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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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P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前言
为了保证和提高我监理部建立管理服务质量,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特编制本工程节能及外墙保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有效加强监理质量控制作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一、编制依据
1、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规程和规范
●总平面图、建筑图、保温工程和二次结构工程施工图纸等资料
●相关施工验收技术规程和规范
●图标图集
●
(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JG149-2003)
(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JG149-2003)
(5)、《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6)、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7)、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
(8)、安徽省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文件通知
(9)、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通知》(建科函【2005】121)
2、合同、工程相关管理指导文件
●施工合同、总分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
二、节能及保温工程监理工作范围
1、保温工程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监理范围内所有节能及保温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和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及质量评定。
2、保温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A、施工前监理工作内容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对专业劳务,专业施工队伍考察。
●审查施工单位和相关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进场机械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及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B、施工时监理工作内容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施工方案及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
●凡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另其停工整改。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验的进场材料,旁站或见证材料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原材料才能准予用于工程。
●通过旁站、巡视、检验、平行检测监理工作方法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重点控制本实施细则设置的控制要点和控制目标值
●通过拍摄照片、记录等方法及时、真实的反映施工质量、进度等状况。
●严格控制和认真落实工程变更,特别是出现设计变更时,应及时记录和保存原已完成工程及有关工程资料,以便为建设单位提供真实的原始资料,减少或避免因变更带来的工程费用增加;
C施工后监理工作内容
●检查已完工程质量,复核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给予签字确认,同意转入下道工序;否则,督促整改至合格。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认真已完工程资料,以便进行检验批或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
●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结合质量验收情况编制《保温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三、保温工程工艺流程
(一)、保温工程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涂界面砂浆——用保温浆抹灰饼、冲筋——抹保温浆料、每遍厚度大于20mm——配置抗裂砂浆、剪裁网格布——抹抗裂砂浆——压入网格布——抹砂浆找平、验收垂直度
(二)、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前对进厂的材料、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原材料检测,核对施工方案及施工图——跟踪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标准——监督并检查施工质量,若出现问题应及时勒令停工整改,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跟踪检查墙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核查保温工程是否达到规范标准
四、节能及保温工程监控要点和目标
1、监理控制基本要求
1.1技术与管理
1.1.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监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1.1.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当变更可能影响节能效果时,设计变更应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1.1.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1.1.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1.2材料与设备
1.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1.2.2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程、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1.2.3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1.2.4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1.2.5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项目应复核规范及各章的规定。
复验项目中应有30%为见证取样送检。
1.2.6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结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
1.2.7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1.2.8当建筑节能工程采用规范未列出的其他材料、设备、工艺或做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应符合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
●施工工艺或做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
1.3施工与验收
1.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1.3.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厚方可进行施工。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1.3.3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见《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应按照规定批划分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
当上述规范未明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相关章节确定。
●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按规范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照规范进行验收。
表3.3.4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序号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墙体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
2
门窗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
3
屋面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4
地面
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5
配电与照明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
1.3.4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眼皮,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主要是:
●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如果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并进行重新验收。
●一般项目亦应合格。
当出现不合格情况时,亦应进行返工修理。
但是对于采用计数检验的验收项目,允许适当放宽,即允许有90%以上的的检查点合格即可通过验收。
同时对于其余10%以下的不合格检查点虽然未达到合格,但是要求不得有严重缺陷。
●各检验批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应基本齐全。
1.3.5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1)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2)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按照规范第15章规定的方法和数量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查其气密性,并出具检测报告。
3)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型的房间或部位,按照规范第15章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4)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按照规范第15章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考虑到建筑节能工程的重要性,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除了应在各相关分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外,增加了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以及系统功能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在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的这种检查,可以更真实地反映该工程的节能性能。
具体检查内容有4项:
●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或符合设计技术要求;
●外窗气密性检查。
对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外窗,由具备资格的检测单位按照规范规定的方法和数量现场抽查其气密性,并出具检测报告。
●房屋外墙传热系数检查或房屋综合节能效果检验。
对于完工的建筑工程,由具备资格的检测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由于竣工时间和季节条件的限制有些设备不能严格按要求进行调试。
1.3.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照节能规范第3.3.5条至第3.3.7条的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
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2、监理控制的要点
2.1墙体
2.1.1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1.2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检验。
2.1.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粘结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
1、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阻燃性;
2、保温浆料的导热系数、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
