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发言费维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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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发言费维栋》
《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发言(费维栋)》
第一篇:
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发言(费维栋)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志愿者:
大家好。
我是合肥市蓝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费维栋,也是合肥市包河区法律援助志愿团中的一员,今天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和支持,让我有幸作为志愿者代表发言。
下面本人浅陋发表意见,不足之处请予以指正。
“法律援助”这一名词概念进入我国至今已近二十年,但真正达到一定知晓率和普及程度,以及形成规模并促使这一制度大跨越式的发展却是近5至xx年间的事。
其间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普通百姓的需求、各级领导的重视密不可分。
本人有幸在最近5年参加到这一制度的推广和宣传活动中,力所能及地为弱势群体办理了相关法律援助工作,或多或少了解了他们的心声,感到援助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性,更加坚定自己投身这一工作的信念。
记得有人说过。
医生治疗的是人类生理上的疾病,而法律职业从业者治疗的则是人类心理上的痼疾。
正如古语“心病难医”的道理,要想真正防患于未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需全体法律从业人员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为民”的意识,行动上正确引导被援助人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正当诉求,并对不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及被援助对象不合法的诉求给予耐心细致的劝导、解释,化解内心怨气;而非一推了之,接待态度生硬,使他们认为被社会冷淡、疏远与拒绝,从而产生冲动,危害社会。
因为大多数求助者要求法律援助,基本上已穷尽了救济途径,法律援助是其最后的希望。
我想,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即便不能满足他们的希望,也不能让他们对社会感到绝望。
这是我们这一行业肩负的一种使命。
xx年12月3日,为正确引导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合肥市司法局“全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顺利召开,会上各级领导部署了近一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侧重点、任务以及要求,宣示此一工作的重大意义。
由此,我更加感觉到肩上责任的重大,恐力所不及,但我深知法律服务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挑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一定风险并且带着某种神圣使命的行业,虽然艰辛,但是那种案件办理成功后的喜悦、满足,将时刻陪伴你,让你体会成就感。
我相信,既然选择,必不退缩,在上级、区局及法援中心各级领导的支持领导下,本人定会积极融入到这一专项行动中去,不忘自己法律援助志愿团成员的使命,为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而奉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谢谢大家。
志愿者代表:
年
月
日
第二篇:
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规则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规则
一、志愿者应当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服务规范,恪尽职守,努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管理和监督。
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安排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服务事项办结后,志愿者应在一周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或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报告。
四、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应有关部门、单位要求,安排志愿者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
五、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有关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要求安排其提供志愿服务的机构帮助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对于服务对象隐瞒事实,拒不提供必要的合作,或者利用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可以向安排其提供志愿服务的机构提出拒绝或终止服务;
(五)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志愿者履行以下义务:
(一)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或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指派的志愿服务事项后,要认真履行职责,未经同意不得自行终止服务;
(二)及时向服务对象和安排其提供志愿服务的机构报告服务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接收服务对象的财物;
(五)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三篇:
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章程河北北方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法律援助志援者
工作站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法律事务专业师生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为了促进本专业师生利用专业特长服务社会,使更多的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河北北方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是在张家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业务领导下,在河北北方学院文学院政史系行政领导下,由法律专业教师和法律事务专业优秀在校学生组成,经张家口市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援助志援者工作机构。
第三条法律专业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经本人申请并经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批准,可以成为法律援助志援者。
(一)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二)有良好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
(三)热心公益、热心法律援助事业
(四)各门专业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第四条工作站设站长一名,负责领导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工作站的对外联络交流工作。
工作站设副站长一名,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站长和副站长由教师志愿者担任。
第五条工作站设秘书长一名,负责工作站的日常接待与文秘并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秘书长由站长提名,从学生志愿者中产生。
第六条工作站设值班秘书一名,负责案卷及其他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值班秘书由学生志愿者定期轮流担任。
第七条法律援助志援者经本人书面向站长提出申请,可以退出志愿者活动。
第八条工作站及志愿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章法律援助志援者的工作范围和形式
第九条工作站从事以下工作:
(一)完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分派的援助任务
(二)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经市法律援助中
心批准,提供法律援助
