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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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
第一节现场检查笔录
一、概念和作用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卫生案件调查过程中,对卫生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检查,或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时所制作的客观文字记录。
它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以文字形式固定现场状况,它与现场照相、录像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互相印证,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现场状况、有关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是直接证明案件现场状况的书面凭证,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直接取得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直接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经查证属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
现场检查笔录客观记载了现场状况,对查处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通过笔录中的文字内容,可以再现现场客观存在的状况,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对现场的卫生状况以及生产经营者存在的违法事实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写清被检查现场所在的地点,如:
××市××路××号××仓库。
(二)正文
即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是现场检查笔录的重点和核心,应当将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准确、客观、完整地记录下来。
在现场检查时拍摄的各种现场照片,以及提取的现场物证也应随时予以记录。
制作检查笔录没有一个固定格式,但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应遵循一定原则和注意一些问题。
l、书写现场检查笔录的一般原则。
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证据类文书,现场检查及记录的过程,也就是调查取证的过程。
因此,书写现场检查笔录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客观性、真实性原则。
现场检查笔录是对现场状况的客观记录,因此,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须遵循客观性、真实性原则,只能如实记录,不能作任何分析推断。
即要记录客观存在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和事实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观察到的。
只有记录下现场客观存在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的笔录才能起到直接证据作用,才符合证据客观性原则。
因此①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
⑦分析判断的不能记:
③群众举报的不能记:
④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
(2)相关性原则。
记录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及卫生状况的内容,要与查处的案件相关或与卫生监督类别相关。
监督哪一类就应记录哪一方面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内容没有必要记,如卫生监督中发现违反计划生育的案件就不要记。
(3)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记录的程序和手段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一是程序要合法。
在现场检查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要有两名以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同时进行检查,出示检查证件,请被检查单位人员陪同,边检查边记录,笔录结束后要经被检查人核对无误后,写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
检查人员也应签名,同时注明执法证件号码,这样就能从文书上反映出执法人员履行了出示证件这一法律程序。
二是手段要合法。
即检查笔录、录像、拍照等都应该现场公开进行,不能今天检查,第二天才完成笔录,更不能伪造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
2、书写检查笔录应当注意的问题。
(1)记录顺序。
记录顺序可以与勘验、检查工作的顺序一致,边检查边记录:
也可以在检查结束后,当场对检查内容加以归纳整理,并结合法律条款内容有针对性地加以记录。
在检查过程中,拍摄现场照片、提取物证的,也应同时记录下来。
这种记录方法可避免记录内容失实、误差、遗漏、重复和紊乱。
(2)重点记录主要违法事实。
检查笔录要抓住主要违法事实作详细记录,不能事无巨细全部记录,这样不但累赘,而且重点不突出。
主要违法事实要以法律、法规的标准来衡量,就某个管理相对人来说,违反义务性条款的事实与违反禁止性条款的事实比,违反禁止性条款的事实是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禁止性条款的事实与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实比,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实是主要的违法事实。
抓住了主要违法事实就为采取进一步的具体行政行为打下了基础。
记录时只对现场状况和违法行为作记载,不作任何评价,不写处罚与否。
(3)记录要准确、具体,不能笼统、抽象。
现场检查笔录不能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的描写和叙述。
如“卫生一般”、“卫生不合格”、“室内很脏”、“生熟不分”等。
记录现场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必须具体,主要从地点(部位)、内容、数量、状况等方面考虑。
以“室内很脏”为例,就应该写明什么地方脏,脏的东西是什么等。
如“在某客房内,地面有10处痰迹、有6个烟头、墙角有垃圾,茶几上的茶杯有鼠粪,衣橱内有蟑螂,天花板上有蜘蛛网"就描写叙述得很具体。
对于一些具体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的描写更要具体,能一看就具体了解。
(4)使用正确、书写规范。
现场检查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收集证据的专门文书,必须做到使用正确、书写规范。
主要是注意:
①不能当作催款单使用,如“限3日内将检验费交给某某单位:
②不能当作产品推销广告,如“要安装某品牌的空气净化器"等:
⑦不能当作责令改正通知书:
④不能当作行政控制决定书:
⑤不能当作没收违法物品的收据或者清单。
书写要规范,不要用简称。
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这样的记录就使人不明白无什么证,这样的简称不但不能准确具体描写出违法行为,还容易产生歧义。
不能写错别字。
错别字不但影响文书质量,个别关键字也容易产生不良后果,在执法实践中因此而导致败诉的不乏其例,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5)要记录现场调取的物证和现场的拍照。
笔录要记录物证和拍照的物品所在的位置、名称、数量、状态、标记等。
使现场检查记录与现场拍照、现场提取的实物证据互相印证,互相补充,构成证据锁链。
(6)记录现场采取的行政控制措施或保存证据措施。
如果在现场采取了行政控制措施或保存证据措施的应为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记载。
(三)尾部
1、被检查人签名。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完毕后应先编写页码,然后由被检查人核对签名并注明时间。
被检查人对笔录内容无异议的,就要让被检查人在笔录页末“被检查人阅后签名”上方的空白处写上“以上笔录属实,字样并签名。
如果为多页的,每页都要签署。
2、卫生监督员签名。
即检查人员,签名必须有两名以上,并分别注明检查人员证件号码和检查日期。
如果笔录为多页的,每页末都要签署。
(四)本文书的有关注意问题:
l、一案多个现场或同一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不能结合起来只制作一份笔录,而应当分别制作。
2、现场检查笔录首页不够记录的,要用现场检查笔录,不能用其他稿纸代替。
3、现场检查笔录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在修改、补充后再履行签署手续。
四、示例(接下页)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1页共1页
被检查人:
××超市;地址:
××市××路××号;邮编:
123456:
负责人:
叶××;性别:
女;职务:
超市经理:
电话:
7086000
检查机关:
××市卫生局
检查时间:
2002年12月13日10分至10时30分
检查地点:
××市××路××号××超市二楼食品部
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李××、张××在××超市经理叶××陪同下,对超市二楼食品部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向食品部经理出示执法证件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
l、超市食品部蛋糕柜组是前店后厂式经营,作坊场地狭小,地面墙角潮湿并有2处霉斑、3处黑色斑迹,面板上堆放其他食品包装盒。
拍摄4张照片存档。
2、食品柜上呈放着尚未售出的××蛋糕15只,经检查发现其生产日期已有改动痕迹。
蛋糕外观出现细小白色霉斑,质地变硬。
3、从业人员胡××、刘××、冯××三人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以上笔录属实。
被检查人签名:
叶××卫生监督员签名:
李××、张××
证件号:
12345、54321
2002年12月13日2002年12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第二节卫生监督意见书
一、概念和作用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的用途较为广泛,一般意义上讲,凡是在卫生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或卫生行政机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可以用卫生监督意见书来表达,而且在文书的正文部分也未设定固定的格式,可以由监督人员填写。
二、适用范围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一种多用途文书。
卫生行政机关凡是需要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均可使用。
此外,对虽有违法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时,应使用本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表达正式意见时所使用的文书,对与监督工作无关的事项表达意见不能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
但当卫生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的意见、建议等没有相对应的文书可供选择时,都可以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但提出的意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制作说明
1、首部
(1)编号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条规定编写。
(2)据实填写被监督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2、正文
即监督意见,是《卫生监督意见》的主体部分,没有固定的格式,书写方法因人而异,但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第一,作为正式意见一定要有针对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要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意见应体现专业技术应届生。
第三、文字、文法规范,意思表达正确、肯定。
第四,要求被监督人改进的,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第五,文书制作完毕一定要认真地核对后,再交给被监督人,避免因言不达意,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损害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3、尾部
(1)被监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
(2)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签署日期。
四、示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
2003一02
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监督人:
旺族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XX
地址:
吉利市解放路40号
电话:
XXXXXXX
监督意见:
一、要求增加下列卫生设施和用具:
1、专门冷菜间一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2、冷菜问内要安装水池、,水龙头各2只,安装紫外线灯一盏。
(安装的位置已告知)
3、冷菜间内必须有容量不小于300立升的冰箱一台,餐具保洁柜一只。
二、厨房与外界相通的门、窗等均需安装防蝇设施,如纱门、纱窗等。
三、上述设施到位,请即通知我局进行审核,合格后再核发“卫生许可证”
被监督人签收:
张××吉利市卫生局(盖章)
2003年1月8日2003年1月8日
备注:
本意见书一式二联:
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第三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
一、概念和作用
