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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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四项形态指标
一、身高
1、仪器用身高计,使用前必须经标准钢尺校正,1m误差不得超过0.2cm。
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立柱是否垂直和摇动,零件无松动,并及时加以校正。
2、测量时,受试者脱去衣、帽、鞋袜、赤脚,立正姿势,站立在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两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一水平,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三点与立柱相接触。
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板轻轻压下至受试者头顶,测试者两眼与水平板呈水平位进行读数,记录员复诵后记录之。
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5cm。
3、注意事项身高计应选择平坦靠墙的地方放置,立柱刻度尺面向光源。
测量时,身体站直而又不紧张,足跟、骶骨和两肩胛间靠紧立柱,水平压板与头顶接触要松紧适度,读数完毕立即将水平板上推。
4、采用1995年全国7~22岁城乡学生身高百分位数评价表进行评价,第90%位数以上为“上等”,第10%位数以下为“下等”。
5、评价指标分别计算下等和上等的学生数。
二、体重
1、仪器用杠杆秤。
仪器误差不大于0.1kg。
体重计应放在平坦的地面或平台上,调整零点。
测量方法:
受试者自然站立在称台面中央,测试员添加砝码,移动游码至刻度尺平衡并读数,记录员复诵后记录之。
测试误差不超过0.1kg。
2、注意事项受试者上下体重计的动作要轻,体重计每天使用前进行校正。
当天测完后应取下砝码,固定刻度尺,以免受振动。
3、评价方法采用1995年全国7~22岁城乡学生体重百分位评价表,第90%位数以上为“上等”,第10%位数以下为“下等”。
4、评价指标分别计算上等和下等的学生数。
三、坐高
使用器材:
使用坐高计或身高坐高计。
测试前用三角尺校正坐高计0点。
尺的一边平放于坐板上,尖端指向坐高标尺的0点,误差不大于0.1厘米。
测量方法:
受试者坐在身高坐高计的坐板上,使骶骨部、两肩胛间区靠立柱,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以保持耳屏的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
两腿并拢,大腿与地面平行并与小腿呈直角。
上肢自然下垂,双手不得支撑坐板,双足平踏在地面上。
如受试者小腿较短,可适当调节踏板高度(或在足底垫若干板块)以维持正确的检测姿势。
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受试者头顶。
测试人员两眼与压板呈水平位进行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测试误差不超过0.5厘米。
注意事项:
(1)测量时,受试者应先弯腰,使骶骨部紧靠立柱而后坐下,以保证测量姿势正确。
(2)较小儿童应选择宽度适宜的坐板和合适的足踏板高度,以免测量时向前滑动,影响测量值的准确性。
(3)其它注意事项与身高测量相同。
(4)测试记录取一位小数。
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舍。
四、胸围
使用器材:
衬有尼龙丝的塑料带尺。
使用前必须经钢卷尺校对,每米误差不得超过0.2厘米。
测量方法:
受试者自然站立,两足分开与肩同宽,双肩放松,两上肢自然下垂,平静呼吸。
两名测量者分别站在受试者的面前和背后,将带尺上缘经背部肩胛下缘向胸前围绕一周。
男生及未发育女生,带尺下缘在胸前沿乳头上缘;已发育女生,带尺在乳头上方与第四肋骨平齐。
带尺围绕胸部的松紧度应适宜,以对皮肤不产生明显压迫为度。
应在受试者平静呼气末、吸气尚末开始时读数取数值。
带尺上与0点相交的数值即为胸围值。
