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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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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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
一、导言
电子商务随着信息通信科技的进展而日渐普及化,因特网的进展改变了世界既有实体商务体系之面貌。
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跨国界之特性,配合全球自由贸易体之逐渐成形,在可预期的以后因特网势将对全球贸易体系产生革命性之阻碍,透过因特网来进行跨国境之信息交换、采购、付费、通关,乃至于电子化商品之流通等,亦将成为以后国际贸易之主流。
有鉴于电子商务关于产业结构、商业模式以及国际贸易所产生之巨大阻碍力,各国莫不致力于信息通信科技基础建设以及信息软硬件之人才培育与产业提升,以加强产业界于电子商务方面竞争力。
电子商务尽管已趋普及,然而随着信息科技的传播,不同国家、地区、企业乃至于个人间普遍存在着数字落差的问题,而数字落差现象之存在也成为电子商务之推展以及跨国贸易进行的最大障碍。
电子商务要紧的内涵乃着重于信息的交流与传播,企业内部完善的电子化仅对自身作业流程之改善有所关心,关于信息的双向交流与传播贡献有限,因此了解商务交易之供货商或顾客在电子商务应用之能力,亦成为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时一个重要的课题。
从事企业内部信息治理关于电子商务之推广关心有限,诚如商业界俗谚,最早发明的传真机差不多上关于企业并无关心,缘故在于当时并无其它设备可与之互通,以发挥传真机信息交流的功能。
另一方面,信息系统的互通性亦为电子商务拓展之重要课题。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信息之交换,许多的产业或信息科技工作者均致力于产业间共同标准之制订,以整合各项信息科技软硬件之技术,使得不同企业间之信息能够相互的交流,增加产业能见度,也因此近年来企业电子化的方向也逐渐由以企业内部为主的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ERP),转变成以连结产业价值链中各成员为主之供应链治理系统(SupplyChainManagement,SCM)。
我国产业结构要紧为以代工型态及进出口贸易为主,与世界各国企业间之贸易联系紧密。
国内近几年来在政府与民间之共同努力下,积极进展电子商务,各项与电子商务有关之基础建设、产业电子化以及软硬件厂商之辅导等,均有相关配套措施来逐步推广。
如推行攸关电子产业供应链相关之A、B打算乃至于最新推动的有关金流、物流以及协同设计之C、D、E打算等,均期许以后我国之电子商务进展能与国际企业接轨。
惟在积极促进国内电子商务进展之同时,必须要了解电子商务是以后商务之主流,不管虚拟企业或是实体商务,乃至于实体与虚拟结合之商务模式,最终均需与国际接轨。
因此,了解国际间有关电子商务之进展趋势、应用层面与技术标准,亦成为国内电子商务进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以亚洲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ommerceNetAsia)于二○○一年针对亚洲地区之国家,包括台湾、日本、南韩、新加坡与中国大陆等,有关电子零组件和仪器之制作、批发与大型采购厂商利用因特网进行销售与采买之情形所作之调查报告—「二○○一年电子商务系统调查报告」为动身(本份报告详细内容请至台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查询),参酌有关欧洲国家与美国电子商务应用之比较,扼要分析亚洲地区以及欧美在电子商务进展上之近况,并比较各项数据关于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所代表之意涵。
二、资料介绍与讲明
有关亚洲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情形系由美国电子商务网(CommerceNet,CN)连续其于一九九九年针对亚洲国家之当地企业透过因特网、企业信息网络或企业外部网络进行电子商务之研究调查,配合亚洲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以及顾问公司等之合作,针对电子产业于电子商务应用之情形作一调查研究。
