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公路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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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公路类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九年月
说明
一、本资格预审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编制。
二、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指的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影印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5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6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
1.总则12
1.1项目概况12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
1.4申请人资格要求12
1.5语言文字13
1.6费用承担13
2.资格预审文件13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13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13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14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4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14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14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15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6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6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6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6
5.1审查委员会16
5.2资格审查16
6.通知和确认16
6.1通知16
6.2解释17
6.3确认17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7
8.纪律与监督17
8.1严禁贿赂17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7
8.3保密17
8.4投诉17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
9.1申请规定18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18
9.3招标人的权力18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9
1.审查方法22
2.审查标准22
2.1初步审查标准22
2.2详细审查标准22
3.审查程序22
3.1初步审查22
3.2详细审查22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22
3.4评分22
4.审查结果23
4.1提交审查报告23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23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4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28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8
2-2授权委托书29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2申请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3-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3-4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4-5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4-1财务状况表
4-2银行信贷证明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7
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38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9
八、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九、其他材料
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42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公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公路工程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省定额投入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公路,按城市道路标准建设,共分为8个施工合同段。
具体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施工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计划工期
(天)
技术标准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省外企业必须在本省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并依法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5年以上分公司;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具有公路与桥梁类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职称;
(5)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近三年内(2006-至今)完成1个(含1个)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中标价为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6)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施工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报名前由各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
帐号:
开户行:
报名前请出示电汇凭证。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9:
00至11:
30时,下午2:
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身分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的人事托管证明及社保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等)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接受投标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整(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经济日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0731-**传真:
0731-**
联系人:
李女士
**年**月**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李**
电话:
0731-**
1.1.4
项目名称
***
1.1.5
建设地点
****
1.2.1
资金来源
****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公路路基、路面、给排水、桥涵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含绿化、亮化及道路设施工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月
1.3.3
质量要求
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见附录1
财务要求:
见附录2
业绩要求:
见附录3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见附录4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见附录5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6天前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8天前
2.2.3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1
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06年~2008年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06年~2008年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06年~2008年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右下角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且逐页右下角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2份,另加1份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
招标人全称:
***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00分前不得开启
申请人的地址:
申请人全称:
4.2.1
申请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00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审查委员会构成:
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
***交通局组织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2
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资格预审后72小时内
6.3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收到投标邀请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
8.4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9.1.1
申请人申请资格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施工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附录1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申请人应能保证其施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信贷额度不少于400万元。
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2006~2008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5000万元。
附录3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业绩要求
SX4合同段
近3年成功完成1座单跨跨径25m以上桥梁施工。
近3年成功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合同段同等金额或以上的二级公路工程施工;
SX5合同段
近3年成功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合同段同等金额或以上的二级公路工程施工;
SX6合同段
近3年成功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合同段同等金额或以上的二级公路工程施工;
注:
提供工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业主单位对申请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录4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B类证,有5年以上担任相应职务经验。
担任相应职务经验(年)须提供业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近3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施工合同段同
等金额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经理备选人
1人
技术负责人
1人
具有市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有5年以上担任相应职务经验。
担任相应职务经验(年)须提供业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近3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施工合同段同等金额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技术负责人
备选人
1人
附录5资格预审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施工员
1
工程师及以上
质量员
1
工程师及以上
材料员
1
工程师及以上
造价员(预算员)
1
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国
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安全考核C类证
财务负责人
1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合同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合同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合同段建设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合同段的计划工期: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合同段的质量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合同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合同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合同段的监理人;
(4)为本合同段的代建人;
(5)为本合同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合同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合同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合同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9)其他材料: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
申请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
公证书出具的日前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还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2.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2.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装订的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截止时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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