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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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对策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对策
一、企业会计信息的内容及其作用
(一)企业会计信息的内容
会计是以一个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会计处理的各个环节的加工对象就是会计信息。
从广义的会计信息来看,应该包括三个层次:
其一,以货币化指标体现的财务信息,它是从动态、静态两个角度对特定的主体经济资源的数量(资产)、归属(负债、权益)、运用效果(收益分配)、增减变化及其结果(财务状况变动及其结果)进行描述;其二,非货币化的和非数量化的说明性信息,它们不仅仅是对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指标的基本说明,而且还包括了大量的主体所处的社会、文化、道德、法律等环境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正确判断会计主体的经营能力、发展前景往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三,其他用于主体内部管理的信息,这些信息常常由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以及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主要包括了短期(长期)决策信息、预测信息、责任中心要求及履行情况等信息,虽然与外部性较强的财务会计信息相比,它们更容易为人们所忽略,但是在经济管理和财务信息质量控制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从狭义的会计信息来看,其信息的载体主要集中反映在财务会计报告上,也就是广义的会计信息所阐述的前二个层次上。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的内涵比会计报表大,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本文会计信息的内容就是指财务会计报告。
(二)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
企业经济活动离不开决策,决策离不开信息,就一个企业而言,其信息的使用者包括股东、债权人、国家及政府有关机构、中介机构、企业内部管理层及雇员、顾客、贷款人和其他供应应商等。
尽管他们的决策内容不同,所需的信息各异,但对企业的会计信息却有共同的需求。
会计目标就是向不同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无使用者,会计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因此,会计信息的作用就是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会计信息失真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指确定会计信息具有有用性的具体质量要求。
良好的会计信息应具备以下的基本特征,即:
有用性、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贯性和重要性。
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内容是对决策有用,因此,“有用性”是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其他质量都是对它的补充或具体化,从这点出发,并考虑信息质量对决策的重要程度,可将会计信息质量划分为主要质量与次要质量。
此外,提供会计信息需要会付出代价,会计上提供或不提供某一信息,受成本效益原则制约。
只要当信息的使用效益被判定为大于其成本时,这此信息才值得提供。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是会计能否存在的关键所在。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其层次结构如下图所示:
会计信息
普遍性约束条件效益大于成本
针对用户的质量可理解性
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决策有用性
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相关性可靠性及时性
真实性客观性可验证性
会计信息的次要质量可比性一贯性重要性
图1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层次结构
(二)会计信息失真
1、会计信息失真的含义
会计信息失真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企业未能根据会计准则或规范来进行会计核算,具体表现为错误与舞弊等形式。
二是传统的会计程序未能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全貌或经济现实。
这里所说的会计信息失真指的主要是前者,即企业的错误与舞弊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主观意识所致,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会计方法本身的可选择性或会计准则本身的不完善所导致的。
因此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企业对企业会计报告进行粉饰(包括包装、伪裝、核算随意变更或选择会计政策、披露不完整或避重就轻等行为)的结果。
2、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古今中外,为粉饰经营业绩而公告不实或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屡见不鲜,如美国的安然公司、世通公司、施乐公司、默克制药公司等,中国的郑百文、银广夏、黎明服装等。
XX年财政部在对320户企业和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抽查发现,被抽查单位资产不实73.75亿元,利润不实35.11亿元。
本次抽查的结果表明,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还很严重,一些单位为达到扭亏为盈、享受债转股优惠政策、小集团利益、包装上市、领导人出政绩等目的,随意调整报表合并范围,巨额潜亏挂账,人为调节利润。
据统计,本次调查中发现人为调节利润、虚盈实亏的企业32户,占被调查单位的10%,人为调节总额达到13.7亿元,其中,虚增利润10亿元,虚减利润3.7亿元。
此外,部分企业事单位的财务管理相当混乱,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屡禁不绝。
对此,财政部继续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开展了有针对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加大了会计打假力度。
我们应当看到,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目前根本没有好转。
财政部最近公布的一个检查公告依然触目惊心。
财政部对192户企业进行XX年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查出资产不实115亿元,利润不实24.2亿元。
在192户企业中,利润不实10%以上的企业有103户,占被调查总数的53.6%,其中利润严重不实的、虚盈实亏的企业19户,虚亏实盈的企业有9户。
这怎不令人对会计信息的诚信深表担忧呢?
