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规划 05 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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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规划05文本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为指导思想,本次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从村庄规划层面来说,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更加均衡发展,实现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且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想意识,达到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努力建设美丽家园,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总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建设乡风文明、和谐舒适、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规划原则
编制园头村村庄规划应当保护村落环境、耕地、草地、林地及河流;合理有效利用村庄空闲地,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和村民宅基地布局,适当引导迁并散居农户村落;合理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1、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2、节约用地,合理布局。
3、注重特色,传承文化。
4、保护生态,美化家园。
5、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号文);
4、《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8、《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2011);
9、《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10、《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1、《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总体规划(2010-2030)》;
12、《莆田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13、园头村1:
1000地形图;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第三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13~2030年。
近期:
2013年—2015年;远期:
2016年—203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
村域规划以园头村行政管辖范围为界,包含前社、后社、过湖3个自然村,总规划面积约4.8平方公里。
村主要居民点包括前社和后社自然村,其规划范围即园头村村委会所在地,北和西两侧至木兰溪河岸线,南和东两侧至南部通村路,规划范围用地面积共计49.85公顷。
第二章村域规划
第五条总体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是:
全面实现“生态优美、村容整洁、设施完善、低碳环保、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努力将园头村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文明有序、社会保障健全的新型农村社区和幸福家园。
(1)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加强农业结构优化,生产水平提高,远期重点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效益显著,农民收入渠道增多。
随着利农现代农业项目启动、政策的倾斜,至2015年,园头村民的人均纯收入将达到莆田市沿海发达县市农民纯收入平均水平。
至2030年园头村民的人均纯收入将达到莆田城镇居民收入平均水平。
(2)社会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使全村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公共设施内容和建设标准达到同期城市较高配置标准。
农民文明观念提升、生活便利、文化体育活动丰富。
(3)文化发展目标:
完善村和居民点两级文化网络。
抓好传统民俗文化传承、侨乡文化的挖掘、现代文明素质教育和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园头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4)环境发展目标:
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有效治理,房前屋后,村主次干道常年保持清洁卫生。
家禽家畜圈养,农户庭院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
农户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消灭旱厕。
加强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园头生态休闲公园。
