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docx
- 文档编号:28361825
- 上传时间:2023-07-10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29.96KB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docx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
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完善设备租赁制度,实行设备的有偿占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出租和转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设备和周转材料为公司所属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四条物资采供部应积极盘活现有闲置设备和周转材料,开拓外部租赁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实行一级管理体制。
公司的物资采供部为租出单位,施工项目部为租入单位。
第六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工作;负责租赁设备的大修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设集团对各公司租赁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资采供部负有以下职责:
(1)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
(二)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3)及时结算和足额收取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
(4)及时办理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库手续。
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公司内部租用单位在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
(1)负责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结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填报报表。
(二)设备租用单位应建立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大型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设备租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设备周检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交接清单等。
(四)对于在用的塔吊、施工电梯还应做好下列工作:
基础资料(属隐蔽工程需有基础图、测量数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后或顶升后的测量资料;技术试验报告;附墙资料(包括附墙图、予埋件图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电梯的自检记录。
第三章设备和周转材料内部出租
第九条要求项目部书面形式指定一名设备及周转材料管理人员上报物资采供部备案,负责该项目部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台账,保养及维修工作,包括同物资采供部对接相关业务手续。
第十条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必须由公司的物资采供部和项目部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经物资采供部部长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应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各种参数、进场时间、租金及支付方式、处罚细则等有关内容。
设备和周转材料的起租期为2个月,不足2个月的租赁费按2个月计算。
第十二条依据审批的设备和周转材料计划,租入单位提出设备和周转材料租用申请,经物资采供部同意后,办理租赁手续;需要外部租入的施工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入使用。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签订后,物资采供部可以根据需要向施工项目部有偿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复印件)。
第十四条出租设备和周转材料的装卸及运输费用均由租入使用单位或项目部承担。
第十五条物资采供部不提供异型尺寸架管。
第十六条租用设备和周转材料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予封存。
工程竣工后如没有接续工程,租用单位或项目部需封存设备和周转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物资采供部同意,设备和周转材料最多可封存两个月。
封存期间,物资采供部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足额提取设备折旧费。
物资采供部有权对封存设备进行调出,租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否则取消封存期,并按租赁合同标准收费。
设备封存期满后,仍没有接续工程,物资采供部按原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第四章设备和周转材料外部出租
第十七条对外出租设备按市场价运行,严格按合同执行;并收取押金(押金标准按半年租赁费计算)。
第五章租赁费计取标准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施工项目部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收取标准,依据设备租赁费基价为准。
第十九条对外出租设备的租赁费按市场价计取。
第二十条土石方机械和特种设备以市场价按台班或工程量计算(如配操作人员费用另计)。
第六章租赁费的结算
第二十一条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计取时间从租赁合同生效并办理完验收交接手续当月开始计取,如有其它约定以合同为准。
租用单位必须按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否则物资采供部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租用单位全部承担。
第二十二条
租赁合同生效后,双方以合同价格为准,物资采供部每月开具结算单,经双方签字认可,各自按月入账,租赁费按月足额交纳,不得拖欠。
第二十三条
各租用单位或项目部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全部结清,并将所租设备和周转材料检修完好后,退回物资采供部。
第七章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场及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租赁合同的终止时间以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回物资采供部、经验收达到设备完好标准为基准。
第二十五条
大型设备退场前,租用单位或项目部应向物资采供部提出申请,
申请提出10日内,物资采供部和设备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对退场设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达到可正常运转,否则继续收取租赁费用,需要分解运输的设备按物资采供部的要求进行拆装运输。
第二十六条
设备租用方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限归还租赁设备。
