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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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
台州市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
台州市外经贸局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
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以来,随着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脱颖而出,目前,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处于方兴未艾之中。
实践表明,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村级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问题,而且还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的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产品销售,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一、蓬勃发展的台州农村专业合作社
(一)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台州农民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新型的市场主体得到迅速发展,至2004年底台州全市已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9家,注册资金5215万元,入社社员4万多户,带动农民20多万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农产品品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为台州农产品走向全国、跨出国门奠定基础。
截止2004年底,全市己注册商标256个;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12个,生产面积1.6万亩,年产量944多万吨;获得中国绿色食品认证48个,生产面积⒋8万多亩,年产量5.2万吨,禽产品125吨;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17个,生产面积达33.7万亩,年产量40万吨,畜禽产品产量12228吨;获得浙江省绿色农产品认证186个,产地面积65万多亩;首批68个无公害乡镇创建工作基本达到验收要求,实现了农产品无公害从基地到全境的跨越;全市有12个农产品产地获得“中国特色之乡”称号。
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在国内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高的影响力。
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媒体的重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何鲁丽等有关领导都曾台州进行过专题调研,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目前,台州己形成了粮食、水果、水产、蔬菜、畜禽、茶叶、林产品、花卉等八大系列产业链和六大农业产业带,涌现出西兰花、西瓜、果蔗、茭白、杨梅等一批上规模、区域化布局的新兴特色产业。
台州西兰花冲破“绿色壁垒”,顺利通过了日本国的批次检验,重新打入了日本市场,并扩大出口到东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
温岭西反、仙居杨梅等品牌农产品畅销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
天台高山蔬菜还与上海真如、杭州笕桥、宁波等大开导农产品批发市场结亲,成为它们的生产基地。
近几年来,台州各级政府因势利导,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的稳定增收。
2004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经营服务收入30多亿元。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689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农村人均住房达到49.6平方米,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生活大为改观。
与此同时,农业产业协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台州市已组建了生猪、奶业、家禽、西兰花、农机、柑桔、杨梅、西瓜、茶叶、种业等十多多个农业产业协会,共有会员500多,涵盖了全市各规模产业和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推动着台州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
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新制度的创新动力来源于制度变迁或创新可能带来的预期收益。
当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一项新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
促进制度创新的因素主要有:
市场规模的扩大、生产技术的发展和由此引起的一定集团或个人对自己收入预期的变化。
比如,市场的拓宽和交易量的扩大,会使得经营管理费用出现递减趋势;技术发展也使比较复杂的和更为合理的制度变得有利可图。
因此,通过这些因素促成的制度创新,一定会带来经济增长。
台州农民的专业合作社就是在这些因素的驱动和诱导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主要类型有:
1、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建立专业合作组织。
台州农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主要做法,就是围绕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发展理念,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开展专业化经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例如温岭的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21个专业农产品,每家合作社都以当地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
绿牧草鸡合作社建立了年出栏400万羽的温岭草鸡养殖基地,规模饲养量的95%以上;泽国联树果蔗合作社和箬横西瓜合作社分别建立1.3万亩和1.31万亩生产基地,专业生产“温联”牌果蔗和“玉麟”牌西瓜;石桥头蔬菜合作社建立1000多亩药材基地,专业生产“康健”牌中药材等。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依托生产销售大户,构筑生产经营网络
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另一个主要做法是以农业生产大户、加工大户、营销大户为依托,以合作社组织载体为平台,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构筑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开展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深化细化加工、专业化销售,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联结千家万户农民进市场。
例如温岭箬横通过组织西瓜合作社,分别在上海、南京、广州、福州等大中城市的36个水果批发市场建立新的销售网点,由100多户营销大户经营管理。
又如泽国联树果蔗合作社通过果蔗的粗加工和细加工,成功地打入几个城市的超市,登上了宾馆饭店的餐桌,成为航空旅客的休闲食品。
专业合作社组建的销售网络,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农户分散经营的局面,提高了小生产者的入市能力。
3、应对市场需要,产供销组成联合体
例如临海的西兰花合作社,这个基地自1989年开始从日本引进西兰花种植技术以后,经过10几年的艰苦发展,至2001年以上盘为中心的西兰花种植面积已达7万余亩,成为国内最大的西兰花种植基地。
