女儿将鸡汤喝完,拿起碗快要走出房门时,却忍不住回头看了女儿一眼,他的心不禁颤抖了!
原来女儿的目光追随着他,眼中有晶莹的泪水在闪动。
“难道女儿已听见了自己的话!
”他的心不觉往下一沉,“咣当”一声,手中的碗掉落在了地上……
那是这年的5月29日,庄稼地里的活儿正多,一大早他就与妻子下田了。
快到中午时,有人慌慌张张从村里跑来告诉他:
你的女儿出事了!
他与妻子赶紧回到家,发现女儿浑身上下满是燎泡,呈一种重度烧伤状态。
造孽呀!
原来,3岁的女儿在家中玩耍,懵懂无知的小伙伴们竟然将一小瓶打火机的汽油泼洒在了她的身上,又不小心使得汽油燃烧了起来……
烧伤了就赶紧到医院治疗呗!
可是,8个月过去了,伤口就是结不了痂。
此是烧伤治疗中并不多见的例子——由于女儿比较特殊的体质,早就对抗生素产生了耐药性。
那天,县医院的领导告诉他:
我们已经无能为力了。
并不甘心的他于是开始抱着女儿四处求医,可是所有医院在了解了孩子的病情后,全都婉言拒绝。
长时间的治疗与四处奔波,原本会做木匠手艺还算富裕的他已无分文。
大年三十这天,当他与妻子正愁着如何给孩子弄一点好吃的时,有一位亲戚给他们送来了一只鸡。
看着他一贫如洗的家,这位亲戚劝他说:
“算了吧,你已经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了,到头来,还不是人财两空……”想着身上总流脓流血、随时都会得败血症而导致死亡的女儿,他只能伤心地落泪。
“我们已没有办法了!
真的,我害怕这就是女儿最后一次喝的一碗鸡汤了!
”当他盛了一碗鸡汤要给女儿送去时悲伤地对妻子说。
也许他的这句话被女儿听见了,就在一回头,看着流着泪的女儿时,他赶紧踅回去一把紧紧抱住了女儿……
从此,他不再言放弃,每天为女儿打上两支消炎针,以控制伤口感染,他到处寻找民间治疗烧伤的偏方,期望有奇迹出现。
1994年6月的一天,他在外出做木匠活时,依然不忘急切切地向人打听治疗女儿的办法。
热心的主人把他介绍给了一位老中医。
老医生告诉他:
用舌头将脓血舔掉,可以促进伤口愈合。
他好不高兴,如获至宝。
当他要将舌头舔向女儿身上的脓血时,他考虑的并不是那难闻的腥臭味,而是对女儿说:
“要是痛你就忍住点!
”可他还是怕女儿忍受不住,就又哄着女儿说,“等到乖女儿的伤好了,就可以穿上漂亮的裙子了。
”当他的舌头吸着女儿伤口上的脓血时,女儿果真强忍住了疼痛,且还露出一丝笑容说:
“爸爸,你还要给我扎上蝴蝶结啊!
”女儿对生活美好的憧憬更是坚定了他要治好女儿的决心。
从此,为女儿舔伤成了他每天早晚必做的事情,每当将女儿所有的伤口舔上一遍时,一个多小时也就过去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正当他又要为女儿舔伤口时,让他狂喜不已的现象出现了,那让自己日思夜想的痂终于在女儿身上结上了。
顿时一股久违的甜美涌上心头……
他连忙提了一只鸡奔走数十里去感谢那位老中医。
老医生听了他的话也为他高兴。
这时老医生还给他开了一个药方,让他回去加水煎上,告诉他,每舔一会儿后,将舌头放在茶盐水以及草药中泡一泡,这样一是杀菌,还能减少舌头的麻木感,二是能够增加女儿伤口愈合的功效。
女儿有越来越多的伤口结了痂,这让他也越来越有信心了。
女儿8岁那年,身上的伤口已好了大半,他想到该让女儿上学了。
从此,每天他早早起来熬好药汤,给女儿舔完伤口,再为女儿穿上干净的衣服,背女儿去上学。
他为女儿舔一口脓血,吐去,在盐茶和草药中泡舌头,再舔……每天他都要忍住数百、甚或上千次这样的重复动作所形成的舌头麻木僵硬带来的不适,忍住腥臭苦咸引起的恶心!
