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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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安排
(征求意见稿,2008年2月23日)
一、关于2007年工作情况
2007年,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城乡互动,共建文明、共铸诚信,共创和谐、共促发展,呈现出开拓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我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1、首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影响广泛,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
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统一部署,2007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开展了首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面向基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信函投票121万多票,网络投票30万多票。
张云泉、殷雪梅光荣当选为全国道德模范,徐尔铸、吕顺芳、戴庆贤、刘绍安、戴玉银、邓建军、张玲兴、陈巧云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切会见10位当选者,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共鸣和强烈反响。
根据省文明委统一部署,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日报社、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开展了首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经组织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组委会研究和省文明委领导审定,钱月宝等21名同志光荣当选为首届“江苏省道德模范”,李思俭等19名同志荣获首届“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评选表彰活动南京市组委会等8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镇江市组委会等5个单位荣获组织奖。
认真学习借鉴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江苏实际,积极改进创新。
一是增强投票、计票、验票和互查工作的科学性,保证评选结果真实公正。
全省总计投票236万多张,比前期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时的选票高出80多万张。
二是增设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三是继续开展江苏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评选活动,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首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当选者10名中,有往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当选者4名,占比为40%;首届江苏省道德模范21名中,有往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当选者12名,占比为57%。
四是深入开展群众性学习实践活动,扩大了社会影响。
省文明办、团省委在全省百万志愿者中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争当文明使者”学习实践活动,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争当文明职工”活动,省妇联在全省妇女中开展“与楷模同行,创和谐家庭”活动。
南京市评选表彰首届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群体。
苏州市挖掘、选树各行各业先进典型200余人。
扬州市组织100名市民观察员深入社区,发动群众推荐身边的“凡人善举”、“平民楷模”。
徐州市广泛开展“学习张玲兴、做有情有义徐州人”等活动。
这两次评选表彰活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行动迅速、部署周密,多方配合、措施有力,取得了圆满成功,集中展示了我省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显示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风貌,对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拓展,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修订实施新一轮文明创建《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
省文明办专门组织力量,广泛收集信息、深入调查研究、网上征集意见,充分听取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地文明办意见,对省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进行修订,省文明委发文实施。
新修订的《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更加注重体现新的理念、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形成长效机制。
省文明办会同有关方面精心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选工作。
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96个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标兵。
省文明委命名表彰了897个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及2276个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
本年度的评选表彰,增幅上控制,标兵单位比上一年度减少38%,文明单位比上一年度减少69%,所有的文明、先进单位比上一年度增长5.6%;结构上优化,把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特别突出的文明乡镇、村、社区纳入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兵单位;层次上拉开,形成标兵单位、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三个格次,进一步激发了全省各地、各行业的创建活力。
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深化。
各地瞄准2008年争创全国、全省文明城市的目标,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努力把文明城市创建这个“龙头”抬起来。
无锡、常州、南通、盐城、淮安、连云港等地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南京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见》,将创建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万人评议机关、各级领导及领导班子考核。
苏州市委市政府把《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作为“十一五”期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举措之一认真落实,并举办了全国文明城市“苏州论坛”和第二届“阅读节”。
常州市把创建文明城市确定为全市“五大建设”目标之一,市主要领导每月检查评点创建工作情况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并举办了历时半年之久的第二届“社区邻里节”。
南通市委市政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举办了第六届南通发展论坛。
扬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建设“文明新扬州”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工程。
文明村镇创建扎实推进。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省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发挥自身优势,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先进文化、树立文明乡风为主线,广泛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
启东市“以建设新农村公共服务中心为抓手,全力打造精神文明建设新平台”的经验在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泰州市积极推广姜堰市娄庄镇创建文明信用户的成功经验,进一步丰富了十星文明户的创建内涵。
盐城市深入开展“百村双十佳”结对共建工程,推动101家省级文明行业、单位与101个村(居)结成共建对子。
连云港市以开展“五星级文化先进村”创建评比为抓手,深化城乡共建文化先进村活动。
太仓市在全市100个行政村、21个农村社区开展创建“乡风文明岗”活动。
文明行业创建广泛开展。
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评选表彰了首批12个江苏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18个江苏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工作先进单位。
省邮政系统开展“共促发展、共铸诚信、共建和谐、共创文明”百日竞赛活动,促进了行业文明创建的深入发展。
省公安系统深入实施“文明交通工程”,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
省审计系统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工作会议,开展以“文明审计,文明服务”为主题的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泰州市制定下发《关于在政府职能部门和窗口行业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对20多个执法部门、窗口行业进行文明指数测评,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基层窗口服务水平的提升。
无锡市、常州市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发布、展示活动。
镇江市开展“创优质服务品牌、树诚信为民形象”活动。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常抓不懈局面进一步形成
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统一部署,省文明办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回头看”工作协调会,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组织开展“暑期专项行动”、“红盾护蕾”行动,全省取缔黑网吧935个,吊销网吧许可证35家。
省广电局先后组织三次较大规模的节目暗访,落实整改措施。
南通、盐城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南京、淮安、扬州等市也制定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健全工作督查推进机制。