随着西兰花种植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发展环境的日益改善,许多相关的行业如西兰花产后加工、制冷、包装、运输和饮食等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西兰花已成为上盘镇的主导产业。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西兰花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一是由于是分散经营,因此西兰花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缺乏一个完整的技术体系、规范的操作方法和产品质量标准,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结构特别是国外市场准入标准的变化。
2002年初,日本以对我国蔬菜2.8%的抽检比例过少为由,对我国西兰花的出口构筑“绿色壁垒”,每批进入日本的蔬菜都要检测,且对农残检测项目由过去的6种增加到43种,由于日本是我国西兰花的主要出口国,因此它的这一举动曾在一段时间内使原来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西兰花出口受到严重阻碍。
二是在分散的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连接载体,产、供、销脱节,贸、工、农割裂。
西兰花种植、加工贸易三者关系松散,甚至在利益上相互损害。
在市场畅销时,企业上门求货,农户将价格抬高但生产品质下降,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市场滞销时,企业则在压低收购价格的同时提高西兰花检验标准,农民利益受到损害。
另外,在企业与运销大户之间也存在着严重的无序竞争。
为了争夺客源与营销渠道,企业与运销大户之间常常出现互挖墙角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彼此的利益。
为了应对严峻的挑战,西兰花的各个经营主体开始走向互相联合的产业化发展之路。
2002年6月,经镇政府及市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由翼龙、天时、丰达、飞跃四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运销大户周荣长、周荣仙及劳动村蔬菜市场周桂兴共同发起,成立了上盘西兰花专业合作社。
经过一年的发展,至2003年6月份,合作社已发展成为包括种植大户834个,拥有种植面积5.5万亩,分别分布在台州5个县市区。
其中有2个社员各在舟山和温州乐清承包了410亩土地,西兰花在种植空间上表现出越来越强的辐射力。
加工企业有12家,其中天时和翼龙两家企业具有自营出口权。
整个加工企业共拥有资产1299万元,生产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0460平方米,冷库面积5420平方米。
2002年出口达到21040吨,产品远销日本、泰国和香港等地。
运销大户10家,拥有资产86万元,占地99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70平方米,冷库面积120平方米,2002年内销26950吨。
现在,上盘镇西兰花合作社已被农业部列入全国合作社试点单位。
西兰花合作社在短期内的快速成长首先与合作社具有一个与其所面临的经济约束条件相一致的组织原则、结构、职能和运行机制密不可分。
4、分类情况
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大概情况是:
按产业分,有蔬菜、水果、畜禽、花卉、茶叶、水产、粮食、林产品等不同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以水果、蔬菜产业合作社为居多,约占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50%以上。
按登记部门分,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也有在农业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登记的,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在工商部门登记。
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所依托部门分,有依托运销大户、农技部门的,也有依托加工企业、供销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其中以依托农技部门和运销大户为多,约占总数的50%多些。
以上分类说明,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主要是依托运销大户和农业技术部门而组建的,主要从事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等生产营销为主,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活动组织。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体系
总的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目前还不健全,没有固定格式,不同行业之间有所不同,同一行业在不同区域之间也有所差异。
这里以临海市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为例来说明。
省级设有蔬菜瓜果协会,下设各大类蔬菜瓜果分会,与该种蔬菜或瓜果相关的种植基地、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都是该分会的会员。
临海市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就是省蔬菜瓜协会的会员。
各种植基地都有其归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专业合作社又分别按加工企业、运销大户和种植户形成分社,种植户分社以各自社员种植田片划分作业区。
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共有12个加工企业、4个运销大户与834个种植户实行双向选择,形成16个分社,各分社以各自社员种植田片划分作业区,共形成81个作业区,区内社员签订承诺书,使社员之间捆绑式联系在一起,若其中一名社员违规操作,其他社员也要负连带责任,从而形成相互监督管理的机制。
各分社内实行以销定产,分社之间可通过合作社调剂产销来源关系。
(三)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背景和原因
从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来看,其产生的背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产生于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之中
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均分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经较短的时期内基本解决了此前长期难以解决的粮食短缺问题。
随着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提高收入水平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农民生产经营的主要目标,于是以提高经济收入为目的的农业结构调整便在各地迅速展开,以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其他农产品加工品为主体的农产品普遍成为农民生产经营的对象,这时就出现了农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矛盾。
这种矛盾起初表现为产、供、销脱节,贸、工、农割裂。
中间商贩利用农产品鲜活易腐,农民难以储存急于出售而经常压级压价,使得农产品的收购价和市场上的销售价相差悬殊,农民的生产者剩余大部分变成了中间商贩的高额利润。
为了避免中间商的层层盘剥,一些农产品生产大户或运输大户便开始直接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联系,形成初级意义上的农产品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这种一体化经营虽然避免了中间商的盘剥,但因一家一户势单力薄的农户在与工商企业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一体化经营的利润分配往往对农民不利。
这又导致一体化经营的各方凝聚力不强,产、供、销脱节,贸、工、农割裂的格局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变,农产品种养、加工和贸易三者之间关系松散,甚至在利益上互相损害。
企业与农户经常出现在市场畅销时,企业上门求货,价格抬高,品质降低,损害企业利益;而市场滞销时,企业东挑西剔,压级压价,伤害农民的利益和感情。
因此,农业的一体化经营需要进一步发展,以真正形成农工商的利益共同体。