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测量误差不超过1厘米。
第二部分生理机能指标
一、肺活量
使用器材:
可选用电子肺活量计或回旋式肺活量计。
使用前一定要进行校对,保证其准确性。
测量方法:
嘱受试者取站位,可做1-2次深呼吸,而后尽力深吸气,吸气停止时,憋住气向肺活量计口嘴内尽力深呼气,直到不能再呼为止。
检测人员进行肺活量读数。
每人测试两次,取较大的值。
器材使用方法:
(1)电子肺活量计:
严格按使用标准操作。
(2)回转式肺活量计:
首先应调节筒内水位,使其与仪器水位线下缘平齐。
再将温度计插入温度计夹内,根据水温调整游标的温度指示器,使两者相一致。
注意吹气阀门的手柄位置:
手柄竖直,为放气;拨向一侧,可吹气。
受测者吹气完毕,检测人员在回转筒停稳后,按游标指示器的指示位置进行肺活量值读数,读数精确到20毫升。
注意事项:
(1)测试前,应向受试者讲解测试方法和动作要领,并做到示范。
允许受试者(尤其低年龄小学生)做必要练习。
(2)受试者吸气和呼气均应充分,呼气不可过猛,防止从嘴与口嘴接触部位漏气,防止用鼻呼气。
呼气时允许弯腰,但呼气开始后不得再吸气。
测试人员应注意观察,防止因呼吸不充分、漏气或再吸气而影响测试结果。
(3)使用回转式肺活量计时,测试人员放气动作不宜过猛,防止水流溢。
并应随时保持水位,及时换水保持水质清洁。
(4)对个别始终不能掌握要领的受试者,要在记录数字旁注明,不予统计。
二、血压
血压包括收缩压、舒张压两个指标。
使用器材:
直立式水银血压计。
测量前应检查其水银柱是否在零位,否则应使用标准血压表(可使用当地计量部门验证的,也可用新出厂的产品代替)予以校正。
同时应观察水银柱内有无气泡,如有应予排除。
使用时血压计应平放,并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上臂长度分别选用7、9或12厘米宽的袖带,袖带以覆盖受试者上臂长的1/2~2/3为宜。
测量方法:
受试者坐于测试人员右侧,右臂自然前伸,平放于桌面。
血压计的零位应与受试者的心脏和右臂袖带处于同一水平。
捆扎袖带时,要求平整、松紧适度,肘窝部应充分暴露。
摸准挠动脉的位置,使之位于听诊器的听头中央;听头应与皮肤密切接触,但不能用力紧压,或塞在袖带下。
然后打气入带,使水银柱急速上升,直到听不到桡动脉的搏动声时,再升高2至3个mmHg。
随后缓缓放气,以听到收缩压后每次搏动下降2个mmHg为宜。
当第一次听到脉跳声时,水银柱高度即为收缩压,继续放气,脉跳声经过一系列变化,在消逝瞬间的水银柱高度为舒张压。
血压测量力求一次听准。
否则可再次测量。
分别记录收缩压、舒张压两值,以mmHg为单位。
注意事项:
(1)测试前1—2小时内,受试者不得从事任何剧烈运动。
(2)受试者先接受有关测试要求的讲解,然后静坐10分钟以上,消除精神紧张,保持情绪安定。
(3)测试血压时,上臂不可受过紧衣袖的压迫。
(4)需重复听取血压值时,应使血压计水银柱下降至零位后再进行。
(5)需复测者应在休息10—15分钟后进行。
对血压持续超出正常范围者,必须慎重对待,即时复测,以确定是否属于病态。
应提请内科、体检医师注意。
三、脉搏
使用器材:
机械秒表或电子秒表计时。
测量前需使用标准秒表(经与标准时间核对者)进行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
测量方法:
受试者坐于检测人员右侧,右前臂平放桌上,掌心向上。
测试人员以食指、中指和无名指端摸住受试者手腕部的挠动脉处测量脉搏,或用心前区听诊法测量心率。
脉搏(心率)测量先以10秒钟为单位,连续测量三个10秒,其中两次相同并与另一次相差不超过一次时,即认为是相对安静状态。
否则应当休息后再测量,直至符合要求。
然后正式测量30秒钟的脉搏,以次为单位将所得数值乘以2,即为一分钟的脉搏次数。
注意事项:
(1)触诊时应注意脉搏的频率、紧张度、充盈度和节律与心跳的一致性。
(2)测量的当天及测量前,受试者不应进行任何剧烈的运动,不宜过度劳累。
(3)测量前受试者应静坐10分钟以上,互相不玩笑打闹,保持情绪安定。
(4)测量时应保持室内安静,以防干扰。
(5)若脉搏次数超出同年龄组正常范围时,应慎重对待,即时复测,以确定是否属于病态。
第三部分常见病检查
一、营养不良和肥胖
1、评价方法
根据学生身高、体重测量结果,采用“1995年全国学生7~22岁身高标准体重值”评定现时营养状况,以同等身高标准体重值为100%,受试学生体重在标准体重之90%~110%为现时营养状况良好,低于90%为营养不良(分为轻、中、重度),超过120%为肥胖。
