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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测量技术管理办法
义煤集团XXX有限公司
测量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煤矿测量手册》的相关要求,为了实现我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测量精度,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设计,进行采掘、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的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3、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中各阶段的需要。
4、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为煤矿灾害预防、处理、救护提供准确的测绘资料。
5、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测量;正确反映煤矿采掘关系现状。
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要
求;对煤矿各级储量动态及损失量进行统计和管理工作,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进行业务监督。
6、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7、根据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护煤柱。
参与“三下”(铁路下、水体下和建筑物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的方案设计和实施。
8、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9、参与本矿区(矿)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测量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所要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矿井测量部门应加强对测量仪器的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验、校正和维修,每年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保证其精度满足要求。
第四条所有测量作业(包括外业和内业),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应编写技术设计书,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测量工作实施时,观测者本身要能自主检核,对起算数据的引用和记录的整理要经两人以上校核,对计算成果必须经两人分别独立计算并逐点核对,对提交的成果报告除应经第二人校对外,还要有测量技术负责人把关并签字。
测量工作完成后,要对测量资料及时存档。
第五条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测量技术总结,并编制年度矿井测量技术总结报告报上级测量业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矿井测量工作采用统一的1980平面坐标系和1985黄海高程系统。
第七条地面控制测量部分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和地形测量部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规范执行。
第八条以允许误差作为评定测量精度的标准。
第九条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测量技术人员和满足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保证能够正常开展矿井测量技术工作。
矿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先进仪器和先进设备,推广电子软件计算,绘图技术,逐步建立煤矿测绘资料和储量动态数据库,实现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绘图的自动化,不断提高煤矿管理水平的现代化。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成立矿测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部,地测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十一条矿井测量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工程测量方面的方针、政
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测量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第十二条矿井测量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测量工作的日常管理,参加采掘计划的编制与设计会审,负责提供图纸资料和生产矿量的计算资料,按采掘计划与设计,及时准确地进行采掘工程的测设和标定。
