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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普通高中课程结构介绍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
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
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普通高中毕业要求
《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参加省普通高中会考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测评达到合格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
其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毕业的会考要求为:
学生必须参加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以及“自选综合”等12门科目的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是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分要求
学习
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Ⅰ
选修
学分Ⅱ
A
B
C
语言
与文学
语文
10
6
学生在全省学校统一开设的模块中选择,至少获得12学分。
学生在学校视条件开设的模块中选择,获得若干学分。
地方课程3学分;
校本课程至少3学分。
英语
10
4
数学
数学
文
10
4
理
6
人文
与社会
思想政治
文
8
4
理
历史
文
6
4
理
地理
文
6
4
科学
理
物理
文
6
理
6
化学
文
6
理
4
生物
文
6
理
2
技术
信息技术
4
通用技术
4
艺术
音乐
3
美术
3
体育
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合计(文160、理162)
116
文26
理28
12
6
说明:
1.选修Ⅰ学分分解为选修ⅠA、选修ⅠB和选修ⅠC三部分:
选修ⅠA是列入高考命题范围模块所对应的学分;选修ⅠB是全省学校统一开设供学生选择的模块所对应的学分,学生至少获得12个选修ⅠB学分;选修ⅠC是由各学校视条件开设供学生选择的模块所对应的学分。
2.选修学分Ⅱ中,地方课程通用部分2学分、专题部分1学分,校本课程至少3学分。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模块设置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选修Ⅰ
A
B
C
语言与文学
语文
必修1、2、3、4、5
《论语》选读
外国小说欣赏
语文:
古代诗歌散文欣赏
现代散文诗歌鉴赏
英语:
选修7、8
其他
英语
必修1、2、3、4、5
选修6选修7
数学
数学
文
必修1、2、3、4、5
选修1-1、1-2
选修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选修不等式选讲
理
选修2-1、2-2、2-3
人文与
社会
思想
政治
必修1必修2
必修3必修4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文)
思想政治:
经济学常识
生活中法律常识
历史:
世界文化遗产荟萃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地理:
选修4城乡规划
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
历史
必修1必修2
必修3
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文)
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文)
地理
必修1必修2
必修3
选修3旅游地理(文)
选修6环境保护(文)
科学
物理
必修1、2选修1-1(文)/选修3-1(理)
选修3-2、3-4(理)
物理:
选修3-3
选修3-5
化学:
选修2化学与技术
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
生物:
选修1选修2
化学
必修1必修2
在选修1化学与生活(文)/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理)
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理)
选修6实验化学(理)
必修1必修2
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
生物
必修1、2、3
选修3(理)
技术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基础;
在算法与程序设计或多媒体技术应用
信息技术:
网络技术应用
数据管理技术
算法与程序设计
多媒体技术应用
通用技术:
电子控制技术
家政与生活技术
通用
技术
技术与设计1
技术与设计2
艺术
音乐
音乐鉴赏,2学分;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中,选1个模块,1学分
在未列入必修的模块中选择开设
美术
美术鉴赏,1学分;绘画、雕塑、设计、工艺、书法、篆刻、摄影/摄像、电脑绘画/电脑设计模块中,选2个模块,2学分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健康
在健康教育、田径2个系列中,各选1个模块;
在体操、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系列中,选1个模块;在新兴运动、水上项目、田径、体操、球类、民族民间体育项目6个系列中,选8个模块
球类系列
体操系列
田径系列
水上项目系列
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系列
新兴运动系列
在上述系列中选择开设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坚持并完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意见
一、从2006年秋季起,原“浙江省普通高中证书会考”改为“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
普通高中会考工作由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简称“省会考办”)具体负责。
省会考办继续设在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由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兼任。
各市、县(市、区)也应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高中会考组织机构。
二、普通高中会考是检测普通高中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省级水平考试,对于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打下宽厚基础;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普通高中会考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依据,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也是反映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三、凡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都应参加普通高中会考,未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会考。
在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阶段,是否继续执行对部分重点高中会考免考制度,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并将结果报省会考办备案。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籍学生参加高中会考的办法另行制定。
从2006级学生起,综合高中(班)学生如要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必须参加普通高中会考。
四、普通高中会考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以及“自选综合”。
其中语文、数学科目主要考核必修和选修ⅠA模块的内容,“自选综合”主要考核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4个学习领域选修ⅠB模块的内容,其它科目则主要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
五、普通高中会考的科目安排是:
高一年级第二学期考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高二年级第一学期考英语、物理、化学,第二学期考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考语文、数学、自选综合。
省会考办应提前公布下学期各科考试的具体日期。
六、普通高中会考主要采用纸笔测验形式,外语包含听力测试,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考试。
会考试卷应适当增加客观题的比例。
普通高中会考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A、B、C、E四级等第,其中E等为不合格。
补考成绩分P、E两等,分别为合格和不合格。
七、省会考办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意见》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标准》,并针对我省实际使用的教科书版本,组织编写各学科的《普通高中会考导引》。
普通高中会考由省会考办组织命题、分市阅卷、统一划等。
会考成绩为E等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补考试卷由省会考办命制。
每年5月,由省会考办给高三年级学生颁发《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证书》。
