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10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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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10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华诚博远公招(货物)-
采购人: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年月
项目
名称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交货
地点
西宁市城北区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招标
单位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招标
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
规模
台电动高压冲洗车
采购
类型
车辆
招
标
单
位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
表人或
委托代
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华诚博远公招(货物)-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环卫车辆或类似车辆生产、销售;
、供应商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良好销售业绩;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并提供完善的服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包号的投标。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发[]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货物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品牌只允许该品牌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
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若网上购买,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元/套)。
招标文件售价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西宁市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楼华博招标公司报名处
标书购买联系人:
陈琼
电话:
- 电子邮箱:
q
购买招标文件
时应提供材料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项目的类似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以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楼号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联系人:
刘科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电话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
孙雅楠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q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收款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公示网址:
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pn
:
/btnp:
/yn/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
城北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华诚博远公招(货物)-
采购人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额度
.元
项目分包个数
不分包
采购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货物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环卫车辆或类似车辆生产、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财务要求:
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
从年至今,具有类似本项目车辆的供货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并提供完善的服务;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元(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银行账号:
缴费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下午:
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并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
每份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统一使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楼号开标室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中标人。
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执行。
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十一项内容)。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三份原件备案。
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日历日。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
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pn
:
/btnp:
/yn/发布。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根据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a)资质条件: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环卫车辆或类似车辆生产、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b)财务要求:
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c)业绩要求:
从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d)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并提供完善的服务;
e)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不足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报价及币种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必须包括:
产品费、手续费、运输费、管理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一览表格式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需同时单独提交详细的报价明细说明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人员数量及其工作时间,项目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它费用。
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考查投标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若不能提交证明材料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用于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含息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含息退还(不退现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投标的;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个日历日。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函;
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投标人承诺函;
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0)资格证明材料;
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2)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5)投标保证金证明;
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9)投标货物说明书;
20)制造商授权书;
21)制造商情况一览表;
22)组织实施方案;
23)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
每份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统一使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盘制作盘制作的电子文档为不可修改文档,如格式)。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均应:
()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如果投标人未按第.-.条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第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其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投标。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开标。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签字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
.身份验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拆封以后,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答疑: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现场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六、评审程序及方法
.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数额在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人以上单数。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或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标。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推荐预中标候选人;
()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责任;
()对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配合进行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评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程序
.进入评审阶段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
投标报价、商务评价、技术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情况。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注: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除投标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
.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不符合第.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第.款()-()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投标文件内容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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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 市政 公用 服务中心 10 电动 高压 洗车 采购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