2、负责全矿的测量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编制矿井测量规章制度、编制矿井贯通设计,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工程标定,督促相关区队按照设计施工。
4、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测绘各种矿山测量图,保证正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各种工程及地形地物的变化情况。
5、对采掘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监督和验收工作。
6、负责生产矿量和矿石损失贫化的计算管理工作。
7、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下沉的测量工作。
8、根据测量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测量工作中不足。
9、负责与上级部门或邻矿进行图纸交换。
10、负责测量仪器的检验、保管工作。
第十三条测量成员职责
1、根据巷道开口、贯通通知单进行巷道中线、腰线的标定工作。
2、负责对已标定的中线、腰线进行校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
计进行巷道掘进
3、负责对测量的数据进行解算、验算、整理、上图、上账、管
理工作。
第一章矿区地面测量
第十四条矿区地面控制测量是指通过一定的测量布网方法和手
段建立矿区地面平面和高程控制系统,是矿区测量工作的基础。
第十五条矿区地面平面控制网可米用卫星定位测量、三角网、
边角网、测边网和导线网等布设方法建立,控制网的布设必须考虑矿区远景发展的需要,一般在国家平面控制网基础上布设,其等级依以矿井走向长度而定。
第十六条矿区现有国家四等控制点2个,布设近井点3个,2011年5月由国土资源局测绘队采用GPS进行了地面控制测量,精度满足矿井控制测量的需要。
点号
等级
X坐标(m)
Y坐标(m)
H高程(m)
备注
注:
1、平面控制点坐标为1980年西安直角坐标系成果,3°带第37带(中央子午线经度111°),高程为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第十七条进行井下控制网的布设时,必须对地面控制网测点保
存情况、原始数据及精度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满足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测量精度要求时,才可以使用,否则必须重新布设地面控制网。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井上、下永久性和临时性测量导线点及标志,若确需移动时,必须经地测部批准。
第十九条矿区地形测量
1、比例尺1:
5000-1:
2000—般用于可行性研究和矿山总图管理,例如:
矿井区域地质地形图;1:
1000、1:
500的地形图纸可用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矿总图管理等,使用于平常工作所需。
2、进行地形测量前要首先确定地形的类别和基本等高距,地形类别的划分和地形基本等高距的确定应按下列规定:
根据地面倾角(a)大小确定地形类别
平坦地:
aV3°
丘陵地:
3° 山地: 10° 高山地: a>25° 地形图基本高距应按下列内容选定 地形图基本等咼距(m) 地形类别 比例尺 1: 500 1: 1000 1: 2000 1;5000 平坦地 0.5 0.5 1 2 丘陵地 0.5 1 2 5 山地 1 1 2 5 咼山地 1 2 2 5 2、地形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精度: 一般 地区不超过0.8mm城镇建筑区、工矿区不超过0.6mm水域不超过 1.5mm 3、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单位m 比例尺 1: 500 1: 1000 1: 2000 1: 5000 一般地区 15 30 50 100 水域 断面间 10 20 40 100 断面上测点间「 5 10 20 50 第二章井下测量 第二十条井上下联系测量 1、近井点和井下坐标起算点至井口联测导线边数以不超过3个为宜,联测导线按2〃级导线方法施测。 井口高程基点的测量,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施测。 2、井上下联系测量通过主井进行,采用闭合导线进行测量。 3、井下平面控制测量采用闭合2"导线进行测量,有主井架旁进井点++开始,沿++1+++,形成闭合导线。 4、高程控制测量与平面控制同步进行。 5、每个测站均需独立观测两测回,达到精度、中误差符合要求, 否则,重新测量。 第二十一条井下控制测量 1、井下控制测量应当依照《煤矿测量规程》和《义煤集团公司地质测量管理规定》的规定分级布设,各级井下控制导线必须布设成闭合、附合或复测支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7"-般 边长为30-90米。 2、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沿矿井主要巷道中心布设。 根据井田范围大小和贯通工程的要求等具体条件,选择7"或15"导线作为矿井的基本平面控制。 测量方法一般应采用单程同向两次或单程往返各测一次。 平差方法采用角度和坐标增量平差相结合的方法或单独采用坐标增量平差的方法进行。 若导线精度要求高时,采用严密平差法。 