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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学习要点)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证券与有价证券(海量营销管理培训资料下载)
(一)证券
1.证券的定义
从法律意义上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权益。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
2.证券的特征
证券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
法律特征和书面特征。
(二)有价证券
1.有价证券的定义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所谓虚拟资本是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
一般情况下,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总是大于实际资本额,其变化并不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
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商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拥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
货币证券是指证券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书面凭证。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
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
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期货合约等。
人们通常把狭义的有价证券——资本证券直接称为有价证券乃至证券。
2.有价证券的分类
(1)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公司证券、金融证券、政府证券。
公司证券是指公司、企业等经济法人为筹集投资资金或与筹集投资资金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发行的证券。
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券、优先认股权证和认股证书等。
金融证券是指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行的证券。
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股票、金融债券、定期存款单、可转让大额存款单和其它储蓄证券等。
政府证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证券。
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两大类。
(2)按证券是否具有适销性,可分为适销性证券和不适销证券。
适销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在需要现金或希望将持有的证券转化为现金时,能够迅速地在证券市场上出售的证券。
如股票、公司债券、金融股票、金融债券、国库券、公债券、优先认股权、认股证书等。
不适销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在需要现金时,不能或不能迅速在证券市场上出售的证券。
如定期存款单等。
(3)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
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在交易所内公开买卖资格的证券。
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
(4)按证券收益是否固定,证券可分为固定收益证券和变动收益证券。
固定收益证券是指持券人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取得固定的收益并预先知道取得收益的数量和时间,固定利率债券和优先股股票即属此类证券。
变动收益证券是指因客观条件的变化其收益也随之变化的证券。
(5)按证券发行的地域和国家分类,证券可分为国内证券和国际证券。
国内证券是一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或该国政府在国内资本市场上以本国货币为面值所发行的证券。
国际证券是指由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或国际经济机构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其他国家的货币为面值所发行的证券。
(6)按证券募集方式分类,证券可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公募证券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其审批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
私募证券,是指向事先确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以募集资金的证券,其审查条件相对较松,投资者也较少,不采取公示制度。
(7)按证券的经济性质可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类。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为筹集公司资本而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
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有价证券的特征
(1)产权性。
有价证券的产权性是指它记载着权利人的财产权内容,代表着一定的财产所有权,拥有证券就意味着享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期限性。
债券一般都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但股票一般没有到期日,可以理解为一种永久性的证券,而且股息支付的日期也不固定。
(3)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持有证券本身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收益,这是投资者转让资金使用权的回报。
(4)流动性。
证券的流动性又称变现性,是指证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灵活地转让证券以换取现金。
(5)风险性。
证券的风险性是指证券持有者面临着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甚至使本金也受到损失的可能。
4.有价证券的功能
(1)给持有者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为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筹措资金
(3)自发地分配货币资本
二、证券市场
(一)证券市场的定义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各种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广义的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资本市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中长期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有效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支持和推动经济发展,因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证券市场的特征
证券市场与商品市场相比较,具有明显的不同特征:
1.交易对象不同;2.交易对象的价格决定不同;3.交易方式不同;4.交易关系不同;5.交易周期不同;6.市场风险不同。
证券市场与借贷市场比较,也具有明显的特征:
1.交易性质不同;2.承担风险不同;3.收益来源不同;4.双方关系的确定性不同。
(三)证券市场的结构
1.按市场职能的划分,证券市场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场所。
2.按证券的性质划分,证券市场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
3.按交易组织形式的划分,证券市场分为交易所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
交易所市场是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场所,是流通市场的核心。
交易所交易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的证券法律规定,有组织地、规范地进行证券买卖。
柜台交易市场又称店头交易市场,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场所。
三、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1602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
1817年参与华尔街证券交易的经纪人通过一项正式章程并定名为“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年正式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美和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各国的经济增长大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恢复和发展,企业证券发行增加,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买卖越来越活跃。
20世纪70年代开始,证券市场出现了高度繁荣的局面,不仅证券市场的规模更加扩大,证券交易日趋活跃,而且逐渐形成了融资方式证券化、投资主体法人化、证券交易多样化、证券市场自由化、证券市场国际化和证券市场电脑化的全新特征。
(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
我国证券市场的存在可以上溯到北洋政府时期;而证券的发行则更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
20世纪3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一度繁荣。
解放之后,因为推行计划经济体制,取消了证券市场。
80年代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发展,我国证券市场逐步成长起来。
1981年恢复国库券发行,1984年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少数企业开始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证券发行市场重新启动。
1988年国债流通市场的建立和80年代中后期股票柜台交易的起步,标志着证券流通市场开始形成。
1990年底,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和深圳成立了证券交易所,两个交易所的建立极大地推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
除发行A股外,1991年开始发行B股,1993年出现了H股和N股等境外上市外资股。
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
一、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
二、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指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是连接证券投资者与筹资者的桥梁,是证券市场运行的核心。
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实体是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它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根据业务内容划分,有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三类。
证券承销商是依照规定有权包销或代销发行人发行的有价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一级市场上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媒介,其作用是受发行人的委托,寻找潜在的投资公众,并通过广泛的公关活动,将潜在的投资人引导成为真正的投资者,从而使发行人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
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证券经营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
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开立帐户、接受委托代理买卖以及证券过户、保管、清算、交割等。
证券自营商是指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差价收益,并独立承担风险的证券经营机构。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
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资信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四、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有证券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行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证券行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它职责。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其主要职责有:
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公平;公布行情等。
五、证券监管机构
我国的政府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证券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一、证券市场的地位
(一)金融市场体系概述
1.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的借贷、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股票和债券发行、黄金等贵重金属买卖的市场,是沟通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场所。
金融市场可分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两大部分。
2.金融市场体系
同业拆借市场
回购协议市场
货币市场商业票据市场
银行承兑汇票市场
短期政府债券市砀
金融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
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
证券市场债券市场
资本市场股票市场
保险市场
融资租赁市场
(二)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证券市场在本质上属于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子市场。
证券市场是变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的场所。
按融资方式划分,长期金融市场可分为间接融资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
间接融资是指以货币为主要金融工具,通过银行体系吸收社会存款,再对企业、个人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机制。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
