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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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3沧州市渤海新区总体规划图
附图4项目周围企业分布卫星图
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备案证
附件2土地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附件3项目规划意见
附件4沧州渤海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审查意见
附件5供水协议
附件6污水接纳协议
附件7供蒸汽协议
附件8供电协议
附件9监测报告
附件10《河北金旗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11承诺书
附件12委托书
附件13审批登记表
附件14专家意见
1概述
1.1任务由来
岩棉是一种天然环保型防火、绝热型保温材料。
它是用天然岩石、高炉矿渣作为主要原料,外加一定数量的辅助材料,经高温熔融喷吹而制成人造纤维。
岩棉的最高使用温度可达800℃,用它制成的板、毡、管壳、粒状棉等,可耐高温,适用于工业高温设备的保温,目前建筑的外墙保温、防火、隔热也在大量使用岩棉。
南京恒翔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目前是国内岩棉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现有年产2.5万吨和3万吨岩棉生产线各一条。
该公司于2016年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凯华新型建材沧州有限公司,并投资42000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项目,该项目推动了北方地区保温绝热市场的发展。
项目已在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
沧渤审投备字[2016]206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已办理完毕,项目的建设符合沧州渤海新区总体规划,符合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得以可持续发展。
受凯华新型建材沧州有限公司的委托,廊坊市绿杉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在现场调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委托,2017年2月23日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在渤海新区组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会,会后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现报主管部门审批。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1.2.1评价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结合建设项目具体特点、周围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功能区划,确定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建设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本次评价工作具体内容见表1.2-1。
表1.2-1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评价内容
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及范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
工程分析
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建设内容、经济技术指标、工艺流程与排污节点、原辅材料与设备情况、公用工程、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
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声环境
4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施工生态等
5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通过类比调查和影响分析结果,从经济、技术等方面对其进行可行性论证
6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包括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处置影响分析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对工程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
8
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建议
提出本工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建议,并给出工程“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1.2.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以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为重点。
1.3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建设得到公众的一致支持,能够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9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修订。
2.1.2环境保护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7修订;
(3)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修订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5.1。
(4)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3.1实施;
(5)《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2015.1.1实施;
2.1.3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2)《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3.19;
(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6)《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9.6;
(7)《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沧政字[2013]62号;
(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9)《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发〔2015〕28号;
(10)《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沧发〔2016〕11号;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3)《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14)《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15)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5.30;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7)《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环评文件编制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195号;
2.1.4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2.1.5项目依据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6年11月26日;
(2)《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3)《沧州临港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
(4)《沧州渤海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
(5)《沧州渤海新区核心功能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08-2020年);
(6)《沧州渤海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北京大学,2009年2月)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查意见;
(7)沧州市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沧渤审投备字[2016]206号;
(8)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凯华新型建材沧州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
(9)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凯华新型建材沧州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项目的选址意见》;
(10)《凯华新型建材沧州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凯华新型建材沧州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意见;
(12)建设单位其他技术资料。
2.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项目的性质、排污特征以及建设地区的环境状况,列表对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和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进行识别。
其结果见表2.2-1。
表2.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
项目阶段
影响
因素
环境要素
特征污染因子
环境空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声环境
生态
环境
环境
空气
水体
环境
声
环境
施
工
期
施工
作业
□-1
□-1
□-1
□-1
扬尘
Leq(A)
材料
运输
□-1
□-1
运
营
期
废气
排放
■-2
粉尘
NOx
SO2
COD
SS
氨氮
Leq(A)
废水
排放
■-1
■-1
设备
噪声
■-1
固体
废物
■-1
■-1
注:
□短期的不利影响;■/▲:
长期的不利影响。
1、2、3分别为影响程度等级,1级轻度影响,2级中等影响,3级重大影响。
由表2.2-1可以看出,施工期项目建设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其中建筑施工和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噪声是施工期主要影响要素,其次是施工污水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场地平整、开挖可能产生水土流失,但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长期的,主要影响因素工艺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其次是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固体废物临时堆存对地下水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等。
2.2.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结合本区环境状况,筛选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表2.2-2。