《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承担职业性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其资质认证或批准的范围内对职业人群的体检结果,向所在单位或个人发出的要求把职业禁忌人员调离原岗位的书面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业禁忌人员有两种情况:
一是本人患有某种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健康带菌者,通过工作的接触会把疾病传染给他人或使疾病扩散:
二是本人患有某种职业性疾病,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会加重病情,进一步损害本人的健康。
实行职业禁忌人员调离制度,目的是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社会人群健康,同时也是防止职业危害,保护从业者身体健康的需要。
《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实际上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已把调离职业禁忌人员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如果经营者或用人单位不执行调离通知,卫生行政机关就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
职业禁忌人员调离实质上是剥夺了从业人员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权利,实践中容易引起纠纷,因此,卫生监督人员在作出职业禁忌人员调离决定时。
应有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调离人员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体检结果,并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
二、适用范围
《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是在各类卫生监督中现有职业禁忌人员,需要通知其所在单位将其调离原从事的作业岗位时使用的执法文书。
三、制作说明
1、首部
(1)文号。
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条规定填写。
(2)被通知单位。
填写本通知送达单位的名称。
2、正文
(1)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的根据。
在根据一栏要填写相应法律、法规衣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条第×款等。
(2)调离人员名单。
依次填写姓名、性别、体检结果、职业禁忌岗位等。
体检结果一栏填写明确诊断的诊断结论,仅有检验结果的可只填检验结果。
3、尾部
(1)当事人签收。
由当事人签收并签署日期。
(2)卫生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及签署日期。
注意:
一是体检结果与职业禁忌岗位应该一一对应,不能随意发挥。
二是在所有应调离人员名单填写完成后,一定要加上“以下空白”字样。
《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制作完毕后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只有送达当事人后才生效。
四、示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
吉卫食调[2003]02号
旺族食品有限公司
经健康检查你单位下列人员体检结果显示具有职业禁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请将下列人员调离相应的职业禁忌岗位,并将调离情况函告本机关。
应调离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体检结果
职业禁忌岗位
王××
男
HbeAg阳性
接触食品岗位
李××
女
HbeAg阳性
接触食品岗位
以下空白
第四节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一、概念和作用
《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是由于管理相对人生产经营的产品或者场所已经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危害,卫生行政机关向产品的所有者、保管人或者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作出控制产品或场所的决定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卫生行政控制是卫生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卫生行政控制虽然不是行政处罚,但它具有强制性,一经作出控制决定,相对人就必须执行。
其目的是防止不良后果发生或扩大。
在控制期限内相对人如果不履行控制决定,继续生产经营,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者从重给予处罚。
二、适用范围
在各项卫生监督中,卫生行政机关如果发现某种产品或者某个场所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时候,在等待进一步科学证实过程中,为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发生或继续造成危害,需要停止产品的生产销售或停止场所的使用时均可制作《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但采取控制措施时必须慎重,一是要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依据,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就不能采取强制控制措施。
二是对于容易发生腐败变质的物品在控制时要慎重,要防止在控制期内发生物品变质,如确需控制,应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
三是采取控制措施时要经领导批准,卫生监督员不可擅自作出控制决定。
三、制作说明
1、首部
(1)文号。
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条规定编写。
(2)被控制主体名称:
由于被控制对象可以是物品或者场所,所以被控制主体应是物品的所有人或者场所的经营者。
2、正文
(1)控制的原因。
控制的原因所要表达的是为什么要采取控制措施,如同适用范围所述,采取的实际控制措施要有法律规定,能够采取控制措施的情形同样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被控制的对象是食品的,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控制的原因可表述为两种:
第一,已经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第二,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2)控制的依据。
要填写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3)控制对象。
按照实际控制的物品、场所的名称填写。
被控制对象是物品,还应对物品的主要性状作必要的描述,并标明物品的具体数量。
(4)控制地点。
控制地点因对象的不同而不同。
控制的对象为场所的,场所所在的地址就是控制的地点,而且是不会有任何变化的。
控制的对象是物品的,控制地点就较为复杂,但掌握一个原则,那就是实际存放在什么地方就写什么地方,越详细越好。
一般采用封存方式是指仍然存放在物品原所在位置:
