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案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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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案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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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案汇总
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XX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分期中、期末两次监测,期中主要监测小学;期末监测初中和高中。
(一)试题的命制
由各相应学段各学科教研员负责命题,教科研中心印制、保管试题。
(-)监测组织及阅卷
乡镇(街道)县直学校间轮流监场、交换阅卷。
(三)监测结果的处理及运用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
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
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
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及格分数=总分X60%o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优秀分数=总分X80%。
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
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
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
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
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
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段进位赋分: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得分,其中发展性指标为附加分。
初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小学、高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初中:
所有公办民初中。
小学:
第一类:
县直小学。
第二类:
乡镇(街道)中心小学。
第三类:
完全小学和教学点。
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
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
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
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
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第二年黄牌警告;连续三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乡镇(街道)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乡镇(街道)及业务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二年黄牌警告;连续三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乡镇(街道)及业务主任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乡镇、学校综合评
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i;2:
3)。
六、违纪处理办法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景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景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XX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改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了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
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
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
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
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
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及格分数=总分X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优秀分数=总分X80%
。
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
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
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
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
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
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
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
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
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
2:
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
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
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
即:
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
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
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
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
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
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段进位赋分: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得分,其中发展性指标为附加分。
初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小学、高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
一中、二中、XX中学、XX学校、XX中学。
第二类:
四中、XXX中学、XX中学、XX中学。
初中:
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
XX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
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
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
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
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
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
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
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
2:
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践行“让每一个学生都学得好”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学校争先进位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促进学校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5、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及教学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监测对象、内容和方法
监测对象为全县四至九年级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
监测内容为《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学科。
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监测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三、监测类型:
集中监测、特长监测、期末监测。
四、初中、小学监测办法
(一)集中监测:
初中第一学期监测七年级,第二学期监测八年级,九年级以中考成绩为准。
小学每学期在四至六年级中随机选取一个年级进行监测。
(二)特长监测:
学校要规范办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高标准完成学习内容,杜绝平时不开课,考前猜题、押题、集中训练的现象发生,真正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监测内容:
音乐、美术、体育、写字、朗诵、综合实践。
监测形式:
音乐、朗诵、体育、大课间纳入随机监测范围,与督导评估检查结合进行,监测的年级、班级随机确定。
体育监测在大课间前进行,以保证学生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
音乐和朗诵同场监测。
美术、写字、社会实践纳入学期末集中监测,便于防止随机监测后停开这些课的现象发生。
美术、写字、社会实践合卷,
考核:
教育局平时的工作检查将注重检查音、体、美、社会实践等课程的开课情况,发现学校未开设音、体、美社会实践等课程的,特长监测记0分;发现特长监测之后停开这些课程,特长监测记0分;发现学校未按课表上音、体、美、社会实践等课的,每次每课时从特长监测总分中扣5分。
(三)期末监测:
中心小学在学区内统一组织考试。
城区小学和初中可以采取自由组合联考的形式组织,也可自行组织。
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
说明:
连片考试和片区联合教研学校要保持一致,各校遵循就近便利,便于资源互补,自由组合,实现统一考试,统一教研,资源统一共享,长期合作。
五、学年度教育质量计分办法:
学年度教育质量得分为300分。
其中:
集中监测210分、特长监测90分。
各年级所占比重:
四、五、六年级各占70分;七、八年级各占60分,九年级90分。
六、各项监测计分办法(按百分制计算):
按每次监测的参评人数计算平均分35分、及格率35分、优秀率20分、参考率10分,合计100分。
集中监测、特长监测得分按规定的权重计入学年度教育质量得分。
1.平均分,即学科总分与参评人数之比。
平均分赋分:
Pl=学科平均分。
规定平均分x35
小学平均分规定值:
平均分达到卷面总分的85%得满分。
初中平均分规定值:
平均分达到卷面总分的75%得满分。
2.及格率,即及格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
及格分数=学科总分x60%。
及格率规定值:
小学及格率达到95%得满分,初中及格率达到85%得满分。
及格率赋分:
P2=学科及格率。
规定及格率x35
3.优秀率,即优秀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
优秀分数=学科总分><80%.