此项调查报告调查对象,约有三分之一的买方公司职员人数为一千至五千人之间,三方之一的买方公司去年营收介于十亿美元至一百亿美元;约有五分之一的卖方厂商职员数目介于一千至五千人,三分之一的卖方厂商,公司营收介于十亿至百亿美元间。
电子商务与企业电子化的内涵不同。
电子商务一般界定为企业利用电子信息软件于网络上进行买卖双方之交易行为;而企业电子化之范围则含括了电子商务,为企业间前端至后端之电子信息软件应用。
本质上而言,能够将企业电子化定位为企业应用电子数据交换之方式来进行数据治理与商务交易;而电子商务则为信息软件于商务上之应用模式。
由于本文要紧针对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间之关系,因此关于企业电子化与电子商务两名词并不特不加以区分,惟由于亚洲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情形之调查要紧系针对亚洲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来从事买卖交易,因此本文重点较为着重电子商务之层面。
三、亚洲地区电子商务系统使用状况
依照调查数据显示,将近四分之三的买方表示,其拥有至少一家以上的供货商会利用电子商务系统进行采购流程。
超过九成的买方系透过因特网与供货商之电子商务系统联机,且大多数的买方会实际利用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网络下单,显示多数由供货商所提供之电子商务系统差不多不仅仅为信息提供之功能。
此项数据相较于两年前之数据差异相当大,显示在过去两年中,电子商务系统变得更加有用且更为企业所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份买方使用电子商务系统进行商品直接采购时,同时也会利用电话或亲自访问的方式与供货商进行接洽,显示电子商务虽可促使采购流程更为迅捷,信息更为流通,然而绝对无法取代传统的商务关系。
而约有三分之二的买方表示,其使用电子商务系统作为参考依据,并用于下单用途,惟交易中出现任何疑虑时,仍会使用电话、传真或面对面的方式来处理订单。
在卖方厂商方面,差不多使用电子商务系统的卖方厂商之比例约为百分之七十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没有使用电子商务系统,以后也没有打算要采纳的厂商均属日本厂商,此项结果可能与日本内需市场庞大,以及部份日本厂商仍以传统方式进行商务交易所致。
大多数的供货商均认为其电子商务内所提供之信息与功能,已可符合顾客之需求,此项调查结果显示与买方关于电子商务系统需求显有明显落差。
买方认为多数供货商在电子商务系统上之功能虽多已齐备,惟议价功能仍较为欠缺。
约有四分之三的卖方厂商所提供之电子商务系统具有网络下单功能,多数的网站并提供各式搜寻功能、关键词搜寻、目录/条列式搜寻、产品规格、种类搜寻等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仅百分之十二的卖方表示,情愿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加入议价功能,此点与买方立场有明显的落差。
调查中显示,亚洲地区的电子商务系统在产品搜寻以及商品订购上功能已趋齐备,然而资料中亦可明显看出,目前电子商务的功能仍无法完全取代传统商品交易模式。
电子商务之功能要紧在强化买卖商方之信息交换,关于产品的议价行为本即为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买方关于电子商务中议价功能之需求可能与商品之定价有关,倘买卖双方本为固定贸易伙伴,本身应即存在固定之产品价格契约,因此调查数据显示,买方关于议价功能之需求要紧在于,希望藉由电子商务来降低本身之原料成本,系以拓展本身供货商为动身点。
而卖方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关于议价功能之消极表现,显示出卖方本身在产品之定价上仍以实体商务市场之定价策略一致,电子商务仅为其销售通路,而非着眼于顾客群之开发,而关于电子商务之期许,也仅止于商品之介绍,而非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网络销售机制。