(5)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加强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村庄编制导则要求,结合园头村的实际情况,以区域大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前提,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的特点,进行相对独立的道路、给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的城乡统筹。
形成完善的现代低碳环保市政保障体系,各项技术达到同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六条规划定位
综合上述条件分析,园头村规划性质定位为:
以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和生态观光旅游业为主的整治型美丽宜居村庄。
第七条村域人口规模预测
(一)人口规模
本规划确定村域总人口为:
近期(2015年)末村域人口规模达到3296人;
远期(2030年)末村域人口规模达到3760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园头村建设用地规模为42.32公顷,其中主要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36.2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103.43平方米。
第八条村域布局结构
根据村域自然环境、适建用地分布、对外交通状况及现状产业特点,规划村域空间布局结构概括为“一心、一轴、一带、四片区”。
“一心”指村庄的行政、文化、活动中心,位于村庄中部。
“一轴”指从过湖居住区至闻香寺形成的南北向村庄发展轴。
“一带”指沿木兰溪形成的滨水景观绿带。
“四片区”指北部的过湖居住片区、木兰溪南侧的山水宜居田园区、中部利农现代生态农业种植区、南部的林业涵养区。
第九条村域用地汇总
类别
面积(ha)
占村域总用地比重(%)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建设用地
32.76
33
6.8
6.9
其中
村庄建设用地
31.16
4.68
6.5
1.0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6
4.12
0.3
0.9
区域公共设施用地
0
0.7
0.0
0.1
非建设用地
447.24
447
93.2
93.1
其中
发展备用地
0
6.27
0.0
1.3
水域
15.57
15.58
3.2
3.2
农林用地
431.67
431.42
89.9
89.9
总用地
480
100
第十条村庄综合交通规划
园头村道路规划方面,将沿木兰溪新建一条滨溪路,经过万坂村,通往莆田市区,未来是村庄的主要交通道路,南部道路连接至滨溪路,形成环路。
确定通村公路红线宽度为10米。
同时与上位规划衔接,规划设计木兰溪滨水绿道。
第十一条村域公共设施
(一)公共服务设施
村域公共服务设施:
主要集中布置在前社自然村及木兰溪滨水绿地,结合村部、老人活动中心、生态休闲公园设置,成为全村的行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观光接待等的综合服务中心。
过湖自然村部分公共设施则共享西湖和后山村。
另村庄东南侧有一闻香寺,规划结合利农现代农业及生态休闲公园开发休闲生态观光游,内增设停车场、景观石、花卉园等。
(二)基础设施规划
保留园头村南侧的山涧水作为主要居民点供水源,从现状高位水池引150MM的主干给水管供给园头村。
过湖自然村用水与西湖村统一由西湖给水站供给。
近期污水统一收集至本村规划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整村的污水,在村庄东侧规划一处人工生态湿地;远期污水集中排至木兰溪东侧沿岸的污水干管;过湖自然村污水结合西湖村污水系统排放;雨水就近向木兰溪排放。
规划在通往南湖村道路一侧规划一处垃圾转运站,运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第十二条耕地、林地保护
(一)耕地保护
现状园头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大致位于分布于村庄建设用地外侧。
园头村耕地保护的目标,是要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
需要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
(二)林地保护
园头村现状林地主要集中于村域南部,园头村按照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需要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现有森林,引导节约使用林地,确保林地资源稳定增长。
第十三条村域“三区”空间管制
规划将村域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并根据不同的分区情况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
(一)禁止建设区
该区域范围内原则上必须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设施外,严禁非农建设开发活动。
包括以下区域:
古建筑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河道——木兰溪两侧防护蓝线退线范围内用地;具有重要景观价值的山体;坡度大于25%以上的区域。
(二)限制建设区
多数是资源环境较敏感区或工程地质较不适宜承受大规模的建设用地,以及由于建设条件尚未具备的用地空间。
另外一部分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限制未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区域,包括生态重点保护区、农业生态景观区、古建筑建设控制区、绿化隔离地区等。
