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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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基金。
三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为依据,记录和反映其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五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六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书中说明。
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基金应按本办法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
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填制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并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政机关、主管部门以及养老保险监督组织。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五天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十五天报出。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应注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地址、成立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九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3财政专户存款
4104暂付款
5111债券投资
(二)负债类
6201暂收款
(三)基金类
7301基本养老基金
(四)收支类
8401基本养老金收入
9402利息收入
10404转移收入
11405财政补贴收入
12407上级补助收入
13408下级上解收入
14409其他收入
15431离退休金支出
16432医疗补助支出
17433死亡丧葬补助支出
18434抚恤救济支出
19435管理费用
20436转移支出
21437补助下级支出
22438上解上级支出
23439其他支出
附注:
经办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的社会保险机构可增设"302补充养老保险基金"、"411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2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441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1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金"、"421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3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451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科目以及其他相应的收支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的库存现金。
2收到单位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来的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以现金支付基本养老基金时,借记"离退休金支出"、"医疗补助支出"、"死亡丧葬补助支出"、"抚恤救济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养老保险基金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在银行的存款。
2本科目应设置"收入户"和"支出户"明细科目。
根据体制要求不设置收入过渡户的单位,银行存款可不设"收入户"和"支出户"明细科目。
3银行存款收入户核算收到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有关收入。
收到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金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收入户),贷记"现金"科目。
收入户除按期将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财政专户存款外,一般只收不支。
按期将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户)。
银行存款支出户核算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及有关费用支出。
支出户除从财政专户存款中拨入款项外,一般只支不收。
按计划收到从财政专户存款中拨入的款项,借记本科目(支出户),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以银行存款支付基本养老基金时,借记"离退休金支出"、"医疗补助支出"、"死亡丧葬补助支出"、"抚恤救济支出"、"管理费用"、"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支出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支出户)。
收到财政补贴时,借记本科目(支出户),贷记"财政补贴收入"科目。
4在不违反银行存款的收入户与支出户财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养老保险基金发生的一些零星暂收款项或暂付款项,可直接记入银行存款的支出户。
银行存款收入户收到的款项不得转入银行存款支出户。
5养老保险基金应按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银行存款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3号科目财政专户存款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基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财政专户的存款。
2将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收到银行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经批准从财政专户存款中划入银行存款支出户时,借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3养老保险基金应设置"财政专户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财政专户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财政专户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财政专户存款帐面结余与财政专户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暂付款项。
2暂付款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等科目。
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暂付款的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111号科目债券投资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用养老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本金。
2用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时,按本息合计,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本科目,按利息部分,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券的期限和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第201号科目暂收款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过程中所发生的暂收款项。
2发生暂收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现金"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暂收款的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
2期末,应将各项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基本养老金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各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离退休金支出"、"医疗补助支出"、"死亡丧葬补助支出"、"抚恤救济支出"、"管理费用"、"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3本科目余额为历年积存的基本养老基金结余。
第401号科目基本养老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金收入。
2本科目应设置"个人缴纳养老金收入"、"单位缴纳养老金收入"明细科目。
"个人缴纳养老金收入"指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按规定比例记入的部分。
"单位缴纳养老金收入"指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中按规定比例记入的部分。
3本科目核算容如下:
(1)收到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个人缴纳养老金收入明细科目)。
(2)收到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基金,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缴纳养老金收入明细科目)。
(3)收到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金,按规定分别记入"个人缴纳养老金收入"和"单位缴纳养老金收入"明细科目,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将基本养老金收入结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
4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02号科目利息收入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款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2购买的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时,按本息合计,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债券投资"科目,按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收到开户银行或财政专户转来的结息通知单,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利息收入结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
3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财政专户和债券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04号科目转移收入
1本科目核算随异地职工调入本地而转来的基本养老基金的本金和利息等。
2收到异地职工调入转来的养老保险金,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转移收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
3本科目应按职工个人设置明细帐。
第405号科目财政补贴收入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的补贴。
2收到财政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将财政补贴收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
3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07号科目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上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补助的养老保险基金。
