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乡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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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乡镇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
推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建设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
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加快建设福州新兴城市组团,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先行先试、力争上游的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员轮训制度,大规模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福州新兴城市组团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提升素质能力相结合。
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将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2、坚持教育培训与推进发展相结合。
紧贴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组团的实际,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和实践锻炼,促使党员增强责任意识,牢记使命,践行宗旨,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拓宽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抓好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探索建立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真正把党员享有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4、坚持全面覆盖与分类施教相结合。
教育培训既要覆盖到每个党员,又要突出重点,根据党员的实际需求,分类施教,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教育培训与搞好服务相结合。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
二、目标任务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未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全员教育覆盖。
通过教育培训,使全乡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其主要任务是:
1、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2、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同时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科技、社会等各方面知识。
3、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分类组织实施,不搞一刀切。
对农村和社区党员的教育培训,由乡两级党委共同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
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由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
三、重点班次
1、开办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
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健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三级培训体系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好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含选派驻村干部)到县级及以上党校和有关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在县里组织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基础上,围绕年度工作计划、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抓好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常性培训。
对新任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进行岗前任职培训。
2、开办“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着眼于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建带动作用,切实抓好“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
县里将结合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
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也要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对新任“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各基层党(工)委要及时进行岗前任职培训。
3、开办优秀人才党员培训班。
着眼于培育一批政治素质高、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学科等优秀人才党员,切实抓好优秀人才党员培训。
各基层党(工)委要结合落实人才发展规划,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要求,通过专题讲座、实地考察、集中研讨、选送进修等方式,组织优秀人才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海西发展战略和城市组团建设学习。
县里将每年组织一定数量优秀人才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力争在五年内对所有的县内优秀人才党员轮训一次。
4、开办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班。
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
乡里将采取党校集中培训、到典型村实践培训、请优秀村主干传授经验、跟班学习、举办座谈会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组织培训。
每年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64学时。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也要适时组织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8学时。
5、开办新党员培训班。
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对新发展党员的教育培训。
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党课教育、远程教学、主题活动等方式,做好对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基层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6、开办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
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切实抓好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重点突出农村党员的创业就业培训。
将农村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各类型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
县委组织部落实牵头抓总,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单位密切配合,着重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7、开办流动党员培训班。
着眼于增强流动党员的组织观念,提升创业就业能力,紧密联系我县民营和外向型经济活跃、务工经商流动党员较多的实际,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
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整合流入地和流出地教育培训资源。
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对接,配合共同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
同时要利用流动党员返乡过年或春节后集中外出的时机开展培训;流入地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中统筹安排,各地各单位尤其是“两新”组织、人才市场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跟踪教育培训。
四、健全制度
1、健全完善党员集中轮训制度。
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
每年底各基层党(工)委要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下一年度党员集中轮训计划。
积极推行“菜单式”、“订单式”选学等模式,采取专题辅导、主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现身说法、远程教学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切实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的集中培训方式。
2、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工)委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理论上得到武装。
县里还将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党课教案评选活动。
3、健全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完善党员思想汇报、谈话谈心等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
4、健全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考评激励制度。
采取述学、评学、考学、督学等办法,通过学习卡、培训证书、闭卷考试、心得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的跟踪考察,确保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并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基层党(工)委落实党建责任书、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创新方式方法,贴近党员教育培训新需求
1、夯实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基础。
适应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务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留空点,尤其要健全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使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2、实行分类分层施教的教育培训方法。
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和“两新”组织等特点,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选择培训时间,确定培训内容,完善分类别、分层次、分片区培训的组织形式,采取“一班一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学方法,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实效。
3、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活动。
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或实践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
4、广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
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
“流动课堂”要紧贴党员实际,从党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技能教起,帮助党员提高认识、丰富知识、增强能力。
5、组织引导党员加强实践锻炼。
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三)运用现代手段,提高党员教育培训水平。
1、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党政机关、入企业、到学校,不断扩大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
按照“一室多用,一站多能”的要求,把开展现代远程教育与建设海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终端站点的实际使用率。
依托党员电教示范基地,建设远程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建立“站点+基地+农户”、“站点+基地+项目”、“站点+基地+协会”等教学模式。
开展创建党员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活动,全县要培育1个以上省级教学实践示范基地、3个以上市级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各乡镇(街道)要培育1个以上县级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六、加强领导
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并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提高。
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同时,要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向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各乡镇(街道)每年年初要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特别要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特别是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强化督促检查,推行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登记、报告制。
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并及时向党员所在党组织反馈其参加培训的情况。
要采取工作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党员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基层党(工)委要经常了解、分析本地本部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育宣传典型,总结交流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加强协调指导。
各基层党(工)委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年底以书面形式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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