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系统综合柜面系统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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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系统综合柜面系统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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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系统综合柜面系统概述
综合柜面系统业务概述
第1部分系统业务特点
综合柜面系统是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开发的多功能、综合性的业
务处理系统,它以客户为中心,可以处理本外币存贷款(对公、对私)业务、银行
卡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外汇业务等全面、综合性的柜面处理系统,可适用于综
合化营业机构、实行综合柜员机构的账务处理和统一核算。
1.功能综合的机构柜员服务
在传统机构设置中,将营业网点区分为储蓄所、分理处、办事处等,人为地
将营业网点的业务范围进行圈定;同时在系统设计中将储蓄、会计、信用卡等业
务条块分割,各成系统,相互独立,使业务的账务处理受到制约。
实现营业机构和柜员服务功能综合化,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业务开拓。
功能综合化主要是指:
1、营业机构业务功能综合化。
系统支持任何一个营业机构本外币、对公、
对私业务,并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控制。
2、综合柜员服务。
综合柜员制是指柜员的业务范围的综合受理,及业务操作的综合处理,可根据需要进行岗位设置。
3、业务功能一体化。
即原储蓄、会计、信用卡等系统合并成一个完整系统,从而完成了核算的统一和数据的完整。
2.面向事务的交易驱动模式
综合柜面系统改变了原系统的界面风格、账务处理方式,具体业务处理均使
用交易码录入后调出交易界面进行处理,代替了原来通用的、固定的记账界面处理方式,系统根据录入的交易界面数据进行帐务处理,柜员柜面处理时以事务处理为主线,所得到的信息是“做什么事”,而不是“记什么账”、“记借方还是贷方”等问题。
主要优点:
面向事务处理,柜员可更专注于柜面服务与业务开拓。
包含的会计账务处理信息最小化,可操作性强。
柜员通过交易界面将要
做的事做完即完成了整个交易的处理,交易界面上很少包含账务处理信
息,这种设计的优点是降低了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便于一线柜员上柜操作。
面向交易设计统一的业务控制规则和帐务处理流程,规范准确,有利于
提高核算质量。
3.全行集中的统一客户信息
综合柜面系统确立了以客户为中心这一指导思想,采用以客户为中心的模式设计,每个在我行开户办理业务的客户首先应建立起客户信息档案,通过建立客
户编号将客户信息与其所有账户连接起来,同时客户在全行的所有交易信息等动态信息自动进行统计、整理、归档,形成客户基础信息。
客户信息档案实现了全辖范围行际间、不同部门间的共享。
利用综合网的客户信息,能扩充开发、发展客户关系管理、客户信用系统等客户分析系统,提供个性化客户服务。
4.功能强大的尾箱柜员管理
综合柜面系统引入的尾箱管理概念,规范、强化了业务核算中重要环节、重
要物品的管理。
尾箱管理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对柜员尾箱实体的管理,更深刻的含义是一种管理概念。
尾箱管理的对象是业务过程中重要的物品的管理,可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是银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都纳入尾箱管理的范畴,尾箱管理功能丰富,既提供基本的管理功能,如现金支用、领入、上交等,凭证的支用、作废等,还包括很多有针对性的业务功能,如现金假币管理、兑换及凭证协防、销毁等,同时系统内机构间的调拨等系统核算的全周期各环节都进行了控制,如在途管理、预约管理等。
