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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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
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2015年7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及建设背景
建设地点: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沙湖片区;
建设背景:
坪山办事处沙湖片区余泥渣土受纳场是坪山新区启动的三块临时应急受纳场之一,地块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沙湖社区。
项目原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运动场馆建设期间应急余泥渣土受纳场,已于2011年4月开始受纳余泥渣土,已受纳回填渣土约20余万m³,已受纳的渣土来源均为大运会场馆建设产生的余泥渣土,不含生活垃圾及河道淤泥。
红线面积为48.38h㎡,原设计容量50万m³。
后由于新区余泥渣土产生量激增,根据坪山新区实际需求及相关部门要求,对填埋场原有设计进行适当调整,填埋区域在红线范围内适当外扩和加高,从而将库容扩大到65万m3。
1.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为48.38hm2;修建挡土墙、排洪沟等构筑物约3000平方米;修建临时进场道路、供排水等辅助设施;预计建成后每天可以受纳余泥渣土约1000立方米,总容量65万m3。
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坪山新区区域基建、开发建设项目所产生的余泥及少量建筑垃圾中的碎砖块,严禁生活垃圾、河道淤泥入场堆填。
运输路线:
主要包括锦龙大道、横坪公路等。
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受纳场生产天数为365天。
实行两班制。
投入运营后,需配备工作人员5人,不在场区内食宿。
实施情况:
项目已于2011年4月开始受纳余泥渣土,已受纳回填渣土约20余万m³,根据本项目设计,场地还可受纳土方约45万m³。
项目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表1-1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技术指标名称
单位
本项目采用指标
1
用地面积
hm2
48.38
2
库容
m3
65万,(已收纳20万,剩余库容45万)
3
土坝
数量
座
3
型式
-
毛石砼坝
坝高
m
坝高为4
4
坝顶宽度
m
1
5
坝坡
-
上游坝坡取1:
2.0;下游坝坡取1:
1.0
6
进场道路
-
利用现状3条便道作为运输道路,并对现状进场道路及场内运渣道路拓宽硬化,设计宽度6m
7
给水
m3/d
填埋区西侧、北侧及东北侧的三条沟谷中均有山塘,给水可以从山塘中用潜泵抽取
8
排水
地面排水沟
m
2834
9
集水井
-
1个,2m×2m×2.4m(长×宽×高)
10
消力池
-
4个,4.5m×2.7m×0.5m(长×宽×高)
11
供电
-
不设专门的供电设备,用电供需由北侧工业园引入
12
临时办公用房
-
利用场地南侧的现状砼房作为施工临建区,该区域地表已硬化,排水设施完善。
13
绿化
㎡
12691
14
服务年限
总服务年限2.8年(其中已服务1.4年)
15
总投资
3000万元
1.3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一)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中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
(二)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但属于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可建项目,且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完毕,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符;根据《深圳市东部工业组团分区规划【坪山、坑梓】》,本项目选址区为林地,考虑到本项目为临时余泥渣土填埋场项目,目的是解决区域附近建设项目的余泥渣土去向问题,填埋结束后进行复绿,采用高大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方式进行立体绿化,恢复场区内植被原貌和功能属性,且项目已获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关于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选址意见的函》(深规土坪函【2010】627号),综合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不位于马峦山郊野公园范围内,项目建设本身属于一项环保工程,有助于周边区域余泥渣土进行有效的削减和处置,对城市环境有明显的改善作用,且弃土填埋完成封场覆绿后,使得区域的景观生态体系仍然能保持稳定,不会影响到马峦山郊野公园的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与《马峦山郊野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理念跟总体布局不冲突;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选址符合水源保护相关规定的要求。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环境现状
生态:
项目区内植物物种较丰富,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荔枝林,主要为人工果林及已堆填的裸露地,主要植被群落为荔枝林群落和荔枝+柠檬桉群落,目前区内植被为人工果林,未发现古树及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未发现受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项目区内的现状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水土保持效果一般,水土流失程度较为严重。
根据深圳市水土流失侵蚀强度分级标准,项目区原地貌土壤平均侵蚀模数约为800t/km2·a。
地表水: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数据分析,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可以看出,汤坑水水质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汤坑水上游监测点氨氮、总磷、石油类、粪大肠杆菌等达不到相应标准,其中总磷与粪大肠菌群均超标较为严重,主要是市政污水管网不完善,上游黄竹坑村村民向汤坑水排入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汤坑水与大山陂水交汇处监测点位pH、COD、悬浮物均未超标,BOD5浓度接近标准值,但氨氮、总磷、石油类及粪大肠杆菌群等指标均超标较为严重,其原因主要为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不完善,河流直接受纳了大量未经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
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数据及地勘水流方向分析,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可以看出,检测结果石油类、汞及砷均未检出,PH值在正常范围内,上游W2取样点与下游W3取样点水质差别甚微,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检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在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的SO2、NO2、CO、TSP、PM10浓度值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但由于现场已经开始填埋且并未采取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地面裸露面积较大,使得现场扬尘量较大,TSP、PM10占标率较高。
