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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稻田地力评价与分等定级的研究
浙江省稻田地力评价与分等定级的研究
平帆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杭州310058)
摘要:
浙江省耕地地力评价中,稻田地力的定量评价和分等定级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与水肥一体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稻田地力定向培育和精准农作的基础。
与地力评价过程相比,对不同耕地地力评价方法的对比分析、评价结果合理性验证方面的研究较少。
本文采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评价体系进行稻田地力评价,与传统的指数和法评价结果进行对比。
并提出稻田地力评价结果一致性的检验方法,分别检验两种方法的评价效果,以此为浙江省不同等级稻田地力定向培育提供建议。
关键词:
浙江稻田;地力评价;层次分析法;指数和法;定向培育
1.引言
耕地是土壤的精华,是人类获取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耕地的地力水平直接决定了粮食的产量和质量[1]。
耕地地力是指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本身特性、自然背景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等要素综合构成的耕地的生产能力[2]。
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因而十八亿亩耕地数量的保护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且有很多的制度和法规来保证。
2002年,农业部在全国30个省(市、区)开展了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并启动了重点项目“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
2006年决定,利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取得的数据,进行项目区耕地地力评价。
2008年,农业部颁布了《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对耕地地力评价体系、评价方法做了较为完整的规定。
耕地地力评价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经验判断指数和法、模糊综合判断法、回归分析法和灰色关联度分析法。
对耕地地力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获得其时间、空间分布,是解析中低产田主要障碍因子、实现地力定向培育和农田精准管理的前提,对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3]。
浙江省响应2012年国土资源部部署的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到2014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每一块耕地(包括可调整)图斑,在1:
10000土地利用数据库上具有了质量信息。
目前,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地价所证在进行省级汇总。
稻田是浙江省主要的耕地土壤,全省总稻田面积2694.45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75%。
稻田在全省各地的平原、盆地、河谷、丘陵及山地均有分布,但各种类型的稻田地力相差甚大,因此评价稻田地力,划定各种类型稻田的地力等级十分必要。
这可为土地承包以后调整合理负担以及征用土地和转让土地时的合理补偿提供依据,也可作为高产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良的依据。
本研究以浙江省耕地中的稻田地力为研究对象,分别采用基于指数和法评价体系与基于层次分析法评价体系,对浙江省稻田地力进行评价并分等定级。
综合考虑各方法的评价结果,并验证其一致性。
并分析讨论浙江省各级稻田存在问题,确定其生产优势,提出合理的改良措施与应对策略,为维护浙江省耕地中稻田地力和指导合理施肥提供科学依据。
2.浙江省区域概况
2.1自然条件
2.1.1地理位置、面积与沿革
图1浙江省行政区划图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8°~123°,北经27°~31°12’之间,是我国东南沿海省份之一,全省地势西高东低,地貌可概括为“七山一水两分田”。
东面靠海,海岸蜿蜒曲折,全长达4755公里;沿海一带,港湾众多,大小岛屿共有1800多个,占全国岛屿总数的一半以上。
北部和江苏接壤,同属太湖流域,是一片广阔的水网平原。
西部与皖南、赣东相接,为江南丘陵山区的一部分。
南部与闽北毗邻,通称为闽浙山地。
可谓山河湖海无所不有。
浙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呈阶梯状倾斜。
平原丘陵主要为浙北平原、东南沿海平原、浙西丘陵、浙东丘陵;中部是金衢盆地、浙南山地。
浙江省是典型的山水江南、鱼米之乡,被称为“丝绸之府”、“鱼米之乡”。
根据2014年浙江省行政区划[6],本省共划分为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11个地级市,以及3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5个县(其中自治县1个),258个乡,629个镇,街道434个。
