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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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吊装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吊装作
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吊装伤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避免企业
的财产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549号)》、《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
199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
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
本规定所指的移动式起重机是指移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三条分公司对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吊装作业专项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分级
第五条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1.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2.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
二级吊装作业;
3.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第三章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申请、审批、关闭
第六条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吊装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作业许可证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办理,由分公司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签发。
新建项目的施工作业,由施工作业单位自行审查和办理签发吊装作业许可并监督实施,建设单位应参与一、二级吊装作业审查。
3.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实地
管理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对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内容签字确认,并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分析,制订防控措施。
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1)风险评估结果;
(2)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
(3)起重机外观检查表、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和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4)一、二级吊装作业、土建工程主体结构以及吊物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三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HSEf乍业计划书、施工处置预案。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凡属关键性吊装作业的,应参见附件1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
(1)货物载荷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75%;
(2)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3)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
距离;
(4)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依靠指挥信号
操作;
(5)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
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5.在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作业单位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
6.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现场实地检查,
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
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由属地单位业务主管部门
对核发的《吊装作业许可证》,以档案形式保存一年以
上。
第七条作业延期和关闭
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可申请
延期,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应重新核查,应根据作业
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作业人身体状况、作业环境,经相关各方协商
致确定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次数。
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吊装作业许可
证。
第八条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都
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
第四章安全职责
第十条作业申请人:
1.是作业现场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2.办理作业许可证;
3.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4.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
6.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十一条作业批准人: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2.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指挥人员:
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3.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4.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5.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三条司索工:
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2.预测货物重量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重
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3.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4.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5.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起重机司机
1.符合附件5要求;
2.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3.
发出的指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
4.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
5.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作业安全监护:
1.作业安全监护是吊装作业的监护人,对吊装作业负有监护责任,熟
知吊装作业区域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处
置能力;
2.作业安全监护应配合现场安全监督对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
案和应急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吊装作业中,作业安全监护必须督促、监护作业人员按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4.作业安全监护在吊装过程中必须始终在作业现场,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行为;
5.发现异常情况时,作业安全监护有权停止吊装作业。
第十六条现场安全监督:
1.现场安全监督应熟知吊装作业区域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2.现场安全监督对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当发现吊装作业区域、作业内容与吊装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吊装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发现异常情况时,现场安全监督有权制止吊装作业;
4.吊装作业中,现场安全监督必须对吊装司机、司索工和吊装指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吊装作业许可证、吊装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作业;
第五章起重机械管理
第十七条起重机械采购、改装、维修、安装、拆除必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十八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
(包括图纸、计算书等),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并应有存档资料。
第二
十一条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
第六章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与修理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的检查
1.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前的外观
设备技术人员、起重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
检查。
---新购置的;
---大修、改造后;
――移动到另一个现场;
——连续使用时间在一个月以上。
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
――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
――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2.经常性检查起重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若使用中发现有安全装置被损坏或失效(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3.定期性检查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性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检查内容由企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
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除此之外,移动式起重机还应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验。
从
设备启用到报废,定期检查均应保留检查记录
4.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
——对闲置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
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检
查至少半年一次。
放置在恶劣的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
检查频率。
第二十三条维护和修理
1?
修改或改变额定起重量
未经制造厂家的书面批准,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安全设施,
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经制造厂家批准改造的起重机,应对
额定起重能力、操作程序、安全装置和技术资料以及标牌(指示牌、标签、
贴纸)等作相应的改变,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降低起重机原有的安全系数。
2.预防性维护
