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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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X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X-X)》(X政发〔X〕X号)、《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年工作方案》(X政发〔X〕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健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全面落实煤种优化、集中供热、气化工程、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和餐饮业油烟治理等工作措施,达到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完成省市下达我县优良天数、采暖期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等指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责任
(一)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
1.严控施工工地扬尘。
县住建局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积极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同时,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城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并及时将相关数据上报环保部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严禁在县城建成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2.严控城市道路扬尘。
县环保局、交通局、交管大队要加大对道路扬尘的治理,在城市主干道安装微型空气监测站。
县公管局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机扫率要达到65%以上。
3.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各乡镇、县住建局要对县城建成区及各镇中心区域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在实施拆迁工作必须采取洒水、围挡等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交通扬尘污染管理。
县交管大队要会同公管局、住建局、环保局,积极推广“X模式”渣土车管理,加强对城区渣土车、货运车、农用三轮车等通行车辆管理,严格限定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运输,不覆盖篷布、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随意抛洒等行为。
禁止小型货运车、农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区。
5.开展工业扬尘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要会同住建局、公管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的扬尘治理,要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X)要求,采用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二)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1.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县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完成市上下达的X年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黄标车资金补贴。
县商务局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年底基本淘汰全县范围内黄标车,探索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2.优化车辆组成结构。
县交管大队要积极推行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
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
大力推进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的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全面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货车。
3.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
县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局、交警队,加快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发放进度,加强对淘汰黄标车回收和拆解工作的监管,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4.积极实施机动车区域限行。
县交管大队要在主城区设立限行标志牌,安装监控探头,实施城区限行。
扩大“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和禁行范围。
加大机动车流动路检力度,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禁止“无标车”上路行驶。
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5.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管理。
县质监局要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在检验设备计量检定、标准执行以及检验检测行为等方面监管力度,确保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6.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水平。
县环保局要加强在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监管,加快建成县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实现检验数据实时传输,确保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
7.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县交通局、能源协调办、交管大队要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车站通勤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
8.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县交通局、交管大队要强化公交优先战略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提高公共交通运力,鼓励推广使用电动车。
9.加快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
县规划局要加快编制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规划。
交通局、公路段、公管局在新建道路时必须加强城市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网络,优先保障绿色出行。
县住建局、公管局、交通局、公路段按照建设单位为主体对已建城市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进行改造和管理。
1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
县商务局要会同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务于X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工作;储油库和加油站必须完成一次、二次和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X年9月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县环保局要加大对油气改造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力推进油气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率。
11.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县商务局要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三)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
1.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工作。
县公管局要会同规划局修编县城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逐步扩大县城区集中供热覆盖面,逐步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单位、小区、企事业单位自备燃煤供热锅炉。
县环保局务必于X年底前对全县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配套脱硫设施,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2.推进清洁取暖。
县公管局要会同经发局、天然气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广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
年底前,县城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
(四)加快城区气化工程建设
各乡镇在城镇规划区域内,除集中供热设施外,一律禁止任何小区、单位、个人新建燃煤锅炉,确需新建的必须建燃气锅炉或蓄热式与直热式电锅炉。
鼓励使用天然气壁挂炉,继续实施锅炉煤改气。
(五)下功夫减少燃煤消费和污染
1.大力推进散煤整治。
县环保局要会同经发局、公管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将散煤作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的重点,制定实施散煤削减计划。
通过以电、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燃料,解决县城区、城乡结合部、镇区、农村居民散煤燃用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县经发局要会同环保局、电力局、天然气公司,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速度,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7%以下;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气化X”进度,县城区达到80%以上,各乡镇达到40%以上;加快实施配电网改造升级,大力开发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
3.强力拆改燃煤锅炉。
县环保局负责对燃煤锅炉的拆改,全面拆除县城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所有燃煤锅炉。
改用燃气、用电锅炉、燃煤锅炉完成煤改气后,排放废气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运行,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六)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
1.取缔“散乱污”违法企业。
县中小企业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清理并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等的“散乱污”违法企业。
2.推进工业污染源整治进程。