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在这种情况下运用而生。
2、发展于“入世”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需要
台州市农业资源丰富,有许多种植历史悠久的名优特农产品。
但是,其中不少的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缺乏完整的技术体系、规范的操作方法和产品质量标准,不但难以满足国内的需求,而且开始遭受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限制。
如2002年初,日本以对我国蔬菜2.8%的抽检比例过少为由,开展了“中国农产品检查强化月活动”,每批进入日本的蔬菜都要检测,对农药残留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增加到43种,致使台州市西兰花的出口严重受阻,价格聚然间急剧下降,种植农户损失惨重,也使西兰花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
而且,中国入世后,国外许多国家的农业产业协会成为国外农产品打入中国市场的开路先锋。
以美国为主的65家“洋协会”在上海设立中国总部及代表处,其中更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为主,主要有美国马铃薯协会、美国棉花协会、美国杏仁协会、美国森林协会、美国肉类出口协会、美国新奇士橙协会等。
“洋协会”的打入充分显示了国外农业产业协会的良好组织性和强大冲击力。
面对这样的局面,客观上需要加快组建我国农民自己的农业行业协会,一方面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的组织和工作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的组织力量来抗衡国外“洋协会”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冲击,进而把我国的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
3、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和动力
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政府管理职能逐步由直接具体的经济管理模式向宏观管理模式和服务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这种转变使得农业产业的发展协调、自我服务、自律管理和市场开拓等行业性服务工作需要有相应的行业产业组织接替。
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接受政府领导的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机构。
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加强也促进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由于政府所处的特殊地位,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协调和组织作用,而且能够从政策上、资金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台州市各地农业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以典型引路,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条件,制定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府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业务培训,引导合作社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同时加强合作社的对外宣传,扩大合作社的影响。
2002年台州市政府成功地举办了台州市首届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推介洽谈会,邀请国内82家大型商贸、加工企业和市内1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参展、推介、洽谈,共签订了农产品购销合同及协议48份,购销农产品数量3.9万吨,金额达1.9亿元。
2002年台州市政府又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了北京农业国际博览会、中国(温州)农业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上海绿色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5次大型会展。
在2004年浙江农业博览会期间,市政府专场举办了“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农博会上台州市有71只农产品获得金奖,得奖数名列全省前茅。
黄岩特产公司“九峰”牌黄岩蜜桔本地早、仙居天顶茶叶公司“天顶”牌碧绿茶、温岭箬横西瓜合作社的“玉麟”牌西瓜等3只农产品还获得本届农博会推出的“十大最受市民喜爱的农产品”荣誉称号。
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台州市已有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省级和省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台州市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六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市之一:
临海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温岭箬横西瓜合作社、仙居广度高山蔬菜产销合作社等合作社都被列为农业部试点单位;临海洞林果蔬合作社、三门滨海辣椒等专业合作社都被列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
中央电视台先后5次对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过报道。
中央有关领导也先后到台州作过调研,给予充分肯定。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台州农民专业合作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我国农业走向市场,跨出国门,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我国农业生产体制继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解放初期的农村互助合作社,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农工商组织,它有着许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的特点。
(一)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建设各类专业合作社
台州农民为了适应市场需求,解决种植、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相互脱节问题,自发整合资源,把产、加、运、销各个环节捆绑在一起而开始组织的。
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特别是近五年来,在当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规范化引导下,在实际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具有台州地方产业特色和组织形式的新经济组织。
1、围绕当地特色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办社
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围绕市场热销的当地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来组建。
因为台州地处浙江东南沿海,独特的区位优势,使台州的农业相当发达,不仅有粮食、水果、蔬菜很有特色,而且海水产、禽畜牧、林特色等也都比较有特色。
所以,台州的特色农业具有明显的优势。
如黄岩的柑桔、杨梅、玉环的文旦(柚)、路桥的枇杷、临海的茶叶、仙居的板栗、天台的高山蔬菜等历史上就很有特色。
改革开放以后又发展了一大批,例如临海市上盘镇5.5万亩西兰花生产基地,温岭的8万亩大棚西瓜产业带、6万亩果蔗产业带、2.5万亩优质果品产业带等。