就这样6年过去,到了2000年,奇迹出现了,11岁的女儿身上再也不见一处伤口了,全身满是新生的肌肤。
就在父亲给她舔伤治疗时,母亲已给她生了两个弟弟,这个时候,她已经能帮助父母接送弟弟们上学了。
这位父亲的名字叫李国栋,女儿叫李雪平。
他们是湖南省龙山县石碑镇龙山村人。
时间的脚步到了2008年,李雪平该参加高考了。
尽管因手被烧残书写较慢,但她依然以550分的高分被一所重点大学录取。
这时李国栋认为是应该告诉女儿真实身世的时候了。
原来李雪平并非他们夫妇亲生,是19年前他与妻子张玉文从雪地里捡来的。
听到这,女儿扑到父亲怀中,哭着说:
“爸爸,别说了,你和妈妈就是我最最亲近的亲生父母!
”
2010年9月,李国栋已为女儿在长沙解放军医院为整了一次容,他说他要与妻子一同打工挣钱为女儿继续做整容手术,一直到还他一个完好的女儿,还女儿应有的花容月貌……
舌头是用来说话的,是用来品尝食物味道的,李国栋却硬是以自己的舌头书写出了一部感人至深的父爱神话。
如今,每缝节日,女儿做的最多的就是给父亲打上一壶酒,让父亲好好品尝生活的芬芳与香甜。
是的,父爱,是在酿造一罐酒,苦涩之后会是无尽的甘醇、无比的甜美……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记叙的是一件什么样的故事?
(4分)
答:
2.解释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4分)
①他赶紧踅回去一把紧紧抱住了女儿
答:
②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正当他又要为女儿舔伤口时,让他狂喜不已的现象出现了。
答:
3.体会句子的表达效果(4分)
舌头是用来说话的,是用来品尝食物味道的,李国栋却硬是以自己的舌头书写出了一部感人至深的父爱神话。
答:
4.请分析最后一段中划线句子的含义(4分)
是的,父爱,是在酿造一罐酒,苦涩之后会是无尽的甘醇、无比的甜美……
答:
5.“父爱是有滋味的,那就是一种沁人心脾的甜美”。
这是对父爱很好的诠释,高尔基说:
“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它,你也就读懂了整个人生。
”那么在你的人生中父爱是怎样的呢?
请你用富有文采的语言表达你对父爱的理解?
(4分)
答:
参考答案
1.一位父亲六年里用自己的舌头治疗全身被烧伤的女儿,演绎了一曲父爱神话。
2.①表现父亲疼爱自己女儿的急切动作。
②那让自己日思夜想的痂终于在女儿身上结上了。
写出父亲为女儿的身体好转高兴地程度。
3.写出了父亲用自己的舌头给女儿治病感人神话,表达了作者对这位伟大父亲的赞美之情。
4.父亲的爱就是酿成的一壶美酒,苦涩之后甘醇、永恒。
表达了对父爱的内涵高度诠释与赞美之情。
5.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父爱如路,伴你走完人生。
恐惧时,父爱是一块踏脚的石;黑暗时,父爱是一盏照明的灯;枯竭时,父爱是一湾生命之水;努力时,父爱是精神上的支柱;成功时,父爱又是鼓励与警钟。
乖孩子的劣迹
周国平
我从小好静不好动,也不善于交往,性情似乎更接近女孩子。
小时候看连环画,上海人称作小人书,我喜欢的多是红楼、西厢、聊斋一类才子佳人内容的,总是站在才子的位置上倾心于佳人。
父母偶尔带我们去戏院看戏,台上演着才子佳人戏,我就自作多情得不行。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回,在上海大世界的一个剧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那位佳人,心中充满不可思议的冲动,想挤到台前去,让她看见我,注意我。
有时候,我自以为佳人的眼神与我相遇了,在对我眉目传情,她的唱词都是向我而发,便感到无比甜蜜。
散场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缓不过来。
在家里,我比姐姐受宠得多,同时也比她心眼多得多。
有一回,她向我提一个问题:
“如果愿望可以随意满足,你最想要什么?
”我立刻回答说钱。
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了钱,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买到了。
她的回答是睡觉,因为睡着了就可以忘记一切苦恼。
这个回答使我十分不解,我心想:
你想睡觉现在就可以睡,用得着作为特别的愿望提出来吗?