租赁时间超过合同期限时间的5日内续签合同。
第二十七条
设备退场前,租用设备的项目部应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零部件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运转正常,并除锈、涂油、刷漆后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八条
退租设备和周转材料经验收达不到完好标准,由租用项目部负责检修并承担其检修费用。
在检修期间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直至检修完好为止。
对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或周转材料,项目部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第八章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理和维修
第二十九条
物资采供部建立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
第三十条
物资采供部要服务于生产施工第一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租出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使用、保养情况,并协助施工项目部解决现场设备存在的问题。
如发现设备违规违章使用,有权向租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有权责令停止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目成本
第三十二条
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中小修及日常维护保养由租用单位负责并承租赁设备的大修由物资采供部负责,其产生的修理费用进入该项担维修费用。
租用单位在架管使用前必须除锈刷漆,扣件、丝杠、步步紧在使用前必须上油润滑。
第三十三条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设备和周转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租用项目部如需设备大修时,由项目经理部的相关部门报公司物资采供部,由公司的物资采供部编制该设备的大修计划并附大修内容及预算费用,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由物资采供部对设备进行检修。
设备大修竣工后,由物资采供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施工项目部的工程施工。
第三十五条
租用项目部必须把租入使用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纳入日常的机电管理范畴,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包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利用经济手段搞好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用、修工作,使设备和周转材料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
各租用项目部负责机电管理的科室,应每月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现象,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七条
租用设备的项目部无权将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转租或转借,需相互调剂的应通过物资采供部办理手续。
如发现私自转租或转借,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
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严禁拆套使用,如确因施工生产急需,必须经物资采供部同意方可拆卸,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原设备的完好,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第九章奖罚
第三十九条
设备租赁费是企业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因此,各租赁单位应精打细算并严格执行租赁合同。
对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并有设备管理混乱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对租用项目经理处以5000—10000万元的罚款,对项目部主管设备的有关责任人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条
对在设备和周转材料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单位及个人,经物资采供部推荐申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章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XX年04月01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篇二: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一、内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
1.原则
1.1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执行建设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1.2脚手架、扣件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公司《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管理的规定》。
2.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
2.1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应按施工网络计划和施工安排,结合先进的合理的施工工艺编制,严格控制量的投入。
2.2结合施工预算中周转材料的费用情况编制,做到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的有控管理。
2.3各需用单位于开工前10天提出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应写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起止时间等内容,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租赁分公司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周转材料的领退点交验收
3.1出租的周转材料必须完好无损、性能可靠,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租用单位(项目)有权要求调换。
3.2租用单位(项目)退租还回的周转材料要求完好无损,即无断裂、无打洞割锯、无变形、不缺件、数量相符。
如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应负责赔偿,其原则是钢模板、脚手架按《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执行,其余按以下内容执行:
a一般损坏变形,可以修复,又不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修复工作量的大小,收取相应维修费。
b损坏较严重,可以修复使用,但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损坏程度,除收取相应的维修费外,还需赔偿损坏费,赔偿费按原值的50%以内计赔。
