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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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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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ZT20/2XCAG01——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ZT20/2XCAG02——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规定
ZT20/2XCAG0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ZT20/2XCAG04——基础开挖安全规定
ZT20/2XCAG05——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ZT20/2XCAG06——楼板安装与拆除规定
ZT20/2XCAG07——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08——脚手架施工安全规定
ZT20/2XCAG09——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10——施工用电安全规定
ZT20/2XCAG11——机械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12——隧道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13——隧道新奥法施工安全规定
ZT20/2XCAG14——汽车运输安全规定
ZT20/2XCAG15——特殊季节施工安全规定
ZT20/2XCAG16——瓦斯隧道事故救护规定
ZT20/2XCAG17——瓦斯安全管理规定
ZT20/2XCAG18——瓦斯检查规定
ZT20/2XCAG19——瓦斯隧道通风安全管理规定
ZT20/2XCAG20——瓦斯隧道爆破工安全操作规定
ZT20/2XCAG21——瓦斯隧道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ZT20/2XCAG22——瓦斯隧道防火规定
ZT20/2XCAG23——瓦斯隧道揭穿煤层安全规定
ZT20/2XCAG24——瓦斯隧道事故处理规定
ZT20/2XCAG25——电焊、电气焊焊安全规定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ZT20/2XCAG01
一、施工现场准备不充分,安全无保障,不准开工。
二、无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三、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不挂牌或佩戴醒目袖标,安全生产标牌不醒目,现场安全氛围不浓厚,不准施工。
四、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五、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六、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准作业;
七、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准上岗;
八、非特殊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殊作业;
九、机械、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使用;
十、对机械设备、工具性能不熟悉,不准操作;
十一、作业人员不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准上岗。
十二、既有线施工,防护标牌、防护员到位等准备工作未做好,不准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规定
ZT20/2XCAG02
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措施;
二、现场有干部值班;现场机具停放整齐、有序;砂石料堆放场地硬化,其它工程材料堆码整齐、稳固、标识齐全。
道路平整、畅通。
三、配、变电设施及电力架设应符合安全规定,有防
接地设施。
四、各种机械车辆等设备的制动装置、报警装置、连接销轴必须完好、牢固。
五、工地上危险的悬崖、陡坡、井坑和作业场地要设围栏、档板等防护,并设警示标志。
六、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未经安全检查不准提前使用。
七、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有禁忌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八、二级以上高处作业(距地面6米以上),应设防护栏和安全网。
一级高处作业(距地面2—5米)应采用安全带等防护措施。
九、各种油库应与其它房屋保持30米以上距离。
十、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十一、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作业。
十二、严禁酒后上岗。
十三、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ZT20/2XCAG03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
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合规程要求。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必须有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基础开挖安全规定
ZT20/2XCAG04
一、基坑开挖应根据地质情况,按设计边坡开挖。
二、及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与松土。
三、坑壁不稳定时,应采取支撑措施。
四、在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或弃土,均应在1至1.5以外的安全距离。
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安装距离,必须在职1.5至2米以外。
五、基坑顶面应开挖排水沟渠。
六、基坑周围应设置围栏、障碍物和标志。
七、人力出土时,要按照有脚手架的规定,搭好出土走道。
基坑较深时,还应搭好上下跳板或梯子,其宽度、坡度及强度要符合有关规定。
八、使用机械开挖基坑,要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程和规定的信号,专人指挥操作。
吊机扒杆和斗下,严禁站人。
九、遇到涌水、涌沙、边缘坍塌等异常情况时,须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之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在高寒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要注意保护表面冷冻层,使之不被破坏。
十一、基坑底部汇水井或井点法排水时,应保持基坑不被浸泡。
十二、采用钢筋混凝土围圈护壁时,除顶层可以一次整体灌筑外,往下应据土质情况,控制开挖高度和长度,随挖随灌。
钢筋混凝土围圈顶面应高出地面0.5米。
十三、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组织施工。
十四、当基坑开挖接近设计标高时,应注意预留10—20厘米,待下一道工序准备就绪,在灌注混凝土之前挖除,挖除后立即灌注混凝土。
十五、在开挖阶段,如果出现地基面疏松时,应视情况历实。
对干粘性土地基,要在基坑底面夯填一层厚10—15厘米的碎石,以提高地基承载力,抵御地下水的浸泡。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ZT20/2XCAG05
路基土石方施工分路堑施工和路堤施工。
一、路堑施工安全要求:
1、路堑施工的常用方法有:
全断面横挖法、分层横挖法、纵向分层开挖法、沟槽开挖法和中心开挖法等。
2、路堑作业的安全要求:
1)、路堑施工,首先应作好路堑顶部截水、排水、挖天沟、侧沟,保证地表排水畅通,不影响施工和边坡稳定。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掏底开挖。
3)、在陡坡、悬崖、滑体等坡脚下施工,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危石、裂缝和坍方迹象等危及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
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在高于3米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作业要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一根安全绳拴几个人,安全桩必须牢固可靠。
6)、复线施工原有路基稳定性可能受影响的地段,应采取安全防护和加固建筑物措施。
7)、在铁路运营线上开挖路堑应周密安排施工,不使轨道和设备受到损伤,并必须在封锁时间内完成作业,确保线路按时安全开通。
3、石方爆破作业安全要求:
路堑爆破施工的主要方法有:
裸露爆破法、炮孔法、深孔法、小洞室法、大爆破等。
施工时,因地制宜,做到合理确定爆破参数,正确布置炮孔和药包,确保安全施工。
具体按《爆破作业安全要求》执行。
二、路堤填筑的安全要求:
1、路堤填筑应从地面逐层填起,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压实的方式。
常用的施工方式有:
水平分层(纵向)填筑、横向填筑等方法。
2、路堤作业安全要求:
1)、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的运、卸与填筑压实,工作面应错开,避免互相干扰。
2)、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机械化作业,为确保机械运行的安全,填土边缘应设安全标杆。
3)、路基填土运距较远时,需在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应设置安全标志。
在既有公路运输时,应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在泥沼低洼地带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
在施工时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坍滑。
5)、路基排水:
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尤其是对受水浸泡易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于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稳定。
6)、路基防护:
一般采用坡面防护、挡土墙防护等方法。
具体按“路基施工规范”执行。
7)、路基加固:
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
挡土墙施工时,应随开挖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泄水设施,必要时应设临时支护,以防坍塌伤人。
8)、特殊路基施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模板安装与拆除规定
ZT20/2XCAG06
一、模板安装必须牢固、稳定、满足刚度要求。
二、组合模板、大模板等定型模板及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三、同一模板工程的支撑体系,不准将钢、木、竹等材料混合使用。
四、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五、不准利用支撑、拉杆等攀登上下。
六、安装或拆除模板,高度大于2米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的规定。
七、使用吊车安装大片模板或整体模板,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联结稳定后摘钩。
八、拆除的模板、模板联结件、支撑件应逐层传下或吊下,不得向下直接抛掷。
九、拆下的模板应在指定的地方堆码整齐。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07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定期体检,凡患有高、低血压、心脏病、贫血、晕高等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操作。
2、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衡,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上下传物件禁止抛掷。
3、杜绝作业人员携带工具在临时爬梯上上下,待作业人员在作业平台上站稳后,将工具传递上去。
若确需随身携带的,需将工具放进工具带,确认在上下时不会掉落方可携带。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作业。
5、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中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不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7、上下交叉作业和通道上作业应设隔离设施或防护棚,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8、井字架吊笼应设自控装置。
缆风绳应用钢丝绳,禁止缚在砖柱、树木等处。
吊笼严禁载人上落,井架外侧三面应采取密封措施。
9、在施工中,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
在进行作业前,应对高空支架的牢固性、安全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同时对支架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或穿上防滑鞋。
10、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中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11、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的吊栏人员。
12、夜间不宜高处作业。
脚手架施工安全规定
ZT20/2XCAG08
一、一般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应按设计施工。
工前,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搭设过程中要监督检查。
架子搭设完毕要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种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各交叉点都应绑扣。
架子基础与地面均应实接触,一般立杆要埋入地下50厘米实体上,架子斜支撑杆应埋入地下30厘米深。
脚手架的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不宜放置构件、重物、加垫物件或蹬踩上人进行作业等。
而且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不能超负荷使用(尤其是挑式架手架)。
3、脚手架外侧、斜道、平台均应绑护身挡杆和挡脚板,或挂防护立网。
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在雷雨季节搭设独立脚手架,高度大于15米时必须装避雷设施。
4、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相临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
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5、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
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不于2根。
