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CH1CH2CH3CH4知识点归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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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CH1CH2CH3CH4知识点归纳
《财务会计》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概述
企业财务会计的属性:
是一项经济管理活动。
企业财务会计的对象:
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
具体反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
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职能: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
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
企业财务会计提供的主要信息:
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财务会计的确认,是指将交易或事项是否作为财务会计要素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会计报表的过程;
企业财务会计的计量,是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计量各项交易或事项和结果的过程。
企业财务会计的记录是指采用专门的方法在会计凭证、账簿、报告体系中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过程;
企业财务会计的报告就是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输出会计信息的过程。
第二章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的概念货币奖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是流动性最强的流动资产,亦称为现金资产。
2、货币资金的内容包括: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3、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
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4、现金的收入范围:
(1)剩余差旅费和归还备用金等个人交款;
(2)收取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3)不足转起点的小额收入等。
5、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出。
6、库存现金的限额:
是指为了保证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库存限额的核定(3-5天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可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
7、现金日常收支管理
①不得坐支现金。
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
企业支付现金,应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而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饿,应事先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②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如不得“白条顶库”);
③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在取款凭证上写明用途,由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定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④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⑤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
⑥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
8、库存现金清查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现金盘点。
现金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法。
10、对于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将短款、长款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现金短款:
属于少收或多付,应由有关单位、人员偿付,以及应由责任人赔偿的,计入“其他应收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计入“管理费用”;现金长款:
属于多收或少付的,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经批准后计入“其他应付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计入“营业外收入”。
11、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支付的账户。
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
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
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多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12、银行结算纪律及原则 :
①合法使用银行账户,不得转借或从事非法活动; 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和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③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④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5.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13、 银行汇票 是汇票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并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的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结算程序
汇票申请人交款申请签发汇票;申请人开户行出票并收取手续费;申请人持票结算,将票据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将汇票交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开户行代理付款入账;收款人开户行与申请人开户行清算资金;申请人开户行退回多余款项给汇票申请人。
(2)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1个月。
(3)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同城、异地均可)
(4)核算账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14、银行本票 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结算程序 :
本票申请人交款申请签发本票;申请人开户行出票并收取手续费;申请人持票结算,将票据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将本票交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开户行代理付款入账;收款人开户行与申请人开户行清算资金。
(2)种类、金额
银行本票分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定额本票面值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
(3)付款期限 :
自出票日起2个月。
(4)适用范围 :
无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同城)
(5)核算账户 :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账户。
15、商业汇票 :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⑴付款期限 :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⑵商业汇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⑶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①商业承兑汇票 :
付款人必须于汇票到期之前将票款足额交存银行, 若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②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是购货企业,承兑人和付款人是购货企业的开户银行。
承兑银行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若出票人在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存款时,承兑银行应向汇票持票人无条件付款。
⑷核算账户 :
“应收票据”账户。
16、支票:
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结算程序 :
付款人签发支票给收款人;收款人将支票交收款人银行进帐;收款人银行从付款人开户行交换支票并清算资金,同时通知收款人入账;付款人开户行与付款人定期对帐。
(2)种类 ①现金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现金;②转帐支票。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③普通支票。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可用于转账,也可提取现金。
④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3)金额 :
起点为100元,不得超过支票存款账户的实存金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4)付款期限 :
自出票日起10天。