通过尾箱管理,可以实时查询全行现金、重空等的使用、流转情况,加强库存管理。
尾箱管理的主体是柜员,柜员将自己的所有现金、重空等置于尾箱之中,
并对帐实负责。
尾箱可以在柜员中进行交接,按目前银行柜台业务劳动组合及岗位设置的情况,柜员交易支持直接交接、间接交接及寄库等功能。
通过对岗位设置,可以赋予尾箱级别进行分级管理。
如将尾箱按机构尾箱、柜员尾箱进行区分,也可划分综合凭证管理员、现金库管理员及临柜柜员等岗位,加强机构内岗位管理。
5.连续营业的系统运行模式
新系统具有24小时服务功能。
运行中心做日终切换时,切换时点前的业务作为当天业务入当天账;日终切换后,虽然系统时间未变更,但之后发生的业务作为次日业务入次日账,这样就为ATM、POS、电话银行等自助设备“全天候”
服务以及营业机构推行“昼夜银行”提供了技术支持。
6.方便快捷的业务扩充能力
综合柜面系统对业务核算规则和业务管理流程进行了科学总结,系统进行分
层设计和参数化设计,灵活组合业务功能,使系统更易于扩充,易于开发应用新的金融产品。
为保证系统管理的灵活性,新系统对一些数据通过设置参数表实现参数化管
理。
如业务处理流程与科目号无关、与具体帐号无关等,在科目调整时只需调整
相应参数。
系统参数管理,按业务管理流程进行组织,提供管理性维护界面,有利于提高业务运行管理质量,防范系统运行风险。
第2部分系统主要功能
综合柜面系统包括以下范围的核算处理:
单位、个人本外币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外汇买卖、债券等业务;
单位、个人本外币贷款业务,包括普通贷款和分偿贷款业务;
同城交换、电子汇划、支付结算、现代支付等银行结算业务
银行借记卡、贷记卡及信用卡、IC卡、一卡通等银行卡核算及管理等。
银行资金清算、同业拆借、综合财务等内部账务核算;
跨行转帐、跨行ATM等银联业务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机具等多种渠道支持
第3部分基本业务模式
1.机构管理模式
系统中对机构级别、类型及机构间关系的灵活设置,以及对于机构业务规模控制等,可以适应各种机构管理模式,满足机构考核、核算的需要。
1.1机构分类
机构的分类方式包括:
机构级别:
一般指机构行政管理级别,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目前包
括省分行、
市分行、支行、分理处四级
机构类别:
营业机构、核算主体机构
机构类型:
运行中心、运行分中心、核算组、综合本外币、综合本
币、个人本外币、个人本币等,通过定义科目组实现
1.2机构关系
机构间关系统包括:
核算主体关系:
范围是指系统中所有的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划分为营业机构、核算主体机构,以核算主体机构代表一个会计核算主体,机构与核算主体关系为1:
N的关系,如图所示:
核算主体与机构关系模型
分中心汇总机构
说明:
这里定义的机构是指核算主体机构,仅表示汇总机构与核算主体机构关系,汇总层次可参数化定义。
资金清算关系:
某个机构发生清算时所需要使用的清算帐户的开户机构。
系统清算关系通过每个机构的清算机构形成完整的清算链表关系。
清算关系模型
说明:
这里定义的机构是指核算主体机构,核算主体机构间的清算关系
资金清算关系应是单一的,不区分业务种类、本外币等。
图中所示不表示实际层次,汇总层次可参数化定义。
业务管理关系:
某个机构的管理机构是指对某个机构进行除帐务处理外的管理的机构。
如查询,交易监控等,批处理加工,报表分发等。
以上关系分列,表示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1.3机构类别
机构类别的核算含义:
核算主体:
综合系统规定的一个最少会计核算单位。
从机构范围角
度来看,对应一个或多个实际的管理机构或营业网点,从帐务组织角度来看,在一个核算主体下的所有机构组织一套完整的会计核算单位,共一套总帐。
其中包括一个核算主体机构类型。
其
主体机构:
核算主体的公共帐务管理者,具体管理核算主体的公共
帐务,主要是指总帐及内部帐务。
主体机构也可同时作为一个营业
机构,但一个核算主体的所有机构中,只能有一个核算主体机构。
营业机构:
按客户帐户开户机构权限管理所有客户帐帐户,及其相关的明细帐和登记簿的机构,即直接对外开办业务的机构。
