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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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201X年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201X年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91号)精神,从5月上旬开始到8月上旬,全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有力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在近4年持续下降的基础上,仍保持全面下降态势。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993起,下降25.3%,死亡424人,下降10.5%,受伤1815人,下降37.1%,直接经济损失2142万元。
下降3.82%。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长蔡奇在《杭州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
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XX〕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
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XX〕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
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
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XX〕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XX〕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
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
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
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
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
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
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
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
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
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
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
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
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
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
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
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
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
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
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督促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针对企业排查率不高,排查不深入、不彻底和隐患整改率不高等问题,加大督查力度,截止到6月份,各区、县(市)平均排查率由5月底的69.2%提高到95.01%,累计有95306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出一般隐患95689条,整改87524条,整改率9
1.5%;排查出重大隐患196个,整改73个,列入治理计划123个,落实整改资金5120.6万元。
市级部门累计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设施)19417家(处),共排查出一般隐患26087条,整改22718条,整改率87.1%;排查出重大隐患1126条,整改762条,列入治理计划367条,落实整改资金5677.75万元。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发布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
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
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
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
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
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
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
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
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
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
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安全。
同时,针对夏季强降雨、台风、雷电天气活动频繁,防台、抗高温和抗缺电任务艰巨,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切实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做好迎峰度夏和抗缺电工作,对电梯、升降机、电炉、化学反应釜等加强监管,定制度、定人员、定设备、定应急预案,确保夏季用电安全。
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化工、建筑施工、地铁工程等重点行业和水库、电站、危房、桥梁、隧道、钱塘江堤以及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监控,认真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应变措施,增强预防暴风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高温和台风季节的安全。
要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以及从事露天作业、高温作业的行业的安全监管。
四是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前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建立起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举报奖励制、重点乡镇及重点企业联系制、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和定期通报制等“六项制度”,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并长期坚持下去。
同时,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注意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通过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
二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新隐患的产生。
三是与培训教育相结合,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四是与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相结合,通过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财政资助,引导、支持、鼓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是与事故调查处理相结合,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首先查有没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凡因隐患排查疏漏或因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过建立完善“六项制度”、搞好“五个结合”,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秩序。
附送:
201X年市工业经济局群众和信访工作自查总结
201X年市工业经济局群众和信访工作自查总结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省联席会议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新时期群众和信访工作,按照市委办、政府办相关要求,现将今年我局群众和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
本局群众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纪委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政工科长、中小企业科科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群众工作接待室,由政工科专门负责群众和信访工作接待。
二、认真贯彻执行并宣传好《信访条例》,做好群众和信访工作的安排布署和总结工作,并将群众和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和信访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处理群众和信访工作方法。
三、加强群众和信访机制建设。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实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定期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调处,落实专人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定期向市群众工作和信访部门报送信访信息,对信访工作办结情况实行考核评价。
四、主要领导亲自处理和接待群众重要来信来访,认真及时办理由各级各部门督办、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共23件。
五、着力化解积案和遗留问题。
为化解、调处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本局多次在局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置方式方法,尽量做好非正常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
对《书记市长》信箱转办的有关信访问题,深入调查及时回复信访人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综治、维稳、群工等部门做好本单位、本系统集访人员的疏导和劝返工作。
六、坚持定期随查。
排查信访和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并随时上报情况,重大问题专题报告,坚持“零报告”制和重大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
今年,我局在群众和信访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方法的研究和创新,建立更加完善的信访和群众工作平台,为信访群众提供更方便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为群众多办实事,细化调处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制定更详尽的方案加大信访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干部定期下访,将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调处在萌芽和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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