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黑车净化客运环境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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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黑车净化客运环境的思考
关于取缔黑车净化客运环境的思考
[摘要]目前全国各城市的客运出租市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营运的黑车,有的地区十分严重,必须严格治理整顿。
主要对策是:
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引导客运经营者合法经营等。
[关键词]黑车;存在原因;整顿措施;客运环境
Abstract:
IllegaltaxisisakeydisturberofurbanpassengertransportationmarketaroundChinaandstrictmeasuresmustbeimplemented,suchaspopularizationandpublicationofthetransportationrulesandregulations,enhancementoftheimplementationoflaw,establishmentofcooperationbetweenrelativedepartmentsandguidanceoflegalpassengertransportation.
Keywords:
illegaltaxis;problems;solutions;passengertransportationmarket
所谓黑车,是指未取得行业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1]。
特别是客运出租市场,黑车最为猖獗,在各个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
据统计,北京市获得经营权的客运出租车辆达6万多辆,而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达7万多辆;上海市获得经营权的客运出租车辆达4万多辆,而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近2万辆等等。
并且这几年愈演愈烈,呈不断上升趋势。
经营黑车的人员结构复杂,概括起来大概有四种:
第一种是无业或失业人员,无生活来源,以低价购买报废车辆或二手车,从事非法经营;第二种是有职业且拥有自用车辆的人员,平时一般保证车辆自用,空闲时间非法经营;第三种是部分单位公务用车司机,利欲熏心,工作之余利用公务车非法经营;第四种是职业经营黑车人员,原曾从事客运出租或班线客运,后退出客运市场专门经营黑车。
黑车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无视国家的道路运输法规,无证非法经营,而且完全靠偷漏税费牟取暴利;二是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破坏了运价规则,干扰了行业管理,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三是黑车无安全保证,这些车辆大部分车况较差,而且黑车驾驶员大多驾龄不长,没有从业资格证,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黑车没有确切的车籍单位,没有固定的专业司机,没有合法的票据,也没有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性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逃逸,乘客的安全、事故的赔偿全无保障,乘客的利益根本得不到维护。
一、黑车存在的原因
1.受利益驱使。
以十堰市为例:
一辆有经营资格的客运出租车一年要向财政缴纳万元的经营权有偿出让费,还要向有关部门上缴各种税费一万余元,而黑车一天收入一般在300元左右,除去100多元油钱,一天能净赚100多元,一年的非法所得近6万元,而且他们不缴各种税费,相当于牟取了两倍利益。
2.迎合市场需求。
由于存在不同程度的乘车难现象,特别是在客运出租车交接班时间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居住的群众出行难,黑车应运而生。
另外,黑车随叫随到,灵活便捷也是有经营资格的客运出租车所无法比拟的,而且黑车的要价比有经营资格的客运出租车低,易被群众接受,满足了人们廉价、迅速、便捷的出行需求。
3.执法难度大。
第一是取证难。
行政处罚讲究要有铁的证据,有限的检查人员面对隐蔽分散的黑车,当场搜集证据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乘客不予配合,证据搜集就更加困难。
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钓鱼”,就是派专人寻找黑车乘坐,引诱黑车揽活,然后及时与执法人员取得联系,取得非法经营的证据。
一些城市通过“钓鱼”取证,确实抓住了不少黑车,甚至成为打击黑车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但是“钓鱼”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它有引诱违法的嫌疑。
从相关的案例来看,法院有的判合法,有的判不合法。
不“钓鱼”,抓不住黑车,“钓鱼”,可能违法,进退两难。
第二是执行难。
在查车过程中,非法经营者为躲避稽查,驾车迅速逃跑,暴力抗法现象越来越严重,撞坏执法车辆的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随车携带汽油威胁执法人员。
在查扣黑车现场,黑车车主甚至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谩骂稽查人员,围堵车辆,造成黑车难以查扣。
另外,乘客多为附近居民,大多与非法经营车主认识,有的双方达成默契,在查处过程中乘客不予配合,非法经营者百般抵赖,影响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4.执法经费不足。
运管部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自落实国务院文件后,停止征收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和城市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失去了经费来源,靠省局划拨的经费只够人员工资开支,正常的办公经费无法保障,造成执法经费匮乏的困难局面。
由于执法经费不足,稽查取证的装备配置比较落后,多次出现过稽查车追赶不上黑车的现象,在稽查中难以掌握有效的证据,使稽查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5.法律法规滞后。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强有力的对黑车处罚的法律法规,依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只能对查扣黑车进行罚款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处罚重了,违法者不来接受处理,车也不要了,被扣的黑车停在专门的停车场,长期风吹日晒,风化水蚀,废铁一堆,运管机构还要承担巨额的停车费;处罚轻了,处理后不久,又开始从事非法经营,达不到打击、惩治非法经营的目的。
6.联动机制不健全。
营运车辆由交通、公安、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政出多门。
由于部门利益,严重制约了联动机制的形成,难以形成打击黑车的强大力量。
仅靠交通部门一家,无法对黑车形成高压态势,效果很不理想。
针对上述黑车存在的原因分析,笔者提出如下打击黑车的对策。
[摘要]目前全国各城市的客运出租市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营运的黑车,有的地区十分严重,必须严格治理整顿。
主要对策是:
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引导客运经营者合法经营等。
[关键词]黑车;存在原因;整顿措施;客运环境
Abstract:
IllegaltaxisisakeydisturberofurbanpassengertransportationmarketaroundChinaandstrictmeasuresmustbeimplemented,suchaspopularizationandpublicationofthetransportationrulesandregulations,enhancementoftheimplementationoflaw,establishmentofcooperationbetweenrelativedepartmentsandguidanceoflegalpassengertransportation.
