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睢宁市整体城市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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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10年睢宁市整体城市规划
未来10年睢宁市整体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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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庄;花厅行政村的斜门李、郭楼、小李、牛庄、花厅;一里王村的一里王;轴山村的李赵家,2686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镇区人口2.5万人。
2.规划村庄:
村庄居民点的建设规划,依据本规划要求编制。
村庄建设尤其是住宅建设,必须到规划点上建。
已确定撤并的村(自然村)应限制发展,不得新建、改造和翻建。
原有建筑只允许维修和短期使用。
凌城镇
总体布局结构:
根据凌城镇的实际情况,规划形成“一区56点”的总体布局体系。
“一区”:
凌城镇区
镇区:
规划将凌城、陶炉、城北、杨圩等四个行政村部分建设用地纳入镇区规划范围,共计19个自然村全部并入镇区,即孙庄、仲庄、苏庄、三丁、单刘、夏庄、李西、申庄、张庄、沙河、新庄、汪庄、花园、前窑、后窑、杨圩、学校、陈庄、刘庄,约有4577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镇区人口3.0万人,按照《村镇建设用地标准》规定,按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00公顷内。
邱集镇
规划最终形成“一区七十六点”的总体布局体系。
除进入镇区的行政村外,原33个行政村经过整合后,确定76个居民点,主要从事第一产业劳动。
“一区”:
邱集镇区
规划将邵庄、小陈、小张、小刘、庄胡、仝李、夏保圩、张庄、后朱、陈庄、小王、大邹、小邹、格东约有3153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镇区人口1.1万人,按照《村镇建设用地标准》规定,按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10公顷内。
“七十六点”:
规划76个农村居民点
沙集镇
规划最终形成“一区四十七点”的总体布局体系。
除进入镇区的行政村外,原17个行政村经过整合后,确定47个居民点,主要从事第一产业劳动。
“一区”:
沙集镇区
规划将沙集、沙圩、东风、和平等四个行政村部分建设用地纳入镇区规划范围,共计16个自然村全部并入镇区,即四沙、沙庄、范庄、马宅、刘楼、王庄、刘庄、鲍洼、杜李、李庄、徐庄、孙庄、仲夏庄、前祁巷、后祁巷、刘楼、前宅,约有5100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镇区人口1.5万人,按照《村镇建设用地标准》规定,按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0公顷内。
“四十点”:
规划47个农村居民点
双沟镇
根据双沟镇的实际情况,规划形成“一区32点”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区”:
双沟镇区
“32点”:
规划的32个村民集聚点。
1、镇区:
规划将双西、双东、盘王三个居委会和三友、高赵、纪湾三个行政村,7个自然村用地全部纳入镇区规划范围。
即:
双东居委会、双西居委会和盘王居委会;三友村的史庄、高集;高赵村的三楼、大赵;纪湾村的大刘园、贾湾、纪湾。
2.04万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镇区人口9万人。
2、规划农村居民点:
(1)园西居民点:
规划以温场、白小庄、吕庄为本体,合并3个自然村,即园西村的温场、白小庄、吕庄。
规划人口2200人,净迁出人口457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9.8公顷,节省村庄用地31.3公顷。
(2)大白居民点:
规划以大白湾为本体,合并自身原有的2个自然村,即大白村的大白湾、小白湾。
规划人口1700人,净迁出人口320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5.3公顷,可节省村庄用地25.7公顷。
(3)柳园居民点:
规划以柳园为本体,合并自身原有的1个自然村,即柳园村的柳园。
规划人口1400人,净迁出人口302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2.6公顷,节省村庄用地13.2公顷。
(4)官路居民点:
规划以赵行、官路为本体,合并6个自然村,即官路村的赵行、苗庄、杨庄、郑庄、申庄、官路。
规划人口2000人,净迁出人口401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8公顷,节省村庄用地50.7公顷。
(5)张宋居民点:
规划以张楼、宋庄为本体,合并自身原有的2个自然村,即张宋村的张楼、宋庄。
规划人口1200人,净迁出人口208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0.8公顷,可节省村庄用地13.1公顷。
