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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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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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南湖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秀城政发[2002]37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秀城委[2004]30号)精神,为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事人才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
现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秀城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嘉秀财[2003]11号)具体内容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
一、人才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对象
(一)人才专项资金来源
1、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并随经济增长逐步增加;
2、接受境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捐赠;
3、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二)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
1、对获得区级优秀引进人才个人按规定发放的资金;
2、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带头人每月发给的工资外津贴;
3、对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分期发放的住房补贴;
4、对国外智力引进项目已执行结束的单位给予的外国专家来华生活补助;
5、对来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补助和奖励经费;
6、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各类高层人才培训教育的经费;
7、对为我区人才引进工作作出贡献的企业的奖励经费;
8、区人才市场的建设和引进人才等经费;
9、其他与人才工作相关的经费。
二、人才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及标准
(一)引进人才
1、对正式调入我区的高层次人才(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给予三年的工资外津贴。
具体标准为:
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每人每月800元,正高职称每人每月900元,博士学位每人每月1000元(以上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经费由区人才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按3:
7比例分担;
2、对调入我区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员(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在本区服务二年以上并定居的,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购房后可享受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者,补助8万元,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者,补助10万元。
经费由区人才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按4:
6比例分担,分三年到位;
3、对我区企业引进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2000元补助。
在本区企业实际服务期限不满5年的,以每不足一年减20%的额度退还;
4、对与我区企业鉴定就业协议书的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企业实地应聘的,给予来回车费30%的一次性差旅费补助;
5、对我区乡镇企业引进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且引进人员居住地在市区或市(省)外的,分别给予3年的车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6、对我区企业每引进一名大专以上人才(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一次性给予企业500元补助。
(二)引进智力
1、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已执行完毕的单位,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拨给项目执行单位5000元至10000元的外国专家来华生活补助费;
2、由组织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博士来南湖区开展技术咨询等短期智力交流活动,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补助;
3、通过“柔性”流动引进到南湖区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指不转人事关系及离退休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在南湖区同一企业累计实际到场工作每满一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最多不超过3年;
4、对我区企业以项目合作、项目引进等方式达成意向,并取得合作成功的,区人才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人才培养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在聘期内每人每月津贴1000元;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学术带头人,第一、二层次人员在聘期内每人每月分别津贴1000元、800元,列入嘉兴市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在聘期内每人每月津贴500元,被评为嘉兴市有突出贡献和优秀专业人才,在聘期内每人每月分别津贴600元、400元(以上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经费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按3:
7比例分担;
2、积极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自费参加研究生学历层次教育,并取得硕士学位,毕业后继续在本区企业工作满三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专项资金补贴;
3、由组织选送到相关研究所、高等院校进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期满3个月、6个月、12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所在单位500元、800元、1000元的进修培训费用;
4、对本地户籍,中专(高中)以上、本科以下学历,与我区企业签定五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参加大专或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一次性享受1500元的继续教育补助经费;
5、对我区开展的各类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训班,由区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四)人才奖励
1、引进人才当年为所在企业新增税收30-49万、50-79万、80万元以上,并被评为区优秀引进人才,按当年区财政净得部分,分别给予引进人才1-3万元、3-5万元、5-8万元的奖励;
2、建立优秀引进人才疗休养制度。
对评选确定为南湖区优秀引进人才的,在表彰奖励后(三年内)安排一次疗休养,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3、在南湖区企业工作的人才(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晋升为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
4、开展南湖区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引进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对获得先进的集体、个人等,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人才市场建设
包括市场软硬件设施建设经费,工作人员培训经费,各类人才工作会议经费,人力资源网建设推广经费、参加省、市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或赴外地人才招聘的单位补助经费等。
三、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核办法
(一)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人才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
负责编制人才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人才专项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年度预算计划经区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年度决算,并向区政府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区人才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人才专项资金的审核办法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材料翔实,填写规范,逐步上报审批。
审批合格后,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拨付手续;
2、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资金,如有发现,一经查实,退还有关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各项申报每年一次,要求在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以上各类享受人才专项资金补助人员,必须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代理手续或登记备案。
五、以上各类享受人才专项资金补助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所定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表1--表6);
2、《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审批表》(表1--表4);
3、《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表1--表5);
4、《南湖区人才奖励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表1--表2)。
附件一(表1):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1、高层次人才工资外津贴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最高学历(职称)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位证书
编号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职称证书
编号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工资外津贴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金额(元)
