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共2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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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共21页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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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立高效、统一、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的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台风、暴雨、大风、大雾、雷电、高温、干旱、干旱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
镇人民政府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
1、镇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组,确定汪敏华为气象灾害防御分管领导,领导组下设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郑勇同志兼任气象员。
2、镇领导组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3)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
参与镇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水利站:
配合协调各村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
(3)民政所:
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
(4)综治办:
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5)派出所: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6)财政所:
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7)国土资源所:
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8)供电营业所:
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9)卫生院: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0)学校:
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1)文广站:
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4、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慈溪市政府、宁波政府或省政府报告。
2、响应启动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3、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Ⅰ级、Ⅱ级、Ⅲ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4、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5、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1)台风
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防汛防台预案。
(2)暴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经发办负责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和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
做好农业生产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办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供电营业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派出所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城建、农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3)暴雪、低温、冰冻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4)寒潮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村镇建设、农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
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院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高温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派出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6)干旱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7)雷电、冰雹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城建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针对水上渔业船舶做好雷雨大风、冰雹的预警措施。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8)大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派出所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6、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7、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
篇二:
何源镇
何源镇
1总则
编制目的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江西省气象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立足预防,主动防范。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监视灾情的发生发展,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气象灾害的应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科学决策,保障安全。
认真分析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科学决策,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果断应急,全力抢险。
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最大限度避免损失。
2组织体系镇政府负责全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
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气象工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是:
组织编制、实施本镇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修订、实施本镇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协助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常务副组长兼任主任的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应急建议,并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及时传达应急指挥机构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级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各单位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各行政村、派出所、供电营业所、卫生院及镇各办公室等为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指挥机构的决定,按照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积极支持协助,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有关工作。
镇气象协理员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相关工作。
3应急措施事发地村级组织应迅速调集本村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应急,并立即向镇政府、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动态和气象灾害应急方案。
镇政府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根据事发地村级组织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村级组织,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向事发地村级组织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指导和协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加强检查和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加强灾害现场治安控制。
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向可能影响的相邻地区通报灾情信息和预警信息。
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气象灾情及应急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指导、协助村级组织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
4应急处置机制
镇指挥机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应急建议。
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地村级组织和镇有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丽水市中划分的等级标准),镇指挥机构办公室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气象主管部门。
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镇指挥机构密切加强与县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由事发地村级组织或镇指挥机构办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5灾后处置工作
善后处理发生气象灾情的村级组织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镇政府、镇指挥机构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指导、协助村级组织。
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
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
做好损毁工程修复,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调查评估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6附则
篇三:
县
县
目录
一、总则
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相关定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联动部门及职责
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报告、预警
气象灾害的监测
气象灾害的预测
气象灾害信息审核和报送
气象灾害的预警级别的确定
四、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与处置
应急启动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
后期处理
总结评估
五、宣传报道与新闻发布
六、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医疗保障
应急救援治安保障
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
应急救援社会动员保障
七、培训和演习
培训
演习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九、预案管理
预案制定实施
预案更新和修改
一、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重大天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管理,配合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委员会工作,确保气象信息准确、及时地发布,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重大天气突发事件中的预警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3)《河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
(4)《河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5)《河北省气象部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6)《怀安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怀安县行政区域内出现的气象灾害的应急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定义
本预案所指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下击暴流、霜冻、大雾、渍涝(内涝)、连阴雨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因气象因素而引起的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寒露风、电线结冰、道路结冰、森林(草原、城市)火灾、酸雨、空气污染和大范围作物病虫害等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与职责
领导(指挥)机构及职责
怀安县人民政府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怀安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相关协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怀安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
在气象灾害预警时,立即指挥进入预警状态;在气象灾害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公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怀安县气象局是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县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报告、预警;组织协调各乡镇重大气象灾害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全年各时段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点;负责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等工作;编制和完善本预案;在气象灾害发生后作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怀安县气象局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服务股、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股。
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1)气象局办公室:
负责向市气象局和县政府报告灾情;负责组织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新闻发布,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的宣传报道;负责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的车辆、电力保障等;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2)气象局业务股:
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气象灾害现场气象预报和服务;组织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向市气象局和县政府报告预报服务情况;负责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所需气象仪器和设备的协调和管理;根据需要组织气象灾害现场监测及网络运行保障,确保气象信息准确畅通;负责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的仪器设备保障;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3)气象局财务股:
根据受灾情况,准备部分紧急救灾款,筹措本系统救灾经费等工作;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4)服务股:
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及时在电台、电视台插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及时向市气象局提供灾情信息,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服务信息;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负责在电视气象节目、手机短信、“12121”电话答询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5)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怀安县气象局与怀安县应急委员会联合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组。
其主要职责是:
研究分析本县气象灾害的现状和发生、发展的趋势,为应急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咨询意见,并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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