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TI标准条款与法规(共185条).doc
- 文档编号:357655
- 上传时间:2022-10-09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25KB
ICTI标准条款与法规(共185条).doc
《ICTI标准条款与法规(共185条).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ICTI标准条款与法规(共185条).doc(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理论ICTI标准条款(共185条)
1.总则(一条)
公司概况、公司组织、员工人数、生产工序、平面布置图
2.工作时间(九条)
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休息时间
3.工资与补偿(11条)
最低工资、加班工资、代扣代缴项目、各类扣款说明、法定福利(社保、假期、奖金)
4.未达法定年龄的劳工(七条)
童工、未成年工,以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5a.强迫劳工(五条)
自愿性加班、行动自由、押金种类、辞职权、恐吓、食住权
5b.囚工(二条)
使用囚工、契约劳工、强迫劳工、抵债劳工规定
6.纪律常规(六条)
各类罚款、体罚与身体胁迫、解除合同的依据、员工手册
7.歧视(二条)
招聘广告内容、性骚扰
8.员工代表(七条)
员工代表选举记录与图片、员工代表名单、会员清单、会议记录
9.设施(十九条)
清洁、状态良好的生产环境、机器设备保养与维修、工作场所温湿度控制、抽排气装置、照明评估、建筑物质量证书、楼面承载量评估报告、特种设备年检证明、饮用水测试记录(卫生防疫部门测试)、洗手间设施、保安人员紧急事故处理、吸烟区设置
10.消防(三十七条)
厂消防队的设置与结构图、紧急疏散图与消防设备示意图、热工作业、消防设备保养记录、消防演习、消防标识、安全出口门设置规范、作业场所物品摆放与废物处置、电气布线、防雷设施与检验合格证明、可燃/易燃液体的贮存与使用安全、喷油/移印安全要求、灭火器的设置与保养、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1a.环境卫生与安全EHS(十五条)
EHS政策和工作细则、EHS统筹协调员、EHS成员培训与会议、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安全健康评估、MSDS、紧急洗眼设备、色标管理
11b.健康与安全(三十三条)
安全事故调查、机器设备操作员对穿着的要求、机器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机器设备保养与维修、生产车间空气控制、有害能源控制、个人防护装备(PPE)及其评估、叉车与吊葫芦的安全评估、楼房安全检查、喷油车间、下水道等密闭空间管理、电梯操作工培训、急救箱设置、体液血液接触感染疾病控制
11c.环境(五条)
废气、废水、废物、噪音控制、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有资格认可)、废水排放许可证
12a.福利--宿舍(十三条)
宿舍入住人数(12人)与所占空间(2平方米)、厕所浴池规定、私人储物柜、洗衣设施、娱乐设施、建筑质量证书、楼面承载量评估报告、宿舍管理规则、火灾预防
12b.福利---食堂服务(六条)
食堂卫生许可证、厨工健康证明、食堂管理制度
12c.福利---医疗服务(七条)
生产车间与宿舍急救人员培训(人民医院或红十字会医院)、医疗废弃物的回收记录与协议
ICTI标准条款与法规(共185条)
ICTI简介
ICTI是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有些资料译为国际玩具协会)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Toy Industties英文缩写ICTI守则就是指国际玩具行业要遵守的行业规范。
成立于1974年的ICTI,其创立主旨在于推广玩具制造业在会员国家地区之利益,减少或消贸易障碍。
ICTI作为一个信息交流中心,负责提供定期讨论及交换讯息的机会,并推广玩具安全标准。
基于确保玩具业采取合法、安全和健康的营运方式之精神,ICTI发起一项名为商业守则的认证计划,以改善玩具制造业的形象及工作环境。
ICTI包括以下国家和地区的玩具贸易协会:
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中国台北、丹麦、法国、德国、香港、匈牙利、意大利、日本、墨西哥、俄国、西班牙、瑞典、英国和美国。
其秘书处设在英国伦敦。
ICTICAREProcess这一称谓是由以前的ICTI-COBP演变而来的。
其实早在2003年11月ICTI就已内部宣布,2004年9月才对外宣布。
CARE分别代表:
C-Caring(关爱);A-Awareness(认知);R-Responsibility(责任);E-Ethics(道德);这是中国玩具协会的理解;HKQAA的理解为关爱社群、知情觉物、责任承担和商业操守。
CARE的目的在于使全球玩具厂能够向消费者保证他们的产品是在安全和人道的环境中制造出来的。
出于这种目的,它的意识在于向工厂提供单一的、公开的、彻底的、和一致审核程序。
ICTI倡导玩具厂商要坚持三大原则:
一是“三不用:
不用童工、不用强迫劳动工、不用囚工”;二是“用工不歧视:
员工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社团归属不同而受歧视”;三是“奉守当地环保法规”。
1.总则(一条)
公司概况、公司组织、员工人数、生产工序、平面布置图
2.工作时间(九条)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休息时间
《劳动法》第36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41条:
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7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工作时间月平均为20.83天,月平均工资按21.75天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工资与补偿(11条)最低工资、加班工资、代扣代缴项目、各类扣款说明、法定福利(社保、假期、奖金)
《劳动法》第48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1号令)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1号令)第18条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将有关最低工资规定通知本单位劳动者。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劳动法》第50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内支付。
《劳动法》第51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婚假3天,丧假3天。
劳部发[199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9条: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成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
劳部发[1995]309号《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最低工资。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员工的工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由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停工待料之工资支付方法:
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
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办法》
(1)安排劳动者工作和休息时间的具体规定。
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度,用人单位每周至少要保证员工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
用人单位因生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
(2)超时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的具体规定。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每月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制度工作时间(166.64小时)的,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日(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加班加点制度,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3)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用人单位要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包括加班工资在内的劳动报酬。
年休假和产假
《劳动法》第45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该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
女职工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劳部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所限,给予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ICTI 标准 条款 法规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