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处摘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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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处摘编
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汇编)
内集铁安监[2012]81号
内集铁工〔2012〕78号
内集白工[2012]27号
二、各岗位通用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新上岗、转岗、提职人员必须经过段、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它规定的安全教育,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方准上岗,相关试卷存档备案。
(工务处)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持有效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3.班组长每日要根据本班的工作任务,结合作业环境、设备状态、人员配备和天气变化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班前劳动安全预想,正确引导职工按标作业,重点防范,坚决避免出现作业人员违反劳动安全控制措施、造成人身伤害。
(工务处)
4.作业人员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简化作业过程,群体作业人员要执行互控联控制度。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5.作业结束后工具、材料定置归位,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每日由班组长负责班后总结,组织全体人员,分析当日作业的劳动安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对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工务处)
6.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作业标准,班前12小时及班中严禁饮酒,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确保工作时精力充沛,精神集中。
(工务处)
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公司)
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班前8小时、班中饮酒;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工务段)
7.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8.作业人员作业前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遇降雾、雨、雪、沙尘暴等不良天气及夜间施工时,须穿带有反光标志的作业服。
(工务处)
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简化作业;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工务段)
在线路上施工作业人员须按规定着装,遇降雾、雨、雪、沙尘暴等不良天气及夜间施工时,须穿带有反光标志的作业。
(公司)
9.上道作业前确认所用工具、设备技术状态良好,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带钉鞋、硬底鞋及易滑鞋作业。
(工务处)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及易滑鞋,以防滑到碰、扭伤。
(公司)
运输生产单位人员在工作中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及易滑鞋,以防扭伤。
(工务段)
10.学徒工、实习人员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1.横越线路、道口和桥梁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并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2.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必须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距该机车、车辆5米以外绕行通过,严禁抢越线路。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3.因作业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连挂车辆车钩上方越过,同时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4.在线路两侧路肩或站内两线间行走时,作业人员及携带的工具均不得侵入限界;严禁在道心、轨枕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严禁扒乘运行中的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5.严禁在线路钢轨上、列车旁、枕木头、道心、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休息和在车底下避风、雨、雪,乘凉、歇息或滞留。
因作业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连挂车辆车钩上方越过,同时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
(工务段)
严禁在线路钢轨上、列车旁、枕木头、道心、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休息和在车底下避风、雨、雪,乘凉、歇息或滞留。
(工务处、公司相同)
16.上道检修作业人员应配备自动报警装置或通信工具,在设有来车报警设备的区段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和使用报警装置。
接到来车通知后,按规定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避车。
人员下道后,应面向列车,以防列车抛掷、坠落物和绳索伤人。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对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8.登高作业使用的梯子,必须坚固结实。
爬梯上下脚须有防滑装置。
爬梯靠放在铁管上作业时,上端须有挂钩。
人字梯要安装坚固铰链和限制拉开的拉链。
梯子安放要牢固稳定,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9.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或携带火种。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0.严禁在作业场所擅自使用电炉子,严禁擅自拆接电线。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1.起重机械吊装作业时,除装卸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在起重机械吊装范围内通行或停留。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2.不准露天在六级以上强风和暴雨时进行高处作业和起重作业。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3.不准在高空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4.使用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5.任何机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停机处理。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6.线路上作业人员,禁止使用手机。