1.4机构变更
机构变更包括机构的撤并、机构合并引起的核算主体的变更、机构名称变更,
以及机构关系的变更等,从业务角度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同一核算主体行内,营业机构间的合并。
跨核算主体行的营业机构合并。
营业机构升级为核算主体机构。
核算主体机构及所属营业机构合并到其他同级核算主体机构。
核算主体机构及所属营业机构分别合并到第三方同级核算主体机构。
核算主体机构及所属营业机构合并到其上一级核算主体行。
核算主体机构及所属营业机构分别合并到上一级、同级其他核算主体行。
以上机构撤并关系的系统内业务剥离。
对系统外的业务剥离
从他行运用实践来看,可以满足机构变更的需要,并且效率较高。
1.5管理优势
系统中对机构进行级别、类型、类别等分类管理,好处体现在:
灵活定义核算机构级别,满足管理层次需要;灵活定义核算机构类型,加强机构分类管理;灵活定义报表汇总关系,方便统计口径调整;灵活定义业务管理关系,适应不同经营模式;灵活定义资金清算关系,适应各种清算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算主体,提高核算管理水平;方便设置业务规模指标,防范运营管理风险。
通过细分的机构属性的定义与组合,可以根据客户需要进行灵活的机构关系定义,形成不同的管理关系,报表关系,清算关系,总帐关系,充分适应客户对不同机构管理形式的需要,如层次化平行管理模式、扁平化垂直管理模式,以及
混合型管理模式等。
通过不同的分类,方便对机构业务范围、规模进行监控管理,提高管理的可操作性。
特别是机构关系的参数化管理,方便完成机构变更,再加
上客户帐的帐号与帐户属性无关的设计,使机构撤并、核算主体变更及业务剥离对系统运行、业务管理及客户影响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2.柜员控管方式
柜员作为系统操作的主要承担者,在系统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为加强柜员管理,体现岗位监督、易于监管、方便操作的控管要求,对柜员按不同的分类标准
进行了细分。
2.1柜员级别
柜员按照其级别的不同,分为业务主管、业务主办、普通柜员等三级;柜员级别的划分主要是为了设定系统操作权限及控制权限的需要,在系统中部分特殊
交易及办理大额交易时,需进行交易授权。
其中柜员可授权的最大金额就与柜员级别相关。
2.2柜员类型
柜员类型有普通柜员、虚拟柜员、自助柜员之分。
普通柜员就是指实际进行系统操作的操作人员,普通柜员在办理交易时,会登记柜员号等信息作为交易线索,并以此进行柜员日结、柜员尾箱、柜员授权、柜员复核等业务管理。
对ATM等自助设备专门定义一类柜员,称为自助设备柜员,这类柜员一般会根据业务管理实际,挂靠某个机构进行帐务核算,ATM等自助柜员其他业务管理与普通柜员一样,如也设置尾箱等。
其中虚拟柜员主要是指办理类似于中间业务、网银及
电话银行等其他非柜台、自助设备等业务渠道业务时,为便于区分而虚拟设置的柜员,在综合柜面系统内部处理时会根据相应业务规则进行处理,如根据交易帐
户的开户行作为交易机构,相应虚拟柜员类似于在该机构处理;
2.3柜员岗位
柜员岗位决定了柜员的事权范围,在系统中柜员岗位细分到具体的交易,不同的交易组合确定了柜员系统中可办理交易的范围。
柜员岗位编排及柜员所属岗位的设定都是根据参数决定,完全可以反映实际管理情况。
一般柜员岗位由运行中心统一设置及维护,不同机构、部门通过岗位设置、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的界定,做到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虽然岗位设置从理论上及技术实现上是没有限制的,为便于管理,需各部门及各级行认真研究确定。
在系统中,每一个柜员都应属于,且只能属于一个柜员岗位,因此系统中的岗位与实际中的岗位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如在实际管理中,对于可相容的岗位,可能有兼岗情况,在系统中就必须组合同,设置为新的岗位。
(直接按原始进行岗位组管理,以管理菜单处理)。
在岗位管理上,主要的业务管理内容有:
综合柜员:
根据柜员业务处理范围的不同,可分为综合柜员、非综合柜员,这里实际上是针对于传统系统分业务子系统及传统业务管理中按业务分类而提出的。