当然,封存也有采取异地封存的方式,就是把物品转移到一个新的脱离被控制主体控制的地方进行封存,实际上类似于扣押。
封存与扣押的区别主要在于扣押往往用于数量比较少的物品,可以不加贴封条,而封存则用于对数量较多物品的控制,必须加贴封条,
(5)控制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如《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控制方式是封存。
(6)控制的期限。
控制不能无限期,在作出控制决定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告知被控制人明确的控制期限,如《食品卫生监督程序》规定对食品的卫生行政控制期
限为15天,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封存期限的,应经批准后作出延长控制期限的决定。
注意:
卫生行政机关对被控制的物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避免无理由延长控制期限或多次重复控制的情况出现。
3、尾部
(1)当事人签署姓名及日期。
(2)卫生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及签署日期。
四、示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
2003—09
一————————————————————————————————一
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吉卫食控解字(2003)25号
旺族食品有限公司:
鉴于你单位食品成品仓库内待销售的旺族牌蔬菜罐头经检测发现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供人食用后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
物品或场所进行控制:
控制物品或场所名称
控制地点
控制方式
旺族牌蔬菜罐头封存数量为500克/罐X12罐/箱X968箱
旺族食品有限公司2号成品仓库
就地封存
以下空白
本机关将于15日内对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依法作出处埋决定。
此前,你单位不得销毁或使用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并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如不服本控制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本控制决定的执行。
当事人签收:
×××、×××吉利市卫生局(盖章)
2003年1月25日2003年1月25日
备注:
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
第二联交当事人:
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第五节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一、概念和作用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是卫生行政机关确认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不能或者已经不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或潜在危害时,决定解除控制而向当事人发出的文书。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与《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相对应,其作用在于解除原卫生行政控制决定。
当事人自收到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之时起,就可以重新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产品可以继续销售。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要送达当事人才有效。
二、适用范围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肯定是在实施卫生行政控制之后适用。
另外,并不是向当事人下达了《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以后就一定要使用《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解除。
对场所查封以后的处理,在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其他的处理方法,所以肯定要解除控制,交还被控制人使用、处理。
对物品的查封就不一定是解除控制,如果经过鉴定是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一般应当依法解除控制,将物品交还被控制人使用、处理。
如果经过鉴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可以依据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如《食品卫生法》就规定了销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了没收等处理或者处罚的相应措施。
三、制作说明
编号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条规定编写。
1、首郡
(1)文号。
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条的规定编写。
(2)解除行政控制决定书通知的对象。
即原被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的当事人。
2、正文
(1)作出行政控制决定的时间。
填写制作原行政控制决定书的年月同。
(2)作出行政控制决定书的文号。
填写原《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的文号。
文号一定要准确,否则,本文书即使送达当事人也没有任何价值,因为本文书为了使用填写方便,在正文部分没有设定其他诸如解除的场所或者物品名称、封存地点、数量的栏目。
3、尾部
(1)当事人签署姓名及日期。
(2)卫生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及签署日期。
注意:
一是本文书一定要送达被控制人后才有效,完成文书制作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二是要注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并送达本文书。
四、示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
2003—17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吉卫食控解字(2003)17号
旺族食品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3年1月25日作出的吉卫食控字(2003)第25号《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或场所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经研究,现决定依法解除控制。
特此通知。
当事人签收:
张××吉利市卫生局(盖章)
2003年2月8日2003年2月8日
备注:
本决定书一式三联:
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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