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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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二标02工区
档案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铁建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
一、档案管理内容与要求
1接收与整理
⑴归档的技术性文件材料,应由工程部将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并由资料员加以系统的整理。
⑵档案室接收档案时,应该检查所归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整理得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补正,符合要求后方可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⑶对接收来的档案应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和必要的加工整理、装订成册或归档至相应的档案盒。
⑷编制档案总台账、分类台账、按类别按收发部门逐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⑸ 利用电脑贮存档案文件资料、台账或目录,进行检索,查讯资料。
2登记与保管
⑴资料室对库存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褪变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复或复制。
⑵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对收入和移出的档案要建立登记簿,分类档案要建立分类登记薄,对收入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
3利用与保密
⑴对各类档案资料编制台账和检索目录,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施工生产、工程投标、技术管理、企业管理和科学研究服务。
⑵查阅、借阅档案、图纸都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当面检查、注销。
⑶借阅者对所借档案,应负安全、保密之责,不得自行转借,不得遗失、污损和擅自在档案上填注、涂抹、改字、圈点、抽面或拆散。
奖励与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交通部科技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法律责任和奖励与惩罚办法执行。
二、资料归档职责
1分管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⑴分管档案工作的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⑵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保证机构人员的编制及档案管理所需经费的落实。
⑶布置、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工作。
⑷技术系统的例会,有关工程开工、竣工、会审等会议活动应通知资料室派员参加。
⑸依法查处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资料室
⑴资料室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省、市、中铁十八局《档案管理条例》及项目部要求的实施部门。
⑵资料室应设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3-5名,按照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监督档案资料的填写。
⑷资料室统一管理本项目的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并及时提供各阶段的检查验收。
⑸资料员负责签收、编号、登记、保存及发放各种文件。
⑹资料室人员工作变动时,交接双方应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登记,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档案的整理质量标准
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标题确切,容易查找。
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保管期限,比较准确。
密级划分,基本恰当。
卷皮书写,正楷整洁。
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未尽事宜请参照附录执行。
附录
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过程控制,保
证地铁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
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包含青岛市地铁
车站、区间、车辆段(场)、控制中心等所有地铁主体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车辆及机电设备系统在内的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至开通运营所发生的工
程项目。
第三条地铁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档案是指从项目的提出、立
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投产(使用)过程中形
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青岛地铁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是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与管理工
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各处室要
把档案工作纳入领导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各参建单位要把工程文
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工程建设
计划合同管理和年终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
围与工程管理同步实施,并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整理
机构,配置专门人员(持有档案人员上岗证)及设施,统筹安排档案管理
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程档案管
