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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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
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
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
为了做大做强我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创建我省农家乐特色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全省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现场会精神和《浙江省省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认定办法(试行)》(浙农办〔2005〕78号)的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认定对象
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的认定对象为全省农家乐休闲旅游村。
农家乐休闲旅游村是指我省境内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牧、渔)特色产业,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特征,能为游客提供体现“三农”特色的“品味农家菜肴、体验农耕文化、走进农家生活、欣赏乡村风情”等休闲旅游服务项目,并具备一定规模的游客接待设施和接纳能力,农家乐经营户数占行政村总户数5%以上的行政村。
(二)认定条件
1.村内经省市县三级认定的星级(一星级至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数占行政村总户数的10%以上,且三星级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数占经营户总数的50%以上。
2.村容村貌整洁,村内基础设施完善。
村内主干道硬化率达80%以上,经营户垃圾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排放率均达100%,村内至少有一个公共厕所,有相应的停车场所,并建有村卫生室。
3.已经组建村农家乐协会、农家乐专业合作社、农家乐服务中心、乡村休闲旅游公司等农家乐休闲旅游行业的自律和服务组织,自律和服务组织实行会员制,80%以上的经营户必须加入自律和服务组织。
自律和服务组织开展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证照代办,业务知识培训,旅游市场信息发布,统一品牌形象,收费标准和客源调配等自律服务。
4.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包括入住登记制度,安全巡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品安全制度,环境卫生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等,并在各农家乐经营户上墙公布。
无重大质量、卫生、安全等事故发生。
5.已经制定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规划或计划,发展规划或计划与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规划相互衔接,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等。
6.能为城乡消费者提供不同类型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活动,包括欣赏乡野自然景观,品尝农家特色饭菜,参与农事趣味活动,体验农家淳朴生活,领略农村民俗风情等活动。
经营业绩显著,全村年接待游客数量在10000人次以上。
7.已被认定为市级农家乐特色村。
8.对照《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认定评分表》,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且必得分项目不缺项不失分。
二、省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的认定原则和程序
(一)认定原则
1.自愿申报的原则。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自律和服务组织按民主程序自愿申报。
鼓励农家乐休闲旅游村争创省级农家乐特色村,通过认定这一工作载体,促进全省农家乐提升档次、扩大规模、规范管理。
2.逐级认定的原则。
省、市、县(市、区)农家乐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和各自的“认定办法”逐级认定省、市、县级特色村,省级特色村必须是市级特色村。
市、县(市、区)的认定办法要与省级认定办法相衔接。
3.公平公正的原则。
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的认定,坚持条件成熟一批、认定一批,宁缺勿滥,不搞地区平衡。
由省农办和省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认定小组,严格执行特色村认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定。
4.能上能下的原则。
省里对省级农家乐特色村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对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服务档次下降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村进行摘牌处理,自摘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认定程序
1.申报。
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的申报工作由各市农办会同市旅游局组织,并向省农办、省旅游局报送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包括:
市申请报告、市自评情况以及有关村的《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申报表》、自律和服务组织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证照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市申请报告、市自评情况以及有关村的《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申报表》”的电子文本。
2.审查。
报批的省级农家乐特色村,需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市、区)农办和旅游局同意,经市农办和市旅游局审核,省农办和省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定。
3.公示。
对经省农办和省旅游局初步确定的省级农家乐特色村,在“浙江农网”等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设举报监督电话)。
4.授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省农办和省旅游局联合授牌。
附:
1.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评分表
2.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申报表
附1
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评分表
认定条件
标准分值
考核分值
经营户数情况
1.一星级至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数占行政村总户数的10%以上,且三星级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数占经营户总数的50%以上。
3(★)
基础设施情况
2.村容村貌整洁。
4
3.村内主干道硬化率达80%以上。
4(★)
4.经营户垃圾集中收集率达100%。
4(★)
5.污水处理排放率达100%,有一个公共厕所。
6(★)
6.有相应的停车场所。
4
7.建有村卫生室。
4(★)
自律组织建设情况
8.已组建自律和服务组织,有章程。
4(★)
9.自律和服务组织实行会员制,80%以上的经营户必须加入自律和服务组织。
4(★)
10.开展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证照代办。
4
11.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4
12.开展旅游市场信息发布和统一品牌形象等服务。
4
13.开展食宿标准、客源调配等自律服务。
4
制度建设情况
14.建立入住登记制度,并在经营户上墙。
4
15.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并在经营户上墙。
4
16.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并在经营户上墙。
4
17.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并在经营户上墙。
4
18.建立环境卫生制度,并在经营户上墙。
4
19.建立质量承诺制度,并在经营户上墙。
4
20.无重大质量、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4(★)
今后发展情况
21.已制定发展规划或计划。
4(★)
22.发展规划或计划中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等
4
旅游接待情况
23.全村年接待游客数量在10000人次以上
4(★)
24.开展品味农家菜肴等休闲旅游服务。
4
逐级认定情况
25.已被认定为市级农家乐特色村。
3(★)
注:
标“★”的项目为必得分。
附2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申报表
休闲旅游村全称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工作总结(要有经营户数、接待游客人数、营业收入收入等基本情况):
(写不下可另附纸)
所属乡(镇)政府推荐意见:
年月日
县旅游局推荐意见:
年月日
县农办推荐意见
年月日
市旅游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市农办审核意见:
年月日
省旅游局审定意见:
年月日
省农办审定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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