台州市这种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一方面,有利于农业走上区域化分工、专业化生产的道路,不但符合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而且也符合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也将使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在一个较为可靠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还可以充分发挥主导产业的发展对当地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有利于当地国民经济的全面振兴。
2、依托销售渠道好的营销大户或种植大户办社
按需生产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要求。
围绕当地的自然资源和比较优势办合作社必须建立在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销路的基础之上,否则,农产品卖不出去,合作社自然就会垮台。
因此,在办合作社时他们首先考虑农产品的销路问题。
台州由于改革开放起步早,当地市场繁荣,市场化程度高,各类销售大户、运输大户、种植大户形成早,并都有一定的经营经验和市场理念,特别是营销大户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当地某种农产品的营销大户之所以能成为该种产品的营销大户也是市场竞争长期选择的结果。
所以,某种农产品营销大户的出现本身就说明其所经销的农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也说明营销大户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同样地,种植大户一般也具有自己的销路。
从实际情况来看,种植大户的种植能力不能满足自己所拥有的客户的需求时,就会将邻近的种植户组织起来以保证客户的需求和防止客户转移。
台州市农民在组建专业合作社时,把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与当地的营销大户或种植大户结合起来,实际上是将比较优势理论与按需生产的市场要求结合起来,从而使合作社在建成之初就具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竞争优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农民自愿,政府推动,市场化操作
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立在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基础之上的。
农民之所以愿意加入合作社是因为合作社一方面能够解决农民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市场销售、良种培育、货源组织等;另一方面能够给农民带来收入,因为产、供、加、销一条龙形成后,种植的不怕销路了,搞运输和销售的不怕货源了,搞加工的也不怕原料和销售了,产、供、运、销各方都实惠有利可图,减少了风险,除了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外,正常情况下农民的收入能基本稳定下来。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完全按照市场化操作,政府引导监督,但不包办参与,社员进出自由,合股合作,章程约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相对规范的条件下快速发展,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台州市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也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之中,促进了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4、根据市场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质量是产品赢得市场的基础,也是农产品实现由使用价值向价值这一“惊险一跃”的必要条件。
台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从产前优良品种、安全农用物资的统一供应、产中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后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作了系统的科学规定,保证了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为打造合作社信得过农产品品牌奠定了基础。
台州先后编制了西兰花、杨梅、枇杷等近60张标准化模式图,标准化推广和辐射种植面积134多万亩。
截止2004年底,全市己注册商标256个;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12个,生产面积1.6万亩,年产量944多万吨;获得中国绿色食品认证48个,生产面积⒋8万多亩,年产量5.2万吨,禽产品125吨;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17个,生产面积达33.7万亩,年产量40万吨,畜禽产品产量12228吨;获得浙江省绿色农产品认证186个,产地面积65万多亩,有力地提高了台州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市场化的组织管理体制
台州市委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十分关注和重视,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分析了各种类型合作社的产生、发展、组织机构、管理方式、分配制度等情况后,为了有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稳定发展,也为了使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规范明确些,台州市委、市政府在2003年3月25日出台了《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意见(试行)》,对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进行了总体概括,对组建和运行原则提出了比较规范的指导性意见。
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在不改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自愿联合、经济参与、共同所有、民主管理的原则,联合组建而成的,从事同类农产品产加销经营及其社会化服务,并报当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这就是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批准、经注册、从事同类农产品经营活动的股份合作组织。
目前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要经过以下程序,目的是使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能够健全有效,以保障合作社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规范运作、良性发展。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要通过农业林业局的审核批准、法定中介机构的验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保证合作社法人地位明确,产权清晰;二是召开成立大会,民主选举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保障社员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人翁作用;三是依法制定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有序运作;四是明确规定利益分配办法,台州农民合作社一般是年终盈余统一按发展基金、风险基金、股金分红、奖励基金、社员投售量返还盈余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是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基地部、营销部、开发部、财务部等内部管理机构,使合作社社员职责明确,分工有序。
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过程中,注意吸取我国50年代办合作社的经验和教训,并借鉴了经典合作制的有关原则,在具体办社过程中,突出了以下几项原则:
1、入社自愿和退社自由的原则
合作社章程明确规定,凡拥护本社章程,有加入本社的意愿,热心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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