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为加强地铁档案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各参建单位应配置计算
机的软、硬件设备,完成青岛地铁工程文件、图片、图纸的扫描及录入工
作。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职责
第六条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负责地铁建设工程档案的监督指导和验
收。
一、收集、归档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文件、竣工决算及国家验收文件,
并且负责整个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排序工作;
二、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
保管进行监督指导;
三、确保青岛地铁档案工作与地铁建设工程同步进行,定期对施工单
位的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专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档
案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四、接受青岛市档案局对地铁工程档案管理的跟踪服务,并定期参加
其业务培训;联系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建设
过程中工程的收集、立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竣工前对竣工档
案进行预验收。
第七条监理单位将本单位形成的文件进行整理、立卷,并向地铁公司
档案室移交;对所监理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整理、竣工图的编制进行
综合审查,确保工程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对按规定由监理签
认的工程资料予以签认后报青岛地铁公司工程管理处,由工程管理处及相
关职责处室兼职档案员再审查后,报青岛送地铁公司档案室。
第八条委托单位(管线迁改、招标代理、第三方监测、设备供应商等)
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完成委托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参与青岛地铁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对勘察、设计、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资料、竣工图按照归档要求认真
进行整理、编制;并对文件安排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实行总
承包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本单位的勘察、设计、施工文件、
图纸,合格后及时报送总承包单位。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的勘察、
设计、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汇总、排序、审查,合格后分别报规划设计处、
工程管理处,由规划设计处、工程管理处档案管理员审查合格后报青岛地
铁公司档案室;
第三章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十条在归档工程档案的过程中,按照《青岛市地铁工程档案归档范
围》收集(见附件一)。
第十一条归档的工程档案按照青岛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关于《建设工程
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二)标准整理。
第十二条在编制竣工档案过程中,按照青岛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青岛
市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办法》进行编制(附件三),不得任意涂改、伪造、
随意抽撤或损坏丢失资料,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单位和个人的相
应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档案(纸质)归档要求一式三套,其中一套报送青
岛市城建档案管理处,两套报送地铁公司;电子档案报送一式四套,纸质
文件材料必须与电子文件一一对应。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移交纸制档案的同时应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青
岛市档案局各移交一套音像档案,向青岛地铁公司移交两套音像档案;音
像档案应按照《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项目音像档案归档范围和整理要求》
标准整理,见(附件四)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归档登记和验收
第十五条在办理建设工程手续前,青岛地铁公司相关部门向青岛市
档案局填报《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同时与青岛市档案局
签定《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职责落实合同书》。
第十六条因青岛地铁工程建设周期长,为保证工程资料的系统、完整,
可由青岛地铁公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标段或专业分阶段验收。
第十七条竣工档案验收要与工程竣工同步进行,即分为分部工程档案
检查、竣工档案验前检查、单位(子单位)工程验前检查及单位(子单位)
工程验收。
一、分部工程档案检查由施工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将分部工程归档
文件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组成预立卷(不打印页码、不装订,用3-4厘米
的夹子夹成案卷)不装档案盒,建立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后,送监理检查,
签署整改意见,提交分部工程验收会,接受档案专业验收组的验收。
二、竣工档案验前检查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检查之前,施工单
位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将竣工归档文件材料及竣工图进行汇总整理,组成
档案预立卷,建立案卷目录.卷内目录,送监理检查,签署整改意见,并
填入工程竣工资料审查表。
通知地铁公司档案室审查确认,给予档号,再
进行案卷编目,填写案卷备考表,文字案卷打印页码,并完善竣工图编制、
原件补缺工作。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重点检查:
归档文件原件是否齐全,签字、盖
章是否完备;设计变更内容是否正确标注在竣工图上;作废图纸不应归入
竣工图内;设计变更单所附有的变更图号的图纸是否归入竣工图;设计变