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一)筹资功能
证券市场以证券形式为需求者和供给者融通资金提供了一种良好的机制和场所,从而解决了资金供求的矛盾,实现了筹资和融资的功能。
(二)资本定价
证券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产的价格的确定。
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使得价格确定可以通过证券需求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形成,从而能较为充分地反映证券市场的供求状况。
(三)资本配置
证券市场的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的影响,引导资金的流动,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
一、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
二、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指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是连接证券投资者与筹资者的桥梁,是证券市场运行的核心。
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实体是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它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根据业务内容划分,有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三类。
证券承销商是依照规定有权包销或代销发行人发行的有价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一级市场上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媒介,其作用是受发行人的委托,寻找潜在的投资公众,并通过广泛的公关活动,将潜在的投资人引导成为真正的投资者,从而使发行人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
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证券经营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
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开立帐户、接受委托代理买卖以及证券过户、保管、清算、交割等。
证券自营商是指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差价收益,并独立承担风险的证券经营机构。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
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资信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四、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有证券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行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证券行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它职责。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其主要职责有:
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公平;公布行情等。
五、证券监管机构
我国的政府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证券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一、证券市场的地位
(一)金融市场体系概述
1.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的借贷、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股票和债券发行、黄金等贵重金属买卖的市场,是沟通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场所。
金融市场可分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两大部分。
2.金融市场体系:
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货币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砀,金融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证券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
(二)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证券市场在本质上属于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子市场。
证券市场是变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的场所。
按融资方式划分,长期金融市场可分为间接融资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
间接融资是指以货币为主要金融工具,通过银行体系吸收社会存款,再对企业、个人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机制。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
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一)筹资功能
证券市场以证券形式为需求者和供给者融通资金提供了一种良好的机制和场所,从而解决了资金供求的矛盾,实现了筹资和融资的功能。
(二)资本定价
证券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产的价格的确定。
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使得价格确定可以通过证券需求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形成,从而能较为充分地反映证券市场的供求状况。
(三)资本配置
证券市场的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的影响,引导资金的流动,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第二章股票 (学习要点)
第一节股票的特性与类型
第二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第三节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一、股票的定义、性质和特征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二)股票的性质:
股票是一种:
1.有价证券2.要式证券3.证权证券4.资本证券5.综合权利证券。
(三)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投资于股票可能得到的收益。
收益又分成两类,第一类来自股份公司,第二类来自股票流通。
2.风险性,证券投资风险是指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
3.流动性,指股票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变动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以换取现金。
4.永久性,投资者购买了股票就不能退股,股票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
5.参与性,股票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基本方式是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通过选举公司董事来实现其参与权。
6.波动性,指股票实际交易价格的经常性变化,或者说与股票票面价值经常不一致。
二、股票的类型
(一)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可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二)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三)按是否用票面金额加以表示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所谓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所谓无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金额的股票。
无面额股票也称为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
这种股票并非没有价值,而是不在票面上标明固定的金额,只记载其为几股或股本总额的若干分之几。
第二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一、普通股票的特征
(一)普通股票的基本特征
1.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
2.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
3.普通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
(二)普通股票的功能
1.构成股份制企业的资本;
2.为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提供依据;
3.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工具;
4.为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基础。
二、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
作为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
2.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他们有权要求从股份公司经营的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二是他们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3.选择管理者
4.其他权利
如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以一定比例及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的权利。
这种权利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能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
二是能保护原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
(二)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优先股票的特征
(一)优先股票的定义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股息率固定
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今后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
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四、优先股票的种类
(一)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所谓累积优先股票,是指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即公司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
所谓非累积优先股票,是指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它的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
如果本年度公司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对其所欠部分,公司将不予累积计算,优先股股东也不得要求公司在以后的营业年度中予以补发。
(二)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所谓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
参与优先股票又可以分为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和部分参与优先股票两种。
全部参与优先股票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等额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没有上限规定。
部分参与优先股票则规定了收益的上限,但它与非参与优先股票相比,仍有可能获得相对高的收益。
所谓非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无权再参与对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
非参与优先股票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其股息的收入仅以事先规定的股息率为限,即使公司在本期内盈利高,普通股票股东获取红利很多,它也不能与普通股票股东一起再次分享公司剩余盈利。
(三)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所谓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所谓不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不允许其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四)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所谓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
可赎回优先股票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
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
另一种是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
所谓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
(五)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所谓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是指股票发行后股息率可以根据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整的优先股票。
所谓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的优先股票。
一般的优先股票就是指这种股票。
第三节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一、国有股
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二、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三、公众股
公众股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公众股有两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1.公司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指股份公司职工在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
2.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四、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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