3、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4、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5、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6、必要时,可增加其他复检项目或在合同中约定复检项目。
2.1.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2.1.5墙体节能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验收。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确定。
主控项目
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样不少于一件。
2、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等的复验应符合第4.1.5条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的同种类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3、夏热冬冷地区的墙体节能材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应进行冻融试验,其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2)采用浆料保温时,在抹面层施工前应控制封闭在保温浆料层内的实际含水率,使其不降低保温效果。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对含水率的检查方法由施工技术方案规定。
检查数量:
每类粘接材料应不少于一次;实际含水率按检验批抽样检查,每个检验批应抽查不少于2处。
4、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并符合保温层施工工艺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不少于三处。
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保温材料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浆料保温层应分层施工。
当外墙采用浆料保温时,浆料保温层和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时,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对墙体的热桥部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抽样实测粘结强度和锚固深度、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7、外墙采用预置保温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材料的验收应执行规范第4.2.2条的规定;保温板的安装应位置准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应粘结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
对粘结牢固应采用拉拔法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
8、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
检验方法:
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
9、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干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
当采用时,必须保证保温层与饰面砖的安全性。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应渗漏。
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检查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10、采用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处。
11、、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保温墙板产品及其安装性能应有型式检验报告。
(2)保温墙板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放大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保温墙板的板缝、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检查墙板的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12、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气层时,隔气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隔气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隔气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检验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13、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凸窗四周墙面或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一般项目
1、当采用外墙外保温时,建筑物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的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2、当采用玻纤网格布作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时,玻纤网格布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表层砂浆抹压应严实,不得空鼓,玻纤网格布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进行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3、外墙附墙或挑出部件如梁、过梁、柱、附墙柱、女儿墙、外墙装饰线、墙体内箱盒、管线等,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源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使用热工成像检查仪器检查。
检查数量:
按墙体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密封修补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墙体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5、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保温拼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6、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
检验方法:
观察;按检验批进行抽样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7、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8、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
检查有机类保温材料陈化时间。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2门窗
1、夏热冬冷地区当采用凸窗时,其气密性和保温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
凸窗凸出墙面部分应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2、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复验;
1)严寒、寒冷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和露点进行复验;
2)夏热冬冷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进行复验;
3)夏热冬暖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透过率、可见光透射比进行复验。
3、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缝隙的保温填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4、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5、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规格和厂家的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协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8、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露点、玻璃透过率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中对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验报告和实体抽样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
按规范执行
2、建筑门窗玻璃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和遮阳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镀(贴)腊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3、中空玻璃的中空层厚度和密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观察。
检查数量:
按规范执行。
4、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应使用密封胶密封;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及启闭检查。
检查数量:
按规范执行。
5、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外窗的遮阳设施,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遮阳设施安装的位置、可调节性能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观察。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7、凸窗周边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围护结构,应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检查保温材料厚度。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8、特种门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1、门窗扇和玻璃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中对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镶嵌,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确保密封作用,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观察及启闭检查。
检查数量:
按规范执行。
2、外窗遮阳设施的角度、位置调节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
按规范执行。
2.3屋面
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
1)材、块材及现浇等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压缩(10%)强度、阴燃性;
2)松散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干密度和阴燃性。
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基层;
2)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
4)气层。
4、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5、筑层面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参照《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执行。
6、屋面节能工程的检查数量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屋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部位的保温做法全数检查。
3)温隔热材料进场复检按同一单体建筑、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同一批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抽取一组。
主控项目
1、用于屋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干密度或密度、导热系数、压缩(10%)强度、阻燃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材料的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按规范执行。
2、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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