3、井下运输或轨道上下山巷道控制导线一般沿上下山、中间巷道及其它次要巷道布设。 选择15"导线为采区的平面控制。 水平角观测采用一个复测或一个测回,边长、高差至少测两次。 4、基本控制导线一般每隔60~200米延长一次,米区控制导线应随着巷道掘进每30〜100米延长一次。 凡能闭合的导线尽量测成闭合导线或附合导线,利于校核和评定精度。 5、15"导线应布设在米区上下山、中间巷、材料巷、溜子巷、米区平巷及主要贯通巷道中。 6、煤或半煤巷中的导线点应尽量与15"导线点发生关系,严禁互不联系的行为,联系后如误差值超过规定时,应及时纠正。 7、井下的永久控制导线点应选在碹顶上或巷道顶板的稳定岩石中,避开风、水管、缆线及淋水的地方,严禁在锚杆网或锚杆梁上设置导线点、中线点。 永久控制导线点埋设两组,每组三个,分别埋设在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中部。 永久点的材质以不易生锈的铜材加工件为好。 临时点可设在顶板岩石或牢固的棚梁上,用钻有小孔的专用测钉或小圆钉作标志。 8、井下所有测点必须进行统一编号挂牌,并将编号明显地标记在点的附近。 其编号方法如下: 井底车场及运输大巷: 冠“大“后按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如 大1: X: Y: Z: 。 西翼运输上下山: 冠“A“后按阿拉伯数字自然顺序排列。 轨道下山: 冠“B“后按阿拉伯数字自然顺序排列。 回风下山: 冠“C“后按阿拉伯数字自然顺序排列。 采区上山: 冠“D“后按阿拉伯数字自然顺序排列。 溜子巷: 冠L后按自然顺序排列。 皮带巷: 冠P后按自然顺序排列。 风巷: 冠S后按自然顺序排列。 切眼: 冠Q后按自然顺序排列。 探巷: 冠T后按自然顺序排列。 水仓及其它巷道: 冠W后自然顺序排列 9、在测量、导线延长之前,必须对上次所测最后一个水平角及 其边长进行检查,两次观测水平角的2C值超过规定时,继续往后检查,直到达到要求。 10、每次检查测量的成果应记入记录手簿中。 第二十二条井下贯通测量 1、地测科接到施工设计后,首先对设计资料进行验算,绘制贯通导线设计图(1: 1000)或贯通巷道大比例尺图(1: 500),并计算贯通巷道标定的几何要素,主要包括有: 坐标方位角、开口位置、坡度及贯通距离等。 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如果是同老空贯通,还应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等异常情况,应进行提前预警,及时发出业务联系书。 2、在进行贯通距离超过2km以上的重要贯通工程测量时,测量技术人员必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贯通测量的仪器使用、导线等级、容许误差,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设计部门根据井巷的用途、类型和运输方式等研究确定; 3、为了及时有效地配合生产,设计部门、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事先联系延设中腰线。 大型贯通及测量条件困难的贯通巷道,需提前一周向地测部联系;小型贯通,需提前三天联系;日常延设中腰线需提前二天联系。 4、施测工作应按照贯通测量设计中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规程进行。 所有贯通测量必须独立进行2次以上,并严格执行复测复算制度。 若低于设计中的要求,应再次测量。 5、贯通测量中,应及时、准确地在施工进度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出工程进度和施工的绞车窝、水窝、矸石洞、钻场、废巷等隐蔽工程。 6、巷道施工过程中遇到较大的地质构造时,测量部门应及时对工作面进行测量,提请矿总工程师和设计、掘进部门研究是否调整、更改贯通位置 7、当巷道剩余距离为50-100米时,必须对贯通点两端的导线进行复测复算,并认真校核两端的测量结果,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正确解算(方向、坡度、距离),并进行最后一次中腰线标定。 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两个相向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所有贯通工程(包括沿导向层贯通),应按最后标定的中、腰线进行贯通。 &贯通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岩巷剩余20〜30米,煤巷剩余30〜 40米)下发至矿领导、调度中心、施工单位、生产技术部、通风部、机运部,并签字存档。 9、贯通通知单的内容包含两方面: 1图: 巷道贯通及附近巷道示意图、剩余尺寸、巷道坡度、方位角。 2文: 截止下发日剩余贯通的距离、贯通预透点的位置、相关点的高程、贯通平均坡度、需要各部门注意事项,附: 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0、巷道贯通施工期间,地测部门每天校验中线、腰线情况,各职能部室必须现场跟班,监督落实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贯通。 11、井巷贯通后必须在贯通点处测量实际偏差,联测两端导线的坐标和高程,计算各项闭合差,进行测量平差,贯通精度计算出以后进行技术总结并在贯通测量台帐上登记,编制贯通报告。 