八、每次会考结束后,省会考办应及时做好全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的统计与分析,编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统计分析报告》,并在系统内公布,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提供参考。
九、普通高中学生参加所有科目的会考,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是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普通高中会考成绩将记入毕业生档案,作为升学、入伍、就业的重要参考。
十、省会考办应根据本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和修订好高中会考的实施细则。
十一、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此文件精神传达至当地会考办和普通高中学校,并将坚持并完善高中会考制度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应充分认识坚持并完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意义,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会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发挥普通高中会考在实施课程改革、严肃教学计划、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本文件解释权归省教育厅。
二OO六年十二月四日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为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更好地选拔和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特制定从2009年开始实行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服务就业创业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培养可靠的接班人和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要求,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
坚持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扩大高校的自主选择权;坚持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坚持有利于高校招生的公开、公正、透明,实现教育公平。
坚持从浙江实际和有利于培养、选拔人才出发,充分考虑基础教育的现实能力和条件,充分考虑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同度和承受力,充分考虑社会的法治和诚信水平,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高考制度改革。
二、选拔模式
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
(一)分类测试、分批选拔
在现有的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按考试科目和内容将测试和选拔分为三类:
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加测试研究型能力;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
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体现高中新课程教育目标的全面性和评价的综合性、过程性理念,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内容,高校录取新生时对学生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考试科目
1.文、理科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一类
3(语数外)+X(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
综合素质评价
二类
3(语数外)+X(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综合素质评价
三类
3(语数外)+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综合素质评价
2.艺术、体育考试科目
在文、理两科的框架内,根据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对考生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考试科目和内容分为两类: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本科
3(语数外)+X(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综合素质评价
专科
3(语数外)+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综合素质评价
(二)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3门的考试内容,选自各科目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内容。
其中数学分文、理科两种。
外语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种,由考生任选。
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全省统考,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
综合考试内容,文科为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内容;理科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内容。
自选模块考试内容,选自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自主选修模块(IB)的内容。
每个模块编制1道试题,共18题,每题15分,由学生任意选答6题。
技术考试由学生在信息技术考试和通用技术考试中自主选择一科,全省统考,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
评价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
全省统一标准,由学校在高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抽取一些写实性基本信息,按照客观、公正反映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经公示后形成《浙江省高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B、C三等。
未参加新课改的学生和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实施。
五、各考试科目的分值、考试时间与日期
(一)分值与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分钟)
分值(分)
语文
150
150
数学
120
150
外语
英语(不含听力)
120
120
英语听力
30
30
外语其他语种(含听力)
120
15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
300
自选模块
120
90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90
100
(二)具体日期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文
数学(文科/理科)
6月8日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外语
6月9日
自选模块考试
每年3月、9月
英语听力考试
每年4月、10月
技术考试
六、命题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应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范围。
自选模块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相关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自主选修模块(IB)的范围。
技术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的范围。
命题工作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旨,以准确、规范、科学、公平为目标,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辨证关系,体现能力立意,确保质量。
七、报名、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
(一)报名:
社会化报名为主,学校报名为辅,由学生自主选择报名方式。
学生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科类和考试类别,各类别可以兼报。
(二)划定分数线:
分类分批划线。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不同类别考试科目组合计算总分,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在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划定下一批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
分类分批进行。
在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下一批志愿。
(四)录取:
在每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分数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2006年9月施行)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践)》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执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实施意见》这一指导性文件,为更好地适应学生个性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⒈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教育观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温州经济建设服务。