其中非综合柜员又可分为储蓄业务柜员、对公业务柜员、现金柜员;综合柜员是指可经办对公、对私、本外币业务。
储蓄柜员是指只能从事储蓄业务的柜员,对公业务柜员是指办理对公业务,包括国业、房信等业务的会计柜员;现金柜员是指单一经办现金业务的柜员;综合柜员可根据业务管理的不同,进行细分。
柜员制:
根据柜员业务处理流程的不同,可分为柜员制与非柜员制岗位,主要是针对不同的劳动组合而提出的,柜员制岗位的柜员在办理交易时,独立完成交易的帐务、现金收付等全部业务处理,而非柜员制岗位需设立在记帐柜员及现金柜员,按照先收后付原则合作完成一笔交易的记帐与现金收付业务,相互监督、复核。
柜员制与非柜员制岗位柜员办理交易的职责不同,需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等用工制度进行约束与规范,系统中提供相应的业务控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2.4柜员管理
柜员管理体现在柜员在系统中的责任认定与划分上,进入交易系统时,柜员必须进行柜员签到及身份认证,以示对办理交易负责。
柜员身份认证包括柜员卡、
密码及指纹识别等技术措施,柜员应遵守柜员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妥善保管相关柜员认证的依据。
尾箱作为柜员保管现金、重空的工具,应经常进行盘点、核查,保证帐实相符,在柜员交接班时严格按交易流程及要求进行交接,系统中设立了相关柜员交接交易及控制流程,柜员间允许直接或间接交班。
直接交接方式下,交出柜员、接收柜员和授权柜员(业务主办)必须三人同时在场,由接收柜员录入清点的实物数量,系统自动与交出柜员日结完毕的实物库存数据进行核对是否一致。
交班成功后,接收柜员才可签到营业,交出柜员才可退出交班、进行签退。
间接交接方式下,交出柜员将尾箱实物交给授权柜员(业务主办),授权柜员按
上述方法接收后,负责保管,次日移交给接收柜员。
一个柜员只能拥有一个尾箱的使用权,但可能拥有多个尾箱的保管权。
只有拥有尾箱使用权的柜员才能正常不能使用保管的尾箱来办理交易。
3.帐务核算体系
3.1核算主体帐务体系
核算主体也就是会计主体的确定,主要是确定会计核算对象范围。
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会计核算内容范围,原来系统更多地按业务种类进行划分,如区分对公对私业务、本币外币业务等;二是会计核算机构范围,即哪些机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核算,原来系统更多地是按实际的营业机构来核算。
原有系统的设
计大多是为当时应用技术水平、管理机制等所限制,随着金融品种的不断创新及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显得越来越不适应。
正是基于银行发展的需要,以及现有网络应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系统中提出了“一本帐”的概念,支持银行业务、机构根据管理机制、业务管理水平等进行重新布局。
如扁平化管理、垂直管理及综合业务应用等。
为适应业务发展,很多行选择了核算主体上移,使
营业机构“门市化”,更专注于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
核算主体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核算主体的帐务组织
说明:
一个核算主体的会计核算应是一个完整的帐务核算体系,包括总帐核算、明细核算、流水核算,及为反映核算而设计的相关登记薄信息,并据此能编制完整的会计报表。
3.2“大会计”思想
所谓“大会计”,就是按照业务的实际,将一个或多个营业网点按其业务规模、业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实际,灵活设置核算主体的机构范围,摒弃业务模块条块分割的分散核算管理模式,按照本外币一体化思想,全面地反映会计栦对象的所有经营活动,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大会
计”思想是针对于按物理营业网点进行会计核算、本外币系统及会计、储蓄等业务子系统分散处理等传统模式而提出的,目的在于适应经营、管理及核算的城需要。
传统的核算模式,不论业务规模、经营重点等,所有网点按单独的会