每一台移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
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
维护报告应存档。
3.润滑
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
应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
4?
液压系统的维护
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
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
5.修理授权
起重机的修理应由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
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
6.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
--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地面,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上,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
取下点火钥匙;
――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维护时,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子、绳鼓和滑轮
组;
--在穿钢丝绳时应使用木棒或铁棍;
――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凡2米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其他。
7.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配置有金属标牌。
标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
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起重机、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
――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果应存档。
18
19
20
第七章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
操作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
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第二十五条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
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第二十七条一、二级吊装作业,生产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三级吊装作业可采取区域巡监的形式,对吊装作业现场进行管理。
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施工作业单位必须派安全监护人到现场,
必须随时掌握吊装作业现场情况,检查确保各类安全措施落实,
如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吊装作业
第二十九条生产单位有权随时检查吊装作业现场。
如发现违
反吊装作业制度或吊装作业有危险时,可收回吊装作业许可,停
止吊装作业,并根据违章情节处理有关责任者;
第三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
1.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
2.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
3.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
4.起重机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
5.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
杆或扶手)或台阶;
6.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
7.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
8.所有副臂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
9.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
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进行评估。
较复
杂的吊装作业还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HS日乍业计划书)
吊装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如下:
1.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2.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
3.使用手册整洁、齐全,随机携带,方便司机查阅;
4.载荷能力标牌应清晰、完整,固定在操作室内;
5.指挥信号明确并符合规定。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
出,都应立即执行;
6.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空间或环境中工作
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7.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
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
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
带电电缆。
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
8.吊装作业的其他安全要求见附录。
24
25
第三十三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3.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
零位。
对
维护。
对
未消除的
故障
第八章附侧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解释
附件1: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
业许可证
附件2:
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附件3: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附件4:
起重司机的资质和要求
附件1: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
位
属地单位
作业区域
作业级别
吊装作业内容描述:
编号(单位简称一年-序号):
起重机额疋载何:
况下)
是否附安全工作方案
是否附应急救援计划
是否附图纸
是否附吊装计划
有效期:
从
千克(在以上吊装半径和吊装角度的情
是口
是口
是口
是口
时至
否口
否口
否口
否口
吊装货物名
货物规格(长X宽X高):
吊装重量
吊装半径
物重量
(最大
单件重
量):
千
重量X1.25):
千克
度:
起重机械
操作人
证
号
米指挥人
1司
索人
]1
进勿监护人
监
督人
L
起吊前检查表
1.吊装准备:
是否已核实货
物准确重量
I
□货物吊装、移动过程中是I
否有障碍
□3.起重机及人员:
吊装角度是否
合(考虑货物最差
度)
r□
口是否已确定作业组中每一
个人的任务
挂货物的方法
装指挥人员
货物支撑物是
否合适
口
口吊装指挥人员疋否持证上
4-JU
冈
是否符合起重
额定载何
:
口
口是否已确定吊装负责人
检查作业人员
否经过培训
□
口起重司机的身体和心理状
况良好
是否已按规定
起重机进行了各类
查和维护
口
口起重司机是否持证上
J-JU
冈
已核实吊索具
其附件满足吊装能
需要
口
口起重司机是否有克服
吊装盲点的措施
已检查吊索具
其附件有无缺陷
口
口是否需要无线电通讯工具
是否已清楚货
的规格尺寸及重心
口
口是否对相关人员进仃吊装
计划交底培训
是否已明确货
的捆绑和固定方式
口
口是否已明确指挥信号
是否已制定吊
[口
口是否已明确唯一的吊
是否明确货物
吊运路线
:
□确认起重机已进
行日常检查
是否明确如何
运输货物
:
□支腿处的地面是否平
整、坚实
是否明确货物
放置地点
-□支腿支撑加固措
施是否落实
是否考虑货物吊
装时的平衡方法
:
□天气情况是否适合吊
装
是否需要引绳
(或拉钩)
:
□是否确认已落实应急
措施
是否已考虑强风下操作的货物稳定措施
:
□4.关键性吊装
是否是带有突
□是否已制定关键性
出物的货物
吊装计划
2.吊装区域:
□是否已指定监护人
员
是否需要路障
□是否确认操作区域
和警告标志
附近的电线及防护措施
□是否确认操作区域
是否需要梯子
附近的管道及防护措施
或脚手架
□5.其他(请注明):
设障区域是否涵
盖货物旋转半径
是否已考虑辅助
工具和设备
注:
满足“是”打“V;不满足“否”打“
%”;与本次吊装无关“无”打“
我保证我及我的员工,已
经了解本次吊装作业的
安
全方案和此许可证的
作业申请人:
相关内容,并保证在作业
开始前确认各项安全措
施
已落实,在作业过程中
执
行相关安全规定,在作
业
结束时及时通知属地单位
负责人。
审批
本人已审核与本许可证相关的文件,并确认符合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杳,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同意作业。
设备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
批准人:
年月日
时
现场确认
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
掌握本次吊装作业的内容及安全方案,并对作业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
?
■
起重机操作人?
指挥人:
司索人?
监护人:
?
监督人:
年月
日时
关
闭
□许可证到期,同
意关闭。
□工作完成,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并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意许可证关闭。
申请人:
年日
日时
批准人:
年月
日时
取消
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
提岀人:
批准人:
年月日
注:
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张贴在作业现场,第二联作业单位保存,第三联业务主管部门保存,第四联生产班组保存。
附件2
33
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
开始日期和时间:
结束日期和时间:
作业区域或地点:
公司名称:
工作描述:
该作业项目符合关键性吊装作业条件中的第条:
1、实际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75%;
2、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起吊的;
3、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4、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5、起吊偏离制造商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6、其他。
描述
A起吊设备重量
1被吊物件净重/空重千克
2未估算到的材料重量千克
3盛装或残留液体重量千克
4其他千克
5被吊物件总重量千克被吊物件总重量的确定方法
移动式起重机关键性吊装计划样表(续)
B吊装数据
总重量(B8+A5)
主起重机
千克
辅助起重机
千克
1滑轮组重
Tj®
r千克
2辅钩的重量
兄
千克
3扁担的重量
千克
千彳
4吊索重量
「克
「克
5卸扣的重量
千克
千第
6副臂的重量
千窗
千彳
□
□
使用位置
贮备位置
7起吊绳索的重量
T克
8起重机总重量
千克
千克
C起重机数据
主起重机
辅助起重机
制造厂家
额定起重量
起重臂的长度起重臂的角度工作半径占制造商载荷表的百分比
这种配置下的起吊能力
注:
每种起重机制造商的负载表必须与关键吊装图相符。
被吊物尺寸:
D指挥要求
1指定的起重指挥(姓名):
2对讲机(单独频率)
□
2起重机需要垫板?
3垫板尺寸?
_
是如果有,请描述:
5是否有障碍物?
4这个区域有电气危险?
H吊索选择
1吊索尺寸:
长度:
负荷:
2形式:
需要的数量:
总负荷:
3需要的卸扣数量:
各个卸扣的负荷:
4吊索的工作状况:
垂直锁吊
篮吊双肢
I吊梁的选择
1吊梁号#:
吊梁的负荷:
吊装作业负责人
吊装设备技术人员、起重司机:
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
附件3: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一、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司机应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是否垫枕木,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起重机司机应与指挥人员保持可靠的联络沟通,联络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
――视觉联系;
---有线对讲装置;
――双向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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