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有虞迵说到唐虞史事的疑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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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有虞迵说到唐虞史事的疑问
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有虞迵”说到唐虞史事的疑问
[内容提要]本文对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容成氏》的简31、32的编连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应该编连在尧以前的古帝王部分;竹书中两次出现的“又吴迵”应当读为“有虞迵”,是属于有虞部族的一位古代帝王之名。
文章认为《容成氏》对童书业、杨宽等学者“尧舜同属虞代”、“陶唐氏为虞前及虞时之一诸侯”说是有利的。
[关键词]《容成氏》有虞尧舜禅让《容成氏》简31、32一般认为是可以连读的[①]。
我们也这样认为。
不过,关于这两支简的位置归属问题,还没有在研究者中达成一致看法。
陈剑先生曾经认为应该连简21读[②],后来在他的另外一篇文章中,陈先生承认,如按原来的编连法,则“‘制孝辰’难以讲通”,所以“简序仍暂依旧文之说,但分成几段释写,表明其不一定能连读”[③]。
这个看法已较前说谨慎,但似倾向认为简31、32仍与禹之作为有关。
王志平先生则将此二简与简16连读,跟舜任用质制乐联系起来[④]。
王说是很难成立的,因为此说忽略了陈剑先生指出的简16与简17连读的坚强理由[⑤],所以简31无论如何是连不上去的[⑥]。
我们觉得,简31、32的位置确实值得重新考虑。
这两支简十分难读,也给编连带来一定的困难[⑦]。
不少学者都从解释“方为三俈”一段入手,作为编连的依据。
这当然是一个方法。
但我认为,判断这两支简的位置,最好的根据其实并不是解释出“方为三俈”的确切含义,而是识读出简32中模糊不清的那几个字。
李零先生对简32几个残字的识读,几乎没有研究者提出过质疑。
李先生的相关释文是“於是於治爵而行禄,以壤于来,亦:
迵:
,曰德速蓑……”我们认为从文义上就可以看出其释文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亦:
迵:
”的意义不明,至今没有人能够确切解释它的含义,这是很应引起怀疑的;第二,“曰德速蓑”的主语不明;第三,正如李零先生所说,“以壤于来”当读为“以让于来”,“似指禅让之事”[⑨],那么“来”就应当是一个人名,但这个人指的是谁呢?
对这些问题,李零先生都没有很好解释。
我们认为,这都是由于没有很好认出残损的那几个字造成的。
简32“曰”字以上的三个字其实都有重文符号,李零先生只标出了两个,是不对的[⑩]。
因此,我认为这句话应当读为“以让于□□迵,□□迵曰:
‘德速衰……’”。
这就可以解决“曰”的主语问题。
但问题的关键是“迵”以上的两字究竟是什么。
仔细读过《容成氏》后,我们才知道,其实这个“□□迵”在简文中已经出现过,只是被误读了而已。
《容成氏》简4、5、6云“□於是乎不赏不罚,不刑不杀,邦无饥人,道路无殇死者。
上下贵贱,各得其所。
四海之外宾,四海之内贞。
禽兽朝,鱼鳖献。
又吴迵匡天下之政十有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年而终。
”自李零先生把“又吴迵”三字读成“有无通”,信从者颇多。
但也有少数学者反对[11]。
我们认为李说不可信。
因为从语音上而言,把“吴”读为“无”,虽然韵部相同,但声纽远隔,相通是颇有困难的,我们找不出古书和古文字中的通假例证;其次,如果把“又吴迵”解释成“有无通”,“匡天下之政十有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年而终”的主语是什么呢?