浙江所处地区在史前属越原始氏族公社,全省各地出现原始氏族公社文化。
距今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距今6000年的马家浜文化和距今5000年的良渚文化。
春秋战国时期分属吴、越两国,以今桐乡以南的浙江省境是于越部族活动的主要地区,这也是浙江省吴越文化的起源。
秦朝统一全国后,浙江被划入会稽、鄣、闽中等郡,且在在今浙江省境内设15个县。
西汉分属会稽、丹阳郡,增设5县,共20县。
东汉分属会稽、吴、丹阳郡,山阴县成为会稽郡政府所在地。
三国时期,富阳人孙权建立吴国。
唐朝时浙江先后属江南东道、两浙道,渐成省级建制的雏形。
五代十国时临安人钱镠建立吴越国。
元代时浙江属江浙行中书省。
明初改元制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辖11府、l州、75县,省界区域基本定型。
清康熙初年改为浙江省,建制至此确定。
2.1.2土地资源概况
图2浙江省土地利用图
根据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7],浙江省土地总面积共15828.2万亩,其中丘陵山地10750万亩,占总面积的70.4%,平原和盆地3542.64万亩,占总面积的23.2%,河流和湖泊977.28万亩,占总面积的6.4%。
在土地面积中,其中农用地12963.2万亩,占81.9%;建设用地1861.4万亩,占11.8%;未利用地1003.6万亩,占6.3%。
农业用地面积中,耕地2967.8万亩,占全省农用地面积的22.9%,另有可调整土地129.2万亩,耕地和可调整土地合计为3097.0万亩,继续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园地896.8万亩,占6.9%;林地8492.4万亩,占65.5%;牧草地0.5万亩;其他农用地605.7万亩,占4.7%。
建设用地面积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50.3万亩,占全省建设用地面积的77.9%;交通运输用地(扣除农村道路)202.9万亩,占10.9%;水利设施用地208.2万亩,占11.2%。
未利用地面积1003.6万亩。
2.1.3气候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受季风环流影响严重,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气候特点是冬夏季风交替显著,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较优,降水充沛,光热水组合较好。
年平均气温15.3~18.5℃,其分布趋势是从北向南逐步递增,气温年较差20~25℃,地区分布趋势是浙北大于浙南,内陆大于沿海岛屿。
年平均日照时数1800~2300小时,浙北平原、沿海岛屿和金衢盆地为两个高值区,在2000小时以上,浙西和浙东南山地为两个低值区,在1800小时左右,其它丘陵、河谷地区,日照时数在1800~2000小时之间。
图3浙江省气温取代分布状况
浙江省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000~2200毫米之间,地域总趋势是从西南向东北递减,山区大于平原,内陆大于沿海平原和岛屿,迎风坡大于背风坡。
降水季节变化明显,但由于全省各地降水类型不同,季节变化也存在地域差异。
降水以梅雨为主的苕溪、钱塘江中上游和瓯江中上游地区,3~4月为春雨,5~6月为梅雨,其中6月雨量最多,占全年降水总量的15%~20%,3~6月或4~7月连续4个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0%~60%,降水年内分配呈单峰型。
台风雨影响较大的曹娥江下游、甬江、椒江中下游、瓯江下游、飞云江、鳌江等地区,一年中有两个雨季,第一雨季为5~6月梅雨,第二雨季为8~9月台风雨,两雨季降水量,均各占年降水量的15%~20%,6~9月连续4个月的降水量约占年降水量的50%,降水年内分配呈双峰型。
7~8月,除浙东沿海可能受台风影响出现较大降水外,全省高温少雨,其降水量约占年降水量13%~27%,为盛夏干旱期。
10月至翌年2月,全省寒冷少雨,其降水量约占年降水量的19%~29%,为冬早期。
由于季风的不稳定性,洪涝、干旱、冷冻等灾害较为频繁。
冬季,浙江省受强大的蒙古高压控制,冬季风盛行,风向偏北,为一年中最寒冷少雨季节。
春季,蒙古高压减弱,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加强北进,冬夏季风处于过渡时期,冷暖空气交锋频繁,锋面、气旋活跃,形成雨量增多,气温升高,风向多变的气候特征。
春末夏初,由于极锋停滞在浙江省中部和西北部,形成梅雨,为一年中主要雨季,历时雨量多,强度大,常常酿成洪涝灾害。
夏季,浙江省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夏季风盛行,以东南风为主。
7~8月,常形成光照强烈,晴热少雨的气候特征。
此时,又是台风活动盛期,东南沿海影响尤甚,它常带来狂风暴雨,形成灾害。
秋季,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减弱,蒙古高压加强,省境处于夏季风转冬季风时期,冷空气不断南下,地面以偏北风为主。
由于地面受冷高压控制,高空被副热带高压笼罩,气层垂直结构稳定,造成“秋高气爽”的天气。
此时浙江省东部和北部地区,有时受台风或锋面气旋影响,出现一个“秋雨期”,但为期不长[8]。
2.1.4水文
图4浙江省水系分布图
浙江省河流众多,主要有八条水系,分别为:
钱塘江、曹娥江、瓯江、椒江、苕溪、甬江、飞云江和鳌江。
除苕溪人太湖属长江水系外,其余均独流人东海。
全省河流源短流急,上游河床比降大,切割深,下游进入平原,水流平缓。
其水文特征是:
流量丰富,汛期洪水大,枯水期流量小,水位变幅大,含沙量小,人海河口受潮汐影响大。
浙江省河川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924亿立方米,折合多年平均年径流深907.7毫米。
河流径流年内分配不均,丰、枯明显,径流多集中5~6月的梅雨期和8~9月的台风雨期。
山丘区河流,每逢暴雨,水位变化剧烈。
各河多年平均含沙量在0.1~0.3公斤每立方米之间,洪水期时水较混浊,平时江水清澈。
浙江省多年平均年径流量924亿立方米,折合多年平均年径流深907.7毫米。
径流深在浙江省分布的总趋势是:
南部大于北部,西部大于东部沿海和岛屿区,山区大于平原、盆地区。
南部径流深为1500毫米,向北部递减为400~500毫米;西部为1300~1400毫米,向东递减为250~400毫米。
浙江省河流的天然水质多属低矿化度软水,矿化度小于300毫克/升,总硬度小于85毫克/升。
据监测分析,浙江省河流水质以有机污染为主,毒物污染其次,污染物主要来自石油、化工、轻纺、造纸等工业废水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水。
从全省主要河流受污染程度看,京杭运河杭州段和嘉兴段是污染最严重的河段,甬江是污染严重的河流,灵江、苕溪也是污染较为严重的河流。
水质较好、污染较轻的河流是瓯江,其次是飞云江和鳌江[9]。
根据2014年省水利厅统计[10],全省221个省控断面中,I、II、III类水质断面占63.8%,与上年持平;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67.4%。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0%,其中设区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7.8%。
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67.5%。
全面推进禁燃区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完成禁燃区划定。
全省近岸海域共发生赤潮18次,累计面积约1720平方千米,其中有害赤潮5次,有害面积242平方千米,与上年同期相比,赤潮发生次数有所增加。
2.1.5地质地形与地貌
图5浙江省地形地貌图
浙江省地质属华夏隆起地带,为秦岭、南岭两构造带东部的交接地带,其构造特征总体以江山-绍兴断裂为界,分成浙西北及浙东南两个区,浙西北区地层发育齐全,构造形态以紧密线型褶皱构造为特征,纵横向断层发育,以泥质灰岩、页岩、砂岩等为主;浙东南区山露地层为元古界变质岩和中生代火山岩系,构造以断裂构造和火山构造为主,几乎整个地表为流纹岩、凝灰质砾岩和花岗岩等火山岩系所覆盖。
浙江省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呈梯级下降。
西南多为千米以上的群山峻岭,主要山峰均在1500米以上,其中位于龙泉市境内的黄茅尖,海拔1929米,为全省最高峰。
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占全省总面积70.4%。
全省各大河流均源出西部山区。
中部以丘陵为主,大小盆地错落分布于丘陵山峰之间。
东北部为冲积、沉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河网密布。
有些山脉一直延伸到东海,露出水面的山峰构成半岛和岛屿。
浙江省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占23.2%,主要有杭嘉湖平原,宁绍平原、温黄平原、温瑞平原和金衢盆地等,河流和湖泊占6.4%,故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
浙江省海域广阔,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
海岸线总长6486千米,其中大陆海岸线1840千米,居全国首位,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达506千米,约占全国的30.7%。
沿海岛屿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061个,水深在200米以内的大陆架面积达2.3×105平方公里[11]。
2.1.6土壤
土壤是各种成土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在地形、气候、母质、植被等自然环境和人类的长期耕种活动下,浙江省形成多种多样的土壤类型。
据浙江省第二次土壤普查及大量科学研究,全省土壤可划分为10个土类、21个亚类,99个土属,277个土种。
全省土壤普查量算,包括耕地、园地、林地、未利用土地、海涂(不包括河道、湖泊、大中型水库、城镇和大型工矿用地)等总面积为14529.85万亩,占全省陆域面
图6浙江省土壤类型图
积10.54平方公里的92.01%。
各类土壤分布面积,在1000万亩以上的土类共4个,依次为红壤、水稻土、粗骨土、黄壤。
土壤面积在100~1000万亩之间的土类有4个,依次为滨海盐土、潮土、紫色土和石灰岩土。
土壤面积小于100万亩的土类有2个,即基性岩土和山地草甸土。
土壤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
浙南、浙东、浙西丘陵山地以红壤、黄壤为主;浙北平原与东南滨海平原以水稻土占优势;滨海平原外缘分布着滨海盐土和潮土;红层盆地分布紫色土;石灰岩土主要分布在浙西低山丘陵;粗骨土集中分布在浙东、浙南山地。
据此,全省可概分为四个土壤地域类型,即滨海涂地区河网平原区、河谷盆地区和丘陵山岳区;
浙江省北部和南部水平地带土壤,都以红壤为典型代表,所以显示了微弱的水平地带分布。
而在山地中,浙江省却有较明显的垂直地带分布规律。
山地垂直带中,浙中、浙南自下而上分布为:
红壤和黄红壤、黄壤;浙北则为棕红壤、黄红壤和黄壤。