3、会计信息舞弊的动机
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政治利益的驱动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具体来说,企业往往由以下动机来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为发行股票、配股、炒作股票和避免处罚而粉饰会计报表。
2)为减少纳税、分配利润而粉饰会计报表。
3)为业绩考核而粉饰会计报表。
4)为确保职位而粉饰会计报表。
5)为获取信贷和商业信用而粉饰会计报表。
6)为推卸责任而粉饰会计报表。
7)为隐瞒违法行为而粉饰会计报表。
8)为政治目的而粉饰会计报表。
4、会计信息舞弊的手段
1)虚构会计主体。
2)上市前过度剥离。
通过对资产负债表剥离减少净资产提高每股收益或通过对利润表的过度剥离来增加利润。
3)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虚构关联购销;不等价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转移利润;受托经营;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用或分摊共同费用来调节利润;采用合作投资方式,夸大企业利润。
4)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
通过企业购并调整利润;通过债务重组获取重组收益。
5)通过地方政府援助操纵利润。
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利息减免、资产优惠等。
6)选用不当的会计政策调整利润。
如存货计价方法不当;股权投资方法不当;收入确认不当;如提前确认收入,利用应收账款虚构销售收入;费用确认方法不当;如收益性支出资本化,提升当期业绩的潜亏挂账。
7)通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
如折旧政策的变更、坏账准备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变更、长期股权投资方法变更、减值准备变更、合并政策变更等。
8)通过巨额冲销来调节利润。
9)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
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失、长期待摊费用等。
10)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
11)通过虚构交易或事实调节利润。
如采取几方合作,对开增值税发票。
12)利用其他应收账款虚构利润和利用其他应付款隐藏利润。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鉴于上述,可以认识到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其一,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性以及会计准则本身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基础。
其二,立法与执法上的缺陷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我认为在现阶段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减少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之能更好地发挥其决策有用性的作用。
(一)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强决策的有用性,建立一套会计行为和会计实物的规范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无论怎样的规范体系都必须在两个领域里起约束作用:
第一,要对会计行为的主体提出约束,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道德修养进行规范,以保证其在公平、公正、无偏见的会计行为下提供会计信息。
第二,对会计实物提出要求,为会计信息的系统运行在技术上建立和健全会计信息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运行能够在科学、合理、真实的原则下实现会计目标。
1、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纵观世界各国会计法律体系建立的思路,无外乎两种:
一种是强调严密而具体的法律规范,如法国、德国、荷兰等,这些国家会计的主要规范主是体现为有关立法,会计行为和会计实物操作所遵循的原则,均有法律规定,法律中的有关条文详细而严密,对会计的约束性很强。
另一种是建立指导性、方向性的法律规范,如英国、美国等。
这些国家只对会计进行总体上的约束,具体的行为规范和会计准则主要有民间和半官方的组织制定,同时,会计人员对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技术方法的选择,具有较大限度的自由权。
从本质上来说,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具有前者的特点,目前,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起以《会计法》为核心有会计法律体系,并建立了《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行政性法规和《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
但是,正如很多的法律法规一样,当前会计法律法规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条条框框太多,而缺乏可操作性。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没有清晰的界定,以至法律规范形同虚设,会计信息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理想的会计法律法规应当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使各方相关人的权利和责任相对等,有多在的权,就应当对应多大的责,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约束的作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很多事件表明,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是他们有的指使下属作假,有的姑息纵容,视而不见,因此,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应当首先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新的《会计法》中虽然增加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但仅限于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仍未能明确。
并且现实中很少有单位负责人因提供虚假会计报表而受到法律制裁的。
2)明确总会计师的责任。
国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信息质量的监督者,应当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二道防线。
总会计师应当对编制会计报表负责。
3)明确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说明:
取得凭证、填制凭证、审核、登记、编报等,会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同时,《会计法》中对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从法律上对由于履行职责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保护。
4)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于违反工作准则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审计责任。
并且在法律上应当明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很大程度上承担审计责任。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们在会计工作中所应遵循的,与会计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产生的正确处理会计事物和调整会计人员职权和职责的行准则。
