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docx
- 文档编号:28279519
- 上传时间:2023-07-10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2.72KB
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docx
《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
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号:
甲方:
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高架候车室项目部
乙方:
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装备分公司
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将福建铁建集团公司中标承揽到的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工程项目的部分(钻孔灌注桩基)施工任务,并已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经甲方考核,将本工程基础部分冲孔灌注桩工程,分包乙方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
工程地点:
福州火车站
工程内容:
一、二站台钻孔灌注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桩基施工分承包方,负责组织桩基施工班组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对机械设备和各施工班组进行管理,按照甲方对技术、进度、工期、安全、质量的要求,组织施工。
合同工期:
二站台从10月22日到11月25日;一站台时间另定。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优工程等级,乙方在施工中桩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Ⅰ类桩占95%以上,Ⅱ类桩在5%以内,严禁出现其它低等类别的桩机;若达不到该等级质量标准,罚款工程总价3%。
四、施工安全
乙方对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生产过程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做好施工安全、行车安全、接触防护等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对安全的检查和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甲方派出张新春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统一管理。
五、文明施工
本工程为省重点工程,是福州市的“窗口”工程和形象工程,业主及甲方对文明施工高度重视。
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投标承诺的文明施工条款,进行文明施工;遇阶段性的各种检查,应按照项目部的对文明施工的统一布置,另行对整个工地进行安排;乙方不得以其它借口对文明施工进行推脱。
提倡文明用语,主动配合,文明施工。
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要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文
明、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禁止野蛮施工,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工地。
各专业班组的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管理
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各道工序进行的检查和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工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地给予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要积极主动优质地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六、桩机等机械管理
乙方必须选派管理人员,对桩机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乙方
必须配齐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持证操作人员,对施工机械设备,按照福建铁建集团ISO9002程序文件要求,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规范的管理,禁止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工地中使用。
七、工程承包价款及拨付与结算:
1.本项目工程总价约为12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按桩基(包括桩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灌混凝土及其它配套工艺等桩基施工全过程)施工内容实行费用承包,承包费用为350元/M3;钢筋、商品砼为为甲供材料,钢筋按2300元/吨结算,商品砼按3结算;上述除特殊的监理签证项目外,为全费用单价,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3.乙方每站台桩基施工及桩基试验完成后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经甲方施工员、质检员项目部审核批准后,给予支付验工计价款的
付清尾款。
八、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一切由甲方承诺的责任条款,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自负盈亏。
2.必须服从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安排,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程数量;
3.必须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负全面责任。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理,卢如发为项目总工,组成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与设计、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办理对业主的验工计价、工程结算、以及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工作,负责本工程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按实际情况审核上报工程数量。
2.乙方指派包商方面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务分承包商方面的所有责任,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有关的其它费用;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本工程施工生产的统一
调配、安排、指挥,全面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生产任务。
十、争议、违约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10月20日。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20日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00二年十月二十日
篇二:
钻孔灌注桩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钻孔灌注桩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BS3-05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博深高速第三合同段沥林跨线桥K25+的钻孔灌注桩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工程范围:
博深高速第三合同段沥林跨线桥K25+的钻孔灌注桩施工,本桥梁桩基包括:
直径桩基12根、直径桩基146根、直径桩基24根、直径桩基20根(合计202根)。
2、工作内容
1)钻孔、灌注混凝土:
含打桩机的进出场,护筒的制作、埋设、拆除、清洗,钻机的装拆就位、移动,钻孔、泥浆的制作、泥浆注入、排出、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导管的制购、试压及安拆,漏斗的安拆,灌注混凝土、现场的混凝土坍落度及取样等试验。
水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取水,如废泥浆需外运,则由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
电源由甲方提供。
二、工期要求:
确保甲方确定的工期。
三、工程质量及评定标准:
按现行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达到优良。
钻孔灌注桩经第三方检测,要求全部为优良桩。
对于因乙方原因出现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缺陷桩),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
四、承包方式:
采取除钢筋笼、声测管、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外,其它工、料、机一次包死的承包形式,不存在任何费用调整。
五、工程数量:
按桩号的设计桩长(有变更时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桩长)数量结算。
桩顶按设计要求需要凿除的超灌部分不结算。
六、合同价款:
规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后,按如下单价进行结算:
不计桩径大小,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元/m3。
(建议单价190-200元/m3)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所有关于本工程的图纸、技术资料均由甲方保存管理,乙方无权擅自修改或以其它图纸代替。
如乙方需要查阅图纸,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2、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进度安排、质量控制、资金运用、对业主、监理的联系等。
3、在开工前向乙方对图纸、桩位等进行技术交底,同时下达施工任务,并委派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排、质量监督、进度控制。
4、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报的质检资料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报检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的设备进行核查,确认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完好程度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6、甲方负责泥浆池开挖、负责将造浆所需粘土运到现场。
若造孔需要填片石,甲方负责购买片石并运到现场。
7、甲方负责废浆外运、弃置。
8、甲方负责桩孔位、泥浆池简易围栏材料,由乙搭设、管护。
9、甲方负责钢筋笼场地的平整与硬化。
负责临时工棚、施工便道的建设。
10、甲方负责提供电力系统至二级电箱,三级电箱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夜晚加班现场照明施工器材;
11、甲方统一提供各班组住宿工棚或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租赁费、水电费由各班组按实际使用比例分摊。
(因实际工作需要,班组需另行租赁房屋的,须经甲方同意且费用自理。
)
12、工程完工后,负责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进场时,如有需要,则应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办理劳务人员相关证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全部费用乙自理。
2、乙方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现场成孔记录资料及时如实填写交甲方、成孔过程中经常复核桩孔中心位置、灌桩途中的技术值班确保导管的埋深
等工作,并承担其发生的费用。
3、乙方施工应以甲方管理部门交底为准。
乙方接受任务后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工、劳力、机具设备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同时要提供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表。
钻机数量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按甲方要求配足施工机械。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要求、规定要严格完整的执行,对不接受甲方意见者,甲方有权随时辞退有关人员。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设备损害等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担经济损失。
由甲方以外的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自己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设计变更、征地拆迁、地方关系、设备提前进场配合甲方形象宣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停机窝工,由此产生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施工中乙方与当地发生冲突或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8、泥浆必须排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有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10、施工过程中,乙方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离开现场。
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撤离现场,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与设计不符或其它重大技术难题及变更设计。
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做主。
12、乙方负责按照规范和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技术、质量原始记录资料。
1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
人员挂牌上岗,安全防护、标识齐全,驻地整洁卫生,绝不能有损甲方形象。
14、乙方钻孔施工中应严加保护地下管线,进行探挖,防止损坏,钻孔泥浆应妥善处理,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15、施工完毕,撤离现场前,要对现场进行清理,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撤离现场。
16、乙方负责根据混凝土拌合站的要求,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报使用计划,标明桩号及混凝土数量。
17、由于乙方责任在冲孔过程中产生的废孔,偏孔抛石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8、钢筋笼制安由甲方负责,乙方有责任配合下钢筋笼,并严格按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钢筋笼定位。
19、乙方有责任对使用的卷扬机、导管、钢丝绳等钻孔设备材料进行经常性检查,如出现断钢丝绳、导管破损、导管接头不密封等原因造成的安全及桩基质量问题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20、桩基灌注过程中,每一车砼灌注完成后导管埋深不得超过9m,并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拆管,如乙方不服从指挥,每次处罚1000元。
篇三:
灌注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第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桥
梁
灌
注
桩
工
程
项
目
桥梁灌注桩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段部分桥梁灌注桩基础工程项目和为完成工程施工的临时工程及施工准备等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总则
、总合同:
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总合同)。
包括:
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投标书附表、在主合同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主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等,乙方均予以遵守。
、处理总合同、本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
、双方应当遵守业主和监理发布的其它文件和资料等。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或文件。
、乙方在对所承包工程进行实施及修补缺陷等工作时,应承担、履行与承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中甲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如乙方将工程整体转包或分包,则本合同自行解除,视为乙方违约。