优秀率规定值:
小学优秀率达到45%得满分。
初中优秀率达到35%得满分。
优秀率赋分:
P3=学科优秀率。
规定优秀率x20
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的计算均设定参评人数。
参评人数的界定:
(学籍数土正常变动数)x规定参评率。
规定参评率,即参评人数与学籍数的比率。
城区学校:
4-6年级95%、七年级90%、八年级85%、九年级80%;农村学校:
4-6年级90%、七年级85%、八年级80%、九年级75%。
学校如若控流堵辍做得好,参考学生数超过参评数,计算时去掉低分学生。
如若控流堵辍做得差,参考学生数未达参评数,计算时补零计算。
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规定值,得分可大于满分。
参考率,即参考人数与学籍数的比率。
参考率按学籍数计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该率分值扣完为止。
为了保证让每一个学生都学得好,各任课教师不得人为地淘汰学困生,各班的流失率不得超过规定。
为便于跟踪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各校轻易不要打乱入学时的班级,如确需打乱,必须把流失生分解到新的班级,并上报教育科、监测中心备案。
为缓解农村小学缺编情况,科学设置班级,要求低于46人的(含校本部),不得分成2个班(如果坚持分班,计算成绩按一个班计算,且在教学总成绩中减去5分)。
村小4-6年级如果少于15人,中心小学要创造条件就近并入规模较大的学校。
学校每学期正常变动的学生,及时到教育科审批,并报监测中心备案(上学期于12月15日前、下学期于5月15日前将变动情况集中报监测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没有正常审批手续的不在校的学生一律按流失生计算。
七、奖惩:
1、中心小学(学区):
设一等奖I名(奖励校长XXX元),二等奖I名(奖励校长XXX元),三等奖2名(奖励校长XXX元)。
学校颁发奖牌。
如果连续2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区XX级”奖牌,如果连续3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区XXX级”奖牌,以此类推。
如果连续2年位居中心小学后3名,或两年累计退位6名的,对中心校长予以诫勉谈话,并且上交教学质量保证金XXX元;如果连续3年位居中心小学后3名,且3年中有1年教学成绩总评低于总分60%的,对中心校长给予岗位调整。
说明:
从20XX年起,校长变动的,当年接任学校教学质量在上一年排名后3名的,只要教学质量排名每年前进1名,免于处罚。
如果2年累计前进6名,奖励中心校长XXX元。
2、初中(含民办学校):
设一等奖1名(奖励校长XXXX元),二等奖3名(奖励校长XXX元),三等奖5名(奖励校长XXX元)。
学校颁发奖牌。
如果连续2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校XX级”奖牌,如果连续3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校XXX级”奖牌,以此类推。
如果连续2年位居所有初中后3名,或两年累计退位10名的,对校长予以诫勉谈话,并且上交教学质量保证金XXXX元;如果连续3年位居所有初中后3名,且3年中有1年教学成绩总评低于总分60%的,对中心校长给予岗位调整。
民办学校暂停招生,责令整改。
说明:
从XXX年起,校长变动的,当年接任学校教学质量在上一年排名后3名的,只要教学质量排名每年前进3名,免于处罚。
如果2年累计前进10名,奖励校长XXX元。
3、小学(含XX学校小学部):
分为三类,按类评定。
一类:
实验小学、第X实验小学、XX三小、XX一小、XX小学。
设一等奖1名(奖励校长XXXX元),二等奖1名(奖励校长XXX元),三等奖1名(奖励校长XXX元)。
学校颁发奖牌。
如果连续2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校XX级”奖牌,如果连续3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校XXX级”奖牌,以此类推。
如果得奖学校位居全县小学20名之后,则取消奖励。
如果连续2年在全县所有学校排名位居40名之后,或两年累计退位10名的,则予以诫勉谈话,并且上交教学质量保证金XXXX元;如果连续2年在全县所有学校排名位居50名之后,对校长给予岗位调整。
说明:
从20XX年起,校长变动的,当年接任学校教学质量在上一年排名后3名的,只要教学质量排名每年前进5名,免于处罚。
如果2年累计前进10名,奖励校长XXX元。
二类:
中心小学校本部(计13个)。
设一等奖1名(奖励校长XXXX元),二等奖1名(奖励校长XXX元),三等奖2名(奖励校长XXX元)。
学校颁发奖牌。
如果连续2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校XX级”奖牌,如果连续3年位居前3名,授予学校“教学质量过得硬学校XXX级”奖牌,以此类推。
如果得奖学校位居全部小学30名之后,则取消奖励。
如果连续2年位居校本部后3名,且连续2年在全县所有学校排名位居50名之后,或两年累计退位15名的,对中心校长和校本部校长予以诫勉谈话,并且分别上交教学质量保证金XXX元;如果连续2年位居校本部后3名,且连续2年在全部小学60名之后,对中心校长和校本部校长给予岗位调整。
说明:
从20XX年起,校长变动的,当年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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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中小学 教学质量 监测 评价 方案 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