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智慧医院示范建设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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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智慧医院示范建设的
附件1
重庆市“智慧医院”示范建设
(试行)
实
施
方
案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一)评审原则
按照国家“以医院信息标准化推动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方针,坚持“评建结合,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围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医务人员负担、提升智慧管理能力等方面建设整改,促进医院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便民利民智能应用,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全面支撑业务协同应用、信息互通共享、标准统一规范的智慧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二)参考依据
智慧医院评审依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年;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后期发布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指导意见,200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
4.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2015年;
5.国务院《“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16年;
6.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7年;
7.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5年;
8.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2015年;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10.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2015年;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2017年;
12.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2018年;
13.《智慧医院综合评价指标(2015版)》;
14.《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试行)》;
15.《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16.《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指标体系》;
二、项目组织管理
(一)管理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全市“智慧医院”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督促“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信息统计处,负责示范建设项目日常事务,包括专家库的建设、智慧医院评价标准的制定、审核医院的智慧医院申报、组织专家现场复核等。
(二)具体执行单位
由重庆市人口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执行,负责编制“智慧医院”评价指标、实施方案,并负责评审工作申报阶段、建设阶段、评审阶段、评级阶段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三)评审专家组
主要负责申报单位建设阶段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现场评审阶段的专家评审工作。
(四)第三方测评机构
完成申请医院的数据测试,协助专家组完成现场评审。
三、评审范围、内容
(一)评审范围
“智慧医院”示范建设项目采用自行申报与遴选相结合的机制。
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截止日为今年6月15日。
申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具备良好信息化基础、引领作用显著、建设资金落实的三级医院(部分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
医院申报后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
今年6月启动首批10家试点医院申报遴选工作,签订任务书后开展建设。
2018年年底完成项目验收和首批示范建设效果评估。
2019年至2020年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广创新模式和机制,分年度开展申报建设评价,两个年度再分别各评定15家医院。
(二)评审内容
智慧医院通过评价指标对医院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及核心指标,核心指标会根据年度关注重点进行调整,其中2018年度重点关注便民惠民服务及信息整合能力。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及政策要求的调整,评价指标也将不断调整完善。
智慧医院评价体系共有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能力、应用、平台、成效,全方位评价智慧医院的建设情况。
能力部分包括基础设施、团队建设、创新能力,评价智慧医院建设的基础能力。
应用部分包括智慧便民、智慧医疗、智慧护理、智慧医技、智慧管理、智慧后勤、智慧保障、智慧科研和智慧教学,评价智慧医院建设的应用情况。
平台部分包括平台基础、服务集成,评价智慧医院建设的平台技术与集成能力。
成效部分包括医院服务、医院管理、健康产业,评价智慧医院建设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智慧医院评价体系分为4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150个三级指标,425个四级指标,共600分,用于对智慧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其中“核心指标”,共215个四级指标,总分36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总分值
核心指标分值
能力
3
23
59
47
16.5
应用
11
103
332
464
298
平台
2
7
17
53
27.5
成效
3
17
17
36
18
合计
19
150
425
600
360
四、等级划定
评审等级分为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四个档次,严格按照“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每个档次对应不同的总分及核心指标总分进行评审,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定级。
“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总分600分,其中核心指标总分360分,五级需达到指标总分的80%和核心指标总分的90%,四级需达到指标总分的70%和核心指标总分的80%,三级需达到指标总分的60%和核心指标总分的70%,二级需达到指标总分的50%和核心指标总分的60%。
等级
总分
核心指标总分
二级
≧300
≧216
三级
≧360
≧252
四级
≧420
≧288
五级
≧480
≧324
五、评审工作流程
图1智慧医院评审流程图
评审流程包括申报阶段、建设阶段、评审阶段、等级评定四个阶段,涉及管理机构、申报机构、评审机构三个角色。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阶段
1.自评
医院根据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医院根据自评情况和自身实际确定需申报的等级,再通过咨询、调研、论证制定智慧医院建设方案。
2.申报
医院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填报申报相关材料,管理机构根据医院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二)建设阶段
1.建设
申报通过后,医院对照指标体系,按照审定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管理机构根据医院需求和建设进度,安排专家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医院建设过程进行现场咨询、指导。
2.复评
建设工作完成后,医院应对照指标体系进行复评。
如果达不到智慧医院相应等级要求,医院应根据复评结果,进行完善、提升。
如果达到了智慧医院等级要求,可向管理机构申请现场验收评审。
(三)评审阶段
接到医院评审申请后,管理机构根据工作计划,组建专家组,安排现场验收评审。
专家组成员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工作采取听汇报、查材料、看演示、实地验证等方式进行,专家组意见汇总后出具验收评审意见书。
(四)评级阶段
管理机构审核评定结果,根据评审指标体系评定等级,颁发等级证书。
六、评审工作安排
2018开展“智慧医院”示范建设项目试点,全年度共评定10家医院。
之后在总结试点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推广创新模式机制,分年度开展全面申报建设,并根据各医院的“智慧医院”示范建设进度,定期组织专家集中验收评审,评价各医院示范建设成效。
2019、2020年度分别评定15家医院。
为保证工作按时、有序进行,评审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开展。
(一)2018年度工作
2018年5月:
发布《重庆市“智慧医院”示范建设指标体系》;
2018年5月:
启动首批10家意愿“智慧医院”项目申报工作;
2018年6月-11月:
申报医院对照指标体系,根据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2018年12月:
各申报医院“智慧医院”项目验收评审;
2019年1月,完成2018年度“智慧医院”项目评审的总评报告和等级评定工作,召开2018年度“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工作总结会,现场颁发等级证书。
(二)2019年度工作
2019年2月-5月:
完成15家医院“智慧医院”项目申报工作;
2019年6月-11月:
申报医院对照指标体系,根据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2019年12月:
各申报医院“智慧医院”项目验收评审;
2020年1月,完成2019年度“智慧医院”项目评审的总评报告和等级评定工作,召开2019年度“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工作总结会,现场颁发等级证书。
(三)2020年度工作
2020年2月-5月:
完成15家医院“智慧医院”项目申报工作;
2020年6月-11月:
申报医院对照指标体系,根据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2020年12月:
各申报医院“智慧医院”项目验收评审;
2021年1月,完成2020年度“智慧医院”项目评审的总评报告和等级评定工作,召开2020年度“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工作总结会,现场颁发等级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各医院要加强协调和管理,建立项目工作组,明确责任人,明确联系人,定期与管理机构沟通协调。
(二)专家定点指导制
对参加评审的医院,指派专家进行技术支持与业务指导,每名专家具体指导1-2家医院,提升评审医院的技术实力与建设效率。
(三)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启动后要定期(每月10日前)报送建设情况。
(四)建立监督机制
项目现场评审时,让各医院交叉参与到评审环节,实施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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