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共沐七彩阳光,和谐从心开始”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成立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师培训中心、省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省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志愿者总队、省心理咨询专家服务团和省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专家讲师团。
集中培训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450人。
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大讲堂”活动33场。
全省形成了南京市“陶老师”工作站、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常州市“阳光心港”、泰州市“阳光小屋”等一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品牌。
精心组织“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
紧密结合迎接党的十七大、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推出“红领巾与八一军旗同行”、“精彩人生从健身开始”等7大系列活动。
其中,未成年人健身游戏征集、百支少先队英雄中队走进军营、省暨南京市“百场公益夏令营”、2000名苏中苏北地区留守儿童和苏南地区流动儿童免费到两个省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参加夏令营等活动富有成效,产生积极的社会反响。
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稳步推进。
江苏省无锡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峻工并投入使用。
南京未成年人社会实践行知基地建设顺利进行。
南通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苏州市建好用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江苏少儿喜剧创作中心、苏州市未成年人昆曲教育传播中心。
无锡市建成城乡社区青少年绿色上网活动中心177个。
南通市大力推广海门市村村建立校外教育辅导站的经验,全市已建站1982个。
扬州市已建成未成年人教育“社区学堂”140所。
徐州市建立未成年人无线电科普活动中心、未成年人戏曲教育传播中心、未成年人民间文化教育传播中心。
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9个部门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淮安市构建起农村留守儿童关护工作“四覆盖”工作网络。
宿迁市推进留守儿童寄宿制,落实“爱心服务”、“结对关爱”措施。
泰州市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关爱留守儿童的做法。
徐州市创建百所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指导站)。
盐城市积极推行“留守儿童”包保责任制。
4月,全国关工委在南京召开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
12月,全国妇联在我省南京、淮安召开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现场会。
4、“知荣辱、树新风,文明在江苏”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和谐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
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省文明办、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举办了迎奥运倒计时400天活动暨2007年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发出《“文明迎奥运,建设新江苏”倡议书》。
省体育局、省总工会承办全国亿万职工健身展示活动启动仪式暨迎奥运倒计时一周年活动。
省暨南京市文明办、体育局开展迎奥运倒计时牌揭牌暨文明礼仪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四进”活动。
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南京市大力实施“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全市联动的群众体育活动持续开展。
扬州、南通等地建立市民观察团,开展巡访督查。
徐州市开展“机关作风、服务窗口、旅游出行、规范停车、公交(出租)乘驾、校风学风、家和邻睦、移风易俗、传媒网络、城乡环境”等“十看荣辱”活动。
宿迁市开展的“细节文明环宿行”活动富有特色。
积极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
省文明办、团省委在全省开展“倡导文明关爱,共沐和谐春风”志愿者服务十大行动。
结合首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在全省百万志愿者中开展“寻访推荐身边的道德模范”、“与道德楷模同行”等活动。
南京市大力实施“博爱南京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关爱、爱心助残、希望助学、真情助困、阳光助老等系列活动。
无锡市开展“第五届志愿者活动月”系列活动。
南通市开展“江海志愿者,就在你身边”、“社区志愿服务月月行”等活动。
省人大颁布施行了《江苏省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有力地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
大力加强诚信建设。
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诚信江苏”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诚实守信在江苏,放心消费在江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省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系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三走进三服务”活动。
省工商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星级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
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与102个示范单位开展共建诚信活动。
省价格系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制定实施《检验检疫政务诚信评级评分细则》及《检验检疫诚信政务考评办法》。
5、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形成声势,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007年,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对我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报道频率高、力度大、亮点多。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8月底9月初,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12家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集中报道了南通市“以典型示范普及核心价值理念,以群体效应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大典型经验,共刊播稿件27篇5万多字。
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等省级新闻单位先行集中采访和宣传南通市的经验,共刊播了8篇2万多字的报道。
这一集中宣传报道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广泛关注。
《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了镇江市“百万市民共建礼仪之城”的经验。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专题报道了南京市玄武区锁三社区“让居民为幸福感打分”的做法。
在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的短短2个月中,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栏目对我省张云泉、刘绍安、“李瑞班”、陈燕萍等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全省开展评选活动情况进行了20多次宣传报道;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分别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对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进行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
“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期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报等多次宣传报道;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省教育电视台、扬子晚报、江南时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中国江苏网等累计组织7个专版,开辟6个专栏,刊播了400多篇报道。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日益扩大,面对率先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目标、新任务,精神文明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对滞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服务“诚信江苏”建设的思路、举措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化,城乡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和新社会群体中的精神文明创建有待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形式、方法手段、运行机制等方面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江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也是全国全省文明城市等评选表彰之年。
按照中央和省委总的要求,今年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为重点,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意见
组织专题学习。
通过集中培训、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在精神文明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把这项工作切实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内在关系,更加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