急需接打电话时,应距轨枕头外侧3米以外。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7.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树下、电杆旁或涵洞内躲避;雷雨时严禁使用手机。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8.酷暑、严寒季节,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发生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事故。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9.加强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根据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同时加强对劳务工正确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工务处)
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根据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做好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要加强对劳务工正确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公司)
30.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在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撤离作业现场。
(工务处)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在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撤离作业现场。
(公司、段相同)
专业性岗位控制措施
(一)线路维修人员
1.凡上线作业,必须设专职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遇瞭望条件不良的曲线、路堑地段及对讲机盲区地段,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段、公司文件没有)
2.防护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视力、听觉良好,熟悉本区段地形、设备、列车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经各段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工务处)
防护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视力、听觉良好,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公司、段相同)
3.防护人员须携带无线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间要采用有效通讯手段加强联络,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工务处)
防护人员须携带无线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封锁施工和站内作业须设驻站联络员。
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间要采用有效通讯手段加强联络,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公司)
4.防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防护职责,站在现场瞭望条件好的位置并能与现场通视,来车时及时通知线上作业人员下道避车,防护员不得做与防护无关的任何事情和兼职现场其他工作。
(工务处)
防护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齐全的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精力集中,站在便于瞭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与驻站联络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防护员不允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
(公司、段相同)
5.防护用的对讲机、报警器等通讯工具,使用前应进行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准使用。
严禁使用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讲与防护工作无关的话。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6.驻站防护员及现场防护员间要保持不间断联络,在没有预报来车的情况下,每3—5分钟进行一次通话联系,以确认电台联系状况是否良好,凡发生联系中断或对话不清时,现场防护员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工务处)
反向行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驻站防护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当日列车反方向运行计划,并将反方向运行列车时刻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提前做好下道避车准备;对车站临时反方向运行列车时,驻站防护员应每隔3-5分钟与现场防护员联系一次,按照《安规》第3.2.1条下道避车。
(工务段)
驻站联络员、电话防护员及现场防护员间要保持不间断联络,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在没有预报来车的情况下,每3-5分钟进行一次通话联系,以确认电台联系状况是否良好,凡发生联系中断或对话不清时,现场防护员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公司)
7.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不小于2米;线路允许速度>120km/h,≤160km/h时,不小于2.5米。
(公司、工务处相同)
8.本线来车下道避车距离:
线路允许速度≤60km/h,不小于500米;线路允许速度>60km/h,≤120km/h时,不小于800米;线路允许速度>120km/h,≤160km/h时,不小于1400米。
(公司、工务处)
9.邻线来车(线间距小于6.5米)本线不封锁时下道规定:
邻线线路允许速度≤60km/h,本线可不下道;邻线线路允许速度>60km/h,≤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邻线线路允许速度>120km/h,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米。
(公司、工务处相同)
10.邻线来车(线间距小于6.5米)本线封锁时下道规定:
邻线线路允许速度≤l20km/h,本线可不下道;邻线线路允许速度>120km/h,≤160km/h,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公司、工务处相同)
11.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米,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公司、工务处相同)
12.速度<120km/h区段,瞭望条件>2000米以上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公司、工务处相同)
13.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公司、工务处相同)
14.遇有降雾、雨、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
必须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能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
(段、公司相同)(工务处)
15.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必须执行“一机一人”防护制度,防护人员须在所防护机械一侧避车。
(与公司相同)(工务处)
16.通过桥梁、隧道时必须走人行道,无人行道应设专人瞭望;冬季戴有耳孔的防寒帽,严禁用围巾、衣帽遮住耳目,以免影响视听。