这和《容成氏》的行文特点不符[12]。
“匡政”、“终”的动作发出者承上省略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所以“又吴迵”很可能就是这句话的主语。
我们经过仔细思考后认为,简32“迵”字上的两字其实也就是简5中出现过的“又吴”。
从放大的照片看,把第一个字读作“来”,实际上毫无根据,此字很清楚是“又”字,对比五号简的“又”字就可以知道,它们都写作中间斜笔末端向左偏的形状。
第二字释作“亦”,看似很有道理,其实此字所从的“大”的左边两道斜画中间并没有点画,释作“亦”是没有根据的。
此字已经残损得比较利害,如果没有上下文,把它直接释作“吴”恐怕不太能令人信服;但既然简5中已经出现过可能作为“匡天下之政而王天下”主语的“又吴迵”,简32作为主语、宾语的“又□迵”是“又吴迵”的可能性显然是相当大的。
因此我们除了把所谓的“亦”字释作“吴”以外,可能就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所以简32的相关文字应当释读为“以让于又吴迵,又吴迵曰:
‘德速衰……’”从文义看,这里的“又吴迵”和简5的“又吴迵”一样,无疑都应解释成人名。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解决研究者都没有讲清楚的相关简文中主语不明的问题。
陈剑先生曾指出,简6“殁终”以上“讲尧以前的古帝王”,这是非常正确的。
所以我们认为这个“又吴迵”就是尧以前的一位古代帝王。
我们下面就来讨论有关这位古帝王的问题。
对于简5的“又吴迵”,何琳仪先生和王志平先生都主张读成“有虞迵”,我们认为此说是值得重视的。
[13]但由于何、王二位先生都没有对“有虞迵”的含义作出具体解释,同时他们也没有注意到简32的“又吴迵”,所以有必要对“有虞迵”的意义作出合理的解释。
我们认为,“又吴”当读成作为部族名称的“有虞”。
这其实可以举上博简《子羔》简9“有吴是”读成“有虞氏”为证。
推测上举何、王二位先生的说法大概都是这样考虑的。
关于“迵”字,王志平先生读为“同”,也许是理解为“共同”、“一同”之类的意思。
这样的话,简5“有虞同匡天下之政”也就是“有虞部族一同匡治天下之政”之义,似乎还勉强可通。
但是对于我们所指出的简32“以让于又吴迵,又吴迵曰:
‘德速衰……’”这句话而言,采用这种读法是讲不通的。
所以我们认为“迵”不能读为副词“同”,而应作为有虞部族首领的名字解。
古书记载的古史传说的人名形式中,在部族名称后加上部族首领私名的例子是极为常见的[14],比如“有穷后羿”,“有穷”为部族名,“后”义为“君”,“羿”,私名;“寒浞”,“寒”,部族名[16],“浞”,私名;“夏后相”。
而形式与“有虞迵”最为接近的,是“有过浇”。
寒浞杀羿“因羿室”而生“浇”,后又“处浇于过”,因为“过”是一个古代部落名称,故称“有过浇”。
[17]值得注意的是,《左传·哀公元年》叙述少康为躲避浇的追杀而“逃奔有虞”,而把二姚嫁给少康的有虞酋长[18]是“虞思”。
《左传·昭公三年》、《昭公八年》还记载有虞舜的后人“虞遂”。
舜以后的有虞部族首领可以称“虞思”,其后人可称“虞遂”,那么舜之前的有虞部族首领称“有虞迵”是很好理解的。
所以“有虞迵”就是指有虞部族名迵的酋长。
这样解释“又吴迵”的含义,就要回答为什么此人可以出现在简5中,并成为排在尧以前的古帝王。
过去对“有虞”的含义理解其实颇有局限。
比如杨伯峻先生说:
“有虞,据云是虞舜之后一个部落国家”[19],这可以代表过去大多数人对“有虞”历史的看法。
但在楚国的古史传说系统中,“有虞”并非舜之后才有的部落国家或者舜的后裔,这是十分清楚的。
上博简《子羔》叙述子羔问孔子舜的出身,孔子“曰:
‘有虞氏之乐正瞽瞍之子也。
’”[20],说明在《子羔》所代表的楚地古史传说系统中,舜的父亲是有虞氏的乐正,这意味着至少在舜的父亲的时代,有虞氏这个部族早已存在,说“有虞”是舜的后代显然是不对的。
童书业先生在《“帝尧陶唐氏”名号溯源》中曾指出:
“有虞大约本是个时代很长的国家,它的初起当与夏并时。
”[21]从我们对《子羔》的分析和对《容成氏》简文的排列释读看,这个说法显然是有见地的。
童书业先生在同一篇文章中还证明“虞”作为朝代名可以包含尧、舜而言,这也说明把“有虞”理解成舜之后的国家是不对的。
