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昌府区度区级预算执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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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昌府区度区级预算执行
关于东昌府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6月28日在东昌府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王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主要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加大对重点改革领域、重点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力度;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持续进行审计监督;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持续关注提升财政收支质量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情况。
在审计中,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事求是地揭示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作出审计处理,同时注重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方面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落实,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7年1月25日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区政府《关于东昌府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确定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5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85亿元。
2017年12月1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区政府《关于2017年东昌府区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8年1月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区政府《关于2017年东昌府区区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经以上两次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4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14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6%,增长9.93%。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8%,增长12.39%。
平衡情况:
当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01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6.57亿元,收入共计51.58亿元。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3.51亿元,支出共计51.58亿元。
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0%,增长10.10%。
其中税收收入13.10亿元、非税收入5.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2%,增长13.32%。
平衡情况:
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9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7.05亿元,收入总计46.04亿元。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4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3.50亿元,支出总计46.04亿元。
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5.76%),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9.49亿元,收入总计9.54亿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33%),加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累计结余等4.43亿元,支出总计9.54亿元。
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0万元,调出资金130万元,共计支出650万元。
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收统支,不在区级体现。
去除以上几项社保基金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75亿元(完成预算的99.7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41亿元。
年末滚存结余5.79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经政策。
在支出安排方面,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了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
在财政管理方面,改革了区镇(街道)财政体制,加大了公务卡推进力度。
但在财政改革、预算编制、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改革方面。
1.未按要求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未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未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来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
2.财政信息未按要求公开。
未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未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未将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未对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解释、说明,也未按规定对民生领域的支出政策进行公开。
3.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不细化。
2016年度决算草案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按规定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也未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二)预算编制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大部分科目未编制到项级科目,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3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支出50万元等。
(三)预算收支方面。
1.预算支出情况未开展有效的绩效管理。
2.新形成隐性财政赤字1.63亿元。
(四)财政存量资金方面。
1.专户资金未进行清理,部分长期结转。
2.其他应收款滚存余额过大,影响财政运行。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0亿元分配不及时。
(五)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方面。
1.部分财政资金5364.04万元转入“支出过渡户”。
2017年区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列支项目资金5364.04万元,转入财政专户核算。
2.应清理未清理财政专户2个。
截至2017年底账户余额96.32万元。
(六)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方面。
区审计局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按照省审计厅关于省、市、县联动的要求,对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由于部分支出项目没有开展前期论证或论证不充分、部门项目库建设滞后、财政部门库款较为紧张等原因,专项资金结转结存在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数额较大,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截至2017年底,延伸审计的省级财政资金26.87%未投入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35.74%未投入使用。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区人社局、区食药监局、区编办、区扶贫办等4个部门预算执行、推进落实重点改革任务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未编制部门决算;二是会议费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无预算列支,未编报会议计划列支会议费等情况;三是未编报培训计划列支培训费;四是超预算列支差旅费。
(二)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方面。
一是区编办未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未按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进行审核;二是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未执行到位,未按要求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培训任务。
(三)预算绩效目标及监控管理方面。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区人社局2016、2017年参与分配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300.50万元未制定绩效目标。
区扶贫办2017年精准扶贫APP系统项目专项资金8.91万元未制定绩效目标。
区食药监局2016、2017年设立的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资金317.18万元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未编制绩效目标,参与分配的5项资金29.67万元也未编制绩效目标。
二是资金分配和绩效监控方面,截至2017年底,区人社局对参与分配的就业补助资金未按要求制定资金分配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也未开展绩效监控。
(四)预算绩效方面。
1.区人社局推进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5年规划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领取就业培训补贴;二是培训层次较低,取得高级证书人员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培训机构账务处理不规范。
2.区扶贫办扶贫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对申报的扶贫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二是部分乡村旅游项目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3.区食药监局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完成结果未进行绩效评价;二是快速检测室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四、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我区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5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4个融资平台、国有企业。
截至2017年底,全区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管理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8.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4亿元,专项债务12.29亿元。
系统内债务未突破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
1.区发改局对政府出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时,未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
2.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到位。
区财政局在预算公开时一并公开了东昌府区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并将显性债务还本付息列入预算,但是未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用途等详细内容予以公开。
(二)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方面。
1.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缓慢。
承担政府投融资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国有企业正陆续出台公司整合重组及转型方案,截至审计日,还没有完成市场化转型。
2.融资平台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循环担保,存在公司债务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的隐患,可能引发系统性债务风险。
(三)政府债务整改方面。
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清理整改情况。
根据财预〔2017〕87号文件要求,2017年东昌府区上报清理整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项目1个,聊城市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一期项目(东昌府区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在国家开发银行融资4亿元,实际发放贷款余额0.86亿元。
财预〔2017〕87号文件出台后,该项目已停止放贷,但是已发放贷款未解除债权债务关系。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编制。
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等公开力度。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三)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力度。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工作,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在这次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追回资金,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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