表2.2-2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评价因子
污染源
废气
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
废水
COD、氨氮、SS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
脱硫渣、生活垃圾
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
PM10、PM2.5、SO2、NO2、CO、O3、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
PM10、SO2、NOx、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
废水
COD、氨氮、SS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
脱硫渣、生活垃圾
2.3评价标准
2.3.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中甲醛浓度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苯酚浓度参照《居住区大气中酚卫生标准》(GB18067-2000)中居住区大气中酚浓度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值见表2.3-1。
表2.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标准类别
污染物
浓度限值
标准名称
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PM10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年平均
70μg/m3
SO2
年平均
60μg/m3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1小时均值
500μg/m3
NO2
年平均
40μg/m3
24小时平均
80μg/m3
1小时均值
200μg/m3
CO
24小时平均
4mg/m3
1小时均值
10mg/m3
O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μg/m3
PM2.5
24小时平均
75μg/m3
年平均
35μ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甲醛
一次
0.05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居住区大气中酚卫生标准
苯酚
一次
0.05mg/m3
《居住区大气中酚卫生标准》(GB18067-2000)
24小时平均
0.015mg/m3
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2.0mg/m3
《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
(2)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2.3-2。
表2.3-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标准类别
污染物
单位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地下水质量
pH
—
6.5~8.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总硬度
mg/L
≤450
高锰酸盐指数
mg/L
≤3.0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氨氮
mg/L
≤0.2
硝酸盐类
mg/L
≤20
挥发酚
mg/L
≤0.002
(3)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2.3-3。
表2.3-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标准类别
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声环境
质量标准
3类
≤65dB(A)
≤55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冲天炉和固化炉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要求,其标准值见表2.3-4。
表2.3-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污染物
单位
标准值
标准来源
颗粒物(烟尘)
mg/m3
8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
二氧化硫
mg/m3
400
氮氧化物
mg/m3
400
烟气黑度
级
<1
烟囱高度
m
≥15
(2)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企业和表2中其他企业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油烟排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食堂油烟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执行其标准值见表2.3-5。
表2.3-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来源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排气筒高度
颗粒物
(矿渣棉尘)
60mg/m3
5.7kg/h
26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甲醛
5mg/m3
-
15m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0mg/m3
酚类
50mg/m3
-
15m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80mg/m3
非甲烷总烃
80mg/m3
-
15m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2.0mg/m3
油烟
排放浓度:
2mg/m3
去除效率:
6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
注:
颗粒物排放速率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附录B中的计算方法核算。
(3)废水排放满足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表2.3-6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单位
标准值
执行标准
废水
pH
--
6~9
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COD
mg/L
200
氨氮
mg/L
20
SS
mg/L
100
(4)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2.3-7。
表2.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时段
单位
标准值
类别
标准来源
昼间
dB(A)
65
3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夜间
dB(A)
55
项目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其标准值见表2.3-8。
表2.3-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施工阶段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施工期
70
55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2.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2.4.1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1)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
标率的计算公式: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本项目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苯酚,利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Pmax和D10%。
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估算模式参数取值及计算结果见表2.4-1。
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估算模式参数取值、计算结果分别见表2.4-2、表2.4-3。
表2.4-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估算模式参数取值及计算结果表
参数名称
单位
集棉、固化、切割废气(P2、P4)
固化炉(P2、P4)
冲天炉(P1、P3)
污染物名称
颗粒物
甲醛
苯酚
非甲烷总烃
SO2
NOX
颗粒物
SO2
NOX
烟气流量
m3/s
49.3
18.35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0.59
0.094
0.14
0.25
0.075
0.35
1.08
1.3
3.51
烟囱几何高度
m
26
20
烟囱出口内径
m
1.6
1.1
评价标准
mg/m3
0.45
0.05
0.02
2.0
0.5
0.25
0.45
0.5
0.25
烟囱出口处的烟气温度
℃
50
90
烟囱出口处的环境温度
℃
20
20
年平均风速
m/s
3.2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乡村
乡村
下风向预测最大质量浓度
mg/m3
0.001005
0.00016
0.0002384
0.0004257
0.0001277
0.0005959
0.00487
0.005863
0.01583
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Pmax
%
0.22
0.32
1.19
0.02
0.03
0.25
1.08
1.17
6.33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m
773
773
773
773
773
773
420
420
420
表2.4-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估算模式参数取值一览表
污染物类型
排污点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高度m
长度
m
宽度
m
距离四周厂界的距离
东
南
西
北
面源
原料库
颗粒物
0.022
8
160
50
86
10
13
352
车间
颗粒物
0.0675
8
265
90
142
120
19
30
表2.4-3面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参数名称
项目
下风向预测最大质量浓度(mg/m3)
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Pmax(%)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m)
原料库
0.06531
1.45
397
车间
0.01224
2.72
476
(2)评价工作级别划分的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将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情况列于表2.4-4。
表2.4-4评价工作级别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3)评价工作级别确定
根据表2.4-1、表2.4-3计算结果,本项目Pmax均小于10%,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4.2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在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划分原则,本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直接外排,因此本项目只进行厂区出水口污水达标分析,不做预测评价。
(2)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有关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可知:
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项目。
表2.4-5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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