既然认识到了这一点,“有虞迵”作为尧以前的古代帝王,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国语·郑语》记载史伯答郑桓公问时,叙述虞夏商周四代的祖先为“虞幕”、“夏禹”、“商契”、“周弃”。
按照《左传·昭公八年》的说法,作为颛顼之后的陈国“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可见“虞幕”作为有虞氏先祖是一种普遍的传说。
古人对自虞幕至瞽瞍的世系有种种异说[22],《容成氏》所说的“有虞迵”也许就是这些传说人物中的某一位的异称,也许与他们完全无关,待考。
现在我们就回过头来讨论简31、32的位置问题。
既然简文有“以让于有虞迵”的说法,显然这应该是“有虞迵”这位古帝王“匡天下之政”与“王天下”之前的事情。
所以这两支简放在简4、5、6之前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从“以让于有虞迵”来看,“有虞迵”之前一定还至少有一个古部族执政的故事。
这个禅天下给有虞迵的可能是简35B的“□氏”,但也有可能是残缺简文中的某位古帝王,根据文义分析,后一种可能性要更大。
下面就把《容成氏》尧以前的相关简文按照我们的理解排列如下,以说明情况□氏之有天下,厚爱而薄敛焉,身力以劳百姓,【35B】其政治而不赏,官而不爵,无励于民,而治乱不共。
故曰:
贤及□【43】孝辰,方为三俈[23],救圣之纪:
东方为三俈,西方为三俈,南方为三俈,北方为三俈,以躗于溪谷,济于广川,高山升,蓁林【31】入,焉以行政。
于是乎始爵而行禄,以壤于有虞迵,有虞迵曰:
“德速蓑【32】□于是乎不赏不罚,不刑不杀,邦无饥人,道路无殇【4】死者。
上下贵贱,各得其。
四海之外宾,四海之内贞。
禽兽朝,鱼鳖献。
有虞迵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5】年而终。
我们把简43接简35读,是考虑到“官而不爵”与“于是乎始爵而行禄”的前后照应。
在《容成氏》的作者心目中,在上古帝王统治时代,“治而不赏,官而不爵”,是一个“黄金时代”;但到后来为了“救圣之纪”而“方为三俈”,“始爵而行禄”,这显然与古代帝王治政原则矛盾。
我们可从中看出,简35B的“□氏”之后很可能还有一位古代帝王的故事,可惜简文残缺,我们对他的作为就不很清楚了。
关于有虞迵说的“德速衰”之类的话,究竟是针对什么,有什么含义,也只能待考。
[24]简32下端和简4上端已残,大致可以推知其内容应该是,有虞迵认识到爵而行禄的根源在于德衰,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进行改革,重新使治政原则回到“不赏不罚,不刑不杀”上来。
但也可能简32与简4其实就应当拼合为一支整简,当中并不缺少简文。
[25]为了谨慎起见,我们仍然将它们分开排列,暂不拼合。
在《容成氏》作者看来,“不赏不罚,不刑不杀”是使得有虞迵的统治取得成功甚至王天下的根本所在。
我们注意到,《慎子》佚文谓“孔子云:
‘有虞氏不赏不罚,夏后氏赏而不罚,殷人罚而不赏,周人赏且罚。
罚,禁也;赏,使也。
’”[26]慎到是齐宣王、湣王之际的法家,其活动年代与《容成氏》的着作年代应该是十分接近的。
他对有虞氏治政原则的概括与《容成氏》完全相同,可见这是战国古史传说对有虞氏的普遍评价。
这似也可从一个方面证成我们对相关简文的编连与释读。
根据这样的简文编连顺序,《容成氏》有关舜以前的古史传说,应当归结为“古帝王——有虞迵——尧——舜”,应该说仍然看不出有所谓大一统的帝王世系[27]。
但是“有虞迵”此人以及他曾经匡天下之政乃至王天下的传说,并未见于传世古文献,这是足够引起注意的。
我们认为,这其中还有一点特别值得研究,即从《容成氏》反映的楚地古史传说看,尧之前掌政的部族是有虞氏,尧经过公推的方式上台后,又最终传位给同属于有虞部族的舜[28],这反映的情况其实是相当重要的。
上世纪三十年代,童书业先生发表了《“帝尧陶唐氏”名号溯源》一文[29]。
这篇文章现在看起来很多结论都不可信,尤其是对连称“唐、虞”的所有古文献都表示怀疑,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30]但这篇文章也有很值得注意的一节——“尧同舜的关系和五帝同属虞代说”。