(三)帮助经济困难或其他弱势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四)开展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工作
(五)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六)完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分配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工作站集体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根据业务需要,工作站划分若干工作小组。
志愿者不经集体讨论研究,并经站长指派,不得介入案件审理过程。
志愿者不经站长同意,不得私自接受或者办理当事人的请求事项。
第十一条工作站及志愿人员无偿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或财物。
第十二条工作站定期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属系、学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上级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工作站的活动经费由学院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相关制度解决。
第十四条对积极开展工作,业绩突出的志愿者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按年度给予表彰,志愿者所在部门应将此作为各种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工作站站长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分派的工作任务后,组织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工作方案,并确定具体承办人。
第十六条直接向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秘书审查记录后,提交站长决定是否接受。
站长决定接受的,由站长报请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后,方可立案办理。
(一)申请书;
(二)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效证件,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本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四)与申请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工作站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
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经济状况证明有疑义的,应当调查核实。
第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和其他公民的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其有权代理的资格证明。
第十九条工作站除涉及诉讼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十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及工作站无力承办案件,工作站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及时告知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应经委托律师办理的案件,工作站不得受理,而且不得作出评论。
第二十二条申请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站应当及时上报市法律援助中心提请审核:
(一)法定时效即将届满的;
(二)必须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三)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三条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承办法律服务的志愿人员应当向秘书及时提交有关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结案报告等材料。
秘书收到材料后,应当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志愿者对当事人提供代书或者其他书面咨询服务,应当经过站长审查。
第二十五条工作站集体开展公益性法律宣传、服务活动活动应当书面征得所在系领导同意。
第二十六条志愿人员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应当依法维护受援人的权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他人隐私,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终止或者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不得利用法律援助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七条工作站秘书应当将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存档。
第四章责任
第二十八条志愿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志愿者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终止或者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工作站应当通知志愿人员终止法律援助,并将终止情况及时上报站长。
第三十条站长及志愿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系、学院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帮助当事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故意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的;
(三)在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或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五)侵占、贪污、挪用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张家口市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xx年5月19日(田希国起草)
第四篇:
志愿者代表发言天人长安·创意自然—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我是09级光电信息系的杨阳,很荣幸我参加了由国家林业局、中国贸易促进会、中国花卉协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浐灞生态区主办的xx年4月28日至10月22日,为期178天以“绿色引领时尚”为宣传口号的“xx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志愿者活动。
憧憬志愿者生活
其实早在大一暑假参观过了上海的世博会之后,我就有想过要在自己上大学期间也能参加一次特别有意义的志愿者活动,当我得知要在西安举办世园会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要努力让自己成为众多志愿者中的一员,我时刻关注着世园官方的动态,刚开始征集志愿者并进行网上报名的时候,我就立刻毫不犹豫的报名了,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等待自己的资料经过审核。
那段时间每次上网都会去看看自己的资料是正在审核中还是已经通过审核等待电话通知,盼望着自己的资料能早一天被审核通过。
当周围其他比自己报名稍晚一些的朋友们的资料已经通过审核的时候,我就更着急了,生怕失去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就在我快要抓狂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资料通过了审核。
激动兴奋之后就是和大家一起等待挑战我们的第一关:
笔试环节。
当时自己也是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学习了最基本的一些常识。
经过努力,通过了第一关的考核。
接下来就是第二关:
面试。
当时有些紧张,也不知道会被问到怎样的问题。
但是后来还是调整好心态,顺利通过了第二关。
之后仍然没有放弃学习世园会的相关知识,同样时刻关注着
与其相关的一切动态消息,同时进行了在线学习与考核。
因为地理位置的优势,我们早在开园前就去目睹了她得风采,当然也只是在园区外面,想一想这将是自己将要服务的地方就开心的不得了。
最后的一轮提升与充实就要算是我们在未央校区的岗前培训了,当时天气特别热,报告厅里也没有开空调,据说是要先给我们一些小小的考验。
那么经过了考验,我们就早早回到寝室收拾好东西,早早关灯睡觉,为第二天及未来的半个月养精蓄锐。
回忆志愿者生活。
xx年8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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