更通知单汇总表、竣工图汇总表及设备厂家图纸、资料目录汇总表是否与
实物一一对应,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及目录数据、归档电子文件是否正确
无误;案卷和卷内文件目录的填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厂家图纸、资
料要立卷编目;照片档案编排后装入相册,并按照音像档案整理标准刻录
光盘。
三、单位(子工程)验前检查会议上,施工单位须提交土建工程竣工
档案一式三份(设备系统工程竣工档案一式四套),音像档案一式四套进行
检查,设计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交《施工图汇总表》,作为竣工图完整性审
查依据。
设备供货商须向施工单位提交《设备厂家图纸、资料目录汇总表》,
作为设备厂家图纸、资料完整性的审查依据,监理单位须提交一套监理档
案预立卷。
工程竣工验前档案检查,由地铁公司规划设计处、计划合约处、工程
管理处、设备技术和运营筹备处、办公室等部门及使用单位的项目工程师
组成档案验收组进行,提出验收整改意见。
提交验收会检查的竣工档案、音像档案,要有案卷目录、卷内目录,
纸质档案案卷封面,用铁夹夹紧、暂不装订,竣工图要折叠装盒,暂不打
印页码,档案要装档案盒,并在地铁档案盒脊背下部,用铅笔标注字母A.B.C套档案。
工程竣工前检查后,施工单位尽快完成竣工图页码打印、填写竣工图
档号、填写(打印)案卷封面、装订案卷,完成电子版竣工图编制、整理
电子文件目录及电子文件。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档案,施工单位要提前十五天,将青岛地铁工程
竣工资料监理审查意见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前
送地铁档案室检查,并向地铁公司申请竣工档案验收。
正式验收时由地铁
公司组织地铁建设相关部门,地铁公司办公室及使用单位的项目工程师组
成档案验收组,会同青岛市档案局、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等部门,对竣工档
案进行质量验收评定。
竣工档案不合格者,不能进行工程验收。
在机电系统分部工程或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会上,青岛地铁公
司C套档案要现场移交地铁公司使用部门档案资料室,若地铁公司使用部
门档案室无人参加验收会,则由地铁公司设备材料运营筹备处指定专人签
收,并将《档案移交目录册》《设备厂家图纸.资料目录汇总表》(签收件)
移交青岛地铁公司使用部门档案室存查。
第十八条竣工档案移交
竣工档案正式验收后三个月内,施工单位、项目总承包商必须按合同
要求向地铁公司档案室移交竣工档案一式两套(文字、电子双套制),向市
城建档案管理处移交竣工档案一套(文字、电子双套制),须经地铁公司档
案室在移交目录上签署意见登记后,持《青岛市重点项目档案验收合格证
书》由施工单位直接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移交(文字.电子双套制),由青
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在该证书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并出具《建设工程竣
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后,持该证书及意见书到工程竣工备案部门办理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对不移交竣工档案的施工单位不给予工程结算和不得参加青岛地铁其
它工程项目的投标。
要求移交竣工档案的单位将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分别打印出三套,并刻
制光盘四套。
第十九条地铁公司档案室应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包括
工程备案文件、工程决算书等后期形成的项目档案报送青岛市城市建设档
案管理处,由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核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
证》。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对地铁公司各处室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列入内
部绩效考核内容;按内部绩效及考核办法执行;对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工
作的考核与奖惩列入参建单位综合考核的内容,按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地铁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青岛地铁公司建设档案归档范围
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三、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方法
附件一青岛地铁公司建设档案归档范围
序号
归档文件
保管期限
移交
移交
备注
地铁
公司
城管
建理
档处
案
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永久
√
√
1.1
立项文件
永久
√
√
1.1.1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永久
√
√
1.1.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永久
√
√
1.1.3
调查资料和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文件
永久
√
√
1.1.4
设计.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永久
√
√
1.1.5
环境影响报告书
永久
√
√
1.1.6
劳动安全评价报告
永久
√
√
1.1.7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永久
√
√
1.1.8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报告
永久
√
√
1.1.9
车辆机电设备国产化报告
永久
√
√
1.1.10
供电变电的谐波测试报告
永久
√
√
1.1.11
风亭及周边环境噪声监测分析
永久
√
√
1.1.12
文物保护方案
永久
√
√
1.1.13
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最终报
告
永久
√
√
1.1.14
客流预测报告
永久
√
√
1.1.15
计划任务书.申请及计划任务
永久
√
√
1.1.16
涉外项目文件材料.外贸关于项
目合同批文.申请等
永久
√
√
1.1.17
领导讲话.重要会议记录.纪
要.考察调查报告.专家建议文
件等
永久
√
√
1.1.18
有关工程的请示.批复.批准等
文件
永久
√
√
1.1.19
扩初设计批复及请示
永久
√
√
1.2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永久
√
√
1.2.1
规划选址意见书(红线图)及附
件
永久
√
√
1.2.2
土地使用报告预审文件
永久
√
√
1.2.3