6、作临时爬梯用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工具上下。
严禁作业人员乘坐吊笼上、下或超载使用。
7、停用已久的脚手架在重新使用前,或在大风、雨过后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拔杆、崩扣应及时处理。
二、脚手架材料要求
脚手架材一般为钢管,其要求是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且无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
杆件连接必须使用专用扣件、脚手板或无腐朽折裂的木板。
使用竹片做脚手板时,板厚不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大于1厘米。
用螺栓打紧。
安全网要求完好,无破损,每片宽度不小于3米,长不大于6米,网眼直径不大于10厘米。
三、拆除脚手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折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做到一步一清,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或在拆除中随意抛料、物品等。
2、拆除脚手架应由专业架子工操作。
操作中要精力集中,要携带工具袋,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可靠处,不能挂在被拆件上。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09
一、起重吊装应遵守的原则
1、大型吊装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工要专业持证上岗。
3、吊前严格检查起重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6、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缺任意一项,都严禁吊装作业。
7、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自制的起重设备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二、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
1、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1)解开原卷钢丝绳时,不得造成环或死弯扭结。
2)钢丝绳端部要用铁丝扎紧或用低溶点金属焊牢,以避免绳头松散。
3)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要经常润滑,以减少机械磨损或自然腐蚀。
4)不得超载使用。
5)钢丝绳存放时,应上好润滑油,然后盘好,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库房内。
6)丝绳穿用的滑轮,其边缘不应有破裂或缺陷。
7)钢丝绳在使用中,应避免与其它物体磨擦,禁止与带电的线路相接触。
8)在使用中的钢丝绳,如断丝增多速度加快,应立即更换。
2、吊钩的安全使用
1)每个吊钩上均有制造工厂的铭牌,标明其载重能力,使用时不得超负荷。
2)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和刻痕存在。
如发现吊钩上有裂纹,严禁补焊使用。
1)安装吊钩时应同时安装好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2)挂吊索时,要将吊索挂至钩底,不能使吊钩歪扭,以免使吊钩环产生变形。
5)对于经常使用的吊钩,要经常检查。
3、滑轮的安全使用
1)用手能灵活转动,侧向摆动不得超过D/1000。
2)检查油孔与轴承间隔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3)轮上有裂纹时应报废,不允许补焊使用。
4)滑轮绳槽径向磨损不应超过绳径的30%;滑轮槽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30%。
1)轴孔内缺陷面积不应超过0.25cm2,缺陷深度不应超过4mm。
2)在高处作业或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禁止用吊环式滑车。
3、千斤顶
1)操作前,应认真检查,试验和润滑。
2)千斤顶不准超负荷使用,顶升的高度,不得超过有效行程。
3)起升大型物体时,应两端分开起落。
多台千斤顶同时使用时,要同步操作。
4)千斤顶操作完毕,要检查和维护保养,并放置在适当的地方。
4、卷扬机
1)操作前应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2)纲丝绳与卷筒必须牢固卡好,卷筒的最小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20倍。
3)严禁卷扬机超负荷使用,多台卷扬机同时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同步操作,动作应平稳均匀,并控制其旋转方向应与控制器上标明的方向一置。
4)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
操作时,不准在下面站人或跨越钢丝绳。
5)露天设置的卷扬机,应设置有防雨棚,防止电动机被雨淋受潮。
6)卷扬机不准固定在管线、容器或易燃易爆装置上。
5、倒链
1)用前应检查。
检查链条、制动器、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等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2)在使用中,不应随意调换不同强度的链条,如发现起重链条有打扭现象,应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3)严禁超载使用,应根据起重能力大小确定拉链倒松,检查无异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4)倒链在使用过程中,若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面磨损、吊钩损坏等达到规定的报废程度时,应予以报废。
施工用电安全规定
ZT20/2XCAG10
一、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主要内容:
用电安全组织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实施安全检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事故分析等。
二、临时供电线路安全要求:
1、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1)要有申报批准手续,同时要有布线方案,安全措施,管理人员,使用时间等。
2)对线路多,使用周期长的工程,应设用电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
建立管理档案、资料(如:
设备、线路、测试数据、作业人员情况、以及变更情况等)。
2、临时线路在架设中的关键部位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作业。
3、无论短、长期临时线路的架设,都要符合正式线路要求。
1)导线的选择(如电压等级、载流量、电压损失等)要符合用电要求。
2)使用的电器元件,尤其是保护元件要合格。
3)线路必经闸箱引出,不准从正式线路引出。
4)要满足线路的屏护、间距、绝缘要求,室外电气设备和闸箱要有防雨(潮)、防爆措施。
5)要有接地零保护,且连接牢固可靠。
6)线路应实行“三相四线”制供电方式,工件零线和保护零线,应分开架设。
4、检查与维护
1)临时线路供电时,电工不准离现场,否则应拉闸停电工。
2)线路或供电设备需要维修时,停电进行。
5、临时线路使用完毕,立即拆除。
三、用电安全防护
1、按劳动部门的要求,对触电、防火要求较多的场所如新建、改建工程的低压系统,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2、如果多级使用,要考虑总闸和分闸的分级保护,如线路分布广或设备台数多,则要放开保护动作电源。
3、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分开敷设。
4、每次使用前,必须利用试验按钮做漏电动作试验,连续使用者,应定期试验,若开关合不上闸时,要对设备或线路进行检查。