⒉原则:
努力贯彻落实《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稳妥、创新、务实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注重研究新问题新情况。
二、目标任务
新课改是一项长期、渐进的过程。
⒈开足开齐必修课程,合理设置选修课程,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保证体育与健康、艺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
⒉建立校内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
⒊创设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勤于探究、乐于合作的教育环境。
⒋研究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学组织和学生管理形式。
⒌积极开发新的课程资源,形成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⒍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
三、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校新课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行,学校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⒈新课程实施领导小组
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新课程实施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制度建设、经费投入、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施过程加强指导与监控。
⒉新课程实施工作小组
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研处、学生处、校办公室、团委、总务处等处室与各学科组、备课组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教师的培训、课程的编制、教学过程的管理、学校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审定学校课程设置,创造性地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并对新课程的实施做出科学的检测与评价。
⒊学分认定委员会
新课程实施用学分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学业过程,并对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发展水平作出评价。
进行学分认定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规范性,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分认定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领导人员、教研处学生处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及部分专家组成。
⒋选课指导中心
学生自主选课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
为指导与帮助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特成立选课指导中心。
选课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学生选课的各种具体政策。
指导中心提供学校详细的课程安排,并对学生的选课提供建议和咨询。
通过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发展趋向,为学生科学选课提供客观依据;学科组负责本学科选课指导、咨询。
人员由教研处学生处负责人、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组成。
四、建立新的教师管理与评价制度
教师是实现新课程从理论到实践、从理想到现实转换的关键,对新课改的成效起着主导和决定性作用。
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师评价与管理制度,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
⑴制定模块教学工作常规
教学活动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系统,它是由相互联系、紧密衔接的各个环节构成的。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效率是学校的办学保障。
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在于教师的备、教、批、辅、评等各个基本环节的落实。
为了扎扎实实地做好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特制定以下模块教学工作常规:
备课常规、授课常规、改作常规、辅导常规、评价常规。
⑵改革教师评价体系
新课程改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要形式的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新型的评价体系,对教师实施发展性评价。
新的教师评价包括对学生选课指导的力度与实效,教学效果,选修课开设情况,校本教材的开发能力与水平,课题研究成果与业务进修,职业道德水平以及学生、家长、社会的反馈与评价等。
⑶改革课堂教学管理与评价
为体现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特征,根据新课程对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的要求,制定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课堂教学管理和评价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应有明确的导向性,通过评价使教师课堂教学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地向评价标准靠拢。
所确立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符合课堂教学的特点,能够体现新课程改革中课堂教学的内在要求,并为从事具体课堂教学的人员所认可。
课堂教学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不可能用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来框定教师和学生的行为,一个标准不可能涵盖众多复杂的教学行为,因此现代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应该具有开放性。
教师通过自我评价,反思自己的教学设计和教学行为。
五、建立新的学生管理与评价制度
1.行政班管理
高一年级必修课基本上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学生的自习课、班会等在行政班进行。
进入高二后,根据倾向于理或倾向于文的学生学科选择不同,对行政班进行部分调整。
行政班的管理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教育外,要注重学生在教学班的表现情况汇报、总结和反馈。
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为每个学生建立并保存选课档案。
2.教学班管理
教学班由选修相同模块的学生组成。
教学班的管理工作由任课教师即导师承担。
导师负责学生该科目的学业评价。
导师承担教学班的班风班貌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评价。
管理课堂秩序(如学生出勤、课堂纪律、课堂表现等),导师为每个学生建立管理档案,学段结束时将对学生的操行情况和成长记录与班主任沟通并交班主任留存。
⒊评价制度
见《啸秋中学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六、校本课程教学与管理的实施
㈠原则与目标
1.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政策,遵循课程开发的规律。
充分体现出对国家课程的补充作用,发挥其自身优势,使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相互协调地发挥整体育人功能。
校本课程的开发还要从我校的实际和学生的需要出发,强调有利于形成学校的特色,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2.目标
①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互整合与补充,以加强课程结构的综合性与多样性,
②凸现学校办学特色。
③培养一批复合型、科研型的教师。
④改进学习方式,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㈡内容
⒈专项技能系列如微机、绘画、声乐、舞蹈、摄影、田径、篮球、排球、足球、艺术体操
⒉学科拓展系列如化学补差、英语口语、物理奥赛、数学建模、英美文学、唐诗宋词
⒊校园社团系列如文学社活动、书法欣赏与创作、话剧、小制作、编织工艺
⒋科学活动系列如化学元素与人体健康、无线电、班级网站设计、营养与健康、生活中的化学
⒌人文知识系列如世界热点知识、宗教与地理、乡土地理、乡土历史、法律知识
㈢实施步骤
⒈教师审报:
教师填写校本课程申报表,报学校审批。
⒉学校审议:
学校初审通过后,列入校本课程选修目录单,分别在校园网和橱窗中公布,供学生自主选择。
⒊学生选择:
学生根据兴趣和爱好,参照公布中的学科简要介绍进行自由选择一科或二科。
每一科人数须达到规定的规模。
可进行二次选择确定。
⒋编班:
根据学生的校本课程选修志愿组织编班,确定上课时间、地点。
㈣考核评价:
⒈教师评价:
一看教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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