第二十三条巷道开口和中腰线标定 1、巷道开口或改变原设计,必须由设计部门提前五天向地测部门提交巷道设计变更图纸资料或《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特殊情况下也必须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的验算时间,没有开口通知单和设计图纸,地测部门不得标定开口位置和中线、腰线,如果没有通知单,测量人员私自放线,造成工程事故的一次对测量人员罚款5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巷道开口或改变原设计,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开口通知单,否则测量人员不得标定。 3、测量部门在接到《巷道开口或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后,必须认真及时地检查、校核设计资料,并对设计的几何要素进行验算,同时要全面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设计巷道穿(跨)越老巷、老空及水等不安全区域,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设计部门汇报。 在确定设计图纸和测量资料无误后,方可进行工程标定。 4、测量人员下井实际标定前,首先必须正确计算标定要素,然后及时准确的按解算的标定要素进行实地标定。 巷道实际标定结束后,应在当日内向施工单位发放《巷道开口通知单》,明确标出巷道中线、巷道施工坡度、腰线下的数据,对曲线巷道须让施工单位掌握其几何要素。 施工单位不按测量开口通知单施工,造成工程事故的,一次罚跟班副队长500元,罚班组长300元;已施工巷道为废巷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费和人工费。 由于测量开口通知单发放不及时造成区队巷道开口错误的,一次罚测量组3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新开口巷道的中腰线标定必须独立进行二次,并将标定结果登记在工程标定台帐上。 当巷道掘进8m时,必须及时复测检查或重新按设计方位、坡度进行标定。 6、巷道的中、腰线点须成组设置,无激光指向的直线巷道每 掘进40m布设一组中线,有激光指向的巷道每60m放一组线。 每组不得少于3个点,中心线点间距不得小于2m,并用明显的标 志进行标记。 最前面的一组中、腰线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一般不超 过30-40m。 7、在延设中、腰线点时,应对所使用的中、腰线点进行检查。 因转弯、变坡、其他障碍影响等不能直视迎头时,必须及时通知地测部进行延线。 开拓巷道腰线由测量人员延中线时给定,距迎头最远不得超过100m施工单位根据测量部门给定的腰线延线进行施工 8、当采用激光指向仪时,激光指向仪至炮掘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小于40m,特殊情况下依据巷道地形设置,激光最大射程应根据仪器的性能确定,但必须保证光斑清晰、稳定。 检校激光的中线点必须用全站仪给出,禁止用沿线的方法标定测量中心线。 在激光指向仪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每班施工前当班跟班队长应检查激光光束,保证激光指向仪前有三个测量中心,并且三心合一,使其正确的指示巷道掘进方向。 地测人员加强监督,因测量错误导致施工方向错误考核测量人员300元,安装正确,区队使用管理不当导致或激光偏离测量中心外,考核跟班队长、班组长300元。 9、巷道每掘进100m时,应对中腰线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并根据检查测量结果及时调整中、腰线。 10、煤巷掘进采用沿底板施工,遇地质条件变化需要按坡度施工时,相应长度超过10m,必须严格标定中、腰线。 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要求或领导批示需设腰线时,必须及时放线,否则发现一次对测量组罚款100元。 11、停掘巷道或设计变化,地测部门必须在24h内将停掘巷道测量完毕,最前测点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m,剩余部分用钢尺丈量,升井后必须在8h内计算完毕,整理上图。 否则,发现一次考核地测负责人100元。 12、为了确保巷道沿空掘进的安全施工,各采煤队在非工作面侧施工硐室或碴窝、水仓时,必须经过矿领导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部,地测部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并及时上图,给下一个工作面的掘进提供基础资料。 若采掘队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开设硐室和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部,发现一次考核队长500元。 13、井下正常放线的资料,测量部门必须24小时内把结果计算出来,如发现现场与设计不符,偏差在100mm以上的,测量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技术部门和施工单位,以便指导生产。 14、加强测量的基础工作,测量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以下测量基础资料和图纸,并及时填绘。 