调查中亦指出,厂商所属产业倘若订有产业标准,则厂商实行该产业标准的比例为百分之七十五,显示产业间标准之建立确有促使产业间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整合之效果,尤其在国际化的今日,产业本身所涵盖之范围本就不仅止于特定的国家与区域,从原料的采购、制造、运输、储存、营销乃至售后服务等,经常涉及不的国家与地区,产业标准之整合有助于企业间关于电子商务应用之推广,也可大幅降低企业研发与应用之时刻与资源。
四、亚洲地区电子市集之进展
从调查报告分析,直接贸易为电子零组件和仪器市场的要紧交易型态,不管买方、卖方或市场组织者多选择于网络上进行直接贸易,无须通过中间商的中介。
多数的企业均认为电子商务将直接或间接地造成通路商的淘汰,尤其在部份特定产业中,企业于产品的供应链与价值链之分工,再藉由电子商务工具的信息交换,已成为一种稳定的商业模式。
然而由于电子商务的蓬勃进展以及国际贸易的盛行,市场上关于产品信息之需求,也慢慢促使另一种型态的信息中介商务模式之兴起。
如公开型电子市集为例,提供买、卖双方另一个信息交换与交易汇合的场所,尽管近年来公开型电子市集的进展因为未能提供参与者更高的价值诱因,以及无法进展出合适的商业模式而受限,然而其商业进展潜力不容轻估,也因此世界各国以及不同产业纷纷投资电子市集的推广。
目前电子市集会中仍以型录服务为主流商业模式。
依据研究调查显示,型录服务其所占之比例高达四分之三。
其它如配送、结算、顾问咨询等服务项目较为欠缺,证明大多数的亚洲电子市集公司仍处于开发中时期。
由于公开型电子市集未能制造出合理的收费模式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因此在电子市集之进展上,目前主流型态或由产业界各成员共同发起,如汽车业之Covisint系由三大汽车厂商GM,Ford,DaimlerChrysler发起,并获得如Renault等汽车厂商以及供货商之加入;另一种型态则为由贸易经销商转型于在线提供服务,藉由结合实体与虚拟商业模式,提供企业更高之加值服务。
调查数据指出,仅有四分之一的电子市集其年收入超过一亿美元,约有三分之一的电子市集业者营收少于一百万美元,其中多为经营垂直与共同种类的电子市集。
在现实情况中,一般交易仍要紧源自于厂商与现有交易对象既有的关系为主,厂商关于新交易伙伴的需求相对降低,导致电子市集会员数目无法达致关键的多数。
另一方面,电子市集产品之质量与售后服务上亦为一重要课题,在买卖双方未曾建立起任何贸易合作关系前,厂商将会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课题上有所保留,因此绝大多数的厂商多利用电子市集来进行信息的交换,而交易的达成则有赖买卖双方进一步的联系接触后,关于所涉及的商品质量、服务、付款、信用等课题有更深一层之了解后,始有达成交易之可能性。
五、亚洲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情形之综合分析
依据美国电子商务网与亚洲电子商务中心等研究机构所作的调查报告显示,亚洲电子商务之进展有下列几项值得注意的趋势:
1.因特网普及化
整体而言,产业界应用信息系统来从事电子商务的比例明显地升高,一九九九年之调查约仅有百分之十一的企业把电子商务系统当作参考使用,此次调查则显示高达百分之八十八的企业会利用电子商务系统来从事交易。
其中,约有三分之二的买方表示会透过因特网来进行采购,而网络联机方式网络目前仍以专线所占比例最高,惟已有大幅下降的趋势。
因特网的普及化已成为一种趋势,目前鲜少有企业或厂商未设置企业网站或利用网络来从事信息单向或双向的交换。
而由于前些年网络硬设备的过分投资,尽管导致部份电信业者与网络相关硬设备业者因过多的库存而产生营运困难的情形,然而关于企业而言,软硬件设备价值之下跌也成为网络普及化的一个重要的缘故。
以往客户与供货商间要进行信息的交流,除了传统电话、传真外,比较先进且有效率的方式确实是以专线的方式利用EDI来进行,然而如此的信息交换方式往往所费不赀,因此通常仅有大型企业有能力来进行基础建设之架构。
而随着因特网的普及,利用网络来进行信息交换不再是大企业之专利,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逐渐利用网络来扩张自身的营运模式与企业版图,而基于成本考虑,许多已装设专线的大型企业亦逐步将专线移转至成本较为低廉的网络基础建设之上。
2.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日趋完善
调查中指出,买方关于大多数的供货商的电子商务系统所提供之信息均感中意,惟值得注意的是买方认为卖方能够提供销售类似产品的比较。