县环保局要加大对所有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并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3.加快污染企业搬迁进程。
县经发局要会同中小企业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及环保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有序推进县城区内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进程,努力推行绿色、环保经济。
4.推广清洁型煤使用。
县环保局要会同经发局、公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大力推广清洁型煤,将清洁型煤作为清洁燃料向燃煤居民、取暖锅炉、工业锅炉等推广使用。
5.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理念。
县住建局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县公管局要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七)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和餐饮业油烟防治
1.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县环保局要会同工商局、公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对汽车修理厂、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必须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并安装使用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废气需检测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县食药监局要会同工商局、公管局、环保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对餐饮油烟专项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后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达标后,方可运行;同时完成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要安装VOCs(油烟)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并按国、省相关规定要求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夜市、露天烧烤进行规范整治,6月10日前,对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露天烧烤进行规范管理。
县城区夜市、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由县公管局和X街道办共同负责。
3.加大石化企业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会同经发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在完成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复检复测,严控无组织排放;X年7月1日前完成储油罐、装车台油气回收设施安装,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技术水平。
(八)加强生物质燃烧监管
1.改善农村燃料结构。
各乡镇,县公管局、环保局要建设以县城区或重点镇为中心的全密闭优质煤炭配送中心,构建覆盖所有乡镇、村组(社区)的洁净煤供应网络和燃煤质量监管机制。
2.推进秸秆综合治理。
县农业局要会同环保局、果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加强重点时段监督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地膜等焚烧,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九)深化环境综合治理
1.实施城市增绿工程。
县住建局要会同林业局、规划局、公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推进立体绿化,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2.打造绿色交通走廊。
各乡镇,县林业局、交通局、公路段要在铁路、公路沿线实施道路林网建设。
3.实施绿色屏障工程。
县林业局要会同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实施林业三大工程,推进X峡谷、X河和X河等重点区域绿化带建设。
4.增强环境自净能力。
县水务局要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加快水库、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维持河湖生态健康。
(十)切实抓好环保煤供应管理
1.抓好环保煤销售市场定点与煤种管理工作。
县环保局会同财政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X街道办)对全县环保煤进行考察调研,制定符合环保要求,同时规划选址建立环保煤统一销售市场,对居民用块煤、锅炉用沫煤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煤种,并实施统一监管。
2.理顺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管理体制。
县经发局要加强县城区环保煤供应管理。
县环保局要会同物价局、公管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配合等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发挥社区和居委会作用,加大对小区、单位、居民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燃杂燃非问题。
(十一)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监管
县环保局要将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有效削减,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布局合理、数据可靠、监管有效的空气质量监测、评价、信息发布体系。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县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认真查处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媒体、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能,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加快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区域控制、行业自律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机制。
三、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县环保局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提升预测预报能力,加快培养专业人员,及时开展会商研判,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县长X任组长,分管副县长X任副组长,县经发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公管局、交通局、监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农业局、食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畜牧局、质监局、水务局、林业局、中小企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夯实大气治理任务。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县上“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政府和县环保局备案;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
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环保局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人:
X,电话:
X)报告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的重点任务计划。
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及效果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台账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调度通报、督查公布、点评考核,并于每季度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县财政局要根据现有环保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农村气化等工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研究制定环境质量改善激励机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夯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整治措施,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六)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县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并与市级平台系统做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各级网格长、联络员、网格员管控职能,有效遏制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污染以及生物质焚烧和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县环保局要坚持最严格标准,落实最严格措施,实行最严格监管,执行最严格问责,从严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在冬防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监督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情况;公检法部门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加大环境宣传力度。
电视台、信息办要开辟专栏和设置专版大力宣传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环保局要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充分运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介,扩大信息受众面;要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大力宣传治污降霾相关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凝聚共识,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九)加强环境基础教育。
县教育局要将环保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增强学生的环保自觉性和主动性。
(十)严格考核奖罚。
县考核办要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环保法律法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县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环保局)要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并向媒体公告,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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