限制建设区开发建设行为应科学合理地引导,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
该类型地区若有建设开发项目,必需经过科学严谨的规划并适宜当地的具体建设条件,与生态环境相和谐。
(三)适宜建设区
指村域范围内除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一般为较为平整的、坡度较为平缓(小于10%)的用地。
适宜建设区是村庄建设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其建设行为应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和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产业布局规划
(一)总体规划
从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园头村将形成以现代化生态种植业为基础,大力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业,将园头村打造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生态旅游度假村。
(二)产业发展导向
1、第一产业:
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引进现代化水果种植技术,抓好以园头绿色无公害产品为主的特色品牌,培养园头龙眼、枇杷水果品牌,桂圆、荔枝干等干货品牌,使园头农业品牌不仅在莆田、福州打响,还要把影响扩大到全省甚至全国;同时坚持农业产业化的道路,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开发农产品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提高农民收入,实现效益化发展。
(2)第三产业:
立边界、找特色
生态观光旅游业:
充分利用园头生态好、利农现代农业的引进,拥有果林资源、人文资源、古建筑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以现代化生态观光农业、古民居和人文景观相结合的生态观光旅游业。
古民居和人文景观旅游业主要利用村庄拥有市级文保单位、优越的地理位置、木兰溪两岸绿带及生态休闲公园的建设和深厚侨乡、名俗、名人文化底蕴的条件,积极开展古民居、古厝、古街巷的参观浏览,和传统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侨乡文化以及现代化农业生产的体验。
利用利农现代农业发展农家乐、采摘乐等,将园头打造为周边城镇、莆田市乃至福建省的旅游度假生态村。
第十五条村域旅游规划
(一)旅游发展策略
园头村旅游开发定位:
立足莆田,面向福建省、全国、国内外华人华侨,以古民居、名人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为主要发展方向,集修学、体验、研究等多元化发展为一体的新型休闲度假旅游圣地。
园头村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方向:
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游、寻根谒祖游、修学旅游。
(二)旅游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全面展示园头村独特的人文历史文化和农业自然景观是本次规划核心内容之一。
园头村的旅游发展首先必须结合整个村落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总体布局,其次,应突出本村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发展中的体现,由此,本次规划在结合整个村落总体布局的基础上,在旅游发展方面形成一环、四区、十点的旅游发展布局形态。
第三章村主要居民点规划
第十六条人口与用地规模
1、人口规模预测
综合人口自然增长及机械增长量的测算,园头村主要居民点人口规模为:
近期(2015年)3063人;远期(2030年)3500人。
2、用地规模
由园头村主要居民点现状建设用地为28.49公顷,确定现状人均建设用地94.34平方米。
并根据《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规定有关标准,确定园头村规划人均建设用地为103.43平方米。
3、村主要居民点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名称
面积(ha)
占村庄建设用地(%)
人均
(m²/人)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村庄住宅用地
22.3
25.19
78.27
69.59
73.84
71.97
公共设施用地
2.89
3.76
10.14
10.39
9.57
10.74
生产设施用地
1.27
0
4.46
0.00
4.21
0.00
交通设施用地
1.99
5.5
6.98
15.19
6.59
15.71
工程设施用地
0.01
0.02
0.04
0.06
0.03
0.06
绿地
0.03
1.73
0.11
4.78
0.10
4.94
村庄总建设用地
28.49
36.2
100
100
94.34
103.43
第十七条用地布局
(一)空间结构规划
村庄空间结构规划力求保护和发展原有村庄形态的和谐美,巧于因借,灵活布置,与自然环境和谐共融。
空间结构确定为“一环、一廊、两心、多节点”的放射型空间结构。
(二)村庄住宅用地规划
规划村庄住宅用地分前社、后社、滨河新区三个居住片区。
(1)前社、后社居住区:
主要是拆除建筑质量差及具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包括阻碍通道和设施建设、不能满足抗震要求、选址不安全或居民有拆除意愿等住宅和附属设施、其它设施,适度集中于周边重建;对于沿主街两侧及村庄外围,考虑到大部分建筑质量完好,规划居住建筑以保留为主;对旧区内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规划予以引导修缮。