也许她是从某一本书中读来的,我不得而知,但至少我的回答证明了我当时的境界之平庸。
还有一件事是我终身难忘的。
有一回,我和姐姐都养金鱼,每人两条,各养在一只小碗里。
不几天,我的金鱼都死了,再去买两条,又都死了,而她的两条始终活泼。
强烈的嫉妒使我失去自制,干下了可耻的勾当。
趁没有人时,我走近她的小碗,心脏砰砰乱跳,捞起那两条鱼,紧紧握在手心里,估计它们死了,才放回碗中。
没想到它们翻了几个筋斗,又游了起来。
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它们放进开水,再放回碗中。
姐姐当然做梦也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她发现她的金鱼也死了,只是叹息了一声,又出去玩了。
现在她肯定早忘记小时候养金鱼这回事了,但我永远记得她的那两条金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
这件事使我领教了嫉妒的可怕力量,它甚至会驱使一个孩子做出疯狂的事。
上小学时,我还偷过同学的东西,共有两次。
一个男生把一件玩具带到教室里,是一只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
看着他玩,我羡慕极了,我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可爱的玩具。
我想象如果我有这一只青蛙,我该多么幸福。
这个想象使我激动万分,终于在一天课后,我从那个男生的课桌里偷走了这一只青蛙。
回家后,我只能藏着偷偷玩,不久就把它玩坏了。
另一次是偷书。
班上的同学把自己的图书凑起来,放在一只箱子里,办起了一个小小图书馆。
我从中借了一本题为《铁木的故事》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男孩,诸如把苍蝇包在包子里给人吃之类。
我一边看,一边笑个不停。
我实在太想拥有这本有趣的书了,还掉后就又把它偷了出来。
现在我交代自己童年时的这些“罪行”,并不是要忏悔。
我不认为这些“罪行”具有道德含义。
我是在分析童年的我的内在状态。
作为一个内向的孩子,我的发展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可能性。
如果一个孩子足够天真,他做坏事的心情是很单纯的,兴奋点无可救药地聚焦在那件事上,心情当然紧张,但没有罪恶感。
我庆幸我的偶尔不轨未被发现,否则几乎必然会遭到某种打击和屈辱,给我的生长造成阴影。
(选自学习报•中考语文人文阅读2012年第27期《我的心灵自传》)
1.读了全文之后请概括作者小时候的性格特点是什么?
文中交代了童年时有哪些劣迹?
(4分)
答:
2.体会下列句子的表达效果(4分)
趁没有人时,我走近她的小碗,心脏砰砰乱跳,捞起那两条鱼,紧紧握在手心里,估计它们死了,才放回碗中。
答:
3作者为什么要害死姐姐的金鱼?
这件事情让作者意识到什么?
(4分)
答:
4.如何理解文中最后一句话“我庆幸我的偶尔不轨未被发现,否则几乎必然会遭到某种打击和屈辱,给我的生长造成阴影。
”的含义?
(4分)
答:
5.“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任何一个人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由于自己对事物的感受看法不同,都会产生叛逆性格,或多或少自己都有点劣迹,请说说你小时候有哪些劣迹?
(4分)
答:
乖孩子的劣迹参考答案:
1.好静不好动,不善于交往。
害死姐姐的金鱼,偷过同学的东西。
2.运用了细节描写,写出作者的紧张心里,表现了作者的天真性格。
3我和姐姐都养金鱼,每人两条,各养在一只小碗里。
不几天,我的金鱼都死了,再去买两条,又都死了,而她的两条始终活泼。
强烈的嫉妒使我失去自制,干下了可耻的勾当。
这件事使我领教了嫉妒的可怕力量,它甚至会驱使一个孩子做出疯狂的事。
4.因为这些不轨不具有道德意义,也没有在作者心里留下任何阴影。
如果因为这些不轨被发现受到批评指责的话,这会对作者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从而对成长造成阴影。
5.比如:
自己贪吃,大人分给自己的东西吃完了后,偷吃姐姐的蛋糕,害得自己被姐姐羞辱。
由于好奇把自己家的闹钟拆坏,然后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悄悄放在哪,弄得姐姐被父母毒打,而自己在一旁得意洋洋,若无其事。
还乡
王充闾
①乡心、乡情、乡愁,颇像一曲古老而又充满温馨的歌谣,每当灯火阑珊,夜深人静之时,它就会似隐似显、忽远忽近地悄然在耳边响起,牵动着游子的情怀。
这时,真恨不得两胁倏忽长出一双翅膀,翩然飞向云端,尽快投身到故园的怀抱里。
可是,想往终归是想往,当你真的要束装归里了,却又常常颇费踌躇。
②在外面没有混出一点名堂来,自然没有脸面还乡,那么,发迹了、出息了的,就肯定有勇气面对回乡这个现实吗?
也不见得。
俗话说“好狗护三邻,好人护三屯”。
你是否为故乡的发展做出过什么贡献?
还有,三叔的儿子的工作,你帮没帮助安排?
小舅子的女儿上大学了,你是否有过资助?
还有大姑奶的外孙子、二伯父内弟的小女儿托你办的事,你都办得怎么样?
一切一切,返乡之前,都必须想得周全,有个着落,发现有什么末尽事宜,能够弥补的要及早加以弥补。
在这些碰头磕脸的事获得妥善处理之前,最好先别忙着回去。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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