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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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我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培育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际,制定本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第二条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评审并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其实践项目。
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立项、实施及其管理,旨在鼓励全市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指导教师以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围绕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教学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
第三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不同层次(硕士、博士)、不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中的教学问题。
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评价与考核、研究生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科研创新、研究生学位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拟解决问题的范围、影响大小等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乃至全国研究生教育教学有重大影响,可望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是指对行业研究生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是指根据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研究与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
第五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以下简称“市教委科技学位处”)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按“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服务发展、培育成果”的原则,市教委每年5-6月集中受理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
第七条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管理干部;
2.项目选题应围绕我市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重点问题,对我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3.经项目所在学校组织初审和推荐,且学校能保证项目教学研究和实践条件。
第八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设一名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管理与质量。
第九条在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
除接受委托任务外,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第十条项目申报、立项程序
1.市教委发布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通知。
必要时发布项目立项指南。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校有关人员申报,申报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1),经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按当年市教委发布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要求推荐申报项目。
3.《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汇总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学位处。
4.申请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市教委组织专家采取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
其中,对专家评审后推荐拟作为重大项目立项的项目,市教委将组织其进行会议答辩。
5.市教委根据专家评审、推荐和会议答辩的情况,择优确定项目立项,并正式行文公布。
6.立项项目公布后,所有项目均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2),作为项目任务下达、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
《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市教委审核签署意见后,市教委科技学位处存档一份,返回学校两份(其中一份存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另一份存项目组)。
第十一条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间从市教委行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限一般为三年。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后,由所在学校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实施。
项目所在学校要加强管理,大力宣传,为项目研究与实践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教委对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学校提交《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1-3)。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教改实践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十四条项目研究过程中,当项目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见附件1-4),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市教委批准。
当项目主持人因调离等原因不能履行主持研究工作职责时,所在高校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继续进行,并及时报告市教委。
第十五条项目经费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由市教委划拨到各高校,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各市属普通高校必须保证不低于1:
1的额度给予经费配套,非市属高校配套补足的经费应不低于市教委规定的总经费。
对未予配套补足或配套经费未到位的,市教委将取消该项目立项。
第十六条各项目所在学校要保证市级教改项目资助经费的专款专用,不得把项目资助经费挪作他用,不得将资助经费用于与项目研究及其教学实践无关的开支。
第四章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
第十七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市教委科技学位处统一组织和实施。
根据各项目所在学校对项目的管理情况,在学校申请的基础上,市教委也可委托学校组织部分项目的结题验收。
第十八条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组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5),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同时提供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受市教委委托的学校在开展本校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时,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根据本校申请情况,以公函形式向市教委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及结题验收工作计划,经市教委批准后执行。
市教委不直接受理项目主持人的结题验收申请。
结题验收工作应聘请不少于5名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专家组结构合理,组成人员中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本校专家不得超过二分之一。
专家组名单须报市教委审定。
重大项目的结题验收须采取会议方式进行。
结题验收费用由所在学校或项目组负责。
第二十条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相关材料均需报市教委科技学位处存档。
项目通过市教委批准结题后,由市教委颁发统一印制的《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见附件1-6)。
第二十一条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或开展教学实践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
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市教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委备案。
第五章成果应用与推广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一般)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第二十三条对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的项目成果,项目所在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促进项目成果在教学和管理中推广应用,并对成果内容和应用情况加以大力宣传,积极向其他学校推广,使研究生教改项目发挥最大的效益。
第二十四条市教委将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已结题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成果进行汇编、召开研究生教改项目成果报告会、择优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等方式,促进优秀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本指南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1-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1-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1-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1-5.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1-6.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
附件1-2:
项目编号: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任务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人
学校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填表时间: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制
填写说明
一、《项目任务书》要逐项填写,不要减少栏目或改变栏目内容。
填报内容应简明扼要。
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时,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要求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二、封面上的项目编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文件公布的项目编号填写。
三、经费管理要明确项目经费来源及经费使用计划。
在学校意见一栏中,应明确学校在人员、时间、条件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和对配套经费的意见。
四、《项目任务书》由所在学校审查、签署意见后,一式三份(均为原件),报送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
简 表
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
项目经费
万元
配套
经费
学校
万元
起止
年月
自筹
万元
项
目
主持人
主持人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职称/职务
最终学位/授予国家
所在学校
学校名称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研究生教育主要教学工作简历(最近三年)
时间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学时
所在单位
研究生教育主要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简历
时间
项目名称
获奖情况
项目组成员
总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
硕士
本科
参加单位数
主
要
成
员
∧
不
含
主持人∨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项目中
的分工
签章
一、项目总体目标、教学研究(或建设)及其实践思路
二、项目实施计划与步骤
三、项目研究(或建设)及其实践的预期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
四、经费管理
五、学校意见(含专项扶持措施)
(提示:
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市属普通高校是否给予不低于1:
1的经费配套。
非市属高校是否足额配齐、到位。
)
该项目立项后,须按学校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并根据研究进度、质量、应用成效及必要性予以一定配套。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六、市教委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 研究生教育 教学改革 研究 项目 管理工作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