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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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县教育局总工
县教育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县进修校副校长
成员: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县教育局成职教股股长
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县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县教育局政教室股长
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县妇联副主席(兼职)、教育局妇会主任
团县委副书记(兼职)、教育局团委书记
县教育局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
主任:
副主任: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中旬前)
2020年6月底前,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编办、财政局核定全县教职工编制总量,会同县人社局核定各学段所有学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总量。
将教职工编制和各类岗位数额具体分配到校,并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2020年7月,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开展“县管校聘”改革研讨工作,借鉴外市、县改革经验,做好充分准备。
(二)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
1.召开全县“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改革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2.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规范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三)制定方案阶段(8月上旬)
1.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领导组,下设竞聘组和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领导组成员视学校规模一般由7-11人组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2.各单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额内,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设置管理、专技、教辅等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具体事项;
任何学校不得因人设岗,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
设置岗位时要满足“校内直聘和校内竞聘人数原则上达到学校教职工总数的95%,跨校竞聘、组织调剂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的总体要求;
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情况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代会和校委会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方可实施。
校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用;
中层人员根据学校实际可采取校长聘用或竞聘上岗的方式。
(四)组织竞聘阶段(8月11日—20日)
1.校内直聘
学校直接聘用对象指距退休不足三年的教职工,处于孕期、哺乳期的教职工,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服务期未满的新招聘教师,当年调入本单位教职工,正在参与交流(支教)及当年交流(支教)期满返校教师,经县教育局批准选派挂职锻炼(抽调)教师,县级督学。
符合校内直聘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直聘教职工名单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直聘人员名单,并存档备查。
2.校内竞聘
(1)竞聘对象:
本校教职工(不含已确定的直聘人员)
(2)竞聘程序:
①公布岗位。
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
②个人报名。
教职工本人填写意向申请书,申请报名。
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③组织竞聘。
学校按照竞聘方案组织竞聘。
④公布结果。
竞聘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
⑤汇总上报。
学校根据聘任情况填写校内竞聘情况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与空岗数一并上报县教育局。
乡镇中心学校学段间的转岗聘任列入校内竞聘。
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组织多轮教职工竞聘,每轮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结果。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摄像备查,县教育局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3.跨校竞聘
校内竞聘未被聘任人员。
(2)竞聘范围:
跨校竞聘人员可以在全县范围内有空缺岗位的学校参加竞聘。
(3)竞聘程序:
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校内竞聘结果公布空缺岗位。
校内竞聘未聘教职工向空岗学校提交申请。
各学校按照竞聘方案和空缺岗位情况组织竞聘。
学校聘任教职工情况和空岗数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跨校竞聘人员在同一轮竞聘中只能向一所有空岗学校提交申请。
在上一轮跨校竞聘时已经聘任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竞聘。
4.组织调剂
各学校聘用工作领导组对本校已竞聘上岗人员和跨校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
县教育局汇总全县各学校竞聘结果,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对未聘用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
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县教育局调剂的,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5.签约聘用
学校汇总各类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聘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岗位管理。
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备案。
6.争议处理
教职工如对竞聘工作有异议,可向本校聘用工作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聘用工作领导组给予答复处理。
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考核管理
(一)建立岗位管理新机制。
通过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每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
(二)完善教师考评制度。
各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考核办法。
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教师退出管理。
对竞聘未上岗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实行转岗、待岗培训或解聘的退出管理机制,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1.转岗。
不适合教学岗位的,视情况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
转岗的对象为:
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教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
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者,不得参加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
教师退出教学岗位主要以教师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为依据,退出教学岗位教师有异议的,按照规定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2.待岗培训。
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或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需待岗培训的人员,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
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待岗期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只发放基本工资,同时降低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解聘: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到开除处分的;
4.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6.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9.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解聘条件的,学校与受聘人员根据相关条款终止岗位合同,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校级领导、中层、班主任工作量
1.校级领导、中层要带头满课时工作量工作,校长、副校长、中层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所任教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4、1/3、1/2。
不达规定课时工作量的,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
2.班主任工作在发放班主任津贴后,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4—1/3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二)关于教辅、工勤技能人员
1.教师在处室、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后勤保障服务等主要从事教辅、工勤工作,不在一线上课或虽上课但课时量不足所任教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一半的,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
2.实施县管校聘后教师中主要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情况各单位报教育局备案,今后各学校不得再随意增加。
(三)孕期、产期、哺乳期和重大疾病人员
1.孕期、产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材料。
2.重大疾病指患有在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重病,重大疾病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材料(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材料),重大疾病人员按规定执行病假工资的,在核定编制时不占用学校的编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组,改革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统筹安排、协调督促等事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县教育局领导和各科室按所包学校蹲点指导,全程监督;
各学校要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反映工作的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加强沟通,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学校领导不得将直系亲属聘任在学校财务、后勤事务管理等非教学岗位上工作,已经安排的,在本次改革中应予以调整。
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稳步推进改革。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稳步推进。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做好充分的评估分析,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正面教育和政策解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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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 管理 改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