必备的测量技术成果资料 1地面等级网和近井点坐标计算成果及台帐 2井上、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 3井上、下导线点计算成果及台帐 4联系测量成果资料及台帐 5陀螺仪定向计算成果台帐 6测距仪量边计算成果台帐 7贯通测量导线计算成果台帐 8工程标定解算台帐 矿井必须具备的基本矿图 1 1: 2000-1: 5000 1: 500-1: 1000 1: 1000-1: 2000 1: 2000-1: 5000 1: 1000-1: 2000 1: 200-1: 500 井田区域地形图 2工业广场平面图 3采掘工程平面图 4井上、下对照图 5主要保护煤柱图 6井底车场平面图 ⑦井筒断面图1: 200-1: 500 ⑧主要巷道平面图1: 1000-1: 2000 矿井必备的日常用图 1生产施工进度图1: 500-1: 2000 2重要巷道施工放样图1: 100-1: 500 3地面控制网和进井点平面图 4井下控制导线网图 第二十三条测量成果、成图及资料档案管理 1、测角时要求如下: 1水平角、倾角均采用测回法,采用的仪器和作业要求以及测角限差均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进行。 2每站观测始末,须同时量取觇标高、仪器高不少于3次,且其互差应小于3mm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 3主测人和记录人必须复诵以防出现差错。 4在观测过程中,要注意水准气泡偏离情况,若水准气泡偏差超 过仪器规定,应整平后重测 2、全站仪量边时要求如下: 1棱镜对中误差不得大于0.5mm。 2主机至棱镜的视线距障碍物不得小于300mm测基本控制导线时,距电缆不得小于1m。 3同一边正倒镜测距互差不大于2mm往返测距互差不大于4mm 4棱镜常数的设置应和棱镜头安置方式相一致。 3、经纬仪(全站仪)后视时要求如下: 1一定要认清测点,稳好垂球,尽量减少摆动。 2随时注意观测者动态,看清信号。 3注意矿车运行,保证自身和测站人员安全。 4协助观测者搬运仪器,丈量仪器高。 4、经纬仪(全站仪)前视时要求如下: 1测点应选在顶好、棚梁牢固、通视好、无淋水,便于安设仪器的地方。 2标清点号,步测选点距离,便于量距。 3与迎头施工单位联系,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5、观测人员要求如下: 1司仪人员必须掌握所用仪器的各项性能,并且能够熟练操作。 2仪器必须安置在稳固且不宜被碰动的地方。 3观测人员要注意前后信号提示,保证人员和仪器的安全。 4仪器架设时,整平、对中等步骤要符合测量要求。 5观测时,前、后视的目标要清晰稳定,保证与仪器十字丝严密 吻合。 6读数时要吐字清晰,保证所测数据的准确性。 6、记录员记录时要求如下: 1记录员记录观测人员读数时必须复诵所听到的数字,保证记录的准确可靠。 2记录时字迹清晰,记错不许涂改,应划去重记。 3记录时应将测量日期、地点、仪器号、参加人员等记录清楚,必要时要绘制测量草图。 4记录者应牢记各项限差要求,根据计算结果决定是否迁站。 5原始记录必须进行复查,由校核者签名后方能进行计算。 7、内业计算时要求如下: 1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检查手簿中的所有记录和计算是否正确,且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全部正确且各项限差都附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后,方可进行计算。 2井下导线的坐标方位角闭合差不超限时可对方位角进行简易平差。 3井下导线的相对闭合差不超限时,坐标闭合可按坐标增量或边长成比例分配。 4内业计算最少有2人独立计算,且2人计算所需的水平角、倾角、边长都须从原始记录查起。 5计算成果中方向线的方向角、点的坐标、点的高程均应逐点进行互相校核签字,不得只核对最终值。 6计算台帐中的计算依据资料中方向角、点的坐标、点的高程等起始数据要统一注明资料来源。 8、各种测量原始记录薄应遵守以下规定: 1封面有名称、编号、单位、日期。 2目录有标题及所在页数。 3记录必须清楚、工整、禁止涂改。 4绘出草图或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略图。 9、各种内业计算薄及成果(台帐)薄规定。 1封面有名称、编号、单位、日期。 2目录有标题及所在页数。 3用蓝黑墨水和铅笔工整书写计算数字。 4取消和重新计算部分要加以说明。 5在备注栏内应绘出必要的略图,写明引用资料或起算数据的由来,列出计算结果的各项闭和差等。 10、加强矿图保密,不经矿级主管领导同意所有矿图不得外传,严格控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的传阅范围。 向上级或为外单位及矿内单位科室提供图纸资料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11、校核好的测量资料必须在3天内计算机上图,满足生产需要。 12、测量资料要档案化管理,同类编号登记,有索引,有目录,装订成册,装入卷柜,查找方便。 第三章井下仪器设备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井下应使用本质安全型测量仪器。 非防爆型仪器下井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井。 第三十六条激光指向仪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防爆标志证必须齐全,地测部方可进行安装。 第三十七条仪器每年必须经有资质部门校验,仪器精度满足生产需要,测量完毕后,及时进行仪器清理工作,保持仪器干净整洁,按时入柜,柜中各种测量仪器摆放整齐。 第三十八条井下使用的对讲机必须是防爆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章图纸交换 第三十九条地测部门负责本矿井的图纸绘制,校审和与上级部门的图纸交换工作。 第四十条交换图填绘后,首先有地测部门组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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