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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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
2018-CS-015
采购单位:
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集采机构: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
特别提示: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须知4
一、总则9
二、磋商文件11
三、投标文件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17
六、澄清和质疑21
七、签订合同23
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25
一、磋商内容:
25
二、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25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8
一、总则28
二、评标程序29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30
一、合同格式条款30
二、政府采购合同3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
一、投标承诺书39
二、投标函40
三、开标报价一览表41
四、分项价格表42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3
六、商务响应说明书48
七、投标方案说明书49
第一章招标公告
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磋商文件编号:
2018-CS-015
2、磋商内容: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3、项目预算:
项目总投资941万元
4、项目名称:
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五、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地点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4日上午8:
3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7:
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北街12号(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2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
2018年5月22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招投标会议室(徽县城关镇北街12号办公楼二楼)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
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石磊联系电话:
0939-7528186
采购单位地址:
徽县城关镇北街12号,办公楼4楼
集采机构: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汪勇联系电话:
0939-7522785
代理机构地址:
徽县城关镇北街12号办公楼二楼
监督部门:
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39-7522789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11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8-CS-015
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之日起15日内
2
采购人:
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石磊
电话:
0939-7528186
3
集采机构: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汪勇联系电话:
0939-7522785
4
招标内容:
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无
6
供应商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
1.供应商资格、能力和信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
(2)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企业辖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递交备查的资质证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开户行许可证。
[备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证件为有效证件]。
3.供应商递交备查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按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提供,不提供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无法提供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若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其投标或入围资格将被取消。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投标语言:
中文
9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2
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监督单位:
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
1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
是
1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通知。
15
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默认此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即对磋商文件质疑不予受理。
16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
根据评标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确定入围。
18
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
20
分包(转让):
不允许。
21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入围供应商不再退还投标文件。
23
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
24
价格的构成:
(1)报价:
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成本费、人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根据一年度内的市场物价涨幅,一经入围原则上报价不得变动。
25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
(1)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U盘电子版1份(word、PDF、WPS版本各一份),所有文件递交不退。
特别提示:
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2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递交地点: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2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5月22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27
付款方式:
各采购单位依据合同约定付款。
28
资格审查: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2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w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资金
2.1.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释义
3.1.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2.投标人:
是指按招标公告购买了磋商文件进行投标的供应商。
3.3.成交人:
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4.磋商文件:
是指包括项目公告、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3.5.服务:
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数据调查、数据集成、数据核算、出具可研究性报告、施工图纸设计、项目初步设计等的编制。
3.6.偏离:
系指投标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7.实质性条款: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8.日期、天数、时间:
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凡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或销售拟采购所需货物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并应当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入投标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入投标文件);
⑤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如不满足废除投标人资格按无效标处理。
4.3.投标人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投标。
4.4.投标人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组成
7.1.磋商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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