c凡丢失、损坏报废(不能修复使用)的应按质论价150%计赔。
d达到使用年限的周转材料,如发生弯曲、变形等现象,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进行报废处理。
4.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
4.1周转材料在运输、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操作,防止损坏。
4.2周转材料不得任意切割、打洞,不准作其他用途。
4.3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求执行,周转材料完成使用任务后,应及时拆除回收,按指定地点分别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保持场容整洁文明。
4.4就地退租封存的周转材料未经出租部门的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转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将加倍收取租金。
5.租赁费用的计取
周转材料租赁费的计取从出库之日算起,至合同终止为止。
6.停滞费的收取
周转材料自出库起开始收取租赁费,因特殊原因,如由于路途遥远不便返回或有利下期工程施工的及或季节等原因造成停工的施工单位可和租赁分公司协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只收取周转材料折旧费。
7.其它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前发文件与本文有抵触者,以本文为主。
附件:
内部周转工具租赁价格表
内部周转工具租赁价格表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日租金(元)
脚手架
米
0.015
扣件
个
0.015
砖板
块
0.25
木跳板
4m
块
0.20
木跳板
6m
块
0.30
枕木
根
0.15
灰槽子
大
个
0.60
灰槽子
中
个
0.30
水箱
个
0.60
焦炉用短管
吨
8.00
内脚手
吨
8.00
内脚手底盘
个
0.10
铁瓦
m2
0.10
竹跳板
块
0.20
二、外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
1.总则
1.1公司自包工程外部周转材料租赁,按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和本规定要求执行。
1.2建设公司A、B类工程外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执行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1.3脚手架、扣件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公司《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管理的规定》。
2.计划编制、审批
2.1材料人员根据已审批的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到租赁分公司落实货源,在公司内部供应量未满足计划需求时,不足部分由材料员编制外部周转材料租用计划(一式三份:
租赁分公司、材料员、保管员各一份)。
2.2外部周转材料租用计划必须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租赁分公司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租。
3.租赁
3.1外部周转材料供货商的选择、评价执行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2项目部租用外部周转材料时,租赁合同必须租赁分公司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签订。
3.3各种扣件不准外租,工程需用时,由公司拨款组织采购。
4.合同管理
外部周转材料租赁合同一式四份(租赁分公司、材料员、保管员、供货商各一份)。
5.外部周转材料验收、使用、保管、退租、租赁费结算.费用挂帐和付款程序等项管理执行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篇三: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模具使用效率,减少周转材料投入,实现周转材料保值增值,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充分发挥基地平台、信息共享的管理作用,项目部有偿使用公司材料。
第三条周转材料分级管理,整体协调。
遵循市场租赁化管理模式,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四条周转材料基地的各项费用统一管理,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五个基地的收支及账务,通过财务集中管理,堵塞各类管理漏洞。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及周转材料基地。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为公司周转材料中心、周转材料基地、项目部三级管理。
第七条周转材料中心组成主任:
公司主管领导
副主任:
分管领导
成员:
工程部、物资管理部、成本预控部、财务部、设备部、经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落实周转材料中心具体工作。
第八条基地人员配置指导原则为:
设置主任、技术负责人、物资负责人、收发料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电工、司机、厨师等。
具体为基地主任竞聘上岗,其他人员由基地主任根据需要考核上岗,实行不同基地差异化管理,人员实行能进能出的制度,确保基地人员责任性强、能干事。
第九条项目部配置物资科长,是项目周转材料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对于周转材料较多的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协助物资科长管理周转材料。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条周转材料中心职责
1、负责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
2、审批周转材料调配、购置、改制及处置申请报告等,参与周转材料采购、处置招投标工作。
3、编制周转材料租赁指导单价及损坏、丢失赔偿指导单价。
4、定期盘查基地资产,监督考核基地相关业务,协调公司和基地、基地和基地、基地和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5、按时发放基地人员薪酬、理顺各基地资产账务、收讫外租押金、办理内外部租金结算及办理变卖资产相关手续等工作。
公司周转材料中心财务定期去现场收集票据,完善业务,确保基地日常财务关系顺畅。
6、周转材料中心财务每月核查项目部周转材料科目,督促基地及时账务回收。
7、负责各类周转材料台账、档案信息的收集,为方案组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资料,并对II、III项材料进行统一编号。
8、每半年梳理基地和项目之间的业务关系,对存在争议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9、为领导决策提供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
10、负责基地的绩效考核工作。
11、完成其它关于周转材料事项。
第十一条基地职责
1、在公司周转材料中心领导下,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周转材料保值增值。
2、周转材料基地财务由公司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基地日常本级费用开支由基地主任指定人员兼任出纳,负责日常支出,并收集各类票据。
4、各基地在落实好模具租赁管理的同时,根据自身地域特点,结合自身优势,实行模具等方面专业分工,明确主攻方向,夯实改制及新加工实力,拓展创效范围。
做强做精主攻专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引领行业。