而对卖方而言,结果与买方接近,认为其电子商务系统所提供之信息业已满足买方之需求,惟同样认为在销售类似产品提供之比较上较为欠缺。
电子商务之进展尽管仅有短短的十年光景,然而随着数年前网络公司所造成之泡沫经济瓦解,各界关于电子商务所也逐渐有了较为正确的认知,企业在电子化以及进行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已能利用信息科技之特点来配合既有商业体系之运行。
各项信息应用软件之背后所寓含的不仅仅是信息科技之应用,而是整体治理观念之延伸。
部份受到重视之信息软件如企业资源规划(ERP)、供应链治理(SCM)及顾客关系治理(CRM)等,已不仅仅是一套可使作业流程自动化之设备,而是一套调整作业流程,重新思索企业竞争利基之工具。
企业在电子商务整体架构上亦逐渐有正确的认知,关于所提供之商品信息与作业流程亦能以信息使用者为动身点。
因此,企业在从事电子商务时,已可藉由企业自身电子化之成果,迅速而确实的提供消费者准确的信息。
3.网络安全与附加价值仍为关切焦点
调查中显示,不管买卖双方,在关于不使用或不经常使用因特网进行采购之主因均为担心因特网信息的安全性。
而对买方而言,认为阻碍电子商务进展的次要理由为缺乏网络议价的功能;而对卖方而言,信用风险与付款问题为其所认为阻碍电子商务进展的主因之一。
网络的安全性问题一直是阻碍电子商务进展的主因,从数据中显示不管买卖双方均对网络的安全性存疑,然而其比例已有下降的现象,可能的缘故在于近年来网络安全差不多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越来越多的信息应用软硬件厂商情愿投注心力开发出更可靠、更具安全性的电子商务应用设备,大大降低网络安全所可能造成之威胁。
另一方面,网络缺乏议价为买方要紧关切的电子商务议题;而卖方则对信用风险与付款问题表示关注。
买卖双方关于电子商务系统进展方向之认知,仍在于电子商务如何增加使用者之附加价值。
电子商务之蓬勃进展当然有助于商业信息之流通,然而商务交易之关键并非在于信息,传统商务关系与交易适应照旧主导着电子商务进展之成败,电子商务使用者关于电子商务所制造之「价值」乃为其运用电子商务来拓展商机之要紧考虑。
对买方而言,一旦商品之信息能够容易取得,其所关切的焦点除了产品质量外,最重要的一点即在于价格,而针对商品议价亦为既有实体商务体系中之商务适应。
倘卖方之电子商务系统未能提供上述功能,买方仍会循既有信息流通渠道与卖方进行议价,并可不能因为系统欠缺某些功能而贸然下单购买,此点除了反映出卖方电子商务系统仍有须改进之处外,也间接显示了卖方在网络上所展示之商品价格差不多上仍属偏高。
而关于卖方而言,其所关注之焦点在于买方之信用以及如何取得货款等问题,电子商务尽管可有效地协助卖方接触到不同的消费市场,然而未经业务接触的顾客不必定一定能够为公司带来营收。
在未经有效的征信前,贸然同意网络客户的下单,卖方将承受极大的信用风险;倘企业电子商务之服务对象要紧是卖方既有的客户群,则卖方应已建立客户征信与付费机制。
惟从调查中显示,信用与付款问题为卖方认为阻碍电子商务进展之要紧缘故之一,足证出企业在使用电子商务时多有拓展业务范围以发掘新客户群之考虑。
4.规格标准化之产业较利于电子商务之进展
尽管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系统来从事交易的情形已有显着增加的趋势,仍有将近百分之二十的企业认为较为复杂的商品最好依旧以一对一互动方式进行。
电子商务受限于网络应用软件之功能,因此最好应用在商品已渐趋标准化之产业,如电子零组件、医药、汽车工业等。
因为原料与零组件标准化的结果使得各个供货商所制造出来的商品差异性不大,在信息系统整合以及产品型录制作上较为容易。
部份企业内之商品由于涉及相当程度之质量与设计方面之议题,透过电子商务并无法有效解决上述议题,客制化程度较高之产业买方所需产品规格之需求通常因客户群之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复杂的商品最后仍然需要一对一的沟通方式来增进买卖双方之互动,促成买卖双方关于商品交易之共识。
六、欧洲地区与美国电子商务进展之比较
依照一份由国际知名顾问公司Accenture的研究调查指出,约有超过一半的欧洲企业认为他们的电子商务进展相当成功,那个数据和美国企业的调查研究相近。
另一方面,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欧洲企业打算增加他们在电子商务的投资,而这项数据则约高于美国企业的调查研究。
依照调查结果显示,从欧洲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中下单购买之物品,买主可于约七至八日内收到物资;而美国的企业则可在七天内将商品运送至顾客的手中。