(公司、工务处相同)
17.维修作业人员使用的机动车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或超速运行。
(公司、工务处相同)
18.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和机具使用人员应对机具进行检查,机具状态不良或安全附件失效,严禁上线使用。
(公司、工务处相同)
19.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时应注意:
维修作业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分组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3根轨枕,作业人员前脚不得伸出轨枕边缘;多组捣固机械同时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3米,走行应保持同步;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应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改道打道钉时严禁锤击钢轨,不准用捣镐打道钉。
分组打道钉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6根木枕。
在无人行道的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应站在道心内侧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公司、工务处相同)
20.上道作业前必须按照《安规》第2.2.11条规定,在作业地点两端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作业标插设必须牢固不得歪斜。
(公司、工务处相同)
21.在双线区间步行上下班时,作业人员应面迎列车运行方向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行走,严禁作业人员在两线间或道心内行走。
在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公司、工务处相同)
22.使用单轨车时,必须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必须在线路外侧钢轨推运较重物品,同时配备随车人员不少于5人,方可使用单轨车。
(公司、工务处相同)
23.双线列车交会时,在机车接近邻线列车尾部时,本线作业人员必须在列车通过300m后方可上道作业,防止邻线列车通过时人员跨越线路,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公司、段相同)(工务处)
24.车间、班组及监控车间日常检查线路设备时及定期检查线路沙、水、雪害和防“三折”检查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现场专职防护员,防护员信号备品携带齐全、无线对讲机能良好,在所检查线路的外侧路肩上随线检人员检查移动进行防护。
(工务处)
车间、班组进行日常线路设备检查,线路沙、水、雪害定期检查和防“三折”检查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现场专职防护员,防护员防护备品、作业工具必须携带齐全,无线通信设备作用良好。
(公司、段相同)
25.双线区段上线检查时,应面迎列车运行方向进行检查,并注意反方向行车,线检遇有曲线、路堑等瞭望条件及无线通信设备信号不良地段,防护员必须加强瞭望和监听,并与现场加强联控,线上检查人员应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随时做好下道避车准备,确保人身安全。
(工务处)
26.没有车站的中间工区,在上线检查及维修作业时,必须提前与相邻工区联系,由相邻工区设置驻站防护员,在与相邻工区驻站防护员取得联系后,方可上道作业。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7.反向行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驻站防护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当日列车反方向运行计划,并将反方向运行列车时刻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提前做好下道避车准备;对车站临时反方向运行列车时,驻站防护员应每隔3-5分钟与现场防护员联系一次,按照《安规》第3.2.1条下道避车。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二)桥隧维修人员
1.桥梁工在上道作业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好防护,在作业地点两端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
作业现场设现场防护员,车站设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确保来车时人员、机具能够及时下道避车。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桥梁工在地面2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铁钉或易溜滑的鞋。
(公司、工务处相同)
桥梁工在地面2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坡度大于1:
1.5)上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铁钉或易溜滑的鞋。
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
(工务段)
3.桥梁工在无人行道的桥上拧动护木螺栓及勾螺栓时不得向桥外方向使劲。
揭开步行板在检查梯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步行板放置牢固,防止步行板坠落伤人。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4.桥梁工在进行钢梁除锈、喷漆、电气焊及切割作业时,应戴好防护面具或口罩、护目镜及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5.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的要求。
脚手架搭设应配合工程进度,不宜搭设过高。
应有专人负责搭拆脚手架安全和日常检查整修工作。
搭拆脚手架时,脚手架下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过。
靠近架空电线搭拆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作业中应时刻注意,防止碰触架空电线。
脚手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整修,不得浮起活动。
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全面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6.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0N,脚手杆间距不应大于1.5米。
制作脚手架的材料必须坚韧耐用,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
木杆不得小于70毫米;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
木杆不得小于80毫米,主要横杆不得小于90毫米。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7.采用圆钢弯制成脚手架时,双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2毫米,单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5毫米,钢材不得有裂纹、锈蚀等缺陷,并应按规定检查钢钩质量。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8.钉脚手板铁钉的长度不得小于100毫米,拆下的护木脚手板及模型板上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平。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9.使用移动作业架时,特别是移动作业架钩挂在桥梁人行道栏杆上时,应仔细检查人行道、托架U型螺栓和作业架,同时应对人行道主应力控制点的强度和梁体倾覆稳定性进行检算。