5、根据项目部需求,及时为项目部调配、改制和加工所需材料满足施工所需。
6、及时派人回收Ⅰ-Ⅳ类材料净值,完善和项目部的交接转账手续,并对其日常使用进行监管;协管V类材料。
7、与业务往来单位做好合同条款的谈判和签订工作,完善租赁材料押金和结算手续,按时回收租赁费用。
8、在保证内部所需的前提下,稳妥拓展外部市场,降低基地内周转材料闲置率;对外租赁材料要掌握分析对方信息,报周转材料中心备案,且要积极催收租金,规避呆账、坏账风险。
9、建立健全《周转材料总账》、《周转材料明细账》、《周转材料租赁台账》、《周转材料出入库台账》等,每季度与周转材料租赁中心核对账务。
10、保持库区干净整洁、卫生,对库区周转材料进行分类堆码、保管及维修和保养,确保材料再利用前完好如新,严禁人为损坏、丢失;协管所属区域内项目部下场的机械设备。
11、定期盘查实物资产,确保资产完好,账物相符。
12、按公司规定招募录用临时合同工和劳务人员,确保安全作业,规避用工风险。
13、落实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规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周转材料项目部只有使用权,材料在日常验收、使用、调配、处置过程中,物资人员必须参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劳务队是周转材料的使用主体,项目部应与劳务队签订使用协议,明确管理责任及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及时转扣责任单位。
4、材料购置后,及时与基地办理Ⅰ-Ⅳ类材料的材料账务交接手续,将完好的V类材料交往基地进行协管。
5、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项目部与基地签订业务合同,明确归还、租赁、付款、结算等条款,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各项手续。
对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项目部要及时通知基地,经基地现场查看后,将确定运回基地的完好且有利用价值的材料清理(清理混凝土等附沾物)干净后及时归还基地。
7、建立健全周转材料明细台账、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按公司要求定期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确保各项手续齐全。
8、完成公司交办其它事项。
第四章周转材料定义及分类
第十三条周转材料是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的生产辅助性材料,特点是产品数量多、价值大,多次周转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
本办法规定的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投入能够多次使用,价值通过周转次数的增加逐步分摊到工程成本的周转材料。
第十四条周转材料的分类
一、Ⅰ类通用周转材料
1、贝雷片及配件(贝雷销、花窗、花窗螺栓)
2、轨排、钢轨及配件(鱼尾板、螺栓)
3、型钢(工字钢、槽钢、角钢、方钢等)
4、螺旋管(沙箱)、支撑管
5、钢板
6、钢板桩
7、脚手架(钢管、门式架、碗扣架)
8、组合平模板
9、其他:
横梁、纵梁、D便梁、栈桥、集装箱等
二、Ⅱ类台车类周转材料
1、衬砌台车(含公路、铁路、单线、双线、长度、高度、断面等)
2、简易台车(含挂防水板、绑扎钢筋及临时施工作业)
三、Ⅲ类挂篮周转材料
1、挂篮(含铁路、公路:
规格分48m、60m、80m、120m等)
四、Ⅳ类异形模板类周转材料
1、桥墩模板(分公路、铁路、高度、形状、坡比)
2、梁模板(分公路、铁路、T梁、箱梁、简装箱梁等)
3、防护栏模板、护栏肋板模板、水沟电缆槽模板、预制构件模板、仰拱模板、立柱模板等
五、Ⅴ类周转材料
1、木材(圆木、方木、木板)
2、一次性周转材料(竹胶板、宝丽板、旧枕木等)或按施工方案特制的一次性材料
3、易损易坏材料(上下托、扣件、U型卡、蝴蝶卡、料斗等)
第五章周转材料管理范围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周转材料管理的范围:
Ⅰ-Ⅳ类归基地管理;
Ⅴ类归项目部管理,基地进行协助管理。
第十六条徐州基地以华东地区为主,广东基地以华南地区为主,西安基地以西南、西北地区为主,XX城基地以新疆周边为主,晋中基地以华北和东北为主。
第十七条没有划分到区域的项目部由公司周转材料租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第十八条公司原有西安雅致活动板房资产由西安基地负责。
项目新购买的活动板房及料棚由项目部管理。
第十九条各基地根据地域特点及自身优势,在落实好公司资产管理的前提下,专攻新加工材料方向。
具体专攻方向由基地书面上报分析说明资料,公司进行论证后进行试点启动。
专项基地除新加工专项材料外,还要培育一支专业拆装队伍。
第二十条基地新加工专项业务发展由公司投入启动资金,然后逐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资金使用费,提完为止。
第六章方案配置
第二十一条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公司现有资产。
公司现有周转材料,统一调配,未经审批不得自行购买或加工。
第二十二条公司技术专家在制订项目预控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资产,必须在预控方案中予以明确哪些材料从基地租赁、哪些材料由基地改制或加工、哪些材料需要新购置。
各项目按照公司预控方案落实,对于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工程技术管理部(或预控牵头人)审核,审核后才能修改预控方案,避免各项目不愿意使用旧模具。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物资部门将公司批复周转材料配置方案、所需数量上报公司周转材料租赁中心,周转材料租赁中心指定管辖区域基地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公司预控方案组制订方案和数量,配制原则如下:
1、通用材料由基地统一配置,基地不能满足要求的由项目部从外部租赁或由项目部购买。
2、挂篮、台车、异型模板等通用性较强的模具,优先基地改制利用,基地没有的方可进行新加工;通用性较差的异型模板或基地没有的非通用材料,在开展新加工业务片区的项目,优先由基地新加工,并在公司预控方案中明确,价格由物资部核定(不能高于市场价)。
3、对未开展新加工业务的片区或基地不能满足加工要求的,由周转材料中心(委托项目部)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供应商在合格供方中选取,并将竞标资料装订成册后寄回公司物资管理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周转材料中心。
第二十五条材料配置审批.
材料审批中,工程部本着谁编制、谁审核的原则,即预控方案由谁牵头制订,材料调配和购置方案就由谁审批的原则。
对于项目部编制施工方案的,统一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部长)审核。
公司设置采购终端审批权限,以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20万以内(含20万)的由工程部(或预控方案牵头人)、物资管理部审批;
20~50万以内(含50万)的由工程部(或预控方案牵头人)、物资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
大于50万元的由工程部(或预控方案牵头人)、物资管理部、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
审批过程中严禁项目化整为零,将周转材料拆分,降低审批权限。
第七章采购管理
第二十六条I-IV类周转材料项目部上报《周转材料采购申请报告》,报告需附配置说明和竞标结果单价资料,经公司批复后,根据批复意见执行;V类周转材料经项目领导批准后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比价进行采购。
第二十七条材料单价应考虑增值税影响,具体评价公式为: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备 周转 材料 租赁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