5、安装漏电保护器时要避开强碰场影响。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的,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的,粉尘大的选用防尘型的。
7、电工使用工具和防护用具要定期检查。
8、对漏电保护器不能任意拆装修理。
四、带电作业要求:
1、带电作业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精力集中,不与操作人接触,不擅离职守参与无关的事宜。
2、带电作业只能一人进行,在同一部位不得二人同时带电工作。
3、带电拆线时“先相后零”,接线时“先零后相”,断接导线时,不许带负荷操作。
4、对电源互感器,严禁带电拆除二次倒导线。
5、断接处应用绝缘胶布包好。
6、以下几种情况禁止带电作业:
1)雷、大雾、潮湿天气不准室外带电作业。
2)有导电粉尘、易燃易爆、高温等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
3)无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不能带电操作。
4)带有储能元件的线路(如电揽线路、电压互感器线路)不能带电拆接。
五、配电箱的安全要求
1、配电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并须有防尘措施。
2、固定式配电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宜大于0.6m,小于1.5m。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4、配电箱的进出口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5、配电箱中溶丝须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杂物。
凡现场停止作业,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机械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11
一、非司机不准操作机械。
二、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
三、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四、机械运输时,应遵守公路或铁路的装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
五、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六、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下坡坡度不得超过35°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
七、上坡和下坡应采用低速档行驶。
八、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九、填沟和驶近边坡时,禁止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
十、铲运机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
十一、铲运机转弯时,禁止把钢丝绳收到底。
十二、多辆铲运机同时工作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米,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米。
十三、轮式装载机转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
十四、卸料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十五、严禁在斗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
十六、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十七、砼搅拌站(机)必须由司机操作。
十八、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
十九、不准用工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浆和出料。
二十、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
二十一、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浆和出料。
二十二、检修机构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形状箱。
二十三、任何电器,在没有确定无电以前,不准盲目触及。
二十四、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时应先解除电源并及时拆除。
二十五、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应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安装电机保护器。
二十六、7.5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过载保护装置。
二十七、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二十八、室外电机要有防尘防雨罩,基础高于地面,电原线要架空,不准在地面拖拉。
隧道作业安全规定
ZT20/2XCAG12
一、隧道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二、根据围岩情况选择适当的支护方法。
三、及时衬砌,围岩不得暴露过久。
四、隧道开工前,应备足材料,施工准备不充分不准开工。
五、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
六、洞内必须有通风排烟设施。
七、必须采用湿式凿岩设施。
八、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九、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以防照明突然熄灭。
十、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有毒气体的炸药。
十一、装药时严禁火种,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十二、爆破前,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十三、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
十四、不得将支撑立柱放在虚碴或活动的石头上。
十五、含有瓦斯的隧道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
隧道新奥法施工安全规定
ZT20/2XCAG13
一、洞口开挖
1、对洞口施工出现斜面崩塌、地表下沉偏压、地基承载力不足、开挖工作面塌方等情况应注浆、打管栅或锚杆等技术措施。
2、在地质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应设锚杆、钢筋网、护坡和喷射混凝土之后再开挖洞口段。
3、当有坍塌可能时,可先安设长锚杆或钢管等,在其防护下开挖。
二、围岩掘进
1、认真观察岩质、节理袭隙发育程度接触面填充物的性质、状态、涌水量和涌水压力,隧道顶部、侧部的稳定状态。
2、详查开挖后已支护地段的锚杆是否被拉断,喷混凝土层有否产生裂隙、剥离和剪切破坏,钢架有无被压曲、隧道是否有底鼓现象和围岩危险性较大的破坏状态以及可能引起塌方事故等隐患。
3、对围岩变形无明显减缓或喷混凝土层产生较大剪切破坏时,应停止开挖,及时采取辅助施工措施来加固围岩。
三、注浆施工
1、注浆人员作业时,应佩戴皮手套、口罩、眼镜、防护罩等。
2、作业开前后,应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路及接头,并经过试运转方可正式作业。
3、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对围岩受喷面的岩石进行,彻底清理。
4、进行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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