黄壤分布的下限一般和年均温14℃等温线的高程相近,浙北在海拔500~600米,浙南为800~900米。
同一山体中,黄壤南坡下限比北坡高50~100米。
土壤分类面积,按全省11个市划分及所占面积见表1[12]所示:
表1浙江省土壤分类面积及其在各市面积统计表
土类
面积
(万亩)
占浙江省土壤面积(%)
各市土壤面积(万亩)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嘉兴市
湖州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衢州市
舟山市
台州市
丽水市
红壤
5821.06
40.060
1235.33
377.42
676.09
5.19
275.19
511.39
532.91
574.21
47.57
649.79
940.97
黄壤
1543.10
10.620
196.51
37.42
184.20
14.59
50.43
158.43
184.19
0.46
94.73
622.15
紫色土
514.41
3.500
104.58
11.18
50.57
13.45
37.84
162.66
86.55
23.90
23.65
石灰岩土
238.05
1.600
175.53
24.60
8.51
1.68
39.19
粗骨土
2047.03
14.090
102.46
227.48
254.15
0.48
87.01
110.47
256.69
139.70
78.27
156.46
633.86
基性岩土
28.01
0.040
0.12
0.03
19.61
2.65
1.60
0.01
3.99
山地
草甸土
0.57
0.004
0.07
0.01
0.07
0.42
潮土
552.47
3.800
77.14
96.56
32.62
110.20
101.80
25.33
16.17
17.18
5.82
52.65
17.00
滨海岩土
598.49
4.100
61.10
193.38
103.20
38.52
37.46
37.54
125.29
水稻土
3188.65
21.950
316.25
384.27
331.25
341.78
250.72
340.58
382.58
210.20
28.22
299.71
303.23
2.1.8生物资源
浙江省大部分地区被划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浙皖山丘青冈苦槠林栽培植被区和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区,只有雁荡山以东、玉环岛以南的浙东南沿海,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南部亚热带-浙南闽中山栲类细柄蕈树林区。
植被具有明显的亚热带性质,其组成种类繁多,类型复杂、次生性强,地域分异明显。
现状植被可分为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大系列,下属多个植被类型。
主要植被类型有针叶林、针阔叶树混交林、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水生植被、人工植被等。
其中针叶林则是我省森林中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植被类型,并且多为层次单一的常绿针叶纯林。
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浙南和浙西北地区,约占全省森林资源的80%以上,沿海地区及浙北平原相对较少。
适宜的气候和独特的地貌孕育了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红、黄壤生物气候带和丰富多样的动植物物种,特有的属种和珍稀动植物较多。
全省约有高等植物4550余种,其中木本植物约1407种。
蕨类植物约499种,种子植物约3379种。
有两栖动物约44种,爬行动物约82种,鸟类约474种。
海域有浮游植物约224种,浮游动物约198种,底栖生物约509种,游泳动物约539种,潮间带生物合计约有769种[13]。
据浙江省林业厅提供的资料[14],我省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50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12种,有百山祖冷杉、普陀鹅耳枥、伯乐树和夏蜡梅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38种。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物种有117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9种,有黄腹角雉、梅花鹿、扬子鳄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98种。
南麂列岛有30余种贝藻尚未在我国其它沿海区域发现,被誉为“贝藻王国”[14]。
图7浙江省植被覆盖类型图
2.2社会经济条件
根据2014年浙江省政府发布的公报[15],浙江省生产总值(GDP)达到40153.5亿,全省人均GDP为73312.81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7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915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9222亿元,分别增长1.4%、7.1%和8.7%。
人均GDP为7296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1878美元),增长7.3%。
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4.7:
47.8:
47.5调整为4.4:
47.7:
47.9。
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为1267千公顷,比上年增长1.0%;粮食单产和总产量分别为5979公斤每公顷和757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2.1%和3.2%。
油菜籽播种面积155千公顷,比上年减少2.9%;蔬菜620千公顷,增长0.2%;花卉苗木138千公顷,增长5.1%;药材33千公顷,增长3.0%;果用瓜101千公顷,增长0.2%。
生猪年末存栏965万头,年内出栏1725万头,分别比上年减少25.1%和9.0%。
肉类总产量156万吨,比上年减少9.9%。
水产品总产量为575万吨,比上年增长3.5%,其中,海水产品产量468万吨,增长4.6%,淡水产品产量107万吨,减少0.7%。
2015年第一季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5%、6.1%、10.8%、5.4%。
预计春粮播种面积193千公顷,增长1.8%;油菜籽播种面积减少1.8%。
药材、花卉苗木、蔬菜、瓜果等效益农业稳定发展,播种面积分别增长3.8%、4.3%、3.2%、3.8%。
一季度,肉类总产量44.3万吨,同比下降11.0%,其中,猪肉产量34.9万吨,下降13.2%;水产品总产量105.2万吨,增长5.7%。
全省新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457个,面积107万亩,累计建成6441个、面积572万亩;新建30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40个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和126个省级特色农业精品园,累计建成现代农业园区642个,总面积360多万亩。
农民信箱系统完成升级改版,现用户保有量达到272万人,2014年共发送信件6亿封,短信9亿条,日点击量超过200万次。
全省已有农业龙头企业7621家;全省土地流转率达48%。
全年各级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达到208亿元。
据201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16],全省年末常住人口5508万人,比上年增长0.18%。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4%。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393元和19373元,增长8.9%和10.7%,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6.8%和8.3%。
2.3耕地与土壤资源概况
2.3.1耕地利用现状
本次稻田地力评价的调查面积为2694.45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75%。
根据《浙江省土地志》记载[17],在浙江省耕地结构中,水田占耕地总面积的76.25%,居耕地之首。
其中灌溉水田面积最大,占耕地总面积的62.8%,望天田占13.45%;旱地和水浇地面积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8.41%和4.66%;菜地面积最小,只占耕地总面积的0.68%。
表2浙江省各类耕地面积汇总表
单位:
万亩
市
耕地总面积
灌溉水田
望天田
水浇地
旱地
菜地
全省合计
3188.01
2002.2
428.67
148.59
586.81
21.79
杭州市
379.95
210.84
26.74
50.32
82.74
9.28
宁波市
383.76
248.80
27.92
76.49
28.21
2.30
温州市
390.06
162.13
112.48
1.52
110.63
3.29
嘉兴市
329.12
288.56
39.37
1.18
湖州市
220.04
193.50
4.61
21.25
0.67
绍兴市
317.40
221.17
23.87
12.72
58.62
1.03
金华市
361.81
253.06
37.16
1.61
69.15
0.83
衢州市
213.21
135.86
32.64
0.24
43.56
0.91
舟山市
43.15
22.27
0.23
5.70
13.86
1.10
台州市
310.95
180.71
46.60
82.99
0.65
丽水市
238.60
85.26
116.39
36.43
0.53
2.3.2耕地土壤类型与主要生产特性
浙江省涉及耕地中稻田的主要土壤[18]包括水稻土、潮土、红壤和黄壤。
而本研究评价单元所选均为水稻土类,现将水稻土与其主要亚类特征分述如下。
水稻土是浙江省最重要的耕作土壤,可分5个亚类,50个土属,168个土种,主要分布在浙北平原,东南沿海平原,丘陵山区的河谷平原,少量以梯田形式分布于低山丘陵的山垅谷地和缓坡地。
水稻土是在各种土壤或各种母质上,经过人类长期灌、排、施肥、耕耘、轮作的水耕熟化过程中而逐步形成的耕作土壤。
由于一系列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土壤的水分状况与通气条件,从而引起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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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稻田 地力 评价 分等 定级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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