童先生在这一节中把尧舜之间的关系推测为“血族的关系”,未必可信;但他经过排比传世文献中的大量可靠证据,得出古文献中的“有虞”乃包括尧舜而言、“有虞时的帝是尧,……可见尧舜是一家,……尧舜同属虞代”[31]的结论,则甚为有见。
[32]根据《容成氏》的相关简文看,舜以前的传位过程是“有虞迵——尧——舜”,从有虞迵到同属于有虞部族的舜,中间只经过了尧这一位帝王,由于简文没有强调尧的族属、国家,这就很容易让人推论在楚地古史传说的系统中,尧也许是同样属于有虞一代的帝王。
这对于童说似乎是一个积极的证据。
不过,我们如果仔细分析简文可以知道,尧在继位前其实不是像舜一样的平民;他的上台也是很奇怪的,既不是上古帝王及尧、舜、禹、皋陶、益之间的禅让[33],也不像后来的朝代依靠攻伐取得天下。
这种情况跟有虞迵终,而没有确定合法继位者有关。
《容成氏》对尧升为天子前的记载虽然有些词句不好理解,但说他“处于丹府与藋陵之间”时,“不劝而民力,不刑杀而无盗贼,甚缓而民服”,则很明显说明尧升为天子前也是有土地人民的。
所以下文所叙述“方百里之中率,天下之人就,奉而立之,以为天子”中的“方百里”也许应当理解为尧在继位以前所掌握的土地。
古书称“方百里”为“同”[34],而“同”是诸侯列国的封地大小[35]。
正因为“方百里”之中的人“率”[36],“天下之人”才会“就”,尧也才会被天下人立为天子。
这就清楚地提示我们,从《容成氏》提供的传说中透露的信息,虽然从整体上尧也属于有虞氏的统治范围,但他应是类似于诸侯国君或方国首领性质的人。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要重新考虑曾被广泛争论的陶唐氏与尧的关系及唐、虞关系的问题。
顾颉刚先生曾根据《左传》的相关记载推论道又如唐虞,通常都看作很短的两代,是尽于尧、舜二人之身的,但从这上面看,陶唐是到夏时才灭亡的,有虞则从幕到瞽瞍,到舜,到遂,到思,一直传下来,他们的国命不知何时才终讫。
这明明白白是两个国,和夏后氏同存在的两个国,何尝在统一的国家之下互相禅让!
就是舜,也何尝“发于畎亩之中”呵!
[37]用《容成氏》来检验顾先生的结论,我们认为:
陶唐和有虞是两个国并不错,这两个国都有很长的历史且并不终于尧舜二人,也很正确;但这两个国家之间有着禅让的事实,也是不容怀疑的。
古书和出土文献都有把尧舜分属唐、虞的证据。
前人对此有很多解释。
顾颉刚、童书业等先生认为尧属陶唐完全出于战国甚至汉代以后人的附会[38],这是没有道理的。
杨宽先生在《中国上古史导论》中,用将古史传说还原为神话的研究方法,对尧归陶唐氏提出自己的看法顾颉刚、童书业二氏以陶唐初不与尧有关,亦犹崔述之疑高阳、颛顼为二,非是也。
《左襄九年传》云: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而《左襄二十五年传》云:
“昔虞阏父为周陶正”,阏父当即阏伯,《庄子·让王篇》尧以天下让于子州支父,又称舜让天下于子州支伯,俞樾《诸子平议》谓《汉书·古今人表》有子州支父,无支伯,则支父支伯是一人,是其例证,父伯盖声同鱼类。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既即虞阏父,或陶唐氏亦有为虞帝之传说。
尧本亦有为虞帝之说,童书业已明证之;尧为虞帝,而陶唐氏又或为虞帝,故二者故非绝不相关者。
旧说以尧为陶唐氏,实非无端牵合也。
[39]这是根据《左传》推测陶唐氏也是虞帝,故尧与陶唐氏有关。
但童书业先生编辑《古史辨》第七册时,在杨宽先生所举《左传》的证据下面加了一条按语说“此说甚有问题”,但童氏也并未提出反对的理由。
无论如何,杨氏对顾、童之说的批评是对的,尧跟陶唐氏的关联确实无法否认。
关于陶唐氏和有虞氏的关系,杨宽先生根据《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国语·晋语八》“昔匄之祖:
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认为此谓自虞以上为陶唐氏,至夏而始变为御龙氏,明陶唐氏不特虞以上有之,是陶唐氏为虞前及虞时之一诸侯,此则牵合虞与陶唐之说而为之调和者,犹不确以陶唐氏为虞前之一代也。
[40]由于杨先生对“唐、虞”连称也持有怀疑,所以把《左传》的“自虞以上为陶唐氏”说成“牵合之说”,这也是没有道理的。