未经检查或检算及检算结果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不得上架作业。
人员攀登时应扶牢踩稳,未设隔离设备时,严禁双层作业。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0.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或安全网。
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1.安全桩的埋深一般不少于0.75米,土质山坡不小于l米,必要时适当加深。
安全桩距陡坡边缘不得小于3米。
在悬岩陡壁处工作,必要时应打两个安全桩。
每次施工前安全桩必须有专人检查,施工中应派人看守,以防安全桩松动而造成人身事故。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2.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米。
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
安全桩应一桩一绳,安全绳应一绳一人。
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多名作业人员。
(工务处)
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米。
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
安全桩应一桩一绳,安全绳应一绳一人。
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几个人。
(公司、段相同)
13.在封锁时间内进行隧道作业,除按规定防护外,还应编好作业组,进出隧道由小组负责人清点人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人员、机具、材料全部撤出限界,方可开通线路。
(公司、工务处相同)
14.进行桥梁灌筑混凝土作业或其他起重作业时,严禁用手拨动钢丝绳或起重索。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5.在隧道内多项目、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必须互相通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
自行机械应低速运行,以免互相碰撞。
(公司、工务处相同)
16.开挖建筑物基坑或刷坡时应注意:
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撑木支撑或改缓边坡;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或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米,高度不超过1.5米;在同一坡面的垂直线上,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在隧道内处理松动衬砌、危石及翻修衬砌时,必须有预防塌落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开挖坑支撑应按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步拆除;下穿框构顶进挖土作业时,严禁超挖,工作面坡度符合规定,过车时严禁开挖,工作面下严禁站人。
(公司、工务处相同)
17.进行路堑或山体边坡利方、清石作业时应遵守:
每天开工前应检查坡面有无裂缝及可能坍塌的迹象,危石、危土是否已清除干净;开挖土方应自上而下,严禁挖悬空土;多人同时在坡面上开挖作业时,严禁上下重叠作业;进行撬石作业,施工人员站立点必须稳固,不准站在活动的石块上作业,多人同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对于可能损坏行车设备、危及行人安全的石块应分解放下;在有可能发生落石的路堑内作业,应戴安全帽。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18.桥涵大维修作业,遇下列情况不得下水作业:
山区遇山洪暴发时;平原遇江河水位暴涨时;水害抢险时,应注意工地和建筑物附近有无冲空、坍塌和其他异状,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钢轨悬空时,应将轨枕与钢轨连结牢固。
(段、公司相同)
(三)线路巡视检查员
1.线路巡视检查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视力、听觉良好,熟悉所巡检段地形、设备、列车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经各段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并建立专人替班制度。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2.线路巡视检查员必须参加工区班前点名会,工长要结合季节气候变化,进行安全预想,提出要求,线路巡视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
(公司、工务处相同)
巡检员要服从异地管理,必须参加工区班前点名会,工班长要亲自布置巡检员的安全预想,对巡检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检查范围、项目逐项安排布置,巡检员必须熟知牢记。
(工务段)
3.线路巡视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汇报制度,交接班时认真检查防护用品、工具、材料情况,上道作业时随时进行人身安全互控。
(公司、工务处相同)
4.线路巡视检查员在执行巡查工作时,必须携带安全技术合格证和岗位培训资格证书,穿戴防护服装,工长与线路巡视检查员共同检查小补修用工具材料、防护备品齐全有效方可上道巡检,巡检中精力集中,严格执行勤回头瞭望制度。
(工务处)
线路巡视检查员进行线路检查前,必须按规定穿着防护服,并携带安全技术合格证和岗位培训资格证书,与工长共同检查小补修工具材料、防护备品齐全有效后,方上道可作业。
(公司)
巡检员出巡时,必须携带安全技术合格证和岗位培训资格证书,穿戴防护服装并佩戴袖标,工长与巡检员共同检查小补修用工具材料、防护信号备品齐全有效方可上道巡查(防护信号备品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9条标准配备)。
(工务段)
5.线路巡视检查员要熟悉管内的线桥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各种信号显示方法。
巡查线路时,如有列车开来,应距列车800米以外下道避车。
遇到降雾、雨、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必须走路肩,不得在道板心巡查线路。
(工务处)
6.巡查线路时要按图巡检,在站内巡查作业时,随时抬头、回头瞭望,发现来车时要到路肩避车,不得到邻线避车。
站内巡查、检修遇有调车作业时,线路巡视检查员可走路肩巡查。
(工务处)
巡查线路时要按图巡检。
在站内巡查作业时,随时抬头、回头瞭望,发现来车时要到路肩避车,不得到邻线避车。
站内巡查、检修遇有调车作业时,线路巡视检查员可走路肩巡查。
(公司)
7.双线区段须按上下行方向面迎列车方向走行路肩巡查线桥设备,注意来往列车并及时下道避车。
如遇路肩条件不足无法行走路肩时,可在所巡线路外侧轨枕头行走,但必须按规定加强瞭望,注意反方向行车的情况,邻线来车时,必须下道,并在本线外侧路肩上避车,严禁在两线路间避让。
(工务处)
双线自动闭塞区段须按上下行方向面迎列车方向走行路肩巡检线桥设备,注意来往列车并及时下道避车。
如遇路肩条件不足无法行走时,可在所巡线路外侧轨枕头行走,但必须按规定加强瞭望,注意反方向行车的情况,邻线来车时,必须下道,并在本线外侧路肩上避车,严禁在两线路间避让;遇双线区段反方向行车时,调度所要及时通知相关工务段调度,由工务段调度负责及时通知相关车间。
(公司)
8.发现来车时严禁横越线路,应在所巡查的线路距外股钢轨不少于2m的路肩上迎送列车。
(公司、工务处相同)
9.列车开来时,站立路肩安全处所距列车200米距离举旗迎送本线及邻线运行列车,禁止抢越线路去另一线迎送列车,做到迎送列车时面迎机车,观察运行时面对列车,送出列车时面送列车。
(工务处)
列车开来时,站在路肩安全处所距列车200米时高举拢起的信号旗迎送本线及邻线运行列车,禁止抢越线路去另一线迎送列车,迎送列车时执行面迎、面对、面送列车制度。
(公司)
10.在与公路并行的铁路上巡查线路时,应勤回头瞭望,注意后面开来列车,以防止被公路上的机动车辆的响声和机动车鸣笛声混淆,妨碍听觉。
(公司、工务处、段相同)
两人巡检时一人在责任公里巡查,一人进行防护;双线地段采取三人巡查,两人在线路巡查一人走行路肩防护,必须勤回头瞭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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