世界各国都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问题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规定了“职业道德守责”,其中的“行为守责”明确规定其成员应遵守其文告的义务,如果其会员有任何违反行为,将受到“职业法律委员会”的严厉制裁;IASc也制定了“会计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在公正、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工作胜任、道德自律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而我国的《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也都对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进行了规范,为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在一定程度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会计准则规范
会计准则是从技术角度对会计实物处理提出的要求,是会计规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少国家将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分成两个部分,即会计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其所具有的宏观效应已经不在会计准则之内)。
但是人员习惯将会计具体准则称作“会计准则”。
会计具体准则本身不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程序,但是它是指导会计基础方法、程序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是针对每一项具体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作的最基本的规范,反映了会计实践活动中的内在的基本原理,对会计信息的生成与报告起一般性的指导作用。
另外,由于会计规范的建立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联系密切,并且要受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影响,所以就可以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体现会计活动骄兵必所处的特定的经济环境,体现国家宏现经济决策的有关方针、政策的会计准则,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性会计准则”;另一部分是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带有普遍实用性、直接规范指导会计实物处理的会计准则,我们可以称之为“技术性会计准则”。
在我国,“社会性会计准则”主要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规范,要求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具体国情。
“技术性会计准则”的建立则应当着眼于未来,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制定出具有通用性的,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准则。
我国已经顺利颁布了部门具体准则。
这项工作正本着“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逐步推行。
这些具体的会计准则的出台,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很有效的,因为它至少减少了会计方法的随意性,使得会计信息“有章可循”,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和减少了“粉饰”的行为。
(二)实施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国家向拥有所有权的国有企业或国家占控股地位的企业中委派会计负责人的一种作法。
目前会计委派制仅仅限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它是一种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有益尝试。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管理者的舞弊行为,减少了“内部人控制”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国家以委派会计负责人的方式,直接发挥了反映与监督的双重功效,保护了自已作为所有者的利益和其他投资偖的利益。
虽然对会计委派制的批评很多,如不合法----《会计法》,不合理,等等。
从近年的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的确是成绩与问题并存,会计委派制的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它治“标”不治“本”,而且也不能完全防止委派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合谋行为,委派的对象也仅仅局限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并不能解决全国范围内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但是,作为一种尝试,在现阶段而言,会计委派制仍然不失为一种简捷、易行、有一定成效的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方法。
(三)加强会计信息的控制与监管
在市场经济和利益驱动下,信息提供者的利已动机是普遍存在且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的,但动机不一定会转化为现实的行为。
如果能对虚假的信息提供者进行有力的监管,使造假行为不仅不现实、不经济,而且会受到严惩和索赔,那造假者在理智的权衡中也会放弃造假。
因此应当加强会计信息的控制与监管。
当前,为了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的失真,应当将单一的独立审计监督与社会的综合监管相结合,将硬性的制度监管与柔性的诚信教育相结合,将行政制裁与民事赔偿相结合,使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就象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四)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会计信息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以实现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以及遵守相关法律的过程。
我国企业在长期实践中,虽然总结了内部牵制制度、责任中心控制制度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是由于现阶段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甚至出现董事长和总经理大量兼任的现象,监事会受制度于董事长,“三权”实际上为“一权”现象,形成了大量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由于自已监督自已、控制自已,造成逆向选择与决策失误,使得当前经济生活中产生大量虚假会计信息。
为改变部门对付财务、财务对付经理、经理对付董事长、董事长欺骗投资者的局面,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比如我国实行的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或财务总监制度促使上市公司吸收独立董事以及《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与总经理不得兼任等方法,从生成会计信息的源头开始,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作出严厉的措施性规定,减少了假账真作,真账假作的数字游戏,保证会计信息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除了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外,还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很难保证会计质量。
1、严格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规定和区分会计岗位应当具备的会计任职资格和条件。
2、健全专业资格考评确认制度,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资格确认中的作用。
3、建立一套统一的、具有刚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力度,以此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4、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严格定期培训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
5、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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