因此要求建设方必须尽快实施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时结合现场洒水等措施,对扬尘进行防治。
噪声: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项目各监测点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的要求。
综合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开发程度较低,周边无大型工业及社会噪声污染源,虽然现场已开始填埋作业,但填埋规模不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中的规定,结合本拟建道路影响环境的特点,沿线地形、气象特征,以及环境功能要求等,确定本工程大气、水、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2-1和图2-1
(1)及图2-1
(2)。
表2-1项目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水环境
项目西侧汤坑水
空气环境
以项目地块为中心,边长5km的区域范围
声环境
项目场界及场界外200m区域范围内
生态环境
项目选址区
3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工程分析
施工期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为建设期受纳场基底处理的场地扬尘,目前场地已完成场地基底处理。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以及运输车辆等。
该类机械均以柴油为燃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会影响施工场地及附近空气质量。
(3)大型运输车辆汽车尾气
施工运输车辆燃烧柴油或汽油排放的尾气,影响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沿线空气质量。
运营期
(1)TSP源强分析
由于运营期的粉尘主要来自余泥渣土的卸运、摊铺、覆土作业及场区内外交通运输等环节,扬尘的起尘量主要取决于防治措施、物料物性及气象条件等因素,具有很大不确定性,难以定量估算。
本评价主要采用类比调查的方法,分析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填埋作业产生的废气分析
填埋作业时使用到的大型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该类机械均以柴油为燃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等,短时间内会影响施工场地及附近局部空气质量。
3.2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位于铁岗水库-石岩水库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的敏感点主要有黄竹坑村、汤坑村、沙湖村。
图3-1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
3.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水环境:
1、场区雨水:
项目设置的截洪沟和消力池均能满足排洪要求,规模较为合理。
在施工/运营期及弃土完成封场后场地内场区雨水通过排洪沟或盲沟进入下游消力池,经大坝排洪渠1#堆填区及2#堆填区汇集的雨水进入场地外锦龙大道现状排洪渠,3#堆填区汇集的雨水经鱼塘及过路管涵并绕北侧山体汇入西侧沟道,均流入汤坑水,最后汇入坪山河,其中主要污染物为SS。
项目经过采取完备的排水措施后,施工/运营期雨季地表径流得以妥善疏导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日用工人数最高峰约为20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5人,均不在场区食宿。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生活管理区的厕所、卫生间等生活设施,产生生活污水1.125m3/d。
生活污水一般含有较高浓度的CODcr、BOD5、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
项目现场利用简易集装箱改为管理用房,据现场勘查,该管理用房已设置临时简易可移动生态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不会对坪山河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3、地下水:
地下水概况引用《坪山办事处沙湖片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岩土工程初步勘查报告》(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2.06)中的地下水章节可知,据钻探揭露,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上层滞水、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承压水,上层滞水赋存于人工填土层的中下部,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的垂直渗透补给,水量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水量一般较小。
地下水的径流方向受地形控制,主要由东、南、西侧的丘陵向北侧低洼的隘口处排泄。
勘察期间为雨季,测得各孔稳定地下水位埋深介于1.10m~5.90m间,高程介于59.80~69.90m。
地下水大致由南向北渗流排泄。
另外,根据本次评价地下水现状监测,各污染物指标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表明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此外,还有施工机械废气。
本项目填埋区附近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黄竹坑村)距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约400m,故项目扬尘对该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有限。
但考虑到项目北侧万杰达工业园及新嘉工业园,且北侧方向视野开阔,若对施工扬尘不加以防治,任由其随风扩散,则在恶劣大风天气下对局地大气环境会造成影响,在视觉景观上也会造成较大的破坏。
因此,在弃土过程中应做到即时填平压实、洒水,并做好填埋区周边的遮挡工作,严防大面积扬尘飘散至填埋区域外,尤其是临近的道路。
在施工运营期应对填埋区及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
在不考虑地形、声屏障的作用下,单台设备昼间施工噪声在120m处贡献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施工噪声贡献值则在300m处基本满足2类标准;在最不利情况下,即所有设备在边界处同时运转时,场区边界外200m处,昼间噪声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最近敏感点黄竹坑村位于400m外,则昼间运行时对敏感点影响不大;但夜间施工时,在场区边界外400m处仍不能达标(超标4.2dB(A)),对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引发高噪声的设备主要是压路机、挖掘机等,因此,为避免夜间进行压土、挖掘作业而产生扰民现象,建议余泥渣土在夜间被运送至余泥渣土场后先临时堆放,昼间再进行填埋作业,从而使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
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地表清理物和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集中,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地表清除物主要进行外卖或用作堆肥,少量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分收集处理。
生态环境:
①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的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但项目完成后,以合理的方式及时覆绿增加生物量约516.25t,相对于实施过程损失量(290.15t),植被生物量有一定增加(226.1t)。
而且覆绿后,植被种类增多,生物多样性得以加强,对于陆生生态系统恢复来说,是极为有利的。
②本项目作为市政工程的配套工程,施工运营过程中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但,受纳场封场后完成覆绿,恢复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同样作为景观用地。
这种转换既有政府文件为依据,从地方长远发展利益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利大于弊的。
③项目实施后对当地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直接影响,但在填埋完成覆绿后,与周边大片山林连为一体,生态系统得以修复,为野生动物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生长环境、野生动物得以更好的生存和繁衍。
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对陆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等不利因素,但只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施工,因害设防,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及时有效的防治,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可以避免和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⑤项目所在区域内植被覆盖良好,以林地为主,在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覆绿,不会改变现有景观生态体系的质量,区域的景观生态体系将仍然保持稳定。
弃土运输车辆:
本项目余泥渣土主要来自坪山新区区域基建、开发建设项目所产生的余泥渣土及少量建筑垃圾中的碎砖块,运输距离较近。
主要运输路线包括锦龙大道、横坪公路等,增加的车流量占运输道路现有交通流量的比例极小,不会对锦龙大道、东纵路、横坪公路、深汕公路等产生较大的交通影响,其产生的汽车尾气、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有限。
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经洒水、车辆加盖、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4法定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
3.5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生态保护措施:
控制堆填区面积,严格按照设计区内倾倒渣土;
控制渣土场进出车辆,有秩序的倾倒渣土;
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包括土地整治、排水工程、临时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临时硬化措施、临时覆盖措施、车辆冲洗措施、雨季施工水土保持应急措施等;植物措施包括综合护坡、绿化美化、植被恢复措施等;临时措施主要临时排水沟、进场道路硬化措施、车辆冲洗措施等。
本项目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评价结合项目特点、参照同类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简要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最终需要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应以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为准。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现场管理区的厕所、卫生间等设施,项目现场利用简易集装箱改为管理用房,据现场调查,该管理用房已设置临时简易可移动生态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不会对坪山河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对施工/运营期雨水,则通过设置截洪沟、消力池和沉砂池,将场区雨水通过排洪沟或盲沟排入下游消力池、沉砂池。
1#堆填区及2#堆填区汇集的雨水进入场地外锦龙大道现状排洪渠,3#堆填区汇集的雨水经鱼塘及过路管涵并绕北侧山体汇入西侧沟道,最终均流入汤坑水汇入坪山河。
通过采取完备的排水措施后,项目施工/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大气环保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3)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等作业;(4)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5)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6)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7)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8)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9)在山坡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10)在地基处理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填埋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在12:
00~14:
00、23:
00~次日7:
00不得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机械;对运输施工车辆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管理;场区边界设置围挡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将大大降低。
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人员活动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分收集处理;针对外运来的余泥渣土应及时压实、洒水,并做好外围遮挡工作,防止其随大风飘出场界外公路;场区植被表土开挖后收集保护,封场后覆绿使用;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集中,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
运输管理措施:
余泥渣土运输与堆填作业应避开市区道路负荷高峰时段(城区内不准白天运输,运输时段安排21:
00以后);为避免夜间进行压土、挖掘作业而产生扰民现象,建议余泥渣土在夜间被运送至余泥渣土场后先临时堆放,昼间再进行填埋作业;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严格限制车速、在敏感点处禁止鸣笛以及在场界设置围挡等各项隔声降噪的措施,确保项目噪声达标排放,使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