区财政补贴标准30%(元)
单位补贴标准70%(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一(表2):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2、高层次人才住房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最高学历(职称)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位证书
编号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职称证书
编号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在本市首次购买住房情况
购房总金额(元)
购房面积(M2)
购房合同编号
购房补贴金额(元)
区专项资金补贴标准40%(元)
单位补贴标准60%(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一(表3):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3、引进人才一次性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最高学历(职称)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位证书
编号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职称证书
编号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一次性补助费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金额(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一(表4):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差旅费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学历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签订就业协议书单位
就业协议书编号
鉴证
时间
毕业生生源地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一次性差旅费发放标准
差旅费总金额(元)
区专项资金补助30%(元)
自费金额(元)
实地应聘日期
年月日
起止地点
至
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一(表5):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5、乡镇企业引进人才车贴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单位
所在地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最高学历(职称)
毕业时间
及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位)证书编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
住地
职称证书
编号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车贴补助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金额(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一(表6):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6、企业引进人才一次性补助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所属行业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引进人才名单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原工作单位
聘任岗位
聘用起止时间
一次性补助费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金额(元)
补贴人数
补贴总金额(元)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二(表1):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1、引进国外智力补助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名称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名单
姓名
国别
学历
职称
原工作单位
聘用起止时间
当年来华
次数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元)
项目总投资(元)
投资来源
国家、省外专局下拨
经费(元)
市、区配套下拨
经费(元)
单位自筹经费(元)
项目效益情况(评价)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二(表2):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2、邀请专家生活补助
技术咨询、智力交流项目
邀请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何处邀请
原工作单位
交流时间(天)
经费使用情况
总投入经费金额(元)
区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元)
单位自筹经费(元)
咨询、交流情况(评价)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二(表3):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3、“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
引进高层次人才名单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何时引进
现从事岗位
实际工作时间(年)
区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元)
引进人才作用及产生的效益(评价)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二(表4):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4、项目合作、项目引进补助
项目合作、引进名称
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效益评估
项目总投入(元)
区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元)
单位自筹资金(元)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三(表1):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1、特殊津贴、学术带头人、专业技术带头人、优秀专业人才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最高学历(职称)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位证书
编号
获得相关称号时间及发文号
职称证书
编号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补贴标准(元)
区财政补贴标准30%(元)
单位补贴标准70%(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三(表2):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参加继续教育前学历
毕业时间及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参加继续教育后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及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位证书
编号
现住址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补贴标准(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三(表3):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3、选送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进修补助
进修院校名称
进修内容
选送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学历
政治面貌
职务
现从事岗位
工作年限
进修效果评估
总投入经费(元)
区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元)
单位自筹金额(元)
主管部门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三(表4):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4、本土化人员继续教育补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参加继续教育前学历
毕业时间及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参加继续教育后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及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位)证书编号
现住址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补贴标准(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三(表5):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5、专业技术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培训班经费补助
培训项目(班)名称
培训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
参加人员
总数
副高以上
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数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
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人数
培训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效益评估
培训经费来源
培训经费合计金额(元)
区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元)
单位自筹经费(元)
主管部门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四(表1):
南湖区人才奖励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1、优秀引进人才疗休养奖励
疗休养地点
疗休养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疗休养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学历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现从事岗位(职务)
获奖时间
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区专项资金列支金额(元)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四(表2):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申报项目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奖励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聘用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合同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最高学历
现从事岗位(职务)
晋升前职称
取得时间及发文号
晋升后职称
取得时间及发文号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岗位
补贴标准(元)
工作单位意见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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