规划西南侧用地作为村庄近期拆迁安置用地,按照村民的居住生活习惯,新建住宅安排以综合式住宅,每栋建筑基地规模为167.6㎡。
在满足日照、通风、消防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2)滨河新区:
主要位于村庄北侧沿溪,作为远期新村新建区,以新建建筑为主,新建住宅安排以双拼式住宅,每栋建筑基地规模为110-112㎡。
另外对建筑外墙整治以当地民居建筑风格统一。
规划村庄住宅总用地面积25.19公顷,约占村庄总建设用地的69.59%。
。
(三)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保留现状村部大楼、卫生室和农家店。
另在村部设置村邮所、广播室、消防指挥室。
(2)规划园头中学为初级中学,占地1.6公顷,规划将其北侧用地作为学校的发展用地,规划初中30个班,小学36个班。
园头中学主要服务于木兰溪南侧的村庄。
(3)规划在村庄西北入口处新建艺术馆、展览馆,兼旅游接待中心,占地3580平方米,内含入口休闲广场和停车场。
主要是展示园头村名人名画、村庄的发展等。
(4)规划将在中学北侧新建一幼儿园,占地面积493平方米,将原幼儿园改造为老人活动中心,与观音亭、新兴社等形成村庄的另一个公共中心。
(5)规划在村庄中部,即黄玉恒老宅东侧新建一集贸市场,占地414平方米。
(6)规划整治观音亭、新兴社、存养堂、畏所岩、三一堂、明心祠、戏台等公共场所,周边形成较开放的空间,不仅可作为元宵等民俗活动的集散空间,还可作为村民日常休闲的公共空间。
(7)结合村道路、考虑服务半径,在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置31处垃圾收集点,6处公厕,作为本村环境卫生治理的重点内容,并于通往南湖村道路边规划一处垃圾转运站,运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76公顷,占总用地10.39%。
(四)交通设施规划
主要划分为“村干路—村支路—巷路—慢行道”
主要道路规划一览表
道路级别
道路名称
红线宽度(m)
建设性质
村干路
环路
10米
新建、拓宽
村支路
旧街、新街
7米
新建、拓宽
巷路
5米
新建、拓宽
慢行道
—
3米
新建、整治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及指标
园头村庄规划新区建筑密度宜控制在26-35%,容积率宜控制在0.7-1.0,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8米,绿地率不低于30%。
第十九条基础设施规划
(一)给水及消防
1、给水方案
规划近期由园头村南侧的给水站(高位水池)对全村进行统一供水,远期条件成熟时村庄用水接入华阳自来水厂。
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为同一水源,并利用木兰溪设置消防用水取水点。
2、水量预测
用水量预测采用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法,按居民生活用水定额0.15m3/(人•d)计算,预测得园头全村最高日综合用水量974t/d,则人均最高日综合用水量为185.5L/d。
3、水源
水源近期由现状园头村给水站提供,水厂规模为550t/d;远期接华阳自来水厂,从DN350管径接入。
4、管网布置
规划由1根DN150干管引入村庄给水干管,在村庄主干道上形成环状网,后以枝状管沿村庄道路布置给水管向住户供水;旧村区尽量利用现状给水管道,部分反应给水管偏小的区域可根据规划扩大给水管。
村内消防用水标准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一次,一次灭火用水量20L/s。
消防给水、生活给水共用一个管道的形式供给;旧村区消防用水由木兰溪抽水以及村内水塘提供消防用水。
(二)排水
1、排水体制:
本区排水体制为雨水、污水分流制。
2、雨水处理系统
①旧村内保留现有沟渠用于雨水排放,并就近排入水体。
规划对沟渠进行修缮、疏通,形成完善的雨水排放系统。
对于部分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的区域应敷设雨水管网,雨水就近排入溪流。
②新村雨水管网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中心线底下,雨水管道沿道路布置,合理采用了最小覆土深度与最小埋深。
管道接入点、连接处、转折点、变坡点及直线段每隔25-40米均应设置检查井。
在村庄主要道路,应设雨水口,雨水口间距为25-50米。
3、污水量预算:
本村庄平均日污水量为552吨/日。
4、污水处理设施
远期接入区域市政污水管道。
近期污水处理设施,位于村庄东部,处理规模为600m3/d,占地面积约1500m2。
园头村污水处理站均结合规划新建的人工生态湿地,建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或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处理后尾水可农业灌溉或达标排放。
(三)电力
1、用电负荷预测
规划测算园头村主要居民点实际用电负荷为8452.5KW。
2、供配电系统布局
本规划区用电电源规划来自华亭镇变电站。
规划将梳理现有管线,确保线路安全、有序。
供电线路的布置尽量沿公路和区内道路,为减少占地和投资,宜采用同杆并架的架设方式,配电线路一般布置在道路的南侧和东侧以减少交叉、跨越和对电信线路的干扰。
配变按“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原则配置,根据用电容量计算和用地布局,主要居民点内设置6个三相柱上变压器,容量为315kVA。
4、照明规划
每一路灯电源点的供电半径为500m左右,而规划区长度在300m左右;因此在巷道的路灯电源点要求设置在街区周边的道路上,市政道路的路灯线路要求埋地敷设。
5、线路敷设
村内的电力线路要求采用外套碳素螺纹管埋地敷设。
但对于宽度<2m的街巷可考虑架空敷设。
10千伏线路采用YJV22交联聚乙烯绝缘铠装电力电缆,低压线路采用YJ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缆敷设方式为穿炭素螺纹管(或电缆沟)埋地敷设。
(四)通信
1、固定电话业务量预测