(6)苏杭居民点:
规划以张庄、吴行、苏山、马庄为本体,合并6个自然村,即苏杭村的张庄、廉庄、苏山、吴行、马庄、年庄。
规划人口2900人,净迁出人口715人,用地规模控制在26.1公顷,节省村庄用地36.3公顷。
由于张庄、苏山规划居民点位于机场起飞航道上,受机场净空限制,建筑及构筑物高度不得超过8米。
(7)魏林居民点:
规划以魏头、方林为本体,合并2个自然村,即魏林村的魏头、方林,规划人口3100人,净迁出人口928人,用地规模控制在27.9公顷,节省村庄用地49.1公顷。
(8)陈王居民点:
规划以陈王为本体,合并自身,即陈王村的陈王。
规划人口1300人,净迁出人口287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1.7公顷,节省村庄用地14.7公顷。
(9)焦营居民点:
规划以前焦营、后焦营、吴井为本体,合并3个自然村,即焦营村的前焦营、后焦营、吴井。
规划人口2100人,净迁出人口500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8.9公顷,节省村庄用地31公顷。
(10)新源居民点:
规划以张林、朱营、单桥为本体,合并3个自然村,即新源村的张林、朱营、单桥,规划人口2600人,净迁出人口600人,用地规模控制在23.4公顷,节省村庄用地48.1公顷。
(11)孟圩居民点:
规划以高庄、赵楼、贾庄、孟圩为本体,合并8个自然村,即孟圩村的宋庄、高庄、赵楼、纪庄、贾庄、孟圩、苗庄、后关,规划人口3800人,净迁出人口1005人,用地规模控制在34.2公顷,节省村庄用地39.2公顷。
(12)胥湾居民点:
规划以胥湾为本体,合并自身,即胥湾村的胥湾,规划人口2900人,净迁出人口748人,用地规模控制在26.1公顷,节省村庄用地30.3公顷。
由于该规划居民点位于机场起飞航道上,受机场净空限制,建筑及构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0米。
(13)观阁居民点:
规划以李庄为本体,合并3个自然村,即观阁村的小吕庄、柳庄、李庄,规划人口1700人,净迁出人口436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5.3公顷,节省村庄用地17.3公顷。
(14)上坝居民点:
规划以官路口、谢圩子、上坝为本体,合并5个自然村,即上坝村的官路口、侯庄、谢圩子、张庄、上坝,规划人口1900人,净迁出人口505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7.1公顷,节省村庄用地27.1公顷。
由于官路口、谢圩子规划居民点位于机场起飞航道上,受机场净空限制,建筑及构筑物高度不得超过8米
桃园镇
总体布局结构:
根据桃园镇的实际情况,规划形成“一区67点”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区”:
桃园镇区
“67点”:
规划的67个村民集聚点。
2、镇区:
规划将桃园、仔仙两个行政村用地全部纳入镇区规划范围,共计12个自然村全部并入镇区,既桃园村委的老圩里、徐庄,仔仙村委的魏庄、张怀、阎庄、仔仙、卓庄、杨庄、梅庄、白庄、唐庄、新庄, 3835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规划镇区人口2.0万人
王集镇
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最终形成“镇区”“35点”的总体布局。
“镇区”:
即王集镇区。
“35点”:
合并后保留的35个村庄。
3.镇区:
规划将大王集合并至镇区,共3个自然村,即王东、王西、光东。
共约14199人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人口40000人,人均建设用地100㎡/人,用地规模控制在400公顷,增加建设用地270.8公顷。
4.规划保留点 规划保留点分别是:
光南、苏庄、西田、戈段、吴庙、大营、尤庄、王营、宋湾、卜马、陈楼、杨集、南许、柳林、李埝、马浅、洪山、峰山、孙徐、平楼、长埝、堰头、赵集、苏塘、柴北、庄楼、大吴、光西、朱庄、姚庄、武营、曲头、柴湖、姚场、沈庄。
魏集镇
总体布局结构:
根据魏集镇的实际情况,规划形成“一区49点”的总体布局体系。
“一区”:
魏集镇区
规划将葛庄、夏庄、前行、李庄、刑庄、李庄、马庄、杨庄、双楼。
约有6364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镇区人口1.5万人,按照《村镇建设用地标准》规定,按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0公顷内。
姚集镇
规划最终形成“一区七十点”的总体布局体系。
除进入镇区的行政村外,原34个行政村经过整合后,确定70个居民点,主要从事第一产业劳动。
“一区”:
姚集镇区
规划将规划将林庙、朱庄、岳庄、姚庄、徐庄、郭卢6个自然村纳入镇区规划范围。
约有3561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
规划镇区人口1.5万人,按照《村镇建设用地标准》规定,按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00公顷内。
“七十点”:
规划70个农村居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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