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
书
永久
√
√
1.2.4
征地拆迁许可证及上级批准文
件
永久
√
√
1.2.5
委托合同或协议
永久
√
√
1.2.6
单位.个人动迁的数量.面积赔
偿金额等汇总表
永久
√
√
1.2.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
图
永久
√
√
1.2.8
国有土地使用证
永久
√
√
1.2.9
其它文件:
掘路占路、交通调流
审批文件.移伐树木、绿化迁改
审批文件.工程项目统计等文
件.人防备案文件.非政府投资
项目备案文件
永久
√
√
1.3
管线迁改文件
1.3.1
管线迁改的批准文件
永久
√
√
1.3.2
委托合同或协议
永久
√
√
1.3.3
迁改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决算
永久
√
√
1.3.4
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及竣工图
永久
√
√
1.3.5
改移道路及平(立)交道.人行
过道竣工图
永久
√
√
1.4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4.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
察报告
永久
√
√
1.4.2
地质.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
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
位.观测记录
永久
√
√
1.4.3
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
永久
√
√
础
1.4.4
总体规划设计
永久
√
√
1.4.5
方案设计
永久
√
√
1.4.6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永久
√
√
1.4.7
地形测量和地测量成果报告
永久
√
√
1.4.8
定验线报告单
永久
√
√
1.4.9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附图
30年
√
√
1.4.10
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
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
育等部门审查意见
永久
√
√
1.4.11
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工程概
算和批准文件
30年
√
√
1.4.12
施工图设计图说明.施工设计图
30年
√
√
1.4.13
设计计算书
永久
√
√
1.4.14
设计监理文件
永久
√
√
1.4.15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永久
√
√
1.4.16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的
审批意见
永久
√
√
1.5
招投标文件
√
√
1.5.1
招标文件.招标修改文件.招标
补遗及答疑文件
30年
√
√
1.5.2
投标文件.资质材料.履约类保
函.委托授权书和投标澄清文
件.修改文件
30年
√
√
1.5.3.
开标议程.开标大会签字表.报
价表.评标几率.评标纪律.评
标人员签字表.评标记录.报告
30年
√
√
1.5.4
中标通知书
30年
√
√
1.5.5
中标协议(要有评标人员签字中
标依据.设计等技术性较强的应
有专家评定意见)
30年
√
√
1.5.6
评估组名单.签证
30年
√
√
1.5.7
评标结果;
30年
√
√
1.5.8
合同谈判纪要.合同审批文
30年
√
√
件.合同书.合同变更文件
1.5.9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30年
√
√
1.5.10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0年
√
√
1.5.11
施工招投标文件
30年
√
√
1.5.12
施工承包合同
30年
√
√
1.5.13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30年
√
√
1.5.14
监理委托合同
30年
√
√
1.5.15
商混.第三方监测招投标文件
30年
√
√
1.5.16
商混.第三方监测合同
30年
√
√
1.5.17
机电设备招投标文件
30年
√
√
1.5.18
机电设备合同
30年
√
√
1.5.19
技术委托合同
30年
√
√
1.5.20
涉及工程项目的所有合同
30年
√
√
1.6
开工审批文件
1.6.1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申报文
件的批复
永久
√
√
1.6.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
图
永久
√
√
1.6.3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永久
√
√
1.6.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永久
√
√
1.6.5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申
报表)
永久
√
√
1.7
财务文件
永久
√
√
1.7.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
永久
√
√
1.7.2
工程设计概算
永久
√
√
1.7.3
施工图概算
永久
√
√
2
土建施工监理
2.1
监理管理文件
2.1.1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0年
√
√
2.1.2
监理日志
30年
√
√
2.1.3
备忘录
30年
√
√
2.1.4
监理工作月报表
30年
√
√
2.1.5
工地例会纪要
30年
√
√
2.1.6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30年
√
√
2.1.7
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
30年
√
√
2.1.8
监理工作总结
30年
√
√
2.1.9
在建工程监理卡片
30年
√
√
2.2
施工监理资料
2.2.1
工程文件报审表
10年
√
√
2.2.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10年
√
√
2.2.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0年
√
√
2.2.4
开工报审表
10年
√
√
2.2.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0年
√
√
2.2.6
报验申请表
10年
√
√
2.2.7
工程复工报审表
10年
√
√
2.2.8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10年
√
√
2.2.9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30年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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