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业务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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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业务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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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座新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座2012年6月本次讲座提纲n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n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申报衔接注意事项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申报衔接注意事项n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n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n新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n新个人所得税法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改的主要内容n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n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n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n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期限自2011年9月1日执行。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n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
n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减为1300元。
即涉外人员(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华侨)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
注:
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减除费用为1600元,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2008年3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减除费用为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2011年9月1日起,减除费用为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n为平衡税负,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提高到3500元/每月。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n影响面影响面n全国工薪阶层约6000万人免于纳税,纳税面由28%降为7.7%。
n深圳市工薪阶层约170万人免于纳税,纳税人数由284.52万减至114.15万。
n中低收入者减税有助稳定职工队伍:
劳动人力密集型的制造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运输业发展受益。
n中低收入者减税增加的可支配收入偏好于消费食品、基本生活用品:
日用品销售企业(肉菜市场、超市、百货公司、服装等)发展受益。
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n简化、优化税率结构:
简化、优化税率结构:
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n减轻中低工薪阶层纳税人税负:
减轻中低工薪阶层纳税人税负:
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n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扩大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
1994年至2011年8月31日适用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适用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税负变动测算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n平衡生产经营所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税负水平:
平衡生产经营所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税负水平:
扩大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5档级距,以降低税负n平衡查帐征收户、核定征收户的税负水平平衡查帐征收户、核定征收户的税负水平全国代开票货物运输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由2.5%下调为1.5%各省市税务机关相应下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n影响面影响面n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平均降幅约40%,最大降幅为57%n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税负减轻,个体经营、私营经济发展获益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期限n由由“次月次月77日内日内”调整为调整为“次月次月1515日内日内”n影响:
影响:
与其他税种相一致,减轻办税负担。
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申报衔接注意事项申报衔接注意事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n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4646号)号)n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税。
n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适用2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税。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n按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期间判断适用税法按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期间判断适用税法正常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数月奖金、解除劳务合同经济补偿收入、内退一次性收入、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企业年金等收入n举例:
举例:
201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直接按税法修改后的税率表确定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n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的,每次取得须合并汇算缴税。
n对2011年9月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已合并汇算缴税,9月1日后又取得股权激励所得的:
将9月1日至12月31日单独视为一个纳税年度,对这段期间的股权激励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税率表合并汇算,否则产生9月1日前已缴税款的不合理退税问题操作上,暂可按“特殊工资薪金”征收品目在网报系统代扣代缴模块(新电子税务局)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n20112011年年99月月11日以后补发日以后补发99月月11日之前工资的减除费日之前工资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问题用标准和税率问题n对9月1日以后补发之前工资,原则上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与发放当月的工薪收入合并计税。
n但对确属应发未发、欠发工资的补发行为(如工人欠薪),允许与工资所属月份的已发放金额合并,按工资所属月份适用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表计税。
n跨月奖金、绩效工资、考核提成工资不属于补发工资的性质,应在其实际发放月数,与当月工薪收入合并计税。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n“所得期间(税款所属期)所得期间(税款所属期)”的填写遵循收付实的填写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现制原则n举例:
举例:
国内人员2011年8月份工资于9月发放,依法在次月(10月)申报时,填写“所得期间”为“201109”,系统按35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计税。
但一部分扣缴单位习惯在9月份提前申报,并将“所得期间”错填为“201108”,系统会按20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税。
n未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申报的扣缴单位,今后应依法调整,因此导致信息系统缺少“201108”所属期申报数据,不影响今后申报征收,无须特别处理。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n申报表如何填写申报表如何填写“所得期间所得期间”?
n如所得期间填写为“201108”,信息系统按20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税。
n如所得期间填写为“201109”及以后月份,信息系统按35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计税。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n99月月11日以后如何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日以后如何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n扣缴单位使用地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的:
扣缴单位使用地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的:
登录地税电子税务局,通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块进行明细申报。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n99月月11日以后如何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日以后如何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n扣缴单位使用总局个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扣缴单位使用总局个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的:
的:
n代扣代缴系统可通过下载手工升级包、完整版本方式升级安装(部分用户由于网络或防火墙设置等原因不能在线升级的,应下载安装)。
n下载方式:
登录我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
业主、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n20112011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费用扣除标准为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费用扣除标准为3000030000元(前元(前88月月1600016000元元+后后44月月1400014000元)元)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注意事项n“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计算项目应纳税额计算n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n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n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汇算清缴方法:
前8个月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税额+后4个月税额n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额计算比照执行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注意事项n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所得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深地税告2011820118号)号)n定期定额(双定)、定率(单定)征收率:
按税法修改的税负平均40%减幅测算调整n账册不健全建安个体纳税人征收率:
由2.6%下调至1.5%,降幅42.3%n个人临时经营劳务征收率:
由3.3%下调至2%,降幅39.39%n对的士行业定额标准:
由“单车/每月/100元”下调至“单车/每月/10元”,降幅90%n代开票的货物运输纳税人征收率:
由2.5%下调为1.5%,降幅40%n为保持税务检查补税与日常征收税款的税负一致,适当调减税务检查过程中适用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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