预测规划区内固定电话需求量为962门。
2、广电业务量预测
预测规划区内广电业务需求量为962个终端用户。
3、通信设施
(1)规划一处通信交接机房(接入网机房),机房使用面积预留30m2,容量为900门。
(2)建议在村委会内设置片区广电机房(接入网机房),建筑面积按10-20m2预留,容量为900个终端用户,信号接自乡广电中心。
4、通信管网
通信线路尽量采用下地的敷设方式,预留移动、联通、广电、电信通讯孔数,规划的通信管道容量最小为4孔。
(三)管线综合规划
规划区近期给水、污水等管线采用直埋敷设,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管线采用架空布置。
规划区远期给水、污水等管线采用直埋敷设,10kV电缆采用管沟敷设,低压电缆采用直埋敷设,通信管线采用混凝土管块暗埋敷设。
各种管线均平行道路中心线平行敷设,各种管线与建筑物的距离由近到远依次为:
电力-给水-电信-有线电视-污水。
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时,各种管线垂直方向的相互关系从浅到深一般次序为:
电信-有线电视—电力-给水-污水。
第二十条竖向规划
(1)由于园头村主要居民点地形大体坡度较平坦,在满足道路排水要求的前提下,道路纵坡控制在0.3%-8.0%之间。
(2)根据地面排水的要求,各建筑室外地坪标高至少高出宅前道路标高0.2米,室内地坪标高至少高出室外地坪标高0.2米。
(3)当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规划成台阶式,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或护坡联接,土质护坡的坡比值应小于或等于0.5,砌筑型护坡的坡比值宜为0.5-1.0。
第二十一条绿化景观规划
规划以现状滨江、农田、山体整体景观为背景,布局上强调将现有水系、寺庙、公共建筑等共同纳入本区绿化景观系统,近期重点建设滨水绿道及生态休闲公园。
整体形成生态和人文景观网络,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留住山水风光,提升村庄形象,使“村、水、田、园、民居”有机融合,形成村在景中、景中有村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景观系统。
。
第二十二条综合防灾规划
(一)抗震规划
1、对新建、扩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烈度七度进行设防。
选择对抗震有利地形进行建设。
特别是生命线工程、重要公建。
所有工程设计、施工、验收,都必须按抗震要求的有关规范执行。
2、提高生命线工程如供水、供电、通信、救护中心等设施的抗震能力,以利于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居民生活的尽快恢复。
低密度用地和空地如学校、公共绿地、停车场、广场,应考虑作为紧急避难场所。
(二)地质防灾规划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地质环境,尽最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保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开发建设时应避免大挖大填,应按规范进行挡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各类建设用地安排应以可靠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为依据。
工程建设应尽量避让不良地质,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三)防洪排涝规划
木兰溪流域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排涝标准近期采用10年一遇暴雨24小时排完,远期考虑提高至20年一遇。
(四)消防规划
本规划区的同时火灾次数为2次,每次灭火用水量为10L/S计。
市政消防采用沿道路铺设室外消火栓,为保证消防供水要求,规划区内担负消防任务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DN100,同时沿主要干道布置室外消火栓,其最大间距120m,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消火栓应尽量布置在交叉口附近。
第二十三条环卫设施规划
村庄整治应实现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村庄按人口的1-2‰配备1-2个卫生保洁员。
预测本区生活垃圾排放量为0.35吨/日。
规划在通往南湖村道路边规划一处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至此,在转运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5米,在各地块合理均匀设置。
公厕服务半径500-800米,规划在休闲公园起点处新建六处公共厕所。
第四章整治规划
第二十四条道路交通
道路路面宽度及铺装形式应满足不同功能要求,有所区别。
旧村道路以改造拓宽为主。
具体规划措施如下:
(1)村庄干路
村庄外环路,规划红线宽度10米。
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形式,两侧配置行道树、花圃。
清除两侧垃圾,统一种植灌木、花卉,空间较大的则配置乔木、景观小品等。
在村庄南部的东西向道路北侧规划新建一条2米宽的水渠。
(2)村庄支路、巷路
作为组团内、住区内的主要交通道路,规划宽度为7米,断面形式为人车混行。
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形式,道路两侧可根据具体地段情况布置自然式绿化带,同周边田园风光相融合,巷道旁绿化采用自然式布置,巷道内小广场采用青石板及碎石混合铺面,营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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