二、劳务工程名称、范围及内容
、工程名称:
灌注桩基础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劳务分包施工内容:
工程施工及为完成灌注桩成孔(包括扩挖部分)、钢筋的加工、钢筋笼的就位、清孔、灌注砼、破桩头、泥浆坑的开挖、泥浆运输、场地的清理、灌注平台以及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做的一切与其有关的工作内容。
、工程施工范围:
中心桩号:
灌注桩(AK0+牛驼互通
匝道、K29+小桥……)。
本合同施工范围为为暂定,施工时按甲方工程实际要求随时调整乙方施工的桥梁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桥梁数量进行结算。
三、分包工作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总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年。
(时间由总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和业主调整后的期限为准)。
、以上工期是经过双方慎重考虑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因素而约定的工期。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和监理按月下达计划确定的阶段性工期要求对乙方同样生效,如遇其他因素影响计划工期的实现时,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相应工期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由于业主前期征地工作未落实、设计原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拖期,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总工期可适当顺延,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顺延工期。
四、承包方式、劳务报酬及预付款
、本劳务分包采取固定单价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单价以附件四确定的单价为准,未单独列项内容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相应项目或综合单价中;该报价包含甲供材料及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劳务费、机械费、小型机具使用费、运输费用、燃料费、水电费、其它材料费、进退场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隐含风险在内的以及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所做的辅助工序所需的费用总和,零工和其他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对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实,充分了解了自然环境和施工条件,乙方已将由此对工程的影响在单价中充分考虑,签约后乙方自行承担由于单价偏差或其它原因引起的风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价。
、本合同附后的《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原设计量,仅作为签订本合同基础,不能作为甲方与乙方进行本工程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工程量发生变化而向甲方索赔。
、工程量计算
、工程项目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数量的计算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XX)中规定的计量规范、两阶段施工图、变更图纸、实际完成的施工段落、双方签认的工程数量为依据进行计算,(具体工程项目可参考计量规则进行修改)计算结果经甲乙双方的指定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后,以加盖甲方公章的电子表格计算的工程数量为最终结算数据。
、工程项目单价包含钢筋、钢铰线%的损耗,混凝土%的损耗,工程数量的计量规则同的规定。
、不确定工程量,经合同双方实施人员现场实测签字确认后的工程量为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进行竣工审计。
若在审计中扣减的部分属于乙方的工作内容,甲方按业主或中标单位扣减的金额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该承包方式不存在除不可抗力外所造成的任何乙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
五、劳务分包费用结算和支付
、月支付:
截止到每月20日,乙方上报本月完成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结算,且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并提交了相应的测、试、检资料,交与甲方进行整理,由甲方统一向中标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中标单位再报送业主,待业主将该计量款拨付到项目部给中标单位后,由甲方按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清单单价计算分包费用并扣除5%质量保证金、3%安全事故保证金、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甲供材料费、机械费、各种代扣税(费)以及其它相应扣款后7日内视资金情况由甲方向中标单位出具付款委托函,待乙方出具相应的发票后,甲方根据施工计量结算情况代付工程款给乙方,但总额应不高于当期结算工程款的70%。
、若乙方未上报当月结算、测、试、检资料时,不予支付上月工程款。
、完工结算:
待乙方完工后,双方应完成以下工作:
(1)工程经甲方、监理、中标单位及业主、质监站验收达到质量要求;
(2)乙方按甲方、监理、中标单位及业主、质监站要求提供了竣工资料;
(3)甲方提交了综合评价报告;
(4)乙方出具地方材料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租地等涉及地方问题没有欠款的证明;
(5)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并履行完毕;
以上工作完成后视甲方资金情况给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不超过结算总工程款的95%。
、最终结算:
质量缺陷期期满后,乙方再无其它问题(包括民工工资、质量、甲方材料款、水电费等),甲方可给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在工程费用结算过程中,如果甲方未能及时获得业主、中标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或甲方为了工程有特殊用途等,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资金周转义务,不能因此而停工,影响工期,不得出现围攻项目部、管理处、地方等有关部门等现象,否则乙方愿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金,给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损失及伤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并不得向甲方索要利息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赔偿。
、甲方对乙方以支票或办理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正式发票,且发票签章应当与收款账户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该发票不包括甲方提供的油款以及人工工资等)。
、工程款支付按甲方财务结算办法及程序进行支付。
本合同及其他相关附件(如甲方工作人员出具的相关数据等)中标明的数量及单价,与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数量及单价不一致的,以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会签单标明的数量及价格为准。
、本工程项目无材料预付款、开工预付款、进退场费,开工前乙方须垫付满足施工需要的一切费用。
、冬季施工保暖措施费因工期要求确实需要冬季施工时,再另行商议。
六、履约担保、质量担保及税费
、本合同正式签约后三日内,乙方应按所承担劳务分包工程总额的%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于指定的时间内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进场后,甲方进行履约检查,乙方的人员和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返还乙方元;如乙方的人员和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每拖期一天罚%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灌注 劳务 分包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