计主体进行帐务设置及会计核算,有的根本不具备单独核算条件,或没有必要;则于系统建设的原因及旧的管理体系习惯的束缚,人为地将本应统一核算的银行经营活动分割为不同的业务模块,划分为本币业务、外币业务等,这些都增加了核算层次和管理成本,不利于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资金清算效率。
同时营业网点过多地投入到内部会计核算工作,也不利于市场营销和柜台服务。
综合柜面系统按大会计核算的要求,对帐务组织和系统功能进行了整合,更能适应银行业务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具体体现在本外币一体化、一本帐综合核算,以及核算主体的灵活设置等方面。
3.3“一本帐”核算
所谓“一本帐”,是针对于原来系统普通实现的按业务品种、本外币分开核算而提出的,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应用水平限制而人为地将同一会计主体的不同业务系统分开核算而带来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条块分割信息分散、核算处理复杂等弊端。
3.4核算主体管理
核算主体范围确定依赖于管理机制与业务发展实际,综合柜面系统支持核算主体上移、下移等多种管理模式,如扁平化、层次化管理等。
核算主体管理的灵活性表示为设置的灵活性与调整的灵活性两方面。
核算主体机构与营业机构的设置。
核算主体的设置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进行设置,既可按营业机构设置,也可按支行设置,甚至可按全辖设置,具体需按各行实际确定。
本系统为适应银行数据集中的要求,一般综合柜面系统的核算主体由原来的营业网点上移至支行,即总账设在支行一级,支行以下营业机构实际意义上是支行的一个终端或几个终端,一个柜台或多个柜台,但各营业机构能产生相关的数据,以满足考核的需要。
一本帐核算纳入本级行核算范围的所有帐务,改变了原来按业务品种划分总帐体系,如按会计、储蓄、信用卡等分设总帐进行帐务核算的模式,真正实现综合业务处理的一体化、计算机信息处理的一体化。
核算主体机构和营业机构调整。
综合柜面系统充分考虑了核算主体上移及本外币一本帐对于会计核算的综合影响,以及银行运营模式的复杂性,对核算主体机构及营业机构按参数方式进行管理,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给予银行充分的自由选择权。
核算主体设置的灵活性更体现在系统上线运行时可以灵活选择,更体现在系统运行期间可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更适应、适合银行运营管
理的实际,包括机构级别调整、核算主体变更、业务拨离等。
3.5本外币一体化
综合柜面系统在充分考虑外币业务自身业务特点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本外
币相同性质的业务流程进行融合,实现业务操作、管理的一体化。
按照金融会计
制度的要求,外币业务进行分帐式核算,即分别按币种设立总帐,日常业务也分币种核算,系统中外汇结售汇及外汇买卖模块联机、实时支持不同货币的兑换、买卖等,会计期末按会计制度要求提供分币种会计报表及折人民币报表。
3.6核算主体帐务组织
综合网的核算主体帐务组织是建立在数据集中(不同业务模块营业数据、不同层次的营业机构的集成)的基础上,具有本外币一体化、一本帐核算、方便核算主体变更等特点,体现了大会计核算要求和管理模式灵活适应的业务要求。
核算主体帐务组织如图示
综合系统帐务组织
会计业务、储蓄业务、银行卡业务、
说明:
上图展示综合柜面系统中大会计思想在帐务组织上的体现,以及一本帐、本外币一体化及核算主体上移的特点。
3.7会计核算管理体系
会计核算管理体系包括帐务组织、业务管理等方面,在大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清算模式、业务管理模式及报表汇总模式,综合柜面系统形成了一个核算科学、管理严密的管理体系,能准确、及时地反映银行经济活动,包括业务交易核算与业务报表的汇总等。
会计核算体系
N
M层
机构清算层级
营业机构
营业机构
营业机构
营业机构
一级核算主体1
一级核算主体
一级核算主体N
核算主体上移及一本帐核算,符合会计核算及内控管理的要求。
但银行会计