欧洲企业的网站可在十一分钟内完成订单的填报;而美国企业网站订单的完成则约需十三分钟。
百分之九十八的美国企业网站使用电子邮件来确认订单交易之完成;英国则仅有百分之六十八的比例;而法国则不到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八十的美国企业网站提供商品运输的确认服务,仅有百分之十五的西班牙企业以及百分之三的德国企业提供相同的服务。
由调查数据能够发觉,当我们将欧洲与美国当作二个不同比较的个体时,电子商务相关数据相当地接近,如此的调查分析资料专门容易以偏概全,认为欧洲地区各国在电子商务上之概况应与调查数据趋于一致,然而当资料由欧洲整体向各个国家区分时,各国间即呈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
另一方面,尽管欧洲与美国企业在电子商务之进展相近,电子商务之进展当然能够大幅增加信息交流之速度与便利性,惟实体商务之运送仍须藉由传统之方式将物资送达顾客之手中。
在电子商务的进展过程中,商品实体供应链的必要性容易遭忽略,电子商务不仅止于网络上之交易行为,交易完成后之商品储存、运输等亦可藉由电子商务来加以治理并增加效率。
美国地区由于幅员宽阔,铁公路等交通运输甚为发达,在网络基础建设上亦甚为普及,不管因特网或有线电视的普及率,在世界上均首屈一指;而欧洲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使然,有线网络铺设不易,因此无线网络遂逐渐获得重视。
地理的特性亦成为两大洲在电子商务进展策略上之差异。
七、地区差异性关于电子商务所造成之阻碍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同点在于,其亦必须针对商业进展之特性而有所调整,单纯将企业商品与服务利用套装商业软件登上网络并非真正的电子商务,亦无助于商务贸易之推展。
不同的地区与国家在文化、语言以及法律之差异性当然造成国际商务进展之困难,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差异性关于商业进展而言亦为商机之呈现,而掌握商机最佳的方式即为电子商务之应用。
以欧洲闻名的电子商务公司Portum为例,其所提供之网络电子拍卖的功能服务范围涵盖整个欧洲地区,其要紧的特点即在于其网站能够提供多国的语言以及货币交换之功能,与美国同类型公司相较,仅仅使用英语为要紧之网站内容文字,关于部份欧洲地区非英语系国家之企业而言,选择自身熟悉的语言文字来进行商务交易总是较为安心,这点也是该公司在地区差异性中所进展出来,利用电子商务来制造自身营运利基之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更能够用来改变经营模式并制造有利商机。
如新力(SONY)公司在欧洲地区发行PS2(PlayStation2)时就利用网站销售的方式成功的将原本藉由通路经销商销售的模式转化为直接销售的商务模式。
新力公司所推出的网站能够支持十一种不同的语言文字,消费者能够在网络上直接购买PS2,该网站同时提供十七种不同的货币交换机制,同时符合欧洲地区国家当地之税法与法律规定。
新力公司成功地运用了电子商务完全改变了其在欧洲地区的销售模式同时获得极大的成功,讲明了善加运用电子商务能够有效的扩展自身经营的利基。
然而在从事电子商务时除语言文字、文化与当地法律规定外,另一项重要的特点则在于地区或国家于电子商务之应用能力。
以欧洲地区为例,西班牙民众关于因特网的同意度相当高,因此西班牙企业在企业电子化以及电子市集的应用上亦相当普遍。
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实行的商业模式亦不尽相同,意大利企业多采取较为分散型之传销模式;而荷兰方面则较采取集中式之传销模式,造成此种差异要紧在于企业文化以及当地交通、运输费用等考虑,也因此造成在不同的国家内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之实质内容与与功能性亦有所不同。
文化、技术与地理特性造成企业经营特性之差异,现代化企业必须迎合消费者之需要,克服不同之障碍,始能整合商品之供应链,为消费者制造最大的价值。
电子商务亦具此特性,不同国家地区有着不同的法令规定与特性,因此电子商务之进展亦必须符合各国家地区以及企业之特点,标准化的商业应用软件包往往并不能符合企业特定之需求,因此电子商务在区域性以及跨国性之合作上就显得特不地重要。
欧洲地区自从成立欧盟之后,区域性整合逐渐成形。