2、价指标
分别计算肥胖和营养不良的学生数。
二、视力低下
1、诊断标准
双眼裸眼中心远视力均在5.0及5.0以上者为视力正常,低于5.0记录为视力低下。
2、检查方法
使用对数视力表灯光箱检查视力。
视力表悬挂的高度以5.0视标一行与受检者的眼等高为准。
受检者在距视力表5m处用遮眼板分别遮挡一眼,先检右眼然后检左眼。
切勿用手指压迫眼球,以免使眼球变形影响视力,或存在由指缝窥视的弊病。
未用镜片矫正之视力为裸眼视力。
以被检查裸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视标作为视力记录。
如仅能辨认第1行视标即为4.0,能看清第11行即为5.0,最佳视力可测至5.3;如在5m处尚不能辨认4.0视标,则让受检者向前走近至能视清4.0视标为止,按下表即可查出在此距离时的视力。
距离
(米)
5.0
4.0
3.0
2.5
2.0
1.5
1.2
1.0
0.8
0.6
0.5
视力
4.0
3.9
3.8
3.7
3.6
3.5
3,4
3,3
3.2
3.1
3.0
辨认正确的视标数应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记下该行视标的视力记录值,即为该眼的视力。
3、评价指标
计算裸眼视力低下的学生数。
注意:
凡视力低下的学生(尤其是低龄小学生),必须通知学校或家长对学生做进一步检查,以确定视力低下的原因(危害最大的且容易被忽视的是多因素弱视),以及早采取正确的矫治措施。
三、沙眼(普通高校除外)
1、诊断标准
按照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1979年)提出的沙眼临床分期分级标准草案,沙眼的诊断依据为:
(1)上穹窿部和上睑板结膜血管模糊充血,乳头增生或滤泡形成,或两者兼有;
(2)用放大镜检查可见角膜血管翳:
(3)上穹窿部或(和)上睑板出现瘢痕:
(4)结膜刮片有沙眼包涵体。
在第
(1)项的基础上,兼有其他三项中之一者可诊断沙眼。
疑沙:
上穹窿部及眦邻结膜充血,有少量乳头或滤泡,并已排除其它结膜炎者。
2、评价指标
分别计算患有“疑沙”和“沙眼”(合并Ⅰ、Ⅱ、Ⅲ期)的学生数。
我国沙眼临床分级标准(1979)
分期
依据
分级
活动病变占上
睑结膜总面积
Ⅰ
上穹窿部和上睑结膜有活动病变(血管模糊、充血,乳头增生,滤泡形成)
轻(+)中(++)重(+++)
<1/3
1/3~2/3
>2/3
Ⅱ
有活动性病变,同时出现瘢痕
轻(+)中(++)重(+++)
<1/3
1/3~2/3
>2/3
Ⅲ
仅有瘢痕,而无活动性病变
疑沙
上穹窿、眦部仅有轻度充血并有少量乳头增生和滤泡形成
四、龋齿
1、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室采光条件好,受检者面向采光面。
(2)、检查器械:
使用上海市齿科器材厂生产的新的5号探针及平面口镜,每支探针使用人次不超过60次。
(3)、器械消毒液的准备:
紫外牙钻消毒器:
1分钟即可杀灭细菌和病毒。
特点是高效、迅速、方便、无腐蚀性。
高效消毒杀菌片:
为广谱杀菌药,对细菌、病毒均有较强作用。
但有腐蚀性,每次2~3分钟即可达到消毒效果。
2.5片溶于500ml水中。
优氯净:
作用同高效消毒杀菌片,配制浓度为0.5‰
2%戊二醛溶液:
浸泡时间30分钟,然后以消毒蒸馏水或盐水冲洗。
2、检查方法
按象限顺序逐牙检查,只要求检查恒牙,不检查乳牙。
对牙齿的点、隙、窝、沟龋好发部位要用探针做重点检查,必须经探诊后方可作出诊断。
3、诊断标准与记录方法
牙冠部龋诊断标准以世界卫生组织1987年公布的标准为准。
(1)、无龋牙(00)
无一个牙曾因龋做过充填,也无患龋迹象,即为无龋牙。
以下情况不诊断为龋齿:
白斑;
着色的不平坦区;
探针可插入的着色窝沟,但底部不发软;
中、重度斑釉所造成的釉质上硬的、色暗的凹状缺损;
任何可疑龋都按无龋牙计算。
(2)龋齿((01,02)
牙齿的窝沟或光滑面的病损有底部软化、釉质潜在的损害或壁部软化时,诊断为龋齿。
为说明15岁以下儿童窝沟龋的患病情况,将龋齿分为窝沟龋与光滑面龋,凡临床能确定的窝沟部龋齿为01,牙齿的邻、颊、舌面龋为光滑面龋,记为02。
15岁以上的龋齿均按光滑面龋齿计。
牙齿上暂时充填物(如氧锌,但用玻璃离子水门汀充填的乳牙及大面龋洞的恒牙均按已充填牙计)按龋齿计,仅存在可疑现象者不诊断为龋。
(3)已充填牙有龋(03)
有一个以上永久充填物的牙,同时又有一处或多处龋坏为已充填牙有龋,不需分辨原发龋和继发龋。