但他指出《左传》“犹不确以陶唐氏为虞前之一代”,“陶唐氏为虞前及虞时之一诸侯”则确是卓识。
根据上面提出的《容成氏》的证据,尧可能本来就是有虞氏的一个诸侯,那么其部族所属的“陶唐氏”实非有虞之前的一个朝代。
战国古书和出土文献中所谓的“唐虞之际”、“唐虞之道”、“唐虞禅”原本大概都只是用尧的部族简称“唐”和舜的部族简称“虞”来代替“尧舜”之名,并非两个朝代之义。
古史辨派学者面对古书中大量可以证明尧舜同属于有虞一代的证据,否定唐虞连称的合理性。
其原因就是把“唐虞”之“唐”看成了有虞之前的一个朝代,导致矛盾丛生。
所以他们对《论语·泰伯》、《孟子·万章》、《庄子·缮性》、《管子·法法》等文献的可靠性都产生了怀疑。
郭店简《唐虞之道》的出土使得这种怀疑遭到否定。
现在我们根据《容成氏》的相关简文知道,尧的统治其实并不被看作一个独立朝代,“陶唐氏”的简称“唐”可与“虞”连称,也并不妨碍这一点的成立。
[41]古史辨派学者的疑问到此似乎可以解决了。
[①]陈丽桂《谈〈容成氏〉的列简错置问题》,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第342页)认为“第三十一与三十二两简应分离”,分归舜和禹的事迹中,不可信。
[②]陈剑《上博简〈容成氏〉的竹简拼合与编连问题小议》。
[③]陈剑《上博楚简〈容成氏〉与古史传说》注47,台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中国南方文明研讨会”论文,2003年。
陈文还引述了白于蓝先生《〈容成氏〉编连问题补议》对相关简文的编连意见,陈先生指出其中“也存在有几处两简连读难以讲通的问题”。
[④]王志平《〈容成氏〉中制乐诸简的新阐释》。
[⑤]参见上引陈剑《小议》文注13。
[⑥]按照王氏的编连,简16已经有质作“六律六吕”的事情,后面又来讲所谓“十二宫”,这是不可能的。
[⑦]参见陈剑《上博楚简〈容成氏〉与古史传说》注43。
[⑧]陈剑《上博楚简〈容成氏〉与古史传说》注42。
[⑨]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75页。
[⑩]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124页放大照片上可以清楚看到,在“迵”字以上的两字中间部分,还有一个重文符号,只是写的时候位置略微偏下而已。
[11]参见安徽大学古文字研究室《上海楚竹书研读记》引何琳仪说;王志平《上博简劄记》。
[12]如下文有“[启]王天下十又六年而桀作”、“汤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纣作”,都与此同例,前皆有主语。
[13]本文发表在简帛研究网上的初稿把“又吴迵”读为“有无终”,释为古文献和古文字资料中出现的古代部族“无终”。
这是不可信的。
作为词头的“有”一般出现在单音节的部族、国家、帝王名称前,在双音节部族名称前加“有”的例子确实比较少,我们现在可以举出的是《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有陶唐氏既衰”,这个“有”字应该也是作词头用的。
但由于“吴迵”与“无终”的音韵地位相去甚远,可以通假的可能性很小,我们已经放弃此说。
[14]这种人名构成似乎可以追溯到甲骨文中“沚”、“望乘”这类方国名部族名加私名的方式。
[15]参见《春秋左传注》,第937页。
[16]《左传·襄公四年》有丢弃“寒浞”的“伯明后寒”,杨伯峻先生谓“犹言寒后伯明”,则与“有穷后羿”的构词相近。
[17]参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605页。
此外,殷诸侯“有逢伯陵”;祝融之后、豢龙氏董父先祖“有飂叔安”和“有过浇”名称构成一致,只是此二例的“伯陵”、“叔安”是排行加字的形式。
[18]参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606页。
[19]同上,第1605页。
参见中国历史大辞典·先秦史卷编纂委员会编《中国历史大辞典·先秦史卷》“有虞氏”条,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6页。