核算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系统业务设计充分考虑到这种复杂性和管理的要求,坚持核算理念的先进性与管理的灵活性并重,统一控制与分散管理相结合
将内部财务核算、清算核算等核算要求较高的业务处理集中在核算主体机构,而将尾箱、现金及重空等按营业机构、柜员进行细化管理。
营业机构不作为核算主体管理后,营业机构将不管理内部帐务,对于需要求按营业机构管理的相关科目,支持按营业机构分设帐户方式。
同一核算主体下营业机构间不存在资金清算关系,对于此类机构间需跨机构的交易,采用挂销帐方式进行处理。
3.8核算体系及帐务组织基本特点
1核算主体级别地灵活定义,极端情况可以全辖为一个会计主体,或每个
机构都是一个会计主体,一般设置按支行为一个会计核算主体
2.总帐设置在核算主体,一个核算主体是一本帐,即不再按业务种类来设
置,如传统的系统分别会计、储蓄、信用卡各自成帐务体系统,条块分割导致核算不规范及人为障碍
3.帐户设置:
客户帐设置在营业机构;银行内部帐设置在核算主体机构。
根据管理和核算需要,可以按照营业机构在核算主体内分设内部帐帐户
5.本外币一体化
6.报表逐级汇总
7.所有网点机构在机构表中以机构号标识,每个网点机构设置分户帐、帐户明细,登记簿等
8.支持多级科目核算,整个中心有一张全集科目表,在该表中定义了全行
所能处理的所有业务科目代号、科目名称、科目属性(资产类、负债类、损
益类、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核算范围(本币核算、外币核算、本外币核
算)、科目核算方式(借方反映、贷方反映、借贷双向)等信息
9•每个机构有一张机构子科目表,机构子科目表为全集科目表子集,在该表中定义了该机构所能处理的业务科目
4.交易处理模式
4.1“一记多讫”记账模式
综合柜面系统交易设计上是面向交易事务的,因此记帐处理上采用了“一记多讫”的记账方法。
除少数账务(如表外科目等)无法使用现有交易处理时可采取单方记账外,大部分交易均实现了“一记多讫”记账方法。
同时由主交易引起的联动记账处理随主交易一并处理,即多套的“一记多讫”记账处理。
4.2会计凭证的处理方式
传统的一般会计核算程序必须先取得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才能记账、入账,综合柜面系统中部分交易允许先记账后产生凭证;具体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确定。
对于日终处理,一般采用清单代凭证方式,即明细出清单,汇总出凭证。
4.3以柜员为记帐单位
以面向事务的交易模式和交易“一记多讫”的记帐方式为基础,综合柜面系统中改变了传统的以机构为记帐单位进行帐务平衡的传统核算管理方式为以记帐柜员为记帐单位进行管理,所有记帐柜员一般要自己平衡,也即柜员自身平衡后即可表示当日工作结束。
新的轧账方式不再以机构试算平衡作为日终轧账的依据,而是先做柜员单独日结,即柜员在营业终了,各自分别现金、转账、表外收、付业务等进行借贷平衡、账实相符检查。
4.4联机完成全部帐务处理
日间联机交易时,完成交易事务的所有帐务处理,包括交易帐务涉及到的所有机构的客户帐,以及相关的内部帐务。
这种跨机构处理帐务必须是由于交易本身发起的,柜员不能直接使用套交易、单方记帐交易等处理其他机构的内部帐务。
上述跨机构帐务主要是指机构间清算处理,目前系统提供了实时资金清算处理及日终批量清算处理两种方式,根据业务管理要求需确定处理模式。
4.5联机交易日间生成明细
在联机交易与日终处理交易功能划分上,改变了传统系统的模式,联机交易完成帐务的所有明细操作处理,包括交易帐户分户帐余额更新、登记薄登记、分录流水登记、帐户明细记录登记等,同时根据系统参数设置,实时或批量完成机构间资金清算处理、外汇自动平盘等,也完成柜员日计信息的汇总,日结仅是对汇总信息进行检查、核对,进行总帐帐务的加工等工作,这种处理方式能极大减轻日终压力,提高日终处理效率。
目前对于机构间往来、清算帐务等采用了日记帐方式记录明细。
业务上需研究确定不同科目及业务种类的明细帐处理方式。
4.6日终轧帐步骤
综合柜面系统日终处理分三个步骤:
柜员日结-机构日结-运行中心日结。
柜员日结平衡保证帐帐、帐实平衡,在柜员日结平衡的基础上,再做机构日结,机构日结是检查柜员轧账情况,运行中心日结是在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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