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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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第一章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一、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建立健全完善煤矿及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内部安全质量标准体系,严格考核落实;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带头并督促落实现场跟班带班制度;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6、保证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负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认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1、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2、煤矿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4、认真配合好上级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
1、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
扣500元。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10、认真组织研究制定企业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1、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2、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矿井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3、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4、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5、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6、做好井下现场安全带班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17、及时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三、生产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生产矿长是矿井生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必须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参与拟定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5、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生产班组例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6、参与督促落实矿井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配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参与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9、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其他科队按章施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1、负责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2、做好井下现场安全带班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13、落实好上级安检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整改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4、积极配合协调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四、安全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安全矿长是矿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全面管里责任。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及企业管理制度,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协助矿长督促检查,业务保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矿井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参与制定、监督、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协助矿长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按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负责做好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做好职能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协调工作,提高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能力;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负责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在矿长的指挥下及时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检查了解矿井的安全生产状态,负责组织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隐患治理落实整改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1、负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12、负责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3、组织或参与矿井的应急演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4、做好井下现场安全带班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1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对矿井各系统、各环节负监督、检查责任;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6、积极配合好上级安检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五、机电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机电矿长是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机电、运输系统工作全面负责。
1、积极配合矿长和其它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加强对队组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1、积极参与矿井组织的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2、抓好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3、根据检修计划及时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及保养等,确保其满足生产要求;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4、保证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5、做好井下现场安全带班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16、负责机电、运输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7、积极配合协调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六、工会主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工会主席是矿井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积极配合、监督矿长开展工作,认真组织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各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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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 生产 岗位责任制 考核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