[20]参见裘锡圭先生《谈谈上博简〈子羔〉篇的简序》,《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5页。
[21]《古史辨》第七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6页,注八。
[22]参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305页。
[23]陈剑先生《上博楚简〈容成氏〉与古史传说》引述董珊的意见,认为十二“俈”或即古书的“十二牧”。
待考。
[24]《礼记·祭义》说“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贵德”与“贵爵”相对,说明有虞氏确实不尚爵,而是重德。
简文叙述有虞迵曰“德速衰”,或许与此有关。
陈剑先生将简31、32编连在禹的部分,认为“禹‘始爵而行禄’,禹之‘德衰’或即指此而言”,我们觉得从简文叙述禹“关市无赋”、“去苛而行简”、“因民之欲”、“始行以简”,说禹因“爵而行禄”而“德衰”显然是很奇怪的。
而且古文献所说禹的“德衰”是指“不传于贤而传于子”,从下面禹让贤于皋陶、益来看,这种传说和简文有关禹的传说没有关系;此外,古书所谓“十二牧”是尧舜时代就有的,禹设“十二牧”的说法却未见于古书。
这也可以说明把简31、32归在禹的部分是存在问题的。
[25]据整理者介绍,简32长厘米,简4长厘米,拼合后的长度是厘米。
这和《容成氏》完简长厘米基本相合。
从文义上说,也可以认为简32+简4是完整的,有虞迵所说的话大概只有“德速衰”一句,后面紧接着叙述他的作为。
[26]《太平御览》卷六三三《治道部一四·赏赐》引,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839页。
[27]参见裘锡圭先生《新出土先秦文献与古史传说》,《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第24-30页。
[28]从《容成氏》简文中,我们看不出作者特别强调舜与有虞氏的关系,只是说他“耕于历丘,陶于河滨,渔于雷泽”等,但从传世文献及楚简《唐虞之道》、《子羔》看,舜与有虞氏的关系是不容否认的。
而同样的,简文也没有特别强调尧所属的部族。
[29]吕思勉、童书业编着《古史辨》第七册,第1-30页。
[30]参见裘锡圭先生《新出先秦文献与古史传说》注70。
[31]《古史辨》第七册,第14页。
[32]此说曾得到杨宽先生的赞同,参见《中国上古史导论》,《古史辨》第七册,第276页。
[33]从《容成氏》看,“有虞迵”执政五十六年而终,没有确定禅让的对象。
同时应当指出的是,尧舜禅让的性质和后来舜禅禹、禹禅皋陶、益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禹、皋陶、益都是所谓“佐舜”的臣子。
[34]见《周礼·考工记·匠人》、《周礼·地官·小司徒》注引《司马法》佚文等。
[35]《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
”[36]率,训为“服”。
参见陈伟《竹书〈容成氏〉零释》,张光裕主编《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2003年,第295-300页。
[37]顾颉刚《中国上古史研究讲义》,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1-22页。
[38]参见顾颉刚《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古史辨》第一册,第118页;上引童书业文。
[39] 《古史辨》第七册,第275-276页。
[40]《古史辨》第七册,第147页。
[41]陈泳超《尧舜传说研究》把《孟子·万章》、《管子·法法》《庄子·缮性》等文献中的“唐虞”之“唐”看成朝代名,并进而怀疑后两篇文献的时代,这还是受到了古史辨派学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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