开展专项调研。
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列为重大课题研究项目,集聚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和实践一线骨干力量,深入发掘、总结基层实践探索、新鲜经验,认真分析、借鉴外地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切实加强理性思考、理论研究,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打开思路、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联系实际、结合转化的过程,成为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过程。
制定专门文件。
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明确实施项目、方法步骤、责任主体,明确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运行机制,使之成为全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行动纲领。
抓紧部署落实。
及时召开会议,广泛组织发动,全面研究部署,明确重点项目,分解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跟踪评估考核,强化激励机制,抓住关键环节推动创新发展,立足江苏实际形成工作特色,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2、抓住有利契机开展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形成普遍价值认同
抓住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契机,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是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生动教材。
要紧密结合江苏实际,以生动事实、伟大成就、成功经验对全省人民集中进行一次改革开放好的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看成就、谈变化、话改革、谋发展,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
抓住喜迎北京奥运会契机,着力培育文明社会风尚。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把“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中之重,从主办城市和协办城市拓展到全国大中城市的要求,在全省广泛开展“迎奥运、树新风,文明在江苏”活动,着力解决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举办文明礼仪知识大赛,征集展播文明礼仪公益广告,深化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赏、文明服务、文明环境为重点内容的创建活动,引导人们自觉摈弃有损国格、有违法纪、有悖公德、有碍观瞻的顽症陋习,培育知礼仪重礼节的文明风尚。
加强综合整治,规范公共秩序,优化城乡环境,搞好志愿服务,努力做到“内长精神,外展形象”,充分展现江苏人民企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精神面貌。
制定实施《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抓住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化契机,着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道德模范是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人格化载体,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鲜活教材。
中央文明委决定今后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道德模范,要求从基层抓起,层层选树,深入学习宣传,长期开展下去。
为此,要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推动全省各地、各行各业扎实做好选树身边道德先进典型工作,使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学有榜样。
深入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争当文明使者”活动,运用新闻宣传、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使学习和关爱道德模范、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抓住国家法定假日调整契机,着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传统节日是传承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
国务院从今年起将清明、端午、中秋列为法定假日。
要深入挖掘传统节日内涵,善于运用传统节日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
要把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和爱国主义精神融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活动,融入“七一”、“八一”、“十一”等革命纪念日活动,使每一次过年过节都成为增进民族亲和力和普遍价值认同的过程。
3、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为重点,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伟大创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今年,中央文明委将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省委、省政府将评选表彰2006—2008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
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文明创建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集中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真正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推动工作深化拓展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
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早作部署、周密组织。
按照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评选办法》,修订完善《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评选办法》,精心组织2006—2008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推荐和江苏省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典型,力争走在前列。
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活动,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家园。
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选送一批社区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
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营造新环境,建设新文化。
广泛组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与行政村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
全面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现代文明意识、致富发展本领。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活动。
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总结推广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创造城乡一体文明新优势等先进典型经验。
以提升职工文明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围绕“迎奥运、树新风,文明在江苏”主题,在窗口行业、公共服务部门广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竞赛,争创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和示范窗口活动。
深入开展“诚实守信在江苏,放心消费在江苏”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争创“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全省参创行业实行“江苏省行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指数”测评、发布制度和文明行业预申报制度,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社会化、常态化。
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文明创建工作新路子。
4、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2004]16号文件和苏发[2004]11号、[2005]21号文件精神,在巩固督查和“回头看”成果的基础上,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健全“三结合”教育网络。
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德育为先,素质领先”方针,深入实施“学校育人”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好体现到学校教学和日常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深入实施“家庭育人”工程,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支持家庭教育讲师团、指导中心、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深入实施“文化环保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净化网吧、网站、网游、网络视频以及荧屏声频、文化市场、校园周边环境,保持高压态势。
深化“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发展公益性绿色上网服务场所,培育网络文明新风。
积极推进青少年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文化服务,满足广大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充分发挥学校协调各方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积极探索三者衔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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