3.6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产生的主要风险有地质灾害风险、地下水污染风险、土坝溃坝风险、施工运营期对输气、输油管道挖断事故风险、高压线下施工风险等,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地质灾害风险(保证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措施“三同时”,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设置合适的排水沟,通过采取完善的水保措施,可将本项目地质灾害的风险降至最低,进一步确保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地下水污染风险(加强监管,严禁进场余泥渣土混入生活垃圾等污染较大的成分、完善受纳场及周边的截排水设施、保证表层覆土土壤粘性、厚度、压实,及时绿化);土坝溃坝风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设计、设置排洪措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运营过程的管理及监测、对土坝进行有效的安全评价);输气、输油管道挖断事故风险(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若发生泄漏事故,应采取封闭、隔离措施,疏散工作人员、保护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严禁烟火、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操作规程);高压线下施工风险(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堆土的高度,在施工堆土过程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应注意避开高压线路走廊,避免造成触电。
施工过程中应在醒目位置设立警戒标语和标牌,现场所有的废弃物、覆盖物均要压实,避免刮风卷起造成线路短路触电事故。
)。
3.7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施工期环境影是多方面的,如生态、噪声、扬尘、污水、风险等,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将有关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内容纳入标书,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责任与义务,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约束。
结合工程污染特点及环境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及环保对策的有关内容,初步估算,环保总投资约为7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的24.3%。
具体项目见表3-1。
表3-1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
万元
阶段
设(措)施名称
设(措)施内容
环保投资
备注
施工期、运营期
废气防治
设置围挡,配备洒水车2台
40
——
废水防治
车辆清洗、施工废水:
沉沙池,设土工布围栏;
物料堆放:
配备草包篷布,挖设明沟截水等
10
——
噪声防治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
15
——
水保措施
截、排水、沉砂池等设施;土沙袋挡墙,彩条布
400
——
景观复绿
覆盖回填耕植土;种植乔木、灌木、草皮、爬藤等
250
——
环境管理
定期巡检、监测
15
——
合计
730
——
3.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负面方面:
(1)作业面产生的扬尘将对选址区附近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使局地TSP浓度明显上升。
(2)运输余泥渣土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将对沿线居民区造成一定影响。
(3)若项目在运营阶段监管不力,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的固体废物混入余泥渣土中,将对地下水环境不利产生影响。
(4)受纳场运营阶段,场地北侧外围工厂较多,由于坡顶加载,可能发生边坡失稳危及受纳场填土边坡的稳定性,若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会导致自身破坏,并将危及其北侧外围工厂的安全。
正面效应:
本项目实施后,解决了本区域余泥渣土的去向问题,缩短了运输距离,减少了余泥渣土在处置、运输过程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另外,通过采取完备的水土保持措施,封场后复绿等可使得区域生态环境得以恢复和改善,也发挥出极大的环境正面效应。
3.9拆迁影响及相关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3.10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
1、环境监测
(1)监测机构设置
环境监测是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执行环保法规、评价环境质量、判断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的重要手段,在环保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项目可设置专门监测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生态、扬尘、噪声等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
(2)环境监测计划
由于本项目施工、运营实为一个阶段,难以完全割裂,建议运营期环境监控可按照前述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进行。
2、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的必要性
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等污染影响及施工运营管理不当导致生活垃圾、河道淤泥、生产固废等混入余泥渣土入场填埋引起恶臭、地下水/地表水受污染等环境事故,为了保证工程实施不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根据工程产污特点和治理措施,将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纳入整个管理体系中,以保证正常的生产运营。
(2)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本工程需建成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管理人员,以落实和实施环境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和环保基础知识,由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以便随时掌握工程实施状况、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重点加强对入场余泥渣土的来源、种类、性质等监督,同时也有利于环保措施的落实。
(3)环境管理职责
本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主要是使各项环保措施在运营期能够得到长期、稳定、可靠的发挥。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包括:
①本报告中所提出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填埋过程中边坡的复绿情况。
(4)运营期间监测方案及监督管理措施
①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余泥渣土入场的监管
加强进场余泥渣土的监管,能力建设,要配套监测(全场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应配备管理负责人、专职人员,实行责任制。
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河道淤泥等污染较大的成分等,尽量避免受纳场区域地下水受到污染。
②完善受纳场及周边的截排水设施
加强对渣土场周边截排水设施及相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管,减少在堆填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量。
③对场区内填埋渣土成分进行定期采样监测
制定完善的场地定期监测方案,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对场区内填埋渣土成分进行定期采样监测,监测周期可每月1次,主要检测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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