(4)已充填牙无龋(04)
有一个或多个的充填物且无原发龋或继发龋者。
(5)、龋失牙(05)
因龋已拔除的恒牙。
在某些年龄组分辩未萌出牙(记为09)和已拔除牙有困难的,应根据对侧牙情况以及丢失牙的牙槽脊情况和口腔其它牙齿龋情况帮助区分未萌牙和已拔除牙。
(6)、因其它原因丧失恒牙(06)
先天缺失,因牙周病丧失的恒牙,或因外伤、正畸等原因拔除的恒牙属此类。
(7)、未萌出牙(09)
无乳牙存在的情况下,未萌出恒牙属于此类。
需分辩未萌出牙与已拔除牙。
(8)、几点说明
报表中龋齿人数应为受检者中记有龋(01,02)、失(05)、补(04)、已充填牙有龋(03)者人数之和,但同一受检者同时患活动龋、龋失、龋补也只记一次的龋患人数;
恒牙全部萌出也只检查28颗牙;
静止龋按龋齿记录(02);
因龋所致的残根按光滑面龋齿记(02);
多生牙不检查;
融合牙按二个牙计;
因正畸原因拔除的双尖牙,一律定为第一双尖牙;
在一个牙位上乳、恒牙同时存在,只检查恒牙。
滞留乳牙按恒牙未萌记(09)。
4、评价指标
分别计算患有恒牙龋病的学生人数、活动龋牙数、龋失牙数和已补牙数。
五、蛔虫(另由寄防科开展肠蠕虫感染调查)。
六、贫血(另组织专项调查)。
第四部分内科检查
一、心脏
1、测量方法:
使用器材为钟型听头听诊器,受检查者取平卧位或端座位,在安静情况下进行,按望诊、触诊、叩诊、听诊四步进行。
望诊:
观察一般情况,有无青紫、苍白、呼吸困难,水肿,生长发育落后,杵状指趾,心前区膨隆,心尖搏动异常等。
触诊:
注意心尖博动点位于何处及有无震颤。
叩诊:
平卧位检查,注意有无心界扩大,正常学龄儿童心脏相对浊音不应超过乳线,成人不超过锁骨中线(第五肋间)。
听诊:
心率:
心率随年龄增长而减慢,正常儿童平均心率7-8岁为65次/分,9-15岁为85次/分,正常成人心率范围为60-100次/分。
注意事项:
如有心率加快要注意询问是否有发烧,心悸憋气、乏力、腹泻等症状,如有心率减缓,可注意询问是否经常锻练,有无自觉症状,必要时令其原地跑步1-2分钟再测心率。
心律是否规则,有无杂音,杂音分V级,收缩期杂音Ⅰ、Ⅱ级,为生理性,超过Ⅱ级要劝其到医院做心电图检查诊断!
二、肝脏
测量方法:
受检者取平卧位,双腿屈曲,以放松腹肌,检测人员位于受检者右侧,检查腹部右手要温暖,动作轻柔,以免引起受检者腹肌紧张。
检查应从右下腹(腹直肌右侧缘)逐渐由下而上按摸接近肋弓,有时尚需结合自下而上的腹部叩诊,当进入肝区时鼓音变为浊音。
测量肝脏大小应在平静呼吸时,用直尺以厘米为单位记录结果,测量肝右叶时取右侧锁骨中线与肋骨弓的交点,作为测量起点量至肝下缘为止。
学龄儿童正常时锁骨中线肋缘下不能触及肝脏,仅在少数人中可触及边缘。
左叶肝大可自剑突向下测量,正常左叶不应超过两侧锁骨中线与肋弓交叉点的连线水平,超过时为左叶肝肿大,应记录剑突下肝大厘米数,对局限性肝肿大者测量肋缘下肝脏大小,并注明部位,如右腋前线下。
肝脏增大时,尚须注意记录软硬度,以柔软(口唇样硬度)中等硬(鼻尖样硬度)硬(前额样硬度)来表示,此外尚需注意边缘厚薄,表面光滑度,有无压痛或肝区叩击痛。
肝上界正常在第五肋间,对肝大者应注意肝上界有无移位。
注意事项:
肝大需与腹直肌,右侧肾脏,胆囊等鉴别。
腹肌紧张,饭前,运动前后,呼吸深浅及体型等因素可影响肝脏大小、评定时应全面考虑,最好在空腹时进行检查。
三、脾脏
与检查肝脏同步进行,右手平放在左腹部,逐渐自下而上触摸,触摸时,手指末端应稍弯曲,轻压腹部,当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脾脏触诊。
脾脏轻度增大,不易触摸时,可令受检者取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测量脾脏大小时,量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的距离以厘米为单位记录。
明显增大时,尚需测最大斜径。
除记录大小外,尚需记录软硬度、厚薄、有无触痛。
注意事项:
注意与腹腔肿块鉴别。
脾脏增大的病理意义常见有肝病、血吸虫病、疟疾病、血液病等。
四、其他
内科检查医生除做好正常内科检查外,尚须对学生做简单的外科检查,包括头颅形态、脊柱有无弯曲、皮肤、淋巴结、四肢是否正常、有无平足等。
兴化市卫生防疫站编印
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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