(5)适用范围 :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各项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同城)
(6)核算账户:
“银行存款”账户。
17、汇兑 :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1)结算程序
(2)种类 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信汇是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电汇是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
(3)适用范围:
适用于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
(异地)
(4)核算账户 :
汇往异地开立采购专户的,形成“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账户;当即用于支付的,借记有关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18、托收承付 :
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并由付款人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
(1)结算程序
(2)主体使用要求 :
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良好并经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金额 :
结算起点为10000元。
新华书店起点为1000元。
(4)付款期限 :
验单付款,期限3天;验货付款,期限10天。
(5)适用范围:
异地之间
(6)核算账户:
对债权方,采用“应收账款”账户;对债务人,采用“应付账款”账户。
付款人承付时,借记有关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收款人收到银行入账通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有关账户。
19、委托收款: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1)结算程序
(2)种类:
邮寄和电报。
(3)付款期限 :
银行,当日;单位,应签收并在3日内审查完毕,通知银行付款。
(4)适用范围:
同城、异地均可。
(5)核算账户 :
对债权方,采用“应收账款”账户;对债务人,采用“应付账款”账户。
付款人承付时,借记有关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收款人收到银行入账通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有关账户。
20、信用卡 :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包括单位卡和个人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持卡人不得从该账户支取现金,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21、银行存款的核对包括3方面:
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及现金收付款凭证要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要定期核对,保证帐帐相符;三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传来的对账单要定期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22、未达帐项:
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账项。
(1)企业已经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业务。
(2)企业已经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业务。
(3)银行已经收款入帐,而企业尚未入账的业务。
(4)银行已经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业务。
调节后的余额反映了企业在编表日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额。
对于企业未达账项要等到结算凭证到达后再进行账务处理,然后再登账,不能据调节表作分录登记。
23、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明细项目。
第三章应收及预付款项
1、应收账款:
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
由于应收账款是因为赊销业务而引起的,因此其入账时间与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一致。
3、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
通常情况下,按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根据买卖双方购买成交时的实际金额(包括发票金额和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等)确定。
但存在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特殊情况。
①若存在商业折扣所谓商业折扣是因时间性因素祸因销售数量或客户不同饵给予客户的价格上让渡。
一般是以价目单的报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发票价格,因此,此时其入账价值仍为发票价+代垫运杂费
②现金折扣(又称销货折扣):
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尽早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通常表示为2/10,1/20,N/30。
附有现金折扣条件的销售业务,通常在销售时企业应将未扣减现金折扣的实际售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即客户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时,企业才确认现金折扣,并将现金折扣视为加速资金周转的理财费用,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4、应收票据:
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按承兑人分类:
(1)商业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
按票面是否带息分类:
(1)带息商业汇票
(2)不带息商业汇票
入账:
收到票据时,无论是否带息按面值记入“应收票据”。
带息票据: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期限
期限是指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指有效期)
(1)票据期限按月表示的:
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对日)作为到期日;
(2)票据期限按日表示的:
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天数计算,计算实际天数时按照“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规则进行。
5、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庸票据行为。
也就是企业为取得所需物资或劳务,而放弃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6、应收票据的贴现:
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
其实质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利率×贴现期(银行持有票据时间)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利息注:
无息票据的到期值=票据面值
贴现得款(贴现净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7、应收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付款:
⑴商业汇票到期,如果付款人无力付款,系银行承兑汇票的,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对收款企业没有影响。
⑵已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如果付款人无力付款,系银行承兑汇票的,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对收款企业没有影响。
⑶商业汇票到期,如果付款人无力付款,系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其应收未收的票款保留在“应收票据”账户。
同时,根据其时间和能够收回的可能性,按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⑷已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如果付款人无力付款的。
系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银行要向贴现申请人(即收款企业)退票扣款。
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付通知和拒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款通知书,按应付金额,作:
借:
应收账款
贷:
银行存款
若,贴现申请人(即收款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按票据本息:
借:
应收账款
贷:
短期借款
8、预付账款:
是企业按照有关合同,预先支付给供应单位(包括提供劳务者)的款项。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应列为预付账款进行核算。
企业预付性费用支出,不能列为预付账款,计入当期损益;超过一年的预付性费用支出,列为长期待摊费用。
9、注:
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不设“预付账款”账户,而在“应付账款”账户下核算。
10、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非购销活动而产生的短期债权,是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的押金。
(5)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10、备用金:
是企业拨付给内部用款单位或职工个人作为零星开支的备用款项。
一般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11、两种备用金制度:
⑴定额备用金制度是根据用款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财会部门会同有关用款单位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拨付款项,同时规定其用途和报销期限,待用款单位实际支用后,凭有效单据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的制度。
待该用款单位撤销或不再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收回拨付的备用金时,再计减“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余额。
⑵非定额备用金制度(借款报账制)是指用款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备用金时,按需要逐次借用或报销的制度。
12、坏账及其确认标准:
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称为坏账,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确认标准:
(1)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3、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企业各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确认发生减值的,应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14、核算方法:
企业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来确认坏账损失,也可以采用备抵法通过计提坏账准备来确认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我国采用备抵法)
15、备抵法:
是采用一定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坏账时,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金额的一种方法。
16、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采用哪一种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7、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的方法。
估计坏账率可以按照以往的数据资料加以确定,也可以根据规定的百分率计算。
18、坏账准备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
-“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借方金额)
第四章存货
1、存货:
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的在产品、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要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
主要包括库存的、加工中的、在途的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
(2)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3)存货具有时效性和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3、存货的确认:
应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
企业的存货包括:
⑴存放在本企业仓库的存货;
⑵、存放在本企业门市部和陈列馆的存货;
⑶、已发运但尚未办理托运手续的存货;
⑷、购入后不须经过本企业他国仓库,直接发购货单位或加工单位的存货;
⑸、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或代销的存货;
、已购入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在途存货。
4、存货的确认条件:
确认一项存货是否属于企业的存货,首先,需要符合存货的概念;其次,要符合存货确认的两个条件: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的有用性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满足货币计量假设
特殊情形:
(1)代销商品。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作为存货处理。
(2)在途存货。
已付款的在途存货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
购货方已收到存货还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的购货方应作为其存货处理。
对于销货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存货,也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而不应作为销货方的存货。
(3)购货协定。
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存货,不作为企业存货核算。
5、存货的分类
按存货的经济用途分类
(1)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储存以备出售的存货。
(2)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
(3)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
按存货的存放地点分类
(1)库存存货。
(2)在途存货。
(3)加工中存货。
按存货来源分类⑴外购存货⑵自制存货⑶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⑷投资转入存货⑸接受捐赠存货
6、存货核算的关键是如何确定存货的数量和合理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
其中,存货数量通过盘存来确定,常用的存货盘存方法有:
①永续盘存制是指通过设置详细的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记录存货收入、发出的数量、金额,以随时结出结余存货的数量、金额的一种存货盘存方法。
②实地盘存制是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期末存货的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盘存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总金额,记入各有关存货账户,倒轧出本期已耗用或已销售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7、存货的初始计量(取得存货的计量):
外购存货:
⑴买价,即购货发票金额,不包括商业折扣,但要考虑现金折扣(按总价法)。
企业购入材料的买价应当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同时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存货交纳的增值税,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价外税不计入存货成本;但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可按收购价扣除13%的进项税额后的价值作为农产品入账成本中的采购价格。
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存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⑵.计入成本的税费:
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可抵扣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①价内税:
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构成存货成本。
②价外税:
主要是增值税。
视情况处理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其采购支付的增值税,无论是否在发票账单上单独列明,一律计入所购货物的采购成本。
第二,一般纳税人企业,其采购货物支付的增值税,凡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中注明的,不计入采购成本,而作为“进项税额”单独记账;用于非应纳增值税或免征增值税以及未能取得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的,增值税计入采购成本。
第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批准可将其收购价格的一定比例(现规定为7%)视同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
企业应以扣除这部分进项税额后的价款计入采购成本。
⑶.采购费用:
①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包装费等
说明:
A、运费:
可按运费发票扣除7%的进项税额
B、仓储费:
入库前的仓储费计入存货成本;入库后的仓储费计入当期损益;生产工艺过程中必须的仓储费计入存货的成本。
②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③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人工费和必要的损耗(扣除下脚废料的价值)
8、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入账价值:
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投资者投入存货入账价值:
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接受捐赠存货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盘盈存货的入账价值:
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9、发出存货的计价
个别计价法:
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是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照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计算公式:
每次(批)存货发出成本=该次(批)存货发出数量×该次(批)存货实际收入的单位成本
优点:
反映的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最为准确,而且可以随时结转成本。
缺点:
采用这种方法要求具备两个必要的条件:
(1)存货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务会计 CH1CH2CH3CH4 知识点 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