Keywords:
illegaltaxis;problems;solutions;passengertransportationmarket
所谓黑车,是指未取得行业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1]。
特别是客运出租市场,黑车最为猖獗,在各个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
据统计,北京市获得经营权的客运出租车辆达6万多辆,而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达7万多辆;上海市获得经营权的客运出租车辆达4万多辆,而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近2万辆等等。
并且这几年愈演愈烈,呈不断上升趋势。
经营黑车的人员结构复杂,概括起来大概有四种:
第一种是无业或失业人员,无生活来源,以低价购买报废车辆或二手车,从事非法经营;第二种是有职业且拥有自用车辆的人员,平时一般保证车辆自用,空闲时间非法经营;第三种是部分单位公务用车司机,利欲熏心,工作之余利用公务车非法经营;第四种是职业经营黑车人员,原曾从事客运出租或班线客运,后退出客运市场专门经营黑车。
黑车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无视国家的道路运输法规,无证非法经营,而且完全靠偷漏税费牟取暴利;二是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破坏了运价规则,干扰了行业管理,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三是黑车无安全保证,这些车辆大部分车况较差,而且黑车驾驶员大多驾龄不长,没有从业资格证,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黑车没有确切的车籍单位,没有固定的专业司机,没有合法的票据,也没有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性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逃逸,乘客的安全、事故的赔偿全无保障,乘客的利益根本得不到维护。
一、黑车存在的原因
1.受利益驱使。
以十堰市为例:
一辆有经营资格的客运出租车一年要向财政缴纳万元的经营权有偿出让费,还要向有关部门上缴各种税费一万余元,而黑车一天收入一般在300元左右,除去100多元油钱,一天能净赚100多元,一年的非法所得近6万元,而且他们不缴各种税费,相当于牟取了两倍利益。
2.迎合市场需求。
由于存在不同程度的乘车难现象,特别是在客运出租车交接班时间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居住的群众出行难,黑车应运而生。
另外,黑车随叫随到,灵活便捷也是有经营资格的客运出租车所无法比拟的,而且黑车的要价比有经营资格的客运出租车低,易被群众接受,满足了人们廉价、迅速、便捷的出行需求。
3.执法难度大。
第一是取证难。
行政处罚讲究要有铁的证据,有限的检查人员面对隐蔽分散的黑车,当场搜集证据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乘客不予配合,证据搜集就更加困难。
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钓鱼”,就是派专人寻找黑车乘坐,引诱黑车揽活,然后及时与执法人员取得联系,取得非法经营的证据。
一些城市通过“钓鱼”取证,确实抓住了不少黑车,甚至成为打击黑车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但是“钓鱼”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它有引诱违法的嫌疑。
从相关的案例来看,法院有的判合法,有的判不合法。
不“钓鱼”,抓不住黑车,“钓鱼”,可能违法,进退两难。
第二是执行难。
在查车过程中,非法经营者为躲避稽查,驾车迅速逃跑,暴力抗法现象越来越严重,撞坏执法车辆的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随车携带汽油威胁执法人员。
在查扣黑车现场,黑车车主甚至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谩骂稽查人员,围堵车辆,造成黑车难以查扣。
另外,乘客多为附近居民,大多与非法经营车主认识,有的双方达成默契,在查处过程中乘客不予配合,非法经营者百般抵赖,影响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4.执法经费不足。
运管部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自落实国务院文件后,停止征收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和城市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失去了经费来源,靠省局划拨的经费只够人员工资开支,正常的办公经费无法保障,造成执法经费匮乏的困难局面。
由于执法经费不足,稽查取证的装备配置比较落后,多次出现过稽查车追赶不上黑车的现象,在稽查中难以掌握有效的证据,使稽查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5.法律法规滞后。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强有力的对黑车处罚的法律法规,依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只能对查扣黑车进行罚款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处罚重了,违法者不来接受处理,车也不要了,被扣的黑车停在专门的停车场,长期风吹日晒,风化水蚀,废铁一堆,运管机构还要承担巨额的停车费;处罚轻了,处理后不久,又开始从事非法经营,达不到打击、惩治非法经营的目的。
6.联动机制不健全。
营运车辆由交通、公安、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政出多门。
由于部门利益,严重制约了联动机制的形成,难以形成打击黑车的强大力量。
仅靠交通部门一家,无法对黑车形成高压态势,效果很不理想。
针对上述黑车存在的原因分析,笔者提出如下打击黑车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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