由于欧洲企业先天上即必须面对其跨国界、不同之文化、语言之差异,因此欧洲企业在利用电子商务之进展上亦较其它国家企业进步许多,据调查,约有百分之六十七受访的欧洲企业将会利用电子商务与其它企业进行产品之协同研发,藉此降低成本并减少产品研发上市所需的时刻。
全球化市场的形成使得企业在规划商业模式不局限于单一国内市场,且藉由电子商务的使用更可将市场推广至以往无法触及之地区与国家,然而全球化与国际观往往也会将国际市场视为一个具有整合性、同构型之市场,而实际情形却是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往往均有着不同的产业结构、文化风俗、法令规范与消费行为。
运用电子商务来进行国际贸易的同时不可忽略此一事实,电子商务的进展应该配合各地区的特性,研拟出具有可行性之电子商务模式,一贯套用既有的电子商务模式不但无法争取商机,反而可能血本无归。
八、全球运筹体系与经营治理之重要性
电子商务与企业电子化不仅仅为网络上商品买卖之行为或是企业的流程自动化,因此在实行电子商务的同时,同时亦必须调整企业经营模式与作业流程。
然而改善并非将以往的治理观念弃之不顾,而是重新审视企业经营之利基,了解其一定之商机与风险,将企业经营模式作最佳化之调整。
电子商务于近年逐渐已成为商务主流,利用网络来进行信息之交换能够有效进行信息之治理。
以制造业为例,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跨国设厂投资,在不同的国家查找产业价值链中最适宜进展的利基,再藉由企业资源规划、供应链治理等将不同价值链之活动予以连结,以达到资源最佳化的境地。
电子商务当然能够改变企业运作模式与增进效能,然而国际贸易之危险与困难度不仅止于信息交换而已。
许多企业实行利用电子商务连结顾客、制造商与供货商,采取零库存(JustinTime)的经营方式以增进供应链之能见度,减少库存与增进效率。
然而库存之减少当然增加了企业资金应用的灵活度,然而也为企业的营运增加了许多的风险。
以美国福特与通用汽车为例,九一一的恐惧攻击事件造成零件供货商营运受创,而间接的促使这两间公司关闭许多生产线,损失惨重。
电子商务当然是企业现代化经营与进行跨国商务之催化剂与重要的武器,然而单方面拥抱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好处,而缺乏企业整体经营层面之考虑,亦可能间接促成企业经营之解体,无法因应商务内所可能发生不可预期之变量与挑战。
面对全球化的市场以及国际性的贸易流通,企业尽管可藉由电子商务来增加治理的能力以及扩充市场,然而不可或忘的是,企业营运的风险性也必定提高,尤其在全球化运筹体系的今日,企业供应链的规模与复杂度均较以往大幅提高的情形下,将整体企业经营完全交由信息系统治理,一旦信息系统发生错误或遭到破坏,其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将无法可能。
因此企业关于信息系统之危机控管能力亦须随着电子商务之扩展而提高。
从一个较为宏观的格局来检视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所涵盖之范围不应仅仅于网络上之商务交易,而应着眼于全球运筹体系之形成。
以运动用品制造商Nike为例,美国总公司专注于产品之设计与研发,而产品之制造则由亚洲国家之工厂承包,而产品制造完成后,再由专业经销商负责销售。
此种商业模式相当普遍,如Dell计算机,其商业模式本质上与Nike相近,不同点在于Dell将产品之设计与研发亦交由代工厂商负责,本身仅负责商品之营销。
此种商业模式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如何在商品价值链的分工上取得紧密的联系,也确实是供应链的观念。
而不同企业在供应链上信息之交换以及商务合作,要紧的关键即在于电子商务之应用。
从商品之研发、设计、制造、库存、运输、销售等,均可藉由电子商务系统达成紧密之合作与联系。
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时必须要考虑地区的特性,不同地区关于不同的产品喜好程度亦有所不同。
日本i-mode行动电话在日本大受欢迎,在欧洲地区却不受青睐。
电子商务之应用除了能够整合供应链之成员外,亦可促使不同地区的厂商针对地区的特性来共同研拟出符合顾客需求的产品,也确实是电子商务的协同制造(CollaborativeDesigning)。
许多企业逐渐发觉在现时期商务竞争激烈的国际环境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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