2收到上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下拨的养老保险基金,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上级补助收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
3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08号科目下级上解收入
1本科目核算实际收到下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上交的养老保险基金。
2收到下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上交的养老保险基金,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下级上解收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
3本科目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上解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09号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的其他收入,如滞纳金收入等。
2收到滞纳金收入等时,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
3本科目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1号科目离退休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的生活费用以及各种生活补贴和物价补贴。
2支出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各种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支出户"等科目;期末,将上述费用结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2号科目医疗补助支出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支付给未参加医疗保险,并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补助费。
2支付医疗补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3号科目死亡丧葬补助支出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支付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2支付死亡丧葬补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期末,将丧葬补助支出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4号科目抚恤救济支出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支付给死亡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费。
2支付抚恤救济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期末,将抚恤救济费支出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5号科目管理费用
1本科目核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财政部门核准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的管理费用。
2提取管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6号科目转移支出
1本科目核算随职工调出本地而转出的基本养老基金的本金和利息等。
2调出职工转出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期末将转移支出结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职工个人设置明细帐。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7号科目补助下级支出
1本科目核算拨给下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
2下拨养老保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期末,将下拨下级支出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下属接受补助单位设置明细帐。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8号科目上解上级支出
1本科目核算上解上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集中调剂使用的养老保险基金。
2上解养老保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期末,将上解上级支出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439号科目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养老保险基金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等科目。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三章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报表编号会计报表名称
会企养01表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
会企养02表资产负债表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
(一)本表反映养老保险基金月份、年度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报表时,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累计数"栏,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容及填列方法:
1"基本养老金收入"项目,反映本期收取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金收入。
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养老金收入"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2"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本期基本养老基金按规定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3"转移收入"项目,反映本期随异地职工调入本地而转来的基本养老基金。
本项目应根据"转移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4"财政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本期基本养老基金不足支付,而由同级财政给予的补贴。
本项目应根据"财政补贴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5"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本期收到上级保险经办机构拨入的养老保险基金。
本项目应根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6"下级上解收入"项目,反映本期收到下级保险经办机构上解的养老保险基金,本项目应根据"下级上解收入"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7"其他收入"项目,反映本期收到的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列。
8"离退休金支出"项目,反映本期用于离休、退休、退职等基本养老基金的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离退休金支出"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9"医疗补助支出"项目,反映本期用于医疗补助的基本养老基金的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医疗补助支出"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10"死亡丧葬补助支出"项目,反映本期用于死亡丧葬补助的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死亡丧葬补助支出"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11"抚恤救济支出"项目,反映本期用于抚恤救济的基本养老基金的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抚恤救济支出"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12"管理费用"项目,反映本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财政部门核准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的管理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13"转移支出"项目,反映本期企业职工在不同统筹围调动而划转调出的养老保险基金。
本项目应根据"转移支出"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14"补助下级支出"项目,反映本期拨给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补助下级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15"上解上级支出"项目,反映本期上解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上解上级支出"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16"其他支出"项目,反映本期除上述项目以外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的开支。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支出"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17"本期基本养老基金结余"项目,反映本期基本养老基金的收入减支出后的结余。
本项目等于本期基本养老基金收入减去本期基本养老基金支出。
资产负债表
(一)本表反映月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及基金的构成情况。
(二)本表"期初金额"栏各项数字,应根据上期末本表"期末余额"栏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名称和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期初金额"栏。
(三)本表各项目的容和填列方法:
1"现金"项目,反映期末库存现金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现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银行存款"项目,反映期末银行存款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其中收入户和支出户应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财政专户存款"项目,反映期末在财政指定专户及基金定期存款等专项存款的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财政专户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暂付款"项目,反映期末暂付款的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暂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5"债券投资"项目,反映期末基金对各种债券的投资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债券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暂收款"项目,反映期末暂收款的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暂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7"基